第四节 史家的是是非非(1 / 1)

史学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反映,史家的思想与史作无不打上阶级和时代的烙印。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都极为复杂,斗争激烈,士族地主专权用事,这一切都给当时史学以重大的影响;加之史家有德才识高下之别,史作有质量优劣之差,故史家的是是非非也不绝于书。从陈寿到范晔,从崔浩到魏收,其人其书,世论纷纭。有因违背封建礼教而受人指斥者,有因著史“索贿”而遭人诟詈者,还有因“谋反”罪或“国史案”罹不测之祸而为人们替之申冤鸣曲者。至于他们的史作,更屡受世人的指责非难,轻者斥之评论人物褒贬不公,好曲笔而多回护,重者诬其书为“秽史”,一文不值。其时史家是非之多,所受责难之甚,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是不多见的。弄清这些是是非非,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对于学习和研究中国历史是大有裨益的。

一、陈寿生前身后是非多

陈寿作为一代史学大师,后世对其人其书多持肯定态度,且评价甚高,然其命途多舛,生前便遭受种种责难。《晋书》本传载时人对他贬议最甚者莫过二事:一是陈寿遭父丧,有疾,使婢女送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沈滞者累年”。二是其母病逝,遵母遗嘱葬之洛阳,“又坐不以母归葬,竟被贬议”。观此二事,陈寿并无过错,仅遵母亲遗志去做,更是一个大孝子。然因其不阿权贵的刚直性格和出色的才能而招致物议,横受打击,这不过是晋初荀勖等权臣出于对陈寿的忌恨,及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们的无理取闹罢了,不值一驳。

对陈寿指责最多的是其名著《三国志》,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论者讥其好曲笔而多回护。所谓曲笔、回护,说穿了,就是替封建统治者隐恶扬善。翻阅《三国志》,陈寿用曲笔之处确实很多,尤以《魏书》各纪为甚。明明曹操自领冀州牧,自为丞相,自称魏公、魏王,在陈寿的笔下,却变成汉天子以操领冀州牧,为丞相,为魏公、魏王,似乎完全出于汉帝的酬庸让德,而非曹操之攘夺。司马氏意在篡权夺位,却被写成齐王芳进司马懿为丞相;高贵乡公加司马师黄钺,加司马昭衮冕赤舄、八命九锡,封晋公,进位相国;陈留王封司马昭为晋王,以及禅位司马炎,似乎都出于曹魏诸帝心甘情愿。又如,明明齐王芳为司马师所废,魏太后一无所知,却被写成太后下令,极言齐王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明明高贵乡公被司马昭所弑,书中却只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弑之迹,并载太后之令,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凡此种种,其例甚多。然而,这只是表面现象,拨开其上的层层迷雾,人们便不难发现问题的本质。其实,陈寿叙事虽时有曲笔,但隐讳而不失实录。如《魏书·武帝纪》载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汉献帝都许事,不明写曹操的政治意图,是隐讳;而在《荀彧传》中却通过荀彧劝曹操迎献帝都许的一段话,明确点出曹操企图挟天子而令诸侯的政治野心。《武帝纪》又载曹操杀董承、杀伏后,却不说原因,也是隐讳;而在《蜀书·先主传》中便将事情的原因和内幕交代得很清楚,指出“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辞受帝诏带中密诏,当诛曹公”。因事情败露而伏诛。又如魏文帝甄皇后之死,习凿齿《汉晋阳秋》载文帝宠郭皇后而赐甄后死,《魏书·文帝纪》不明言甄后暴亡,只书“立郭皇后”,这也是隐讳;而在同书《后妃传》中,则明写文帝践祚之后,“郭后,阴、李贵人并爱幸,(甄)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葬于邺”。此乃讳于纪,而犹载之于传。以上仅是几个典型例证,足见陈寿用心之良苦。再者,陈寿是晋臣,晋受魏禅,大体是当代人写当代史,其所受政治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在当时残酷的杀戮攘夺中,陈寿因刚直不阿而屡遭打击屈辱,又目睹许多不与司马氏合作的名士的悲惨下场,使他不能不考虑直笔如弦的严重后果,作史如不能有所回护,身家性命尚且不保,安有史书流传?清代学者赵翼一针见血地指出:“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31]明于此,就不宜对陈寿过于责难了。尽管如此,若从思想价值和学术价值而言,陈寿的《三国志》比起司马迁的《史记》来,是颇为逊色的。

另一方面,所谓陈寿挟私报怨、“褒贬不公”是人们议论的又一重要话题。《晋书》本传记载两件事以为例证,一件是:“或云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另一件是:“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这两件事对陈寿极尽攻击诋毁,把他丑化成靠修史索贿,气量狭小,以怨报怨,全无史德的小人。其实,这些全是子虚乌有的流言。清代学者王鸣盛极力为陈寿辩诬,指出晋史好引杂说,故多芜秽,不足为信。赵翼也严厉斥责“此真无识之论也”、“真不识轻重者”[32]。稽诸史籍,知《晋书》所言并无根据。陈寿对于曹魏文士,只为王粲、卫凯、刘廙、刘劭、傅嘏五人作传,余27人皆于5人传后附书,其中包括著名的“建安七子”中的徐干、陈琳、阮瑀、应玚、刘桢五人和居“竹林七贤”之首的嵇康、阮籍。丁仪、丁廙兄弟之名望与成就远非建安七子和嵇、阮二贤所能比,况且《王粲传》已附书说:“沛国丁仪、丁廙,弘农杨修,河内荀纬等,皆有文采。”《刘廙传》也附书云:“与丁仪共论刑礼。”这已经足够了。陈琳、嵇、阮诸人尚且无传,又何必另为丁氏兄弟立传?况且丁仪、丁廙并非好人,王沈《魏书》、鱼豢《魏略》都记载他们的坏事,这种人就更不能为之作“佳传”了。所谓陈寿“索米纳贿”之说,纯系无中生有!至于陈寿对诸葛亮的评论更无可指摘,《蜀书·诸葛亮传》末载诸葛氏集目录和陈寿进书表,表中盛赞亮之功业:“外连东吴,内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凌弱,风化肃然也。”又载亮卒后,人民对他的颂扬与思念:“其秋病卒,黎庶追思,以为口实,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犹在耳,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远譬也。”传后评曰:“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可谓识治之良才,管、萧之亚匹矣。”另在《蜀书》张裔传、廖立传、杨洪传、李平传等传中,也不乏对诸葛亮的褒美之辞。关于街亭之败,陈寿直书“(马)谡违亮节度,举动失宜,大为(张)郃所败”。未尝以私怨归罪诸葛亮。分析诸葛亮用兵不能克捷,也明言“所与对敌,或值人杰,加众寡不侔,攻守异体”,又时无名将,“故使功业陵迟”,论诸葛亮将略非长,东吴张俨等人都曾这样说过,也绝非陈寿一人之私言。大量史实表明,陈寿对诸葛亮推崇备至,绝无挟私报怨的举措,清代钱大昕曾感慨系之地说:“承祚于蜀,所推重者,惟诸葛武侯,故于传末载其文集目录篇第,并书所进表于后,其称颂盖不遗余力矣。论者谓承祚有憾于诸葛,故短其将略,岂其然乎?岂其然乎?”[33]可见,《晋书·陈寿传》所载上述二事全不足信,所谓陈寿对历史人物“褒贬不公”说是站不住脚的。

陈寿在扬善的同时,也不隐蔽历史人物的过失。他高度赞扬诸葛亮的才能,大叙其功业,却又不讳言其过:误用马谡,导致街亭之败;连年用兵,“屡耀其武”。这些评价都是十分客观的。在当时极困难的条件下,陈寿能把历史的真相记载下来,实属不易,这正是“良史之才”的表现。

二、范晔之死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后汉书》的作者范晔忽坐“谋反”罪,与其三子一弟同日被杀,英年48岁。

范晔死后40余年,沈约奉诏撰《宋书》,在《范晔传》、《徐湛之传》中详载此事。事情的起因是员外散骑侍郎孔熙先等人谋立彭城王刘义康为帝,刘义康的另一党羽徐湛之趁机向宋文帝告密,范晔受到牵连,惨遭杀害。“谋反”罪一向被封建统治者视若洪水猛兽的十恶不赦之罪,故沈约撰《宋书》时,便不遗余力地对范晔大张挞伐,诬其为“不忠”的“贼帅”,甚至将范晔平时如何虐待母亲、弟子、叔父,临刑时,母妻如何对他击打斥骂,范晔又如何对妓妾悲涕流涟等情景,写得绘声绘色、活灵活现。显然,沈约的这些话是别有用心的,史家向来不屑一顾,无损于对范晔的评价。问题在于,范晔是否确有“谋反”罪?其根本死因何在?于是,围绕范晔之死的问题,便生出许多是非来。

范晔死后一千余年,始终无人怀疑其“谋反”事。直至清代,才陆续有学者为范晔辩诬。王鸣盛是替范晔辩诬的第一人,他在《十七史商榷》中断定“蔚宗不反”,并说:“计蔚宗性轻躁不谨,与妄人孔熙先往还,是其罪耳。决不当有谋反事也。”在列举大量事实,并实行具体剖释后认为,这是“《宋书》全据当时锻炼(罗织罪名)之词书之的结果”。接着,李慈铭在《越缦堂读书记》中也说:“蔚宗此狱,揆之以事以势,以情以理,皆所必无。”陈澧是为范晔辩诬最卖力的一位学者,他特著《申范》1卷为之申雪,说“(范晔)负千古之冤,安得而不申之”。以上学者都为范晔申雪说出了很好的理由,值得人们深思。现代又有学者如束世征认为,王鸣盛等“但凭主观推断而不能举出‘不反’的确证,其辩白是无力的”。并说:“谋反是何等罪?知情不举,应得何罪?即如《申范》所说,称为谋反也不算冤枉。”但又认为:“谋立义康是企图‘拨乱反正’、稳定政局的一次政变的酝酿,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34]这就值得商榷了。

范晔的死因究竟何在?稽诸史籍并结合清代以来的各家之论,主要原因有二:

其二,多才受宠遭到同僚的妒忌和排挤,是范晔致死的重要客观原因。范晔因才学而受到宋文帝的宠幸,但同僚何尚之、庾炳之、徐湛之、沈演之等人却妒其才,忌其宠,合力排挤之。时范晔与沈演之同被宋文帝知遇,每次入朝,范晔若先到,必等沈演之一同见皇帝;而沈演之先到,却不等范晔,而单独见皇帝。何尚之身为尚书仆射,对范晔也极为忌恨,范晔曾说:“外人传何尚书见憎,计与之无恶。”[36]徐湛之甚至诬告范晔是逆乱的“首谋”,足见其妒忌的程度。不仅如此,就连一时朝贵也多与范晔不合。范晔曾著《和香方》予以讥刺,把庾炳之比作“多忌”的麝香,把何尚之比作“虚燥”的零霍,把沈演之比作“粘湿”的詹唐,把羊玄保比作“昏钝”的枣膏,把徐湛之比作“浅俗”的甲煎,而以“沈实易和”自比。其在朝中的处境,由此可见一斑。孔熙先也曾对他说:“廉直劲正不得久容”、“人间雅誉,过于两臣,谗夫侧目,为日久矣,比肩竞逐,庸可遂乎”[37]!这些话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范晔遭受排挤的程度。官场的倾轧,加之范晔本人恃才傲物和不羁行为,憎疾者众,于是共相排陷。445年,终于被徐湛之等人借孔熙先事件牵连进去,以谋反的罪名被杀害了。

三、崔浩国史冤狱

在魏晋南北朝历史上,崔浩国史案是一桩最大的冤狱,《魏书》卷三十五《崔浩传》、卷四十八《高允传》详细记载了事情的经过:太延五年(439年)十二月,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命崔浩监秘书事,负责续修国史,以中书侍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参著作,续成前纪。并下诏说:“命公留台,综理史务,述成此书,务从实录。”在续修过程中,《太祖纪》仍沿用早年邓渊旧作,《先帝纪》和《今上纪》由崔浩和高允共同撰写,而以高允执笔居多;崔浩作为总编,主要做些“损益褒贬,折中润色”的工作。书名不变,仍称《国记》。

《国记》完成后,惯于向崔浩献媚的著作令史闵湛、郗标建议把《国记》刊刻在石碑上,并同时刊刻崔浩所注《五经》,崔浩立即采纳,太子拓跋晃也表示赞同。于是大兴工程,在京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西郊的天坛东三里处,建造了一个《国记》和《五经注》的巨大碑林,方圆130步,前后用工300万人才告完成。由于《国记》“尽述国事,备而不典”,石碑又都立在通衢大道上,引起过往行人议论纷纷。鲜卑贵族看到后,无不气恼,一齐到太武帝面前告状,指控崔浩“暴扬国恶”。太武帝大怒,下令收捕崔浩及秘书郎吏等,审查其罪状。

太和真君十一年(450年)六月,崔浩被杀。崔浩的姻亲包括清河崔氏一族无论远近、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连坐族诛,秘书郎吏以上尽死。行刑那天,崔浩被置于囚车之内,“送于城南,使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拓跋统治者如此滥施**威、大肆屠戮,崔浩又死得那样惨不忍睹,果真是因为“国史案”吗?细察其由,不免使人疑窦丛生。如果紧密联系当时北魏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权力之争,就会发现这是一桩莫大的国史冤狱,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政治原因。

国史冤狱的发生,是鲜卑贵族与汉族大地主激烈权力争夺的结果,此乃根本原因所在。众所周知,鲜卑拓跋氏统一中原是靠武力征服完成的,其对广大中原地区的统治又离不开汉族地主的配合与支持。自道武帝拓跋珪入主中原后,便注意搜罗汉族士人,任以官职,清河崔氏是当时北方第一高门,更是极力拉拢的对象。崔浩之父崔玄伯深为道武帝所重,势倾朝廷,历仕道武帝、明元帝二朝,官拜天部大人,晋爵白马公。崔浩年轻时就在朝中供职,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赢得了魏帝的赏识和信任。明元帝时,“朝廷礼仪、优文策诏、军国书记,尽关于浩”[38]。太武帝时,常参予军国大事,多献奇谋密策,帮助北伐柔然,西灭大夏,功勋卓著。太武帝对他言听计从,宠幸有加,曾从容地对崔浩说:“卿才智渊博,事朕祖考,忠著三世,朕故延卿自近。”常尊称他为“崔公”而不名。又命令诸尚书说:“凡军国大计,卿等所不能决,皆先谘浩,然后施行。”崔浩也因此官至司徒,荣登宰相高位。鲜卑贵族却容不得汉人大族分享权力,同自己平起平坐;对于像崔浩这样备受皇帝宠幸而又位高权重的人,更加不能容忍,于是便当作排斥打击的首要目标。早在太武帝即位之初,“左右忌浩正直,共排毁之”。太武帝迫于压力,曾一度将崔浩罢免,不久被重新起用,仍不断遭到忌恨。在当时鲜卑贵族势力占绝对优势的北魏朝廷,汉族士人有备受压抑之感;特别是在残忍暴戾的北魏皇帝面前,他们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遇事处处格外小心。崔玄伯就从来不敢违背道武帝的旨意;崔浩工于书法,常替别人抄写《急就章》,书写时故意把书中的“汉代强”改换为“冯代强”,“以示不敢犯国,其谨也如此”。对于这种屈从的境遇,以崔浩为代表的汉族高门深为不满,他们怀念魏晋时代门阀大族的优越,希望通过抗争,从鲜卑贵族手中夺回失去的部分地位和权力。崔浩就曾为此进行过许多或明或暗的斗争:他“大欲整齐人伦,分明族姓”,以图恢复门阀制度。表弟卢玄劝阻说:“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者,讵几人也?宜三思。”[39]崔浩听不进去,于是得罪了许多鲜卑贵族。崔浩之弟崔恬嫁女给王慧龙,王氏是太原大族,世代长着“齄鼻”,即大酒糟鼻子,江东谓之“齄王”。崔浩见慧龙时,看到他的齄鼻,就说:“真贵种矣!”又多次向朝中鲜卑公卿大臣称赞其俊美。“司徒长孙嵩闻之不悦,言于太武,以其嗟服南人,则有讪鄙国化之意。太武怒,召浩责之。浩免冠陈谢得释。”[40]这样,又一次把鲜卑贵族得罪,还险些惹下大祸。太子拓跋晃监国时,崔浩曾一次就推荐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各起家为郡守。拓跋晃反对说:“先召之人,亦州郡选也,在职已久,勤劳未答。今可先补前召外任郡县,以新召者代为郡吏。又守令宰民,宜使更事者。”崔浩固执己见,坚持把自己推荐的人派出任职。高允得知此事,对东宫博士管恬说:“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校胜于上,何以胜济。”[41]崔浩通过抗争,虽说为汉族高门争得了一些地位和权力,但却大大触怒了鲜卑贵族,从而把自己推到了灾祸的边缘。

再者,崔浩虽身在北魏,却心向南朝,与鲜卑贵族貌合神离。当北魏西讨夏国、北伐柔然时,则积极出谋划策;而北魏南侵,却又寻找种种口实予以阻挠,这无疑也加深了鲜卑贵族对他的怀疑和忌恨。吕思勉先生曾对此作过很好的一段评述:

往读史,尝怪五胡入据中原,中原士大夫皆伈伈伣伣而为之下,未曾有处心积虑、密图光复者,今乃知崔浩则其人也。浩仕魏历三世,虽身在北朝,而心存华夏,魏欲南侵时,恒诡辞饰说,以谋匡救;而又能处心积虑,密为光复之图。其智深勇沉,忍辱负重,盖千古一人而已。徒以所事不成,遂致所志不白,尚论者徒以北朝名臣目之,岂不哀哉![42]

崔浩所为,正是当时民族矛盾尖锐的表现。在这种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崔浩置身于鲜、汉贵族地主激烈的权力争夺和民族矛盾的焦点之上,当鲜卑贵族势力强大之际,其死是必定无疑的。

四、魏收“秽史”说

史家中被人非议最多者莫如魏收,正史中遭人诟病最甚者亦无如《魏书》。魏收修史,因得罪的人多,北齐亡后,其冢墓被掘,弃骨扬灰于外,殊为哀怜。

唐人李百药撰《北齐书》,在《魏收传》中,借时人之口,对魏收多加诋毁。如说他轻薄无行,“人号云‘魏收惊蛱蝶’”;“人称其才而鄙其行”。又说他阿谀权臣,“见当途贵游,每以言色相悦”。还说他贪财好利,曾遣门客随陈使封孝琰南行,“遇昆仑舶至,得奇货猓然褥表、美玉盈尺等数十件,罪当流,以赎论。”并借“诸家子弟”之口,把《魏书》号为“秽史”,等等。稍后,唐李延寿撰《北史·魏收传》,又因袭李百药的某些说法。后世中的一些人不加深究,套用李氏旧说,不仅继续责骂魏收,而且对“秽史”说深信不疑。如宋代学者刘攽、刘恕、范祖禹等撰《旧本魏书目录序》,指斥魏收“党齐毁魏,褒贬肆情,时论以为不平,……号为‘秽史’”。直至清代,“秽史”说仍不绝于耳,赵翼说:“然则(魏)收之书趋附避讳,是非不公,真所谓秽史也!”[44]

魏收的人品如何?公正地说,他恃才自傲,轻忽同辈,不矜细行,性又褊急。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45]如此而已。无论怎样说,魏收绝非轻薄无行的无聊文人。《北齐书》本传指斥魏收“昔在京洛,轻薄尤甚”的例证,是在文襄帝出游东山途中的一次宴会上,君臣之间的某些戏言。文襄说:“魏收恃才无宜适,须出其短。”魏收、杨愔等人相互戏弄,“往复数番”,杨愔从容地说:“我绰有余暇,山立不动,若遇当涂,恐翩翩遂逝。”当涂者,魏也;翩翩者,蛱蝶也。杨愔讥笑魏收是只惊蛱蝶,文襄帝听后大笑。这本来是相互揭短、嬉戏的话,是为了增添宴会的活跃气氛,一笑了之,未必真有其事。李百药却以此诋毁魏收轻薄无行,岂不可笑!其实,魏收在魏朝时,立身行事,颇以忠直自见。《北史》本传称他上《南狩赋》以谏孝武帝,“虽富言**丽,而终归雅正”。聘梁回朝,尚书右仆射高隆之向他索取南货,不能如愿,遂遭禁止,久之得释。任高欢中外府主簿时,“以受旨乖忤,频被嫌责,加以箠楚,久不得志”。观此,魏收并非阿谀取容之辈。入北齐后,位太子少傅,文宣帝每次喝醉酒,便说太子性懦,须更易。收对杨愔说:“魏收既忝师傅,正当守之以死,但恐国家不安。”其委曲进谏被杨愔奏告文宣,太子遂得以保全。晚年著《枕中篇》以戒厉子侄,内多立身行道等劝诫之言。事实证明,魏收迥异于轻薄无行的文人。李延寿在《北史·魏收传》中,虽袭用李百药的某些说法,但又有自己的见解,他说:“(魏)收硕学大才,然性褊,不能达命体道。……然提奖后辈,以名行为先,浮华轻险之徒,虽有才能,弗重也。”这一评价还是比较客观的。《北齐书》本传诋毁魏收派门客入南陈搜求金宝事,在当时禁止南北互市的情况下,双方使臣藉通聘以求利乃司空见惯,这比起那些贪墨成性的官僚来,又何足挂齿。

总之,魏收作为史学名家,其成就是主要的;《魏书》是一部有价值的史作,尽管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但全盘予以否定,把它说成“秽史”也是没有根据的。

注释

[1] 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

[2] 《隋书·经籍志二》。

[3] 《晋书·司马彪传》。

[4] 《晋书·王隐传》。

[5] 《晋书·武帝纪》。

[6] 《晋书·干宝传》。

[7] 《晋书·石勒载记》。

[8] 《晋书·陈寿传》。

[9] 叶适:《习学纪言序目》卷二十八。

[10]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二十四《三国志辨疑序》。

[11] 《宋书·裴松之传》。

[12] 刘知几:《史通·补注》。

[13]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十三。

[14] 《宋书·范晔传》,本目引文未注明出处者皆见本传。

[15]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八《党锢传总叙》。

[16] 《后汉书·李通传》后论。

[17] 《后汉书·方术列传》序论。

[18] 《北史·魏收传》后论。

[19] 王先谦:《水经注合校》序。

[20] 刘献廷:《广阳杂记》。

[21]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二十四《三国志辨疑序》。

[22] 《三国志·魏书·刘劭传》。

[23] 《隋书·经籍志二》。

[24] 章学诚:《文史通义·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

[25] 郑樵:《通志·氏族略序》。

[26] 《南史·王僧孺传》。

[27] 《南史·贾希镜传》。

[28] 《南史·王僧孺传》。

[29] 钱大昕:《三国志辨疑·自序》。

[30] 参见杨翼骧:《裴松之与〈三国志注〉》,载《历史教学》,1993年第2期。

[31]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六《三国志书法》条。

[32]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六《陈寿论诸葛亮》条。

[33]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二十四《三国志辨疑序》。

[34] 束世征:《范晔与〈后汉书〉》,载《历史教学》,1961年第11、12期合刊。

[35] 《资治通鉴》卷一二四·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

[36] 《宋书·范晔传》。

[37] 《资治通鉴》卷一二四·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

[38] 《魏书·崔浩传》,本目未注明引文出处者皆见本传。

[39] 《北史·卢玄传》。

[40] 《北史·王慧龙传》。

[41] 《魏书·高允传》。

[42] 吕思勉:《读史札记》丙帙《魏晋南北朝·崔浩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3] 《魏书·高允传》。

[44]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三《魏书多曲笔》条。

[45] 《北齐书·魏收传》。

[46]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十五《魏书》提要。

[47] 周一良:《魏收之史学》,《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