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如何概念化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不同阶段之间的关系呢?能否把它们看作是“内在有机结合的诸因素”?还是相互之间仅仅保持了偶然的联系,例如像是简单的反映关系。简言之,我们该怎样去分析这个复杂结构总体之间各部分的关系?在他后期的文本当中,马克思坚信辩证法的优先性在于它可以找出生产方式当中不同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不是偶然的外在并置。那种仅仅将相反要素外在地结合在一起的方法,也就是认为两个概念如果相近,它们就必然相互联系的方法,只是表面上“辩证”,三段论就是一种外在并置的逻辑形式。政治经济学用这种三段论“思考”生产、消费等:生产制造出商品;流通分配它们;交换使普遍的商品流通具体到特殊的个人;最后个人消费掉商品。这同样可以被解释为经典黑格尔式三段论表达。马克思在很多方面被认为依旧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但他对黑格尔三要素(正、反、合)以及三段论(普遍、特殊、个别)的运用并非如此。这种三段论要求的连贯性在概念上依旧显得很肤浅。马克思认为,它的错误在于将资产阶级生产过程当中表面上看似独立、自为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之间的联系神秘化了,这些表象都是虚假的,是意识形态的颠倒。观念的谬误仅靠“完全在思维之中”的理论实践是不能澄清的。
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当中,马克思指出黑格尔那里一个范畴对另外一个范畴的替代表现为是对“思维实体的超越”。而黑格尔那里的思维也将客观创造出来的环节当作是自身的环节,“因为对象对于思维说来现在已成为一个思想环节,所以对象在自己的现实中也被思维看作思维本身的即自我意识的、抽象的自我确证”,于是往往会不顾现实世界中的对象,却相信在思维中进行转化就可以克服自身。没有“世俗的历史”,没有“人的本质对人说来的真正的实现,是人的本质作为某种现实的东西的实现”①。因而,“人类的历史变成了抽象的东西的历史”②,思维的运动牢牢地被限制在了自身的循环当中:
黑格尔把这一切僵化的精灵统统禁锢在他的逻辑学里,先是把它们一个一个地看成否定,即人的思维的外化,然后又把它们看成否定的否定,即看成这种外化的扬弃,看成人的思维的现实的表现;但是这种否定的否定由于仍然被束缚在异化中,它一部分是使原来那些僵化的精灵在它们的异化中恢复……③
所以,抽象这个行为是在自身内的循环往复。这里依旧用了非常黑格尔-费尔巴哈式的话语。在《导言》当中这更清楚了,“好像这种割裂不是从现实进到教科书中去的,而相反地是从教科书进到现实中去的,好像这里的问题是要对概念作辩证的平衡,而不是解释现实的关系”④。
无论是政治经济学本质上的非联系观点,还是黑格尔式逻辑的形式转换都不能揭示社会过程和社会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的社会过程和关系构成了一个必须被当作是现实世界中真实的、可区分的过程,而不是抽象自身的形式运动的一个特殊社会类型的“统一”。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关系”当中,不同领域看上去是相互独立、自治的“邻居”,所以在文本当中就表现为一种偶然的联系,而不是相反。同一性、相似性、中介性和差异性在思维观念层面上能够产生足以解释思维对象“现实关系”复杂性的“思维具体”复杂性,但问题是我们如何思考它们之间的关系。
《导言》中紧接下来最被压缩和最困难的部分内容为上述问题提供了答案。这部分是讨论生产、分配、消费和交换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生产。生产中,个人消耗他的能力,使用原材料。这个意义上,生产过程内部存在着一种消费:生产与消费这里“直接合一”。马克思似乎认为这种“直接同一”性足够正确,但正如他之前和后来所表明那样,同样也很“肤浅”,或者说是无关紧要;虽说在简单的方面是正确,但导致了观念的混淆,需要引入进一步规定和分析。这种“直接同一”的一般性不足清楚地表现在了马克思对斯宾诺莎的参考中,后者指出“无差别同一性”不能用来说明更加细化的“特殊规定”。然而,就“直接同一”的简单层面而言,同一性命题可以被反转为:如果A=B,那么B=A。马克思接着反转了命题:如果在生产当中有消费,那么直接地,消费当中有生产。例如,对食物的消费是人的生产或再生产他物质存在的一种方式。现在政治经济学看到了这些差异,但它所做的仅仅是将生产中的消费方面分离出去(例如对原材料的消费)。生产,作为一个无差别的范畴被保留了下来。这种“直接同一”因而并不排斥它们“直接是两个东西”。(这种同一性也接受马克思原先在1844年手稿中“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部分对黑格尔的批评:“这种思想上的扬弃,在现实中没有触动自己的对象,却以为已经实际上克服了自己的对象”①)
马克思现在增加了第二种联系:中介,相互依赖的关系。生产和消费互为中介。通过“中介”,马克思认为没有其他部分的话各自部分不能存在,不能实现转变和到达结果。同样,部分是另一部分的完成,部分在自身中为另一部分提供了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为消费所消耗,而消费的需求就是生产所要满足的目的。这里的中介性是目的论式的。部分在另一部分中发现自己的终结。马克思后来发现,在这个中介过程中每个部分对于另一部分都是非必需,它们没有同一,只具有外在的需要性。
马克思这里扩展讨论了中介的工作原理。消费在两方面“生产”出生产。第一,作为生产对象的产品只有在被消费掉才得以最终“实现”。正是生产性活动向对象化产品形式上的转化构成了生产到完成消费这个过程的首次中介。第二,消费通过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生产出生产。严格地讲,消费现在所做的是为了再生产提供“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内心的图象”“需要”“动力和目的”,这对后面关于作为过程整体的生产的确定性的讨论至关重要。马克思强调“新的生产”,严格地说,就是消费所要承担的对再生产的需要。
“因此,生产生产着消费”。马克思注意到这在三种意义上为真。首先,生产为消费提供对象。其次,生产规定了对象被消费的方式。最后,商品生产了其对象满足的需求。这是一个很难理解的概念,因为我们通常将对消费的需求和方式理解为是消费者(也就是说,从属于“消费”)的权利,是与满足的对象分离开的。但早在1844年马克思就指出了需求是客观历史发展的产物,而非超历史个人的主观权利: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眼睛对对象的感觉不同于耳朵,眼睛的对象不同于耳朵的对象。如果对对象的消费产生了主观的再生产冲动,那么对对象的生产创造了特定的、不同历史和发展的占有,同时形成对象所满足的需求,“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
因此“感觉的形成”是客观劳动的主观方面,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①的产物。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发现,“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而在这里,“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的大众”②。接着,生产客观地构成了消费者占有方式,就像消费再生产出作为主观经验的驱动、冲动或动机的生产。在这篇文章中,客观维度与主观维度之间复杂的转换精炼地完成了,而这离开1844手稿的话是不可理解的,即使“类存在”之类的语言已经通通消失。
重新回到总问题。存在着三种同一性关系,首先,直接的同一——生产与消费是“直接地”就是对方。其次,相互依存——各自“独立”于对方,且不能离开它得到完成,不过生产与消费相互仍然在对方之外。最后,一个没有准确名称,但明显是从属于双方的内在联系,双方借由历史时代的现实过程、不同形式的变迁连接在一起。这里,与关系2相比的话,生产不仅仅走向自己的完成形式,也是通过消费的自身再生产运
动。在第三种关系中,部分“在完成自身过程中创造他者,也作为他者创造了自己”。这里我们不仅仅会发现使得第三种关系区别于第二种关系的原因,也会发现马克思最终将确定性置于生产而非消费的原因,这在下一页会涉及。他认为,生产启动了整个循环:在它的“第一步”当中,它形成了消费的对象、形式和需求,消费接下来能做的是“通得在最初生产行为中发展起来的素质通过反复的需要……使产品成为产品的终结行为”①。然后,生产要求有消费的渠道再次重新开始它的工作;但在提供“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的行为”当中,生产保持着对于作为整体的循环的优先决定权。马克思一些最为重要和复杂的区分(后来在《资本论》当中得到发展,例如简单和扩大再生产)在这一梗概的文章当中获得了一种格言式、哲学的初步形式。在这第三种关系当中,生产与消费不再是外在于对方,也不是直接地合一,而是由“内在地”联系在一起。这一内在关系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同一性,后者只要求三段论中概念之间的逆转或颠倒形式。这里的内在关系经过了一个特殊的过程。它要求了马克思在其早期对黑格尔批判当中称之为“世俗”历史:一个历经真实世界、历史时期的过程,其中各个环节需要其确定的条件,服从于内在规律并且不能离开其他环节。它是一个有限的历史系统。
为什么关系3不是黑格尔式类型当中的“直接同一”?马克思给出了三个原因。第一,直接同一性假定了生产与消费有着单一主体。“主体”的这种同一性贯穿在它实现过程的后继“环节”当中——这是黑格尔“本质论”的一个关键方面,它使得黑格尔将历史世界最后理解为一个和谐的循环。然而,在现实历史中生产与消费的“主体”并不是同一个。资本家们生产,工人们消费。生产过程将他们联系在一起,但他们并非直接
同一。第二,它们不是单一行为的黑格尔主义“环节”,世界精神运动的短暂实现。它们是过程中的循环,有着“实际的起点”:是特定形式下的过程,通过它价值被规定要追求“自身实现”。第三,尽管黑格尔的同一性形成了自发、自持的循环,其中没有一个环节具有优先性,而马克思强调生产和消费经过的历史过程有它自己的断裂和确定性环节。是生产,而非消费开启了这个循环。作为价值实现必要条件的消费,不能够破坏实现过程起始环节的多元决定性。
这些区分的重要性延续到了最后一个段落当中——马克思主义和黑格尔主义对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分析的差异。资本主义趋于在扩大形式中再生产自身,就好像它是一个自我均衡、自我维持的系统。所谓的“等价交换规律”是这个系统自生方面的必要“表现方式”:“美好和伟大之处,正是建立在这种自发的、不以个人的知识和意志为转移的、恰恰以个人互相独立和漠不关心为前提的联系即物质的和精神的新陈代谢这种基础上”①
不过,生产诸领域中的这种走向均衡的恒定趋势,只有在这个不变颠倒均衡的反作用形式下才可以执行。每个“环节”有其决定性条件,各自都服从于自身的社会规律:的确,每个环节通过独特的确定形式(过程)在循环中与其他环节相联系。因而,对于生产者(也就是资本家)来说,他所生产的东西能否再次回到他那里是不作保证的:他不会“直接地”占有它。
资本的循环“依赖于它和其他个人的关系”。一个整体,中间的或“中介运动”现在牵涉到了生产者与产品(“中间步骤”),决定着(但仍然是根据社会规律)生产中增殖部分作为他的份额回到生产者的东西。除了这些规定性条件的维持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保证这种生产方式在时间上的持续性。
正像商品的交换价值二重地存在,即作为一定的商品和作为货币而存在,同样,交换行为也分为两个互相独立的行为:商品交换货币,货币交换商品;买和卖。因为买和卖取得了一个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彼此分离的、互不相干的存在形式,所以它们的直接同一性就终止了。它们可能互相适应和不适应,它们可能彼此相一致或不一致;它们可能出现彼此不协调。①
简言之,它是一个有限的历史系统,一个存在断裂、不可持续、矛盾和中断的系统:一个在历史当中有其界限的系统。它就是这样一个系统,依赖于其他过程的中介运动,甚至有的没有被点名:例如分配,生产,消费。那么,分配是与生产和消费直接同一的吗?他是内在于还是外在于生产?它是自发的还是被决定的领域?
在第一部分当中,马克思考察了黑格尔式直接同一性术语:对立/统一当中的生产/消费这个对子。然后他借用马克思式的变形:对立-相互中介、相互依赖-有差别的统一(非同一)扬弃了这个对子。某种程度上,这个变化的完成明显受益于从等价交换关系中获得的规定环节:生产。在第二部分,第二个对子生产/分配通过另一个转化被扬弃:被决定-可决定-决定。马克思写到: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凡事都出现两次。资本是生产的要素,但也是分配的一种形式,(利息十利润)。工资是生产的要素,但也是一种分配形式。地租是分配的一种形式,但也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土地所有权)。每个要素都作为决定的和被决定出现。打破这种决定性无缝循环的是什么?只有重新从阅读范畴表面上的同一到它们有差别的前提(决定条件)才能破解这个问题。
这里,马克思再一次涉及了在自我维持的资本循环中建立断裂的、决定性环节的问题。庸俗经济学假定了资本的社会过程的完美契合,这表现在它们的三段论当中。生产的每个要素回归到它在分配中的位置: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所以,由于假定的“自然和谐”或与之完全同一的对立的配合的秘密,每个都出现两次。从常识看来,分配看上去是这个系统的最初运动者。然而,马克思认为,在分配的显著形式(工资、地租、利息)下不仅仅是经济学范畴,而是真实的历史关系,它起源于特定条件下资本的运动和构成。因此,工资所假定的不是劳动,而是特定形式下的劳动:雇佣劳动(奴隶没有工资)。地租假定了大规模的土地所有权(在公社社会当中不存在地租)。利息和利润假定了现代形式下的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权和资本并不是分配的独立形式,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组织的部分:它们促成了分配形式(工资、地租和利润),这不能反过来讲。尽管毫无疑问是一个有差异的系统,但在这个意义上,分配受到生产结构的多元决定。在用工资、地租和利润分配之前,一种更具优先地位的分配必须发生:生产资料拥有者和使用者的分配,社会成员、阶级以致生产不同分支的分配。这种优先分配—从生产资料和生产者到生产的社会关系—从属于生产:作为结果,产品的分配在工资或地租的形式下无法成为自身出发点。一旦这种资料或使用者的分配完成,它们就形成生产方式中价值实现的起始条件;这种实现过程构成自身的分配形式。然而,第二种的分配类型在更宽泛和特定类型意义上很明显是从属于生产的,而且必须理解为被它多元决定。
在第三部分,交换,演绎更为简洁。交换也是“生产的一个方面”。它处于生产和消费中间,但同样,作为它的前提,它需要只能在生产中建立起来的决定性条件:劳动的分工、私有交换形式下的生产、城乡之间的交换等。这个观点几乎立马会推导出一个结论。作为直接同一的生产、分配、消费和交换是不可能完全被概念化的,在黑格尔式辩证法的本质论中只会沦为绝对一元论结果。本质上说,我们必须将物质生产中不同过程之间的关系理解为“整体中的部分,同一中的差别”。也就是说,被复杂地建构起来的有差别的总体,这其中的差异没有被抹除而是被保存了下来,作为“必要复杂性”的统一体恰恰是需要这种差异化的。
黑格尔当然知道关系中的双方是不一样的。但他寻求的是对立后的统一,差异背后的直接同一性。马克思并没有全然抛弃这样一个层面的论述,即表面上对立的事物有着本质上潜在的相似性。然而这不是马克思式关系观的主要形式。对于马克思,两个不同的概念、或关系、或运动、或循环依旧是特殊的且存在差异,尽管它们是“复杂的统一体”。不过,这种统一体经常是被它们的差异构建,而且需要这个差异。这个差异不会消失,不会由于思想的微小变化或辩证法的形式转化而被废除,也不会丢失其具体的特殊性被综合为更高、更本质的东西。后面这种“非直接性”是马克思称之为有差异的共同体。就像它紧密联系的概念(作为诸多决定和关系统一体的具体的概念)一样,“有差异的统一体”的观念是这篇文本的方法论和理论钥匙,是马克思作为整体的方法。这意味着,在对所有现象和关系的审视中我们必须同时理解它的内在结构(在差异地方中的东西)和其他与之成对出现并形成更具包容性的整体的结构。特殊性和联系(结构的复杂单元)这两者都必须在对具体关系和链接的具体分析中展示。如果关系是相互连接但依旧用差异说明的话,那么这种连接和它的决定性条件基础必须要得到阐述。它不会从一些实在论的辩证法规律中变戏法似的出现。有差异的统一体因此在马克思那里也是具体的。这样,这个方法在理论分析当中保持了作为特有的和未消释部分的具体的经验性参照,而不会沦为经验主义者——对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
马克思赋予生产以“多元决定性”。但生产究竟是如何决定的?生产具体说明了“不同部分之中的不同关系”。它决定了那些构成复杂统一体的联合方式,它是一种类型的正式连接的原则。在阿尔都塞那里,生产不仅仅是最终意义的决定作用,也决定了组成生产复杂结构的诸多力量和关系所联合的形式。生产指定了相似性和差异性的系统,生产方式中所有实体之间的结合点,包括了在任何结合的部分当中处于统治地位的层面。这是马克思全部意义上生产制造出来的决定性。在它更为狭隘和局限的意义上(仅仅作为一个部分,和他者构成有差异的统一体),生产有其自身动力和动机,有从循环中其他部分衍生出来的决定性(在这个意义上是消费)。马克思在导言末尾回到了这一讨论,即确定性和互补性间的关系或者生产方式的不同关系或层面之间的接合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