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是民众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经济文化有稳定的影响。由于文明程度的限制,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掺杂着大量迷信内容,有时成为宗教的温床。世俗迷信虽荒诞不经,却能历数千载而不衰。“夫论解除,解除无益;论祭祀,祭祀无补;论巫祝,巫祝无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29]不要说古人沉迷其中难以自拔,就是今日,像王充这样的清醒者,又能有几人?
一、**祀
古代统治者以神道设教,崇祀天地祖先山川百神。按照礼制,各等级的人有不同的祭祀内容。一般是天子祭天地、五岳、四渎,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大夫祭五祀,士祭门、户,庶人祭祖。关于祭五祀,王充解说:“五祀,报门、户、井、灶、室中霤之功。门户,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饮食,中霤,人所托处,五者功钧,故俱祀之。”[30]他说:庶人祭祖是因为“宗庙,己之先也。生存之时,谨敬供养,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缘生事死,示不忘先。”[31]在他看来,“凡祭祀之义有二:一曰报功,二曰修先。报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圣王之务也。”所以上述祭祀“皆法度之祀,礼之常制也。”[32]
可当时人们的普遍心态是“世信祭祀,以为祭祀必有福,不祭祀必有祸。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毕意解,意解病已,执意以为祭祀之助,勉奉不绝。谓死人有知,鬼神饮食,犹相宾客,宾客悦喜,报主人恩矣”。就有些失去祭祀本意了,所以“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33]。由祈福的功利心态发展下去,便出现了更普遍存在的**祀问题。
所谓**祀,是指在礼制所规定范围之外的祭祀活动。孔子言:“非其鬼而祭之,谄也。”[34]**祀虽为正宗士大夫所不齿,但由于人们对天地自然一直怀有非常崇敬的神秘感,又无法摆脱禳灾趋福的世俗心理,所以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连统治者有时也趋之若鹜。这里主要讨论普通民众的**祀问题。
下面的两个例子很可以说明**祀的产生真相。其一:“汝南鲖阳有于田得麇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车十余乘经泽中行,望见此麇著绳,因持去。念其不事,持一鲍鱼置其处。有顷,其主往,不见所得麇,反见鲍鱼,泽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为神,转相告语,治病求福,多有效验。因为起祀舍,众巫数十,帷帐钟鼓,方数百里皆来祷祀,号鲍君神。其后数年,鲍鱼主来历祠下,寻问其故,曰:‘此我鱼也,当有何神?’”其二:“汝南南顿张助于田中种禾,见李核,意欲持去,顾见空桑中有土,因植种,以余浆溉灌。后人见桑中反复生李,转相告语。有病目痛者息阴下,言:‘李君令我目愈,谢以一豚。’目痛小疾,亦行自愈。众犬吠声,因盲者得视,远近翕赫,其下车骑常数千百,酒肉滂沲。间一岁余,张助远出来还,见之,惊云:‘此有何神,乃我所种耳。’因就斮也。”[35]
衰乱之世,社会缺乏向上的活力,民众失去生活信心,人心惶惶,善惊难安,更容易造成迷信活动的泛滥。王充之言:“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36],实为至理名言。哀帝之时,出现了传行西王母筹的怪事。《汉书·哀帝纪》载:“(建平)四年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汉书·五行志》记载稍详:“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稾(禾秆)或棷(麻秆)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仟佰,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者,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
**祀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影响百姓的正常生活,有时也会冲击政治。因而不少清正官员上书痛陈其弊,呼吁禁绝之。各政府也时而下令予以禁止。东汉和熹邓皇后就曾令有司罢诸祠官不合典礼者。因各种复杂原因,禁**祀的诏令和建议都没有得到很好贯彻。
贤明的地方长官也常严厉禁绝以励风俗。第五伦禁会稽**祀是较典型的例子:“会稽俗多**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者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伦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诈怖愚民,皆案论之。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民初颇恐惧,或祝诅妄言,伦案之愈急,后遂断绝,百姓以安。”[37]更高明的长官则以兴教化来抵制陋俗,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
二、神与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源于原始社会,秦汉时期内容更加广泛。概括起来有三类:
一是山神崇拜。它是人类早期的一种自然崇拜。一些名山后为官方祭祀所垄断,西汉时期,更确立了以五岳(东岳泰山、中岳嵩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为代表的山岳祭祀系统。自东汉始,对山神兴云作雨的自然功能的崇拜逐步消失,而其主宰人们仕途升迁、人间生老病死的社会功能日益被突出出来。如泰山,秦西汉时一直是君主沟通天地的封禅圣地。自东汉起却一变而为治鬼之府,泰山神被称为“泰山府君”,掌管阴府。当时被人们视为藏神卧仙之所的山或岩石主要有昆仑山、嵩山、华山、恒山、霍太山、会稽山、茅山、管涔山、敬亭山、慈姥山、石鹿山、母雨山、阴阳山、送子石等。
二是水神崇拜。古人认为河流是由神灵掌握的,为了防止河流神惩罚,就须举行祭祀。这种传统信仰也一直传到了秦汉时期。河流崇拜的地方性很强,无统一的河流神。汉代官方祭祀“四渎”,即长江、黄河、淮水、济水四条著名河流。但民间却仍保留自己独特的地方水神。如江神(长江)在各地就很不一样,蜀地以奇相为江神,楚地则以湘夫人为江神,吴越却以伍子胥为江神。
三是植物、动物崇拜。古人对一些动植物旺盛的生命与神秘的自然属性感到不可理解,从而产生崇拜。秦汉时代,动植物崇拜开始由复合型怪物的图腾崇拜转变为具有社会职能的人化神崇拜。如西王母,《山海经》上描述为“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的怪异动物,可是到汉代,却已是皓齿而白发的老妪,后来又成了容颜绝世的“灵人”,因其有禳灾增福,增寿添禄等功能而受到民间崇拜。此外流行于秦汉的动植物神,主要还有狐仙(汉魏时多称阿紫,且是女仙)、稷神、“四灵”(麟、凤、龟、龙,西汉时与“四方”观念结合,称为“四方神兽”)、蚕神等。这一时期,动植物崇拜的范围十分广泛。一些树能预兆吉凶,如嘉禾生、木连理为吉祥之兆,树上结冰挂或树久枯而复荣则为不祥之兆。一些树木能避邪驱鬼,如元日人们挂桃符于门以避邪。当时人们认为吉祥的动物有凤凰、鸾、乌龙、麒麟、雀、雉、白虎、白狼、白鹅、白兔等。此外,一些动物的变异(如两足虎、雌鸡变雄鸡等)则会给人们带来灾难。
秦汉时期,人神、人鬼崇拜也很盛行。一些著名的历史人物和传说中的人物已被神化而受到人们的祭祀。这些被神化的人物主要有黄帝、蚩尤、伏羲、女娲、赤松子、尧、舜、禹、奚仲、周文王、姜太公、赵武灵王、卫灵公、晋王、孙叔敖、介子推、西门豹等。此外,一些当时的官吏帝王也被神化而为民间所祭祀,他们是秦始皇、项羽、刘邦、戚夫人、张良、汉武帝等。还有一些当时民间普通人也被神化。
秦汉人们对生活器具的崇拜主要有灶神崇拜、门神崇拜和槎(一种木或竹做的筏子)、船神崇拜。祭门神一般是在阴历年除夕(或正月初一),家家户户贴门神画于门,汉代门神有其具体的形象和姓氏,即神荼和郁垒。在正月十五日这一天,人们先用杨枝插于左右门上,然后在杨枝所指向的地方摆上酒脯饮食、豆粥、糕,并插上筷子供其享用。灶神,其职能从西汉开始,已由掌管饮食转向掌管人的寿夭祸福。后来,则成为天帝派驻人间的使者,负责督察人们的过失,定期向其汇报。祭灶神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夜晚,摆上供品让其享用,以便让它这夜升天后为主人说好话。槎、船崇拜多发生在南方。
三、方士与巫术
秦汉时期方术之士活跃,一方面由于有流行的阴阳五行学说作为知识背景,另一方面是由于秦始皇、汉武帝等帝王的倡导。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统治者的优礼,使天下方士靡然向风。武帝优宠栾大之时,使得“海上燕齐之间,莫不搤腕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此后“方士言神祠者弥众”[38]。把全国弄得乌烟瘴气。
神仙祷祠之外,最流行的巫术为厌胜之法。当时妇人多习之,以诅咒怨家。王公贵族的深宅大院之中,此类把戏被作为争宠夺嗣的工具,不断上演着。“巫术多端,诒害最甚者,莫如厌诅。武帝之世,败及皇后、太子、宰相,其后,广陵厉王、中山孝王太后,亦以此败。息夫躬以祝诅败东平王,卒亦自及。后汉和帝阴皇后、灵帝宋皇后、和帝幸人吉成、光武子阜陵质王延、三国吴孙亮,无不遭此祸者,亦云酷矣。”[39]
四、卜筮与相法
占卜、风角、相术、解梦等都是流传数千年的传统方术。秦汉时期,这些方术都曾盛行一时。
占卜在此时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人们或以占卜进行预测,或以之决定行止,或在数种意向并存时做出选择。陈平、周勃等群臣诛灭诸吕之后,迎立时为代王的文帝。文帝“犹与未定,卜之龟,卦兆得大横。占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46]于是文帝下定入朝即位的决心。此事成为卜者自炫之资,“代王之入,任于卜者。太卜之起,由汉兴而有”[47],以后占卜之事更兴。武帝在位,“数年之间,太卜大集”。“会上欲击匈奴,西攘大宛,南收百越,卜筮至预见表象,先图其利。及猛将推锋执节,获胜于彼,而蓍龟时日亦有力于此。上尤加意,赏赐至或数千万。如丘子明之属,富溢贵宠,倾于朝廷。”有时占卜与巫蛊等术合用,成为翦灭政敌的工具:“至以卜筮射蛊道,巫蛊时或颇中。素有睚眦不快,因公行诛,恣意所伤,以破族灭门者,不可胜数。”[48]占卜的方法,主要是以龟占卜和以蓍草占卜两种。汉武帝时曾从南越引进鸡卜之法,到东汉时,又出现了逢占、挺专、孤虚、元气、六日七分等诸多占卜花样。
“‘风角’之词用来指汉代最常见的祈求神谕的形式之一。它依靠对风向、起风处、起风时、风速及其猛烈程度的观察。根据这类自然现象,就可以断定即将发生的事:或者它们能预先提出将发生暴力抢劫或失火等事件的警告。在元旦拂晓,人们通常把风作为未来的预兆来观察。蔡邕称这种风为‘天之号令,所以教人也’。包括张衡、李固及诸如郑玄等人在内的一批中国的主要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也精于风角的玄秘之说。……在东汉,可能设置了负责观察风的情况的官员。汉以后,风角的占卜逐渐与兵法结合起来。”[49]风角和星占、择日等方术有庞杂的知识系统,而运用之妙,则存乎一心。
相信相术的人历代不绝,连很多史家都信之不疑,热衷于对其进行宣传。史书中记载相者之言应验的例子不胜枚举。吕公善相人,看出刘邦相貌不凡,于是以女儿妻之。刘邦未发迹时,吕后与两个孩子在田中劳作,有客过,相其母子皆大贵。汉末朱建平以善相称,曾于宴席之上,为曹丕等座中三十余人看相,预言祸福,后皆应验。其实,这类传闻或是亿则屡中的巧合,或是在传播中增饰放大的结果,再有就是相家自炫其术或别有用心者编造的谎言。东汉顺帝梁皇后入宫前,其父梁商便对她寄予厚望。十三岁入宫时,“相工茅通见后,惊,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也。’”[50]于是被封为贵人。这类把戏在中国政治舞台屡屡上演。以骨相预测人生,至今犹有市场。王充这样的思想家也认为“富贵之骨,不遇贫贱之苦;贫贱之相,不遭富贵之乐。”[51]以为人生的命运与相貌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难怪庸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了。
解梦虽无根据,然信者言之凿凿,皆以为有验。《三国志·方技传》记汉末人周宣为人解梦之事非常有趣:“尝有问宣曰:‘吾昨夜梦见刍狗,其占何也?’宣答曰:‘君欲得美食耳!’有顷,出行,果遇丰膳。后又问宣曰:‘昨夜复梦见刍狗,何也?’宣曰:‘君欲堕车折脚,宜戒慎之。’顷之,果如宣言。后又问宣:‘昨夜复梦见刍狗,何也?’宣曰:‘君家失火,当善护之。’俄遂火起。语宣曰:‘前后三时,皆不梦也。聊试君耳,何以皆验邪?’宣对曰:‘此神灵动君使言,故与真梦无异也。’又问宣曰:‘三梦刍狗而其占不同,何也?’宣曰:‘刍狗者,祭神之物。故君始梦,当得余食也。祭祀既讫,则刍狗为车所轹,故中梦当堕车折脚也。刍狗既车轹之后,必载以为樵,故后梦忧失火也。’”占梦术也可作为政治工具。和帝邓皇后未贵前,“尝梦扪天,****正青,若有钟乳状,乃仰嗽饮之。以讯诸占梦,言尧梦攀天而上,汤梦及天而咶,斯皆圣王之前占,吉不可言”。对此的渲染成为她地位上升的重要阶梯。
术士中有隐于市的高士。《史记·日者列传》记:楚人司马季主卜于长安东市,以一番高论说得“宋忠、贾谊,忽而自失,芒乎无色,怅然噤口不能言。于是摄衣而起,再拜而辞。行洋洋也,出门仅能自上车,伏轼低头,卒不能出气”。也有托名隐居以求显者。樊英“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隐于壶山之阳,受业者四方而至。州郡前后礼请不应,公卿举贤良方正、有道,皆不行。……至(永建)四年三月,天子乃为英设坛席,令公车令导,尚书奉引,赐几杖,待以师傅之礼,延问得失。英不敢辞,拜五官中郎将。……英初被诏命,佥以为必不降志,及后应对,又无奇谟深策,谈者以为失望。张楷与英俱征,既而谓英曰:‘天下有二道,出与处也。吾前以子之出,能辅是君也,济斯人也。而子始以不訾之身,怒万乘之主,及其享受爵禄,又不闻匡救之术,进退无所据矣。’”[52]
秦汉时期流行的方术还有占星、望气、相宅等。
“详观众术,抑惟小道,弃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经。”《晋书·艺术列传序》中的这段话,表现出正宗史家对此的矛盾态度。传统文化中很多神秘的东西,就是在疑似之间曲折地存活下去并发展起来的。
五、禁忌
秦汉时期的忌讳,仅《论衡》中列举出来进行批判者,便足以让人们眼界大开。“俗有大讳四。一曰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惧以此,故世莫敢西益宅。……二曰讳被刑为徒,不上丘墓。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问其禁之者,不能知其讳;受禁行者,亦不晓其忌。连相仿效,至或子被刑,父母死,不送葬,若至墓侧,不敢临葬。其失至于不行吊伤,见佗人之柩。……三曰讳妇人乳子,以为不吉。将举吉事,入山林,远行,度川泽者,皆不与之交通。乳子之家,亦忌恶之,舍丘墓庐道畔,逾月乃入,恶之甚也。……四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举也。已举之,父母偶死,则信而谓之真矣。”[54]这是王充归纳出来的四种当时人最重视的忌讳。
其他忌讳众多,如“葬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刚柔,月之奇耦。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耦相应,乃为吉良。不合此历,转为凶恶。’”“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沐书曰:‘子日沐,令人爱之;卯日沐,令人白头。’”“裁衣有书,书有吉凶。凶日制衣则有祸,吉日则有福。”“工伎之书,起宅盖屋必择日。”“又学书讳丙日,云仓颉以丙日死也。礼不以子、卯举乐,殷、夏以子、卯日亡也。”[55]真是举手投足,无不触忌遇讳。此风绵延数千年,至今未绝。
与禁忌相配合的是解除之法。“解逐之法,缘古逐疫之礼也。昔颛顼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为虐鬼,一居若水为魍魉,一居区隅之间主疫病人。故岁终事毕,驱逐疫鬼,因以送陈、迎新、内吉也。世相仿效,故有解除。”解除之法亦有多端,如“世间缮宅舍,凿地掘土,功成作毕,解谢土神,名曰解土。为土偶人,以象鬼神,令巫祝延以解土神。”[56]
对于禁忌之失,王充有很好的论说:“或有所犯,抵触县官,罗丽刑法,不曰过所致,而曰家有负。居处不慎,饮食过节,不曰失调和,而曰徙触时。死者累属,葬棺至十,不曰气相污,而曰葬日凶。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祷先祖,寝祸遣殃。疾病不请医,更患不修行,动归于祸,名曰犯触。用知浅略,原事不实,俗人之材也。”[57]这是清醒的理性认识,可惜庸人沉迷既深,良方亦难解其蔽。
王充认为应把迷信鬼神的忌讳,与行为谨慎和礼义之禁区别开来。“若夫曲俗微小之讳,众多非一,咸劝人为善,使人重慎,无鬼神之害、凶丑之祸。世讳作豆腐恶闻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积家逾至春也。讳厉刀井上,恐刀堕井中也;或说以为刑之字,井与刀也,厉刀井上井刀相见,恐被刑也。毋承屋檐而坐,恐瓦堕击人首也。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或说恶其反而承尘溜也。毋偃寝,为其象尸也。毋以箸相受,为其不固也。毋相代扫,为修冢之人冀人来代己也。诸言毋者,教人重慎,勉人为善。《礼》曰:‘毋抟饭,毋流歠。’礼义之禁,未必吉凶之言也。”[58]这个看法很有见地。仔细分析起来,他所列上述忌讳,有些是暗含科学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