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化变迁对社会的浸润(1 / 1)

魏晋南北朝时期,新的文化因素的生长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皇权政治的疲软、士庶对立及寺院地主经济的形成与发展,都与此关系甚大。至于农耕分界线的南移和民族共同体的重新熔铸,则是胡汉两种文化冲突与融汇交流过程中的必然结果。

一、君权不振与士庶对立

随着儒学式微、玄风播扬和士族中重家轻国观念的泛滥,皇权政治从西晋时期起开始出现疲软的趋势。西晋灭亡后,司马氏在江南能够重建政权,完全依靠的是侨、土高门士族的支持和一部分流民帅的军事力量。东晋建国伊始,高门大族凌驾于皇权之上形成所谓“共天下”的格局,以后,王、庾、桓、谢等氏相继通过掌握扬州朝政或荆州地方权力牢牢地控制了司马氏皇权。皇帝大多数情况下是士族的玩偶,且不说对朝臣的升迁、藩镇的调配没有多少发言权,就是对自己身下的“御榻”也有朝不保夕之虑。晋元帝和简文帝都一再向王敦、桓温表示要让位“以避贤路”。当然东晋门阀政治的主要基础是士族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然而其文化背景和观念变迁的作用也不应该轻视。当时,每个大族成员对皇帝,或维护或对抗,无不是为家族门户计。王敦最初不欲立司马睿,是担心“年长难制”。待造反克建康后,他就明确对王导讲:“不用吾言,几至覆族。”王彬拒绝参与王敦之乱,同样是害怕“祸及门户”。就连王敦临终时也对心腹讲:“我死之后,莫若释兵散众,归身朝廷,保全门户,上计也。”[40]除来自北方胡人的外患外,各家族之间的权力之争能否保持相对平衡,成为决定东晋政局稳定还是动乱,乃至动乱激烈程度的重要因素。南朝时期君主的权力虽然开始回归,但是处于衰弱中的士族仍有一定的力量。而且正是由于已经走下坡路,士族中的重家轻国思想反而比以前更加强烈。他们经常摆出一副“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的架子,尽其所能地给皇帝出难题。也正是由于他们积极参与劝进、禅代、授玺等政权转移活动,才使得南方王朝改旗易帜来得那么顺利和频繁。

在士族群体中盛行的家族至上观念,对上表现为重家轻国,对下则是强调士庶之别,使等级制度进一步严格化。士庶不婚、不相交接,不仅东晋如此,到南朝时仍没有改变。当时,“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41]。庶人被士人看作“非类”。“服冕之家,流品之人,视寒素之子轻若草芥,曾不以之为伍。”[42]《南史》记载了很多庶族出身的官吏到同僚的士人家里做客,受到侮辱的事例,甚至连皇亲国戚也不例外。至于士庶通婚,更属大逆不道,不但要将士人驱出流伍,而且还要“寘以明科”,给以惩办。士人的尊贵,使得庶人仰慕不已。他们寻找各种机会,企图挤入士流。有人打着皇帝的旗号恳请名士认可,有人通过篡改籍注诈冒士人,有人尝试以厚礼与士人联姻,但是这些途径都很难达到目的。

总之,在东晋南朝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渗透着南方士人文化观的影响,只是表现程度不同而已,不过在北方,情况迥异。士人虽然也重家,但是绝不敢轻国。其原因,一是皇权的强大,士族处于附庸的地位;二是传统儒学的影响比较有力,士人观念相对保守,远不如南方风流潇洒。时人进行对比,将此概括为:“江南多好臣,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而百年一主。”[43]倒也十分贴切。

二、“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

魏晋南北朝是佛、道两种宗教获得极大发展时期。但是,道教与佛教相比,无论教义还是科仪都处于劣势的地位。再加之民间道教容易被民众借用,作为进行反抗和起义的组织形式,使统治者心有余悸,不能不加以限制和防范;官方道教玄虚而又耗费钱财,在下层社会中根本没有市场。所以到南北朝时期,佛教以其理论完备、适应性强,赢得了大量信徒,从而远远超迈道教,在大江南北都取得类似国教的地位。随着佛教的兴盛,寺院地主经济开始出现,并逐渐上升为能对当时社会发挥重要影响的一股势力。

寺院同当时的士族、庶族地主一样占有大量土地。与其他地主不同,寺院取得土地的主要方式是靠各级统治者的布施和下层民众的投献。无论南朝,还是北朝,帝王和达官贵人都在兴造佛寺或舍宅为寺的同时,布施给寺院大面积土地。梁武帝曾一次赐田给大敬爱寺80顷;西魏文帝为中兴寺建寺庄,仅稻田就有百顷之多。至于一般百姓,有的为逃避政府的繁税苛役,有的因沉溺于宗教信仰,往往倾其所有,争相将土地和家产投献给寺院,以致形成“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的局面。在取得土地的同时,寺院还侵吞了大量劳动人手。普通僧尼是寺庄首选的劳动力对象;余者是以僧祇户、白徒、养女为名目的大量依附民以及类似奴婢身份的佛图户。除此之外,寺院又获取了数量惊人的浮财。这些浮财,很大一部分来自上层人物的舍施。北齐皇帝一次拨给寺院的钱财就占国库的1/3;梁武帝三次舍身为寺奴,每次都要臣下捐钱一亿万赎身。寺院经常以“鸣刹注疏”的形式,向听经的信徒强索财物,多者至百万钱。当时还盛行用下层僧侣烧身方式募钱的宗教活动,每次都能诱使前来观看的信徒投衣解宝,施财山积。

按说,寺院的财产应归集体所有,然而实际上大部分财产皆为上层僧侣所把持。史书记载的一些大和尚常是“拥资巨万”。上层僧侣已成为寺院中的地主分子。他们不但完全承袭了世俗地主的剥削方式,而且还通过经营典当业,以高利贷来聚敛财富。寺院地主并取得了比世俗地主更多的特权,如封建国家特为寺院设置大小僧曹,各级属员同职官一样,享受俸禄和力役。皇帝承认寺院是法外之地,佛教内律可以充代国法。寺院地主生活奢靡、荒**凶残,同世俗地主毫无区别。他们的住所穷极宏丽,“争写天上之姿,竞横山中之影。金刹与灵台比高,广殿共阿房等壮”[44]。以致使来自西域的胡僧瞠目结舌,认为“极物境界,亦未有此。口唱南无,合掌连日”[45]。《小法灭尽经》承认,有的僧侣“贪钱财,积聚不散,不作功德,贩卖奴婢,耕田垦殖,焚烧山林,伤害众生,无有慈愍”,甚至“**秩浊乱,男女不别”。他们的行径,严重地败坏了佛教的声誉。

南北朝时期,随着佛法的播扬,寺院地主势力极度膨胀。南朝寺院最多时近三千所,僧尼近十万人;北朝则是南方的十倍,大多数时期寺院都在3万所左右,僧尼200余万;一度曾暴涨到寺院4万余所,僧尼300余万。北周时僧尼人数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无怪乎有人把北周武帝灭佛视为“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46]了。寺院地主经济达到这样高度发展,在中国历史上是仅见的。这和当时佛法兴盛及社会上下的宗教狂热,显然有着密切的关系。

三、农耕分界线的南移和民族共同体的重新熔铸

魏晋南北朝时期,胡汉两种文化的冲突与融汇交流,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对北方经济出现的退化现象和汉民族队伍的巩固扩大所起的作用,尤其显著。

两汉时期,北部长城沿线曾逐渐扩展为农耕区与游牧区之间的过渡地带,而且农耕区还在向北向西推移。那时,阴山以北的夹河地区和河套平原的九原郡被称为“新秦中”,说明它的农业成就堪与关中地区相媲美。然而魏晋以来,随着游牧民族的南下,北方经济的格局发生很大变化。在胡汉两种文化冲突的阶段,胡人于仰慕汉文化之外,也对坚持本民族文化传统表现出极大的热忱。他们把保有马背民族勇悍善战的精神,视作“威制诸夏”的长策。为了维持强大的骑兵,必须有充足的马源做保障,所以胡人铁蹄所到之处,常常伴有弃耕营牧的现象发生。魏晋以来,“新秦中”地区的农田已恢复为牧场,龙门碣石以北地区畜牧业的比重越来越大。十六国时期,在黄土高原西北部的河西、陇右一带,除凉州的陇西、汉阳两郡外,其余大部分边郡地区皆为游牧民族控制,虽然也出现过短暂的农业复兴,但是弃耕营牧的总势态未变。很多学者达成共识:魏晋南北朝时期,农耕区曾退至关中北山至今吕梁山一线以南。由燕山以南至蓟、代、吕梁、北山一线形成一条农耕区的北界,大致恢复到秦汉之际的景象。这条线以北、以西,基本复归为畜牧业。河西走廊的一些农业区,到北朝时期已转化为以牧业为主。河西是北魏重要的牧场,拓跋焘“平统万,定秦陇,以河西水草善,乃以为牧地,畜产滋息,马至二百余万匹,橐驼将半之,牛羊则无数”[47]。伴随着农耕分界线的南移,传统的农耕区也在明显退化。有的游牧民族,为长期保持军事上的优势,把自古以来精耕细作的汉人农耕区强行掠成牧场和猎苑,甚至沦为沼泽汙地。三河居天下之中,王畿千里,本是肥沃的良田,北魏时期则被统治者占作广袤的牧马之地。就连坚持汉化的孝文帝在迁都洛阳后,仍令臣下宇文福“规石济以西、河内以东,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48]。为了每年从河西徙马于河洛,竟将并州改造成中转的马场。史称孝文帝在位期间,“复此河阳为牧场,恒置戎马十万匹,以拟京师军警之备。每岁自河西徙牧于并州,以渐南转,欲其习水土而无死伤也”[49]。其结果,使传统的农耕分界线变得毫无意义,造成北方经济实力大幅度下降。

胡汉两种文化从激烈冲突到最终融汇合流,使各地民族构成发生变化,并导致以下两个结果。

第一,汉民族共同体进一步得到加强。在北方,汉人在抗击异族统治和奴役的过程中,民族意识比以前更加突出。这一点,连少数民族都有体验。十六国时期,他们还称汉人为晋人。到北朝,他们则改称汉人(当然也有人用侮辱性语言,如骂狗汉、汉儿、一钱汉等)。汉族被称为汉人,最初不是自称,是由少数民族叫出来的。在南方,大量北方汉族人口的到来,使南北汉人的整体感大大向前迈进一步。这一时期,南北地域被进一步打破。波涛汹涌的长江是隔绝中国南北的一道天堑。南北汉人的地域特征在汉代已较前大为削弱,但是仍然明显存在。农耕文化人口在和平时期,往往表现为安土重迁,地域差别消失速度缓慢。两晋之际,大量北人迫于异族压力纷纷渡江,再次打破地域隔绝,使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更加牢固地形成了一个共同疆域。另外,随着北人南迁,北方旱田作物在南方大量种植,使那里的经济从原来比较单一的稻作农业,向水陆兼营、稻麦兼济的农业结构转变。南北经济生活差距缩小,共同的经济生活更加成熟。在南人北人彼此交往过程中,共同语言初步形成。洛阳话是南方官场和知识阶层普遍通行的口头语言。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汉民族的语言沟通,主要还是靠书面的文字语言。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进一步加强,是南北汉人融成一体最重要的因素。在亡国灭种的压力面前,南北汉人的民族认同感远远超过了地域隔阂。

第二,在与汉族“混淆”“杂错”的过程中,南北少数民族以不同方式被汉族同化。在北方,表现形式为征服者被被征服者同化。入主中原的“五胡”先后抛弃原来落后的传统,转而接受汉人的先进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逐渐演变成汉民族的新成员。在南方,表现形式为统治者同化被统治者。东晋南朝政权对南方境内的少数民族采取了攻势态度,通过各种手段将境内的少数民族变成编户、依附民等人口,直接由国家控制起来,从而最终导致部分南方少数民族被汉族同化。汉民族在同化南北少数民族过程中,不但被输进新鲜的血液,而且也被注入新的活力。这一活力的核心即是异质性很强的胡文化。

注释

[1] 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载《考古学报》,1972年第2期。

[2] 程庭芳:《中国古代太阳黑子记录分析》,载《南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4期。

[3]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影印版,12页,上海,上海书店,1984。

[4] 《续汉志·五行志》注引曹植文。

[5] 马端临:《文献通考·选举考一》。

[6] 《晋书·刘毅传》。

[7] 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80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8] 《晋书·刘毅传》。

[9] 《晋书·文苑传》。

[10] 崔寔:《政论》。

[11] 《宋书·周朗传》。

[12] 《梁书·鱼弘传》。

[13] 《南史·邓元起传》。

[14] 《晋书·食货志》。

[15] 《后汉书·陶谦传》。

[16] 《宋书·索虏传》。

[17] 《南史·侯景传》。

[18] 《晋书·石勒载记》。

[19] 《晋书·石季龙载记》。

[20] 《通典·食货·历代盛衰户口》。

[21] 《南齐书·王俭传》。

[22] 《南齐书·竟陵王子陵传》。

[23] 《晋书·石季龙载记》。

[24] 《隋书·地理志》。

[25] 参见汤用彤:《汤用彤学术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3;王葆玹:《正始玄学》,济南,齐鲁书社,1987。

[26] 参见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67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27] 《陔余丛考》卷十七。

[28] 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册,40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

[29] 《南齐书·褚渊传论》。

[30] 《曹操集·举贤勿拘品行令》。

[31] 《曹操集·以高柔为理曹掾令》。

[32]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33] 《资治通鉴》卷八十六。

[34] 《晋书·王导传》。

[35] 《梁书·武帝纪》。

[36] 《梁书·儒林传》。

[37] 《隋书·经籍志》。

[38] 《广弘明集》卷四。

[39] 《广弘明集》卷十一。

[40] 以上引文皆见《资治通鉴》卷九十二、九十三。

[41] 《宋书·王弘传》。

[42] 《寒素论》,《文苑英华》卷七六○。

[43] 《魏书·李彪传》。

[44] 《洛阳伽蓝记》卷一。

[45] 同上。

[46] 《广弘明集》卷二十四。

[47] 《魏书·食货志》。

[48] 《魏书·宇文福传》。

[49] 《魏书·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