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文化的交流与杂糅 第一节 胡风内渐与胡汉杂糅(1 / 1)

魏晋时期,缘边少数民族纷纷内迁,有的还先后在中原建立政权。各民族之间的接近,使人们对民族关系有了新的认识。传统的“华夷”有别的观念,在胡风内渐的影响下,逐渐被胡汉杂糅所替代。交会——冲突——融合,胡汉文化间的这种变化轨迹,成为魏晋北朝时期文化交流的一个缩影。

一、胡汉相交与胡文化的汉化

夏、商以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华夏民族。逮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又一个民族迁移的**,北边的匈奴、羯、氐、羌、鲜卑诸“胡”族相继进入中原,建立政权,定居下来。于是,胡、汉之间在这块土地上相交了。自三代至秦汉的两千多年中,少数民族和汉族有过无数的相交,然而,这次发生在中原大地上的相交,使游牧民族的“胡”文化与农耕民族的“汉”文化得以进行更长时间的交流,并逐步走向融合。

不论是自卑心态,还是貌似强横的“抑汉”心态,胡、汉文化的差异性决定了在经历不可避免的冲突之后,两者必然要走向融合。而文化的融合,又不能逃脱马克思揭示的“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3]的历史规律。在先进的汉文化面前,胡文化必然地走向了“汉化”。

陶侍从俑(北魏)

1965年河南洛阳出土

胡文化的“汉化”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自上而下的途径,即通过胡族统治者采取的“汉化”政策,使胡文化发生质的变化,逐渐融入汉文化之中。建立汉国和前赵的匈奴刘渊、刘曜,建立后赵的羯人石勒,建立前秦的氐人苻坚、苻融,建立后秦的羌人姚苌、姚襄,以及建立南凉的秃发乌孤,建立北凉的卢水胡沮渠蒙逊等,都曾通过崇尚文教、征聘汉族士大夫等政策,使汉文化逐渐渗透、进入胡文化之中,促使胡文化与汉文化的同化。这种由上而下的汉化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得以实现。

其一,统治阶级上层人物的习经明儒。如刘渊曾师事上党大儒崔游,习《毛诗》《尚书》《易》,尤好《春秋左氏传》,《史》《汉》、诸子,无不综览。刘聪聪悟好学,经史百家,无不综览。石勒家世低微,曾被掠卖为奴,目不知书,但他在军旅戎马之间隙,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推崇儒学,视为安邦治国之不可或缺。李班谦虚博纳,敬爱儒贤。姚兴常与儒士梁喜、范勖等人讲论经籍,不因戎事废业。沮渠蒙逊博涉经史,通晓天文。少数民族统治者自身的习经明儒,使他们能更准确地了解汉文化,从而促进胡文化的汉化进程。

其二,延聘汉族儒家士人,为胡文化的汉化提供理论依据。如石勒曾将河北地区的衣冠人物集为“君子营”,下令族人不得侮易衣冠华族,礼请博涉经史的汉族士子张宾为谋主。慕容廆虚怀引纳流亡到辽东的儒士,并委以重任。秃发乌孤曾大规模收罗儒家士人、中州才令、秦雍世门、西州德望,皆将其延揽到南凉政权中,授以各种职位。就连以残暴著称的后凉氐族统治者吕光,都很尊重儒家知识分子,延聘宗钦、宋繇等担任要职。汉族儒家士人进入胡族政权后,或参与军国大政,或帮助整理各种文化典籍,或制定儒家礼乐制度,从不同层面将汉文化的因子注入胡文化之中。

其三,兴办学校,倡导儒学。如石虎遣国子博士诣洛阳写石经,又令国子祭酒聂熊注《谷梁春秋》,列于学宫。苻坚在枋头亲自祭奠孔子。慕容廆令世子慕容皝和宗室国胄皆到学校受业,学习儒经。秃发利鹿孤接受祠部郎中史皓的建议,兴办学校,以教胄子。沮渠牧犍尊河西大儒刘昞为国师,命百官皆以学生之礼师事刘昞。学校的兴办,使胡族官吏子弟直接受到汉文化的熏陶,培养了一大批精通汉文化的胡人。在这一过程中,胡文化也逐渐汉化。

在少数民族政权中,由上而下地推行胡文化汉化最为突出和彻底的,当推北魏拓跋氏。拓跋氏自拓跋珪之时起,就开始了与汉族士人的合作,通过诏诸州郡,征请名儒,以修立文学,整齐风俗。如索敞专门从事对拓跋贵族子弟的儒学教育,其学生中前后显达,位至尚书牧守者数十人。常爽置馆于温水之右,教授门徒七百余人,京师学业,翕然复兴,尚书左仆射元赞等均为其学生。这些儒家士人还在代京整理儒家经典,加以训诂、注释。如索敞将散在各篇中的儒家关于服丧的规范仪注汇编成《丧服要记》,为拓跋氏了解和吸取儒家丧仪礼节提供了方便。阚骃对曹魏时的易学大家王朗所注《易传》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发。到献文帝拓跋弘时,拓跋族上层集团的儒化已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出现了一大批精通汉文化的拓跋贵族。孝文帝即位后,便掀起了更大规模的汉化。公元493年,他将京城从游牧文化氛围笼罩下的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到了神州中心的洛阳,割断了胡文化的地域纽带。紧接着,孝文帝又推行了一系列汉化政策,奖励鲜卑与汉人通婚,改鲜卑姓为汉姓,禁胡语胡服,从风俗礼制到语言服饰,全面割断了拓跋族与胡文化的联系,使胡文化彻底汉化。

胡文化汉化的第二条途径是自下而上的转变旧有的文化观念与礼仪习俗。少数民族入居内地后,与汉族人民错居共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他们学会了汉语,了解了汉族的礼仪习俗,而且在新的生活环境中,潜移默化地受到了汉文化的熏陶与影响,发生了文化观念和意识的变化。如胡人对两性关系的观念较为开放,“女儿自言好,故入郎君怀”。但在汉文化的影响下,开始出现了变化。北朝乐府《折杨柳枝歌》中出现了这样的情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阿婆许嫁女,今年无消息。”昔日大胆自由追求意中人的胡家少女形象不见了,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汉族女子寄希望于“父母之命”的闺中怨辞。至于段丰妻慕容氏在段丰死后宣称“忠臣不事二君,贞女不更二夫”,拒不听从其父再嫁之命,则更是无一丝一毫“胡”气,全然是一位恪守儒家贞烈观的汉族妇女。显然,儒家的贞操观念已在一部分胡人身上扎下了根,并不自觉地以汉文化观念来支配自己的行动。

胡文化的汉化是多方面的,除了表现在思想观念、伦理习俗、教育科技等方面,还表现在经济生产方式、政权结构制度等方面。因与本书主旨不合,此处不赘。

二、胡风内渐与汉文化的胡化

文化的交流从来就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吸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交流同样如此,在胡文化汉化的同时,汉文化在胡风内渐的影响下,也出现了“胡化”的现象,正如崔浩所言:“漠北醇朴之人,南入中地,变风而俗,化给四海。”[4]与两汉拘谨的汉文化相比,这时的汉文化更多了几分“胡气”,并在文化观念、社会风习、婚姻关系等诸多方面显示出来。

第一,汉文化的胡化表现为华夷观的变化。儒家“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华夷观,使汉文化一直对胡文化抱有排斥、贬低心态。西晋江统在其著名的《徙戎论》中就表达了这种心态:

夫夷蛮戎狄,谓之四夷,九服之制,地在要荒。《春秋》之义,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其言语不通,贽而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阴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5]

江统正是在这种华夷有别的观念支配下,提出了所谓的“徙戎”,使华夷异处,戎夏区别。也正是这种文化信念,使得晋室东迁之时,一大批汉族士人离开中原,追随司马氏集团前往江东。即便留在中原的士人也时时不忘华夏文化之优越,鄙视胡文化。如崔浩就常常嗟服南人,流露出讪鄙拓跋氏之意。然而,随着胡文化的汉化,汉族士人的华夷观开始发生变化,即从华夷有别而转变为用夏变夷。以这种文化心理为寄托,不少汉族士人跨过种族界限,进入胡族政权。他们或以统治中原即是正统,或以凡奉中国文化则为中国之名来解释自己的行动。实际上,淡薄了华夷有别的观念,从而为汉文化吸纳胡文化的因子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二,汉文化的胡化表现为汉人传统礼法观念的削弱。游牧民族本无严格的礼法制度,入居中原后,胡风内渐,冲击了汉族传统的礼法观念。这种冲击主要是通过婚姻关系而形成。

婚姻与文化,两者之间是密切相连的,由文化及婚姻,相同的文化习俗导致婚姻关系的存在;由婚姻及文化,婚姻关系又推动文化的变异。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的胡汉通婚既促进了胡文化的汉化,同时也给汉文化注入了胡文化的血液。以北朝为例,可以明显地看出这种文化的杂糅。

《魏书》《北齐书》《周书》《北史》这四部正史上共记载了241起男女双方均有姓氏可考的民族之间相互通婚的关系,涉及氐、羌、匈奴、鲜卑、突厥、柔然、吐谷浑等众多民族,其中胡汉间的通婚约占2/3[6]。如此广泛、频繁的胡汉通婚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开放的婚姻风气和具有游牧民族特点的婚聘礼仪习俗。如寡妇再嫁较为自由,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不论是公主,还是平民,都不乏寡妇再嫁之例,甚至还出现了张彝与高肇争娶寡妇陈留公主,孙腾与封隆之争娶寡妇平原公主之事。在这种风习的影响下,汉族中也屡屡发生寡妇**不受约束的现象。韩子熙未婚与寡妇李氏长期同居而生三子;祖珽与寡妇王氏同居,公然在人前往来;京兆人韦英死后,其妻梁氏不治丧而嫁,纳河内人向子集为夫,虽云改嫁,实仍居旧宅。汉人传统礼教十分注重一女不事二夫,魏晋时期反对寡妇再嫁也大有人在,甚至一些少数民族妇女也恪守此道。但在胡族婚姻风气的冲击下,传统礼教观念受到削弱,社会已不以寡妇再嫁为耻。

又如少数民族妇女的社会地位较高,此风沿袭,使得魏晋南北朝时期男女较为平等,妇女在社会交往中较为自由。北魏延兴二年(472年)曾诏令今后妇女不得参加祭礼。众所周知,祭礼本是一种汉化活动,而北方妇女却按鲜卑习俗自由参加。孝文帝在灵泉池宴请各国使者、诸方渠帅及群臣百官时,文明太后欣然作歌,孝文帝与群臣九十余人和歌,身为汉人的文明太后如此豪放洒脱,无疑是受到胡风所染。曾在南朝和北朝都做过官的颜之推,曾比较了南北妇女的不同地位和风气:“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识者,惟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讼屈,此乃恒、代之遗风乎。”[7]颜之推也认识到了,正是游牧民族的风习,使北朝妇女俨然不同于受礼教熏陶教育的南朝妇女,而活跃于各种场合,公开在社会上交往奔走。

再如北方游牧民族的婚聘礼俗也流行于当时社会。魏晋时期,汉族大姓婚姻讲究门第,士庶之际,犹如天隔。而游牧民族则无高门卑族之分,婚嫁多以财币相尚,这种习俗也影响了汉族,并不以士庶同堂、尊卑共室为憾,厚出聘财之风却越刮越烈,北朝历代皇帝虽曾多次诏令禁止贵姓与卑姓通婚和婚姻论财,但风俗难易,贵贱通婚史不绝书,财婚之风未曾稍减。

北齐时,婚聘礼俗已仿效中原婚姻六礼,“后齐聘礼,一曰纳采,二曰问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8]。但实际上,在施行这些礼仪程序时,往往杂以游牧民族的诸多习俗。如迎亲之时不用轿,新娘坐于马鞍之上。儒家礼仪规定婚礼不用乐,而北朝婚礼之辰多举音乐,不仅宗室贵族皆由乐部给伎以为嬉戏,就连寻常百姓也在嫁娶之时大行歌舞,以增添喜庆气氛。汉族本有新婚之夜闹洞房戏新娘之俗,而北朝则出现了新婚之夜戏弄女婿的习俗。

在胡文化影响下,北方地区的婚姻风气较为开放,贞节观念相对淡薄,寡妇再嫁十分普遍,妇女社会地位也比较高。这些现象都削弱了汉族传统的礼教观念。而婚姻习俗的风行更是为汉族的民俗文化注入了新的色彩,到唐代,演化为“拦门”“青庐”“催妆”“下婿”“坐鞍”等一系列仪程,使婚礼更为欢庆热烈,丰富多彩。

游牧民族之文化观除崇尚武事外,还注重质朴。自曹魏正始之后,玄风日盛,逮至两晋南朝,崇尚清谈玄言已成社会时尚,高门士族子弟不涉世务,徒以浮华为高。而在北方,受胡文化影响,儒学文士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明习世务,政事练达。如崔浩参谋军事,筹划朝务,多有创见;李冲总成朝仪典章,主持修订礼仪律令,参定官制,奏立三长制,规划洛阳新都,堪称当时杰出的政治家;苏绰起草六条诏书,推行改革,为北周灭齐奠定了基础。儒家文化的经世致用观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明显的表现。而究其与江东士大夫精神面貌不同的原因之一,则与胡文化的影响有关。

骑马武士陶俑(北魏)1953年陕西西安出土

第四,汉文化的胡化还表现为文化艺术、生活习俗的变化。随着北方少数民族入居中原,大量胡物进入中原,广为流行,并为汉族人民所接受,引起了汉族在饮食、服饰等方面的一系列变化。据《齐民要术》记载,当时进入内地的胡物有胡饼、胡饭、胡羹、羌煮、胡椒酒,等等。胡帽、胡衫、胡袄、胡靴也颇为流行,以致北齐时有人感叹中国衣冠乃全用胡服。胡笳、羌笛、琵琶、竖头箜篌等胡乐器以及龟兹乐、天竺乐等胡乐也进入中国,并与汉族古乐交融杂糅,形成新乐,流播中原。

汉文化的胡化与胡文化的汉化实质上是胡汉文化杂糅这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正是在这种相互接纳、相互影响的过程中,最终形成统一而又丰富多样的华夏文化。

三、汉化——胡化——汉化的曲折发展

在胡汉文化的杂糅过程中,除了胡文化的汉化和汉文化的胡化之外,还有另一种形式,即汉化、胡化、再汉化的曲折变化,北燕冯氏即是这样一个典型。

创立北燕的冯跋为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自汉以来,这一带即为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冯氏为汉人,信都又是汉文化发达地区,自然深受汉文化熏陶。西晋沦亡,河北为战乱频繁之地,冯跋祖父冯和遂避居胡汉杂居之地上党,始染胡俗。此后,冯跋父冯安出仕西燕,迁居兰中。西燕之后,冯氏又举家迁居昌黎(今辽宁朝阳),遂同夷俗,成为胡化的汉人。冯跋亦取胡名莫里伐,其从兄冯万泥、弟冯素弗皆取胡名。及北燕建立后,早已胡化,深得后燕少数民族信任,自称崇信胡俗的冯跋又大力推行汉化,兴建学校,倡导儒学,行周礼,倡薄葬,处处以汉文化为依据。显然,信都冯氏为我们提供了胡汉杂糅的另一种模式,即先胡化再汉化。

如果说信都冯氏毕竟是汉人,其胡化是生存环境所迫,最终必然要回归到汉化。那么,北朝后期的鲜卑化则是涉及少数民族汉化之后的再度胡化。

自孝文帝改革后,拓跋鲜卑旧日的文化已完全让位于汉族封建文化,鲜卑贵族着汉冠朝服,读儒家典籍,饮宴之上,诗赋并陈,清言乍起,以致来到洛阳的南朝人士惊叹:衣冠人物,全在中原,江东远不及也。但至东、西魏分立后,出现了大规模的鲜卑化潮流。在东魏、北齐,高欢恢复鲜卑旧制、旧俗。循鲜卑旧俗行即位之礼;建立神祠,祭祀胡神;胡服盛行于世,鲜卑语成了朝廷用语,甚至以是否通晓鲜卑语作为仕宦的条件之一。迁洛的拓跋鲜卑人,原已渐忘其旧言,然此时又纷纷学习鲜卑语。西魏、北周亦复如此。宇文泰按鲜卑旧俗定魏文帝即位之礼;朝廷百官又脱去昔日的汉魏衣冠,改穿鲜卑服;朝廷之上提倡说鲜卑语,周武帝身体力行,躬为表率,还亲撰《鲜卑号令》一卷,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地方官及汉人也就说鲜卑语。宇文泰还恢复鲜卑旧姓,规定府兵将领及所统军人皆须采用鲜卑姓氏,对汉人也赐以鲜卑姓。就当时形势而言,高欢与宇文泰在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推行的鲜卑化运动,规模丝毫不亚于孝文帝的汉化运动。北朝少数民族在汉化之后又重新走向了胡化。

然而,此时的胡化就其实质来说,并不是简单的文化复旧或回归。孝文帝的汉化,使昔日的同宗兄弟产生了地位与贵贱的两极分化,迁洛者身居高位,留居边镇者形同厮养。对汉族门阀政治的全盘吸收又使广大鲜卑平民备受压抑,身份日沦,怨恨倍增,北魏末年六镇起义中夹杂的强烈的反汉化情绪正是上述遭遇的反映。在六镇起义中起家的高欢、宇文泰当然需要利用这种情绪来建立自己的统治。因此,这时的鲜卑化是形势所然,随之而来的又必然是一场新的汉化。

在西魏,宇文泰于大统七年(541年)九月颁行了六条诏书:“先治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10]从这18个字中可以看出,宇文泰在政治、经济、法律、思想、文化各个方面奉行的都是汉族封建统治制度,无丝毫鲜卑化的内涵。他要求奉行德治教化,用儒家学说修身,躬行仁义、孝悌、礼让等儒家道德规范。在长安设立国子学,拜儒学大师卢诞为国子祭酒。革除落后的鲜卑旧俗和空谈玄理、崇佛论道的腐朽风气。依据《周礼》制定新的官制。显然,宇文泰的鲜卑化措施只是为了照顾一部分鲜卑族人的感情,消弭因汉化不当而造成的民族隔阂。经过这样一番调整,以保证汉化的顺利进行。北周之所以能灭齐统一北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是在鲜卑化之后又走上了新的更高层次的汉化。

鲜卑族汉化——胡化——再汉化的发展历程揭示了胡汉文化杂糅的又一种模式。由此也说明,文化杂糅并不只有一种简单的形式。尽管汉文化的发展水平要高于胡文化,尽管在先进的汉文化面前,胡文化必然趋势是要走向“汉化”,但在实际走向“汉化”的过程中,仍会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