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画得再好不过了。”
普赖斯惨白的脸颊上泛起淡淡的血色,嘴角浮现出浅浅的笑意。
“你要是觉得不好也没必要说违心话,我想听实话。”
“我说的就是实话。”
“就没什么批评意见吗?肯定有一些你没那么喜欢的。”
菲利普绝望地环顾四周。他看到了一张风景画,典型的业余爱好者爱画的那种风景小品:古桥、爬满藤蔓的村舍、绿树成荫的河岸。
“当然啦,我也不想冒充行家里手,”他说,“不过这幅画的明暗处理……不知道是不是有点问题。”
普赖斯的脸黑得跟茄子似的,她马上把那幅画翻过来。
“你为什么偏偏看不上那一幅。那是我最好的作品,明暗处理绝对没问题。明暗这种东西是教不来的,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
“我觉得这些画全都再好不过了。”菲利普又重复了一遍。
她沾沾自喜地看着自己的作品。
“我也觉得一点儿不丢人。”
菲利普看了看表。
“嘿,时间不早了。我请你吃个便饭怎么样?”
“我的饭已经准备好了。”
菲利普连饭的影子也没看到,也许等他走了之后门房就会把饭送上来。他匆匆忙忙离开了那里。屋子里那股霉味儿熏得他头痛。
47
三月正是把作品送去沙龙参展的时候,巴黎各处的画室都洋溢着兴奋和躁动。克拉顿自不消说,一张画也没准备好,他还非常鄙视劳森送去的两幅头像。那两张画一看就出自学生之手,对模特的表现方式非常直白,但是有种力透纸背的劲道。克拉顿一向追求完美,受不了笔法尚显犹疑的作品,他肩膀一耸对劳森说,把根本不配拿出画室的玩意儿送出去丢人现眼,他也太看得起自己了。结果两张画都入选了,但克拉顿的鄙视还是丝毫没有减少。弗拉纳根也交了幅作品碰运气,结果被拒收了。奥特夫人提交了一幅无可指摘的《吾母像》,实属技艺纯熟的二流之作,被挂在了一个非常显眼的位置。
为了庆祝劳森的作品在沙龙展出,他跟菲利普准备在他们的小画室办一场庆功宴。正巧海沃德要来巴黎待几天,刚好能赶上他们的派对。自从他离开海德堡,菲利普就再也没见过他了。他一直盼着跟海沃德见一面,可是终于见到他的时候却觉得有些失望。海沃德的样子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原来浓密的头发变稀疏了,随着白皙的皮肤迅速衰老,皱纹开始爬上他日渐苍白的脸庞,那双蓝眼睛比以前更加暗淡无光,整个五官都有种混沌模糊的感觉。可是思想上他好像一点儿变化也没有,只不过曾经让十八岁的菲利普佩服不已的那些学识,让二十一岁的菲利普有些鄙夷。他自己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鄙视自己以前对艺术、生活和文学的所有见解,也受不了依然抱持着这些观点的人。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想在海沃德面前卖弄才学,当他带着海沃德到处逛美术馆时,他把自己也才刚刚接受的那些革命性观点一股脑儿灌输给他。他把海沃德带到马奈的《奥林匹亚》前,然后用极其夸张的口吻说:
“除了委拉斯开兹、伦勃朗和维米尔[234],所有古典大师的作品都比不上这一幅画。”
“维米尔是谁?”海沃德问。
“哦,我亲爱的老兄,维米尔是谁你都不知道吗?你还真是没开化呢。你得赶紧见识见识他,不然活着也是浪费生命。他是古典大师里唯一画得像现代画家的。”
他把海沃德从卢森堡宫里拽出来,马上又拖着他赶去卢浮宫。
“可是里面不是还有很多画没看完吗?”海沃德跟所有游客一样,逛景点一定要挨个儿全部逛完。
“剩下的那些看不看无所谓。你可以拿着你的旅行指南回来慢慢看。”
到了卢浮宫,菲利普领着他的朋友穿过大长廊。
“我想看一下《乔康达》(《蒙娜丽莎》的别名)。”海沃德说。
“哦,我亲爱的老兄,那都是些文学的东西。”菲利普回答。
他们终于来到一间小展厅,菲利普在维米尔·范·代尔夫特的《花边女工》前停下脚步。
“喏,这就是整个卢浮宫最好的作品,跟马奈的作品如出一辙。”
菲利普一边大谈这幅杰作的迷人之处,一边激动地比画着大拇指,手上的动作仿佛给他的解读增添了节奏和神韵。他时不时抛出一些画室里常用的专业术语,听得人一愣一愣的。
“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呢。”海沃德说。
“那是肯定的,这种画只有画家才懂得欣赏。”菲利普有些得意地说,“门外汉是看不出什么门道的。”
“什么汉?”海沃德问。
“门外汉。”
跟大多数培养了艺术爱好的人一样,海沃德也一心希望自己的眼光是“政治正确”的。如果对方不敢坚持己见,他就会表现得自以为是;如果对方言之凿凿,自信满满,他就会变得非常谦逊。菲利普笃定自信的态度让他深深折服,他乖乖接受了他的言下之意:画家傲慢地宣称只有他们才能评判作品,这非但不是无礼之举,反而是一条金科玉律。
一两天后,菲利普和劳森举办了庆功宴。克朗肖也专门为他们破例,答应过来吃饭。查理斯小姐主动说要过来帮忙做菜。考虑到她是单身女性,他们建议她叫几个女生一起过来,可是她完全不把自己当女的看,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建议。到场的还有克拉顿、弗拉纳根、波特以及另外两个朋友。画室里的家具少得可怜,模特的站台凑合着当饭桌,客人们愿意的话就坐在旅行箱上,不愿意的话就坐在地板上。大餐包括查理斯小姐做的蔬菜牛肉浓汤,还有街角一家店里现烤的羊腿,保证送来的时候热气腾腾,肉香扑鼻(查理斯小姐已经做好了土豆,还做了她的拿手好菜“煎胡萝卜”,整个画室里都弥漫着煎胡萝卜的香味);接下来是火烧梨子,顾名思义,就是在梨子上淋一些白兰地,然后把白兰地点燃,这是克朗肖自告奋勇要做的一道甜品。整个大餐将以一个巨大的布里奶酪画上句点,奶酪正放在窗边,给画室里各种各样的香气增添了一股浓郁诱人的奶香。克朗肖居上座,他盘腿坐在格拉斯顿旅行箱上,活像一个土耳其帕夏[235],眉开眼笑、和蔼可亲地看着围坐在身边的年轻人。点了炉子的小画室已经很热了,但他还是雷打不动地穿着长大衣,戴着圆顶礼帽,领子照样高高竖起。他心满意足地看着面前的基安蒂红酒,四大瓶红酒一字排开,中间夹着瓶威士忌,他说这就像四个大腹便便的太监护卫着一个身段苗条、肤白貌美的切尔克斯[236]少女。海沃德为了让大家感到自在,特地穿了一身粗花呢套装,还系了一条剑桥大学三一学堂的领带,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怪里怪气的英国人气派。大家都对他格外客气,喝汤的时候还谈论了天气和政局。等着上烤羊腿的空档,查理斯小姐点了一支烟。
“长发公主[237],长发公主,快解开你的发束。”她突然念念有词。
说完,她优雅地解开缎带,一头瀑布般的长发倾泻在她的肩上。她轻轻晃了晃脑袋,头发像波浪一样漾开。
“我一直觉得披着头发更自在些。” 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清心寡欲的纤瘦脸庞、苍白的皮肤和宽阔的额头——她就像是从伯恩-琼斯的画里走出来的璧人。她的双手细长柔美,手指被尼古丁染成了深棕色。她身穿一袭紫罗兰色和绿色相间的长裙,身上有一种肯辛顿高街的浪漫气息。她的美是那种**不羁的美,但她其实是个顶好的姑娘,性格温和友善,也不过分做作。这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所有人都兴奋得尖叫起来。查理斯小姐起身开门,她接过盛着羊腿的盘子,把它高举在空中,仿佛盘子上盛着的是施洗者约翰的头颅[238];然后她叼着烟,像僧侣一样迈着庄严神圣的步伐走向大家。
“致敬希罗底之女!”克朗肖喊道。
大家津津有味地吃着羊腿,看着这位面色苍白的女士大快朵颐,也都觉得胃口大开。克拉顿和波特坐在她左右两边,他俩都没发现她最近一反常态地娇羞,大家却都已经看出来了。她跟大多数人相处不过六个星期就觉得腻味,但她知道甜蜜期过后该怎么对待这些拜倒在她脚下的年轻人。虽然她已经不再爱他们了,但她并不会对他们心怀芥蒂,而是亲切却不亲昵地跟他们相处。宴会中,她时不时用忧郁的眼神望着劳森。克朗肖做的火烧梨子大获成功,部分是因为里面加了白兰地,部分是因为查理斯小姐坚持要大家拌着奶酪一起吃。
“我也说不清是好吃得要命还是难吃得要吐了。”她仔细尝了尝那团混合物之后说。
大家都赶紧喝了些咖啡和干邑白兰地“解毒”,以防有什么不测,然后就舒舒服服地坐着抽烟。露丝·查理斯无论做什么都讲究艺术感,她在克朗肖身边摆出了一个优雅的姿势,然后把她精巧美丽的脑袋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她若有所思地望向幽暗的时间的虚空,时不时意味深长地凝视着劳森,然后长叹一口气。
夏天到了,这些年轻人变得躁动起来。明媚的蓝天引诱着他们去海边逐浪,林荫大道两旁的梧桐树洒下浓荫,习习凉风叹息着穿过树叶,让人忍不住想去乡下乘凉。每个人都在为离开巴黎做准备,他们讨论带什么尺寸的画布最合适,提前储备了写生用的画板,他们争论布列塔尼[239]各个度假地的优点。弗拉纳根和波特要去孔卡诺,奥特夫人和她母亲天生喜欢俗套的景色,她们要去的是阿凡桥,菲利普和劳森决定去枫丹白露森林[240]。查理斯小姐知道森林附近的莫雷小镇有一家很不错的旅馆,那附近有很多地方都适合写生;而且小镇离巴黎很近,菲利普和劳森就不用心疼火车票钱了。露丝·查理斯也会去那里,劳森打算在户外为她画一张像。当时在沙龙上展出的尽是这样的肖像画:在阳光明媚的花园里,人们或坐或卧,眼睛闪闪发亮,沐浴着阳光的树叶在他们脸庞上投下绿色的光影。他们想叫克拉顿一起去,可是他想一个人过这个夏天。他最近刚发现了塞尚[241]这个奇才,一心想要去画家的家乡普罗旺斯。他想要的是厚重深邃的天空,炽热的蓝色像汗珠一样滴落,他想要的是尘土飞扬的白色大马路,在烈日暴晒下斑驳褪色的屋顶,还有被晒蔫了露出灰白叶背的橄榄树。
出发前一天,上完上午的课程后,菲利普收拾好东西走到范妮·普赖斯旁边。
“我明天就走啦。”他快活地说。
“去哪儿?”她马上问道,“你不在这儿学了吗?”她的脸垮了下来。
“我是准备去避暑。你不走吗?”
“不走,我要待在巴黎。我还以为你也会留下来呢,我还盼着……”
她突然收住话头,耸了耸肩。
“可到时候这里不是会热得跟火炉一样吗?那种天气对你可一点都不好。”
“你还关心这个。你去哪里度假?”
“莫雷。”
“查理斯也要去那儿,你该不会是跟她一起吧?”
“我是跟劳森一起去,结果她也要去那儿。我都不知道原来我们是一起去。”
普赖斯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一张大饼脸涨得紫红紫红的。
“好下流!我还以为你是个正派的家伙,是这里唯一的正经人。她跟克拉顿好过,跟波特好过,跟弗拉纳根好过,甚至跟富瓦内那个老东西都有一腿,不然你以为他为什么对她那么上心?现在又勾搭上你们两个,你和劳森。呃,想想都觉得恶心。”
“你瞎说什么啊!她是个正经姑娘,大家都把她当男人看。”
“啊,别说了,别说了。”
“再说这关你什么事呢?”菲利普问,“我去哪儿避暑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盼这个夏天盼了好久。”她抽了口气,近乎自言自语地说,“我以为你没钱去度假,到时候就只剩我们俩了,我们可以一起画画,一起逛博物馆。”她突然又想到了露丝·查理斯。“臭婊子!”她咒骂道,“跟她说话都嫌脏了我的嘴。”
菲利普看着她,心直往下沉。他不是那种觉得女孩子会爱上自己的人,他对自己的残疾太过敏感,跟异性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尴尬又笨拙,可是除了爱情,她这突然爆发的情感还能解释为什么呢?普莱斯站在他面前,穿着脏兮兮的棕色裙子,头发凌乱地落在脸上,看上去粗枝大叶、邋里邋遢,两行愤怒的泪水从她脸颊上淌下。这个女人实在太恶心了。菲利普瞟了一眼门口,巴不得这时候有人进来,好结束这尴尬的场面。
“非常抱歉。”他说。
“你跟他们都一样!只管把想要的东西拿到手,连句谢谢都不说。你会的那点儿东西全都是我教你的,换作别人谁会搭理你?富瓦内搭理过你吗?我告诉你,你就算在这里画上一千年也不会出息的,因为你根本就没有天分,你根本就没有原创性。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说,大家都这样说。你这辈子都成不了画家!”
“成不成关你什么事呢?”菲利普红着脸说。
“哦,你以为我在说气话。你去问问克拉顿,问问劳森,问问查理斯。你永远!永远!永远都成不了画家!你根本就不是当画家的料!”
菲利普耸耸肩走了出去,普赖斯还在他背后大喊:
“你永远!永远!永远都成不了!”
坐落在枫丹白露森林边上的莫雷,那时候还是个只有一条街道的传统小镇,金盾旅馆还残存着大革命以前那种衰朽的气息。旅馆面朝弯弯曲曲的卢万河,查理斯小姐的房间有一个小露台,可以眺望波光粼粼的河面,还可以欣赏风景如画的古桥和桥头的碉楼。晚上吃过晚饭,他们坐在露台上喝着咖啡,抽着烟,讨论艺术。不远处有条狭窄的水渠汇入河里,水渠两岸是绿油油的杨树,白天写完生以后,他们经常在水渠边散步。整个白天他们都用来画画。跟同代的大多数人一样,他们对俗套的美景有种病态的恐惧,对肤浅的“漂亮”嗤之以鼻,于是刻意避开镇上那些显而易见的美景,特意去寻找一些不落窠臼的题材。西斯莱和莫奈都画过杨树成荫的水渠,他们也很想尝试一下这种典型的法国风光,可是又很害怕杨树和水渠那种整齐划一的美,所以都想尽办法避免画出这样的效果。查理斯小姐一向机敏,她的一些处理手法连劳森这个看不起女性艺术的人也常常觉得佩服,为了不落俗套,她故意没有把杨树的树梢画进去;劳森也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在前景上画了一块巨大的蓝色广告牌,上面是梅尼耶巧克力的广告,以此表达他对巧克力盒装饰画[242]的深恶痛绝。
菲利普也开始画油画了。当手里涂抹着颜料的画笔第一次接触到画布时,他感受到了一阵强烈的欣喜。早上他带着自己的小画箱跟劳森一起出去,然后坐在他旁边,在画板上涂抹;他实在是太满足了,并没有意识到他所画的不过是对劳森的模仿。他受这位朋友的影响太深,连观察事物都是透过他的眼睛。劳森画中的色调非常暗,于是翠绿的野草在他们眼中都变得像深色的天鹅绒,明媚的天空在他们笔下都变成了压抑的群青。整个七月每天都晴空万里,夏日炎炎,热浪灼烧着菲利普的心,他感觉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没办法静下心来画画,脑海中有成千上万种思绪在奔涌。早上,他经常坐在水渠边,在杨树荫下读几行诗,然后恍惚出神大概半个钟头。有时候他会租一辆快要散架的自行车,沿着尘土飞扬的马路一路骑进森林,然后躺在一块林中空地上。他脑子里满是浪漫的幻想,华多[243]画中那些笑靥如花、无忧无虑的贵族小姐,仿佛正和她们的骑士在参天大树间漫步,他们用耳语说着随心而发的甜言蜜语,却又不知为何心头总是压抑着一种无名的恐惧。
旅馆里除了他们三个就只一个法国女人。那是个肥胖的中年妇女,像极了拉伯雷笔下的人物,她就像拉伯雷[244]笔下的人物,言语粗俗幽默,经常发出****的大笑。她每天都坐在河边,耐心地钓那些永远都不上钩的鱼,菲利普有时候会过去跟她聊天。他发现她以前从事的职业在我们这代人当中有一个最臭名昭著的代表,也就是沃伦夫人[245]。她已经挣到了足够的钱,现在过着中产阶级的清闲日子。她跟菲利普讲了很多花街柳巷的故事。
“你一定要去一趟塞维利亚[246],”她用有些蹩脚的英文说,“那儿的姑娘是天底下最漂亮的。”
她一脸坏笑地朝他点了点头,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层层叠叠的下巴和圆滚滚的肚子也跟着抖个不停。
天气酷热难当,晚上热得无法入睡。白天的暑气像一个有形的实体,在树底下迟迟不肯散去。他们舍不得繁星满天的夏夜,经常一连好几个钟头沉默不语的坐在查理斯小姐的露台上。都累得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静静享受着彻底放空的快乐。他们聆听着河流的低语,教堂的钟声响了一下、两下,有时甚至三下,他们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休息。菲利普突然间意识到查理斯小姐和劳森是一对恋人。他是从姑娘看画家的眼神还有画家那占有者的姿态中猜到的。跟他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他能感觉到他们周围涌动着一种能量,仿佛空气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这个发现犹如晴天霹雳。他一直都把查理斯小姐看作很好的朋友,他喜欢跟她说话,但他从来没觉得能跟她进入更加亲密的关系。有一个星期天,他们提着篮子去森林野餐,来到了一片阴凉的林中空地,查理斯小姐觉得景色太诗情画意,坚持要把鞋袜脱掉。这本来是一个非常浪漫的举动,只可惜她的脚太大了,而且两只脚第三个脚趾都长了一个很大的鸡眼,菲利普觉得这让她的步态显得有点儿可笑。可是现在,他看她的眼光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她那双大眼睛和浅褐色肌肤有一种柔和的女性美。他可真是个大傻瓜,居然没发现她很有魅力。他觉得查理斯小姐有点儿瞧不起他,因为他居然没意识到她这样一个璧人近在身边,劳森因为抱得美人归,在他面前好像自我感觉挺好。他羡慕劳森又嫉妒劳森,他嫉妒的并不是劳森本人,而是嫉妒他拥有爱情。他多么希望处在他的位置,用他的心去感受爱情的滋味。他突然很焦虑,一阵恐惧感向他袭来——也许爱情永远都不会降临在他身上了。他多么渴望被强烈的**俘获,他多么渴望有一个人让他神魂颠倒,让他在巨大的狂喜中感到虚弱无力,不在乎自己身在何方。不知怎么的,查理斯小姐和劳森现在看起来跟以前不太一样了,菲利普每天跟他们朝夕相处,心里越来越躁动。他对自己产生了强烈的不满。生活没有给他想要的东西,他惶惶不安地觉得自己在错失大好的时光。
那个胖女人很快就猜到了劳森和查理斯之间的关系,她直言不讳地跟菲利普聊起了这个话题。
“你呢,”这个靠男人的肉欲养肥自己的女人露出老鸨特有的那种宽容的微笑,“你有没有小情人呀?”
“没有。”菲利普红着脸说。
“为什么呢?你这个年纪怎么会没有呢?”
菲利普耸了耸肩。他手里拿着一本魏尔伦诗集,独自晃**着走开了。他想读几行诗,无奈心里的**太过汹涌。他想到了弗拉纳根跟他讲过的那些堕落的**——他偷偷去过的那些花柳巷深处,那些客厅里装饰着乌得勒支丝绒的欢场,那些笑容身段都明码标价的浓妆艳抹的女人,他不禁打了个寒战。他往后一仰躺在草地上,像刚从睡梦中苏醒的幼兽一样伸展着四肢;耳边流水潺潺,杨树在微风中沙沙作响,头顶的天空一片湛蓝,一切都在搔挠着他的心,他渴望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他已经爱上了爱情。在他的幻想中,他感觉有一双温润的香唇在亲吻他的嘴唇,有一双柔软的玉手在轻抚他的脖颈。他想象着自己躺在露丝·查理斯的怀里,想象着她那双褐色的眼眸和细腻如凝脂的肌肤,他恨自己竟然让一场如此美妙的艳遇从指缝中溜走。既然劳森都这么做了,为什么他不可以?可是这种想法只有在看不见她的时候,在夜不能寐或是在水渠边白日做梦的时候才会冒出来;每次只要一看见她的真人,他的感觉马上就变了——他顿时没了把她拥入怀中的欲望,也没办法想象亲吻她的样子。这种感觉太奇怪了。不在她身边的时候,他觉得她美丽动人,脑海中全是她顾盼生姿的双眸和奶油色苍白的面孔;可是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只看得见她的平胸、轻微蛀蚀的牙齿,还有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鸡眼。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他一辈子都只能这样远远地爱着一个人吗?他那畸形的视角把一切丑陋都扭曲放大,难道他要一辈子都无法享受触手可及的浪漫吗?
骤变的天气宣告这个漫长的夏天彻底结束了,初秋的凉意把所有人都赶回了巴黎。离开的时候,菲利普心里并没有留恋。
48
回到画室,菲利普发现范妮·普赖斯已经不在了。她把锁柜钥匙也还给了学校。他问奥特夫人知不知道她的去向,奥特夫人耸耸肩,说十有八九是回英国去了。菲利普听了如释重负。他实在受够了她的坏脾气,也受够她那好为人师的德行,每次画画的时候她都要在旁边指点,如果不遵照她的指示,她就觉得受到了怠慢。她始终不明白他已经不是刚来时那个啥也不会的笨蛋了。菲利普很快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他现在开始画油画了,每天都充满**和干劲。他希望能画出一些上得了台面的作品,好送去参加明年的沙龙。劳森最近在给查理斯小姐画像。查理斯小姐非常入画,凡是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年轻人都给她画过像。她生性慵懒,又爱摆出优美的姿势,是个难得的好模特。再加上她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可以给出颇有价值的评价。她对艺术的热情主要在于过一种艺术家式的生活,所以对学业并不太上心,自己倒也心安理得。她喜欢画室里热烈的气氛,喜欢可以肆无忌惮抽烟的感觉。她用低沉动听的嗓音谈论对艺术的爱和爱的艺术,对这二者她并不做严格的区分。
劳森最近在拼命画画,经常一画就是好几天,画得自己都快站不稳了才停笔,然后又把画好的东西统统刮掉。也只有露丝·查理斯才受得了他,换作别人早就没耐心了。那幅画终于被他改得面目全非,无可救药了。
“只能拿块新画布重头来过了。”他说,“我现在非常清楚我想要的效果,用不了多久就能画完。”
菲利普正好也在,查理斯对他说:
“要不你也画我吧。看看劳森先生是怎么画的,你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她每次提到自己的情人都是称呼他们的姓氏,这也是她考虑很周到的一个地方[247]。
“如果劳森不介意的话,我当然非常乐意啦。”
“我才不在乎。”劳森说。
这是菲利普第一次画肖像,他心里既忐忑又有些骄傲。他坐在劳森旁边,一边画一边观摩。劳森不仅给他做了很好的示范,还跟查理斯小姐坦率地给了他很多建议,这些都让他受益匪浅。过了段时间,劳森终于画完了,他请克拉顿到他们画室来点评一下。克拉顿刚回到巴黎,他一心想去马德里看看委拉斯开兹的作品,于是从普罗旺斯游**到了西班牙,之后又去了托莱多[248]。他在托莱多待了三个月,带回来一个这些年轻人都很陌生的名字:埃尔·格列柯[249]。他对这位画家赞不绝口,不过要想研习这位画家的作品,似乎只能去托莱多。
“哦,对对对,我知道他。”劳森说,“这位古典大师的不同凡响之处就在于,他画得跟现代画家一样烂。”
克拉顿比以前更加沉默,他没有搭话,只是面带讥讽地看着劳森。
“不把你在西班牙画的东西拿出来让我们欣赏一下吗?”菲利普说。
“我在西班牙没画画,太忙了。”
“那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思考了很多问题。我想我跟印象派已经分道扬镳了。我认为不出几年,他们的作品就会显得拙劣又肤浅。我想把我学过的东西统统忘掉,然后重新开始。回来之后,我把我以前的作品全都销毁了,现在我画室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画架、一些颜料,还有几张干净的画布。”
“那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呢?”
“我也还不清楚。我对自己想要什么也只是有个模模糊糊的感觉。”
他说得很慢,而且说话的样子怪怪的,好像在竭力聆听某个几不可闻的声音。他身上似乎有种连他自己也无法理解的神秘力量,这股力量在暗中挣扎,想寻找一个发泄口。那种力量令人惊叹。劳森很害怕别人的评价,哪怕是他自己请上门来的,为了减轻自己可能会受到的打击,一直以来,不管克拉顿说什么他都装出一副轻蔑的样子;但菲利普知道,没什么比克拉顿的赞扬更能让他高兴的了。克拉顿默默端详了一会儿劳森的作品,然后又瞟了一眼菲利普画架上那张画。
“那是什么?”他问。
“哦,我也试着画了一张。”
“照猫画虎。”他嘀咕了一句。
说完他别过头去,继续看着劳森的画布。菲利普脸红了,但他没吭声。
“呃,你觉得怎么样?”劳森终于问了句。
“立体感不错,”克拉顿说,“我觉得画得非常好。”
“明暗对比也处理得好吗?”
“挺好的。”
劳森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他心里暗爽,就像落水狗甩干身上的水一样浑身舒畅。
“嘿,我真高兴你喜欢。”
“我不喜欢。我觉得这幅画一文不值。”
劳森的脸瞬间垮了下来,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克拉顿——他被克拉顿的话搞蒙了。克拉顿一向不善言辞,说起话来好像很费劲似的。他颠三倒四、磕磕巴巴地啰唆了一大堆,虽然听起来有些乱,但他用来表达中心思想的那些词语在菲利普听来很熟悉。这些词语是从来不读书的克拉顿从克朗肖那里听来的,虽然并没有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却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最近这些话又突然浮现,仿若天启:优秀的画家有两个首要的描绘对象,一个是人物,一个是人物内心的渴望。印象派画家一直在忙着解决其他问题,他们的人物画得很出色,但他们并不关心人物内心的渴望,这一点跟十八世纪的英国肖像画家没什么区别。
“可是如果要去表达这些东西的话,美术就变成文学的玩意儿了。”劳森打断了他,“我就要像马奈那样画人,什么内心的渴望见鬼去吧。”
“如果你能用马奈创立的规则打败马奈,那当然再好不过了,问题是你永远都追不上他。你不能从最近的画家身上汲取营养,他们开垦出来的地方已经被榨干了,你必须追本溯源,往历史深处挖。我是看到格列柯的作品时才意识到,原来肖像画里能挖掘的东西比我们原本以为的要多。”
“那不就是回到拉斯金那一套了?”劳森嚷道。
“不是,你瞧,拉斯金要的是道德。我才不在乎道德,这里面没有说教,也没有道德准则,只有**和情感。最伟大的肖像画家一直都是既表现人物又表现人物内心的渴望,就像伦勃朗和格列柯,只有二流画家才只画人。山谷里的百合花就算没有香气也还是很美,但正是因为有了香气才更加动人。那幅画——”他指了指劳森那幅肖像,“画得很好,立体感也好,但全都是老一套。无论是画法还是立体感,都要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姑娘是个破鞋。画得准确无误当然很好,可是格列柯可以把笔下的人物画成八英尺[250]高,就是因为不这样就不能表达出他想表达的东西。”
“去他妈的格列柯,”劳森骂道,“我们一幅他的画都见不着,在这里喋喋不休地讨论他有个屁用?”
克拉顿耸耸肩,默默抽完一支烟,然后就走了。菲利普和劳森面面相觑。
“他说得有点儿道理。”菲利普说。
劳森气冲冲地看着自己的画。
“除了把眼睛看到的东西一五一十地画下来,还能他妈的怎么表现内心的渴望?”
差不多也是这时候,菲利普交了个新朋友。每逢星期一早上,模特们都会聚集在学校门口,被选中的那个就能成为当周的模特。有一天,有个一看就不是专职模特的年轻人被选中了。他摆姿势的气派引起了菲利普的注意:他走上站台,双脚稳稳地站着,抬头挺胸,双手紧握,脑袋傲慢地往前伸。这个姿势正好把他健美的体格凸显了出来,他身上没有一点儿肥肉,隆起的肌肉像钢铁一样坚硬。他的头发剪得很短,看得出优美的头型;他长着浅浅的络腮胡,眼睛又大又黑,眉毛又粗又浓。同一个姿势摆了好几个小时,他也没有表现出一点疲态。他的神情看上去有些羞耻,但是又充满坚决。他身上散发出来的能量激起了菲利普浪漫的想象。下课后,菲利普看见他穿着衣服的样子,觉得他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国王。他不怎么跟人说话,一两天后,菲利普从奥特夫人那儿得知他是西班牙人,以前从来没当过模特。
“我估计他在饿肚子呢。”菲利普说。
“你有看见他穿的衣服吗?还挺干净体面的,是吧?”
正好学校里那个美国学生波特要去意大利待几个月,他把自己的画室借给了菲利普。菲利普很高兴。他最近有点儿受不了劳森蛮横的指点,正想找个地方一个人画画。最后一天上课的时候,他走到模特身边,借口说自己还没画完,问他能不能哪天去他画室给他当模特。
“我不是专门干这行的,”西班牙人说,“我下周还有别的事要做。”
“先跟我一起吃个饭吧,我们可以谈一下。”菲利普见他有点儿犹豫,又笑着补了一句,“跟我吃个饭对你又没什么害处。”
模特耸耸肩同意了,两人去了一家小饭馆。这个西班牙人法语说得很烂,又还说得很快,很难跟得上,菲利普尽量表现得友善,跟他相处得还算不错。原来他是个作家,来巴黎是为了写小说的,平时打些零工养活自己,凡是身无分文的人能干的活儿他全都干过;他给人上课,做翻译,弄到什么就翻什么,基本上都是些商业文件,最后终于被逼到要靠自己健美的身体来挣钱了。当模特的薪水不错,上个星期挣的钱够他撑过接下来两个星期。他说他一天只用两法郎生活费就足够了,菲利普觉得很惊奇。不过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赚钱让他满心羞耻。他觉得当模特是堕落的行为,要不是因为饿肚子,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菲利普忙说他不需要画全身,只需要画脑袋,他想画一张他的肖像,希望能拿去参加下一届沙龙。
“可是你为什么想画我呢?”西班牙人问道。
菲利普说他的脑袋很有意思,觉得可以画一张很好的肖像。
“我没这个工夫。我的写作时间太宝贵了,浪费一分一秒我都舍不得。”
“可是我只占用你下午的时间,上午我要去学校画画。毕竟,给我当模特总好过翻译法律文书吧。”
曾经有一段时间,拉丁区的各国学生们亲密无间,打成一片,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流传至今,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现在,不同国家的人就像东方城市里的人一样老死不相往来。在朱利安美术学院或是国立美术学院,如果一个法国学生跟外国人厮混在一起,那他一定会遭到同胞的白眼,而一个英国学生跟他居住的城市里那些当地居民也很难超越点头之交的关系。事实上,很多英国学生在巴黎生活了五年,会的法语还只够用来买东西或是点餐,他们在法国过着地地道道的英式生活,就像生活在南肯辛顿一样。
菲利普非常热衷于浪漫,很高兴有机会接触一个西班牙人,所以使出浑身解数想要说服他。
“这样吧,”西班牙人终于说道,“我答应给你当模特,不过不是为了钱,只是因为我高兴。”
菲利普一口拒绝,坚持要他收钱,可他态度很坚决,最后两人约好,他下周一一点去菲利普的画室。他递给菲利普一张卡片,上面印着他的名字:米盖尔·阿胡里亚。
米盖尔定期去菲利普的画室,虽然他不肯收钱,但前前后后一共找菲利普借了五十法郎。这比正常支付的费用要贵一些,但是能给这个西班牙人一种满足感,他不会觉得自己是在用下贱的方式挣钱。因为米盖尔西班牙人的身份,菲利普把他当成了浪漫的代表,问了他很多关于塞维利亚和格拉纳达[251]的问题,还跟他讨论委拉斯开兹和卡尔德隆[252],可是米盖尔没兴趣讨论自己国家灿烂的文化。在他和他的许多同胞眼里,只有法国才是有才华之人的国度,巴黎则是世界的中心。
“西班牙已经死了,”他大声说,“没有作家,没有艺术,什么都没有。”
米盖尔通过他们民族特有的华丽辞藻,一点一点显示了自己的野心。他正在写一部小说,并希望借此一炮而红。他的写作受到了左拉的影响,故事背景设置在巴黎。他把整个故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给菲利普听。菲利普觉得这故事粗俗又愚蠢,里面那些幼稚猥琐的情节——这就是生活,亲爱的,这就是生活[253],米盖尔嚷道——那些幼稚猥琐的情节只是凸显了故事的老套。他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中写了两年,把当初吸引他来到巴黎的乐子统统抛到一边,为了艺术和饥饿做斗争,不实现伟大理想绝不罢休。他付出的努力真是可歌可泣。
“你为什么不写西班牙呢?”菲利普大声说,“那样写出来的故事有趣多了,毕竟你熟悉那里的生活。”
“可是只有巴黎才值得书写啊,巴黎就是生活。”
有一天,米盖尔带了一部分手稿过来,然后用他那蹩脚的法语翻译了几段给菲利普听,他翻译的时候口沫横飞,激动不已,菲利普费了好大的劲才听出个大概。他写得实在太糟糕了。菲利普看着自己画的头像,突然感到困惑:画中人宽阔的额头下面竟是如此平庸的思想,那双炯炯有神、热情四射的眼睛看到的只是生活的表象。他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几乎每天收工的时候都会把新画的刮掉。什么表现内心的渴望,说得倒轻巧,一个人就像是各种矛盾的混合体,谁知道他内心的渴望到底是什么?他喜欢米盖尔这个朋友,想到米盖尔那艰苦卓绝的奋斗到头来全是一场空,他不禁感到难过。成为优秀作家的条件他都有了,就是没有天赋。菲利普看着自己的作品陷入了沉思——你怎么知道这里面蕴藏着天赋,还是只是在浪费时间呢?成功的决心再大也于事无补,对自己信心满满也毫无意义。他想到了范妮·普赖斯,她不是也坚信自己有天赋吗?她的意志力不也异常强大吗?
“如果不能成为真正的画家,我还不如不画了。”他对自己说,“当个二流画家有什么意思呢。”
有天早上他正要出门,门房突然叫住了他,说有一封他的信。平时除了路易莎伯母和偶尔来信的海沃德之外,再没有人给他写信了,这封信的字迹他也不认识。信上写道:
收到这封信请立即过来。我再也忍受不了了。请你务必一个人过来,除了你之外,我不想让任何人碰我。我想把全部东西都交给你。
范妮·普赖斯
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
菲利普顿觉毛骨悚然,马上往她的住处赶去。他万万没想到她居然还在巴黎。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到过她了,还以为她早就回英国去了。到了普赖斯的住处,他问门房她在不在家。
“在的,我已经两天没见她出门了。”
菲利普赶紧跑上楼去敲她的房门,里面没有回应。他大喊了几声她的名字。门上了锁,他弯腰查看的时候发现钥匙断在了锁孔里。
“啊,我的上帝啊!她可千万别干了什么傻事啊!”他大喊道。
他跑到楼下告诉门房她肯定在里面,他收到了她写的信,恐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最好现在就破门进去。原本一脸不悦、爱搭不理的门房突然警觉起来,他说他没办法承担破门而入的责任,必须找警长一起进去。于是两人去了趟警察局,然后又去找了个锁匠。菲利普从门房那儿得知普赖斯还欠着上个季度的房租,她元旦那天没给门房送礼物,这项习俗由来已久,门房已经把元旦礼物当成了自己理所应得的东西。四个人一起爬上楼梯,嘭嘭嘭地敲了一阵门,还是没有回应。锁匠开始撬锁,门终于开了。菲利普突然失声尖叫,下意识用双手捂住了眼睛。这个可怜的女人吊在天花板上,脖子上的绳子系在天花板上的钩子上,钩子是上一个房客装上去挂床罩用的。她把自己的小床移到了一边,然后站在了一把椅子上,椅子被她踢开,翻倒在地板上。他们割断绳子把她放了下来。尸体已经凉透了。
49
菲利普通过从各方了解到的线索拼凑出了一个可怕的真相。画室的女学生经常欢声笑语地下馆子,普赖斯从来没跟她们一起去过,为此她们经常在暗地里抱怨她,现在看来原因很明显:她一直在极度贫困中挣扎,根本没钱下馆子。他记得刚到巴黎时跟她一起吃过一顿饭,她那食尸鬼似的吃相把他恶心透了,现在他才意识到原来她当时已经饿得发慌了。门房告诉他普赖斯平时都吃些什么:每天有一瓶牛奶送过来,她自己带一条面包回家,中午从学校回来就吃半条面包,喝半瓶牛奶,晚上再把剩下的吃完。日复一日,天天如此。想到她经历的那些痛苦,菲利普觉得很心痛。她从来没让任何人知道她比其他人还要穷,但显然她的钱已经快用完了,最后连学费也付不起了。她的小屋里空****的,一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除了一年到头穿着的那条棕色破裙子,屋里就没别的衣服了。菲利普翻了一遍她的遗物,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亲友的地址,好跟他们取得联系,结果找到了一张写满他名字的卡片。他当场愣住了。也许她是真的爱过他吧。他眼前浮现出了那具骨瘦如柴的尸体,浮现出了她裹着棕色裙子吊在天花板上的样子,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可是如果她真的喜欢他,为什么不找他帮忙呢?他一定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她的。他懊悔自己一直对她的好感视而不见,她信里那些话现在看上去无比凄凉:除了你,我不想让任何人碰我。她是活活饿死的。
菲利普终于找到了一封信,上面的落款是:你亲爱的哥哥,阿尔伯特。信是两三周前从瑟比顿[254]的某条路寄过来的。寄信人拒绝借五英镑给她,说他有妻小要照顾,没理由借钱给她,并建议她回伦敦谋一份差事。菲利普给阿尔伯特·普赖斯发了封电报,没过多久就收到了回复:
深感悲痛。业务繁忙,难以抽身。非去不可?普赖斯。
菲利普又拍了一封言简意赅的电报,要求他马上过来。第二天早上,一个陌生人出现在画室门口。
“我是普赖斯。”菲利普开门时来人说道。
这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衣,圆顶礼帽上装饰着一圈缎带。他看上去跟范妮一样笨拙,留着又粗又短的山羊胡,说话带着伦敦腔。菲利普请他进屋,跟他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还有他已经处理了的事情。他边听边斜眼扫视着画室。
“我不用见她吧?”阿尔伯特·普赖斯问道,“我的神经有些脆弱,很容易受到刺激。”
然后他开始自顾自地闲聊起来。他是个橡胶商人,有一个太太、三个孩子。范妮以前是家庭教师,不知道抽了什么疯,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非要跑到巴黎来学画画。
“我跟我太太都告诫过她,巴黎不是女孩子待的地方,再说搞艺术又赚不了钱——从来都赚不了钱。”
他跟他妹妹的关系显然很差,对于她的自杀他心怀怨恨,觉得这是对他造成的最后一次伤害。他很反感把她的死归结为贫穷所迫,因为这显得她的家人自私又冷酷。他突然想到,也许她是为了某个更加高尚的原因寻的短见。
“她该不会是跟哪个男的惹出麻烦了吧?你懂我的意思,巴黎这种地方嘛。也许她这么做是不想让自己蒙羞。”
菲利普感觉自己的脸涨得通红,他在心里默默咒骂自己的软弱。普赖斯用那双机灵的小眼睛望着他,似乎怀疑他跟他妹妹有一腿。
“我相信您妹妹一直都是个洁身自好的人。”菲利普尖酸地回应道,“她自杀是因为她快饿死了。”
“哦,凯利先生,您这样说让她的家里人情何以堪?她只用给我写封信就行了,我肯定不会让我的妹妹缺钱的。”
菲利普正是读了他不肯借钱的那封信才找到了他的地址,但他只是一言不发地耸了耸肩——现在揭穿他又有什么用呢?他讨厌这个小男人,只想尽快把事情了结然后摆脱他。阿尔伯特·普赖斯也想赶紧处理完后事好回伦敦去。两人一起去了可怜的范妮生前住过的小屋。阿尔伯特·普赖斯扫了一眼屋里的画和家具。
“我也不想假装懂行,”他说,“不过这些画应该能卖点儿钱吧?”
“一文不值。”菲利普说。
“这些家具嘛,还值不了十先令。”
阿尔伯特·普赖斯不会说法语,所有事情都落到了菲利普身上。要让这具可怜的尸体入土为安似乎得经过一系列没完没了的手续:一会儿得去这个地方拿文件,一会儿又得去那个地方盖章,还要见这个那个办事员。连着三天,菲利普从早到晚都在东奔西跑。最后他终于和阿尔伯特·普赖斯一起,跟着灵车驶进蒙帕纳斯墓园。
“我也想办得体面点儿,”阿尔伯特·普赖斯说,“但是没必要浪费钱嘛。”
葬礼很简短,在这个寒冷的、灰蒙蒙的早晨,让人感觉无比压抑。范妮在画室的同学有六个出席了葬礼。奥特夫人是觉得自己作为司库有义务参加,露丝·查理斯小姐则是因为心地善良,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也来了,这些人在她生前全部都很讨厌她。菲利普眺望墓地,四面八方都是林立的墓碑,有的简陋朴素,有的俗气、浮夸、丑陋,他不禁打了个寒战。这里实在阴森得可怕。从墓园出来,阿尔伯特·普赖斯说要请他吃午饭。菲利普对他憎恶之极,而且觉得疲惫不堪;他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夜里总是梦到范妮·普赖斯穿着那条棕色破裙子吊在天花板的钩子上,可是他想不出借口拒绝他。
“咱们中午找家馆子好好吃一顿吧,最近这些事搞得我的神经都快崩溃了。”
“拉文纽算是附近最好的餐厅了。”菲利普回答。
阿尔伯特·普赖斯在一张天鹅绒面的椅子上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然后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声。他点了一桌丰盛的午餐,还要了一瓶葡萄酒。
“啊,我很高兴这一切终于结束了。”他说。
他抛出了几个问得很巧妙的问题,菲利普发现他很想打听巴黎的画家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一边说这种生活**堕落,一边又很想挖出一些他幻想中那种纵欲场面的细节。他一会儿挤眉弄眼,一会儿暗中偷笑,暗示菲利普他知道他说的不过是冰山一角。他可是个见多识广的人,有些事情他还是略知一二的。他问菲利普有没有去过蒙马特[255]“那些地方”,那可是从圣殿关到皇家交易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好去处啊。他想说他以前去过红磨坊。午餐丰盛可口,葡萄酒回味悠长,酒足饭饱的阿尔伯特·普赖斯向菲利普打开了话匣子。
“咱们喝点白兰地吧,”咖啡一上来他就说,“好好挥霍它一把。”
他像苍蝇一样兴奋地搓着手说:
“我有点儿想在这儿住一晚,明天再回去。要不咱俩晚上一起去逛逛,怎么样?”
“如果你是想让我今晚带你逛蒙马特的话,你去死吧。”菲利普说。
“逛一逛死不了的。”
他说得一本正经,菲利普被他逗乐了。
“再说对你的神经一点儿都不好。”菲利普一脸严肃地说。
阿尔伯特·普赖斯最后还是决定坐下午四点的火车回伦敦。过了一会儿,他起身跟菲利普告辞。
“好了,再见了,老伙计。”他说,“我跟你说,哪天我还要想办法来一趟巴黎,到时候我再来找你,我们就不会像这次这样意犹未尽啦。”
菲利普心烦意乱,无心画画,于是跳上一辆公共马车,去河对岸看看杜兰-德鲁的画廊有没有什么展览。从画廊出来,他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天气很冷,寒风卷地,路上的行人行色匆匆,全都裹紧大衣缩成一团。苍白消瘦的脸上写满疲惫和忧虑。蒙帕纳斯墓园里,那白色墓碑林立的地底下一定冰冷刺骨吧。菲利普感觉自己在这世界上非常孤单,突然莫名地想念家乡。他想要有个人陪伴。这时候克朗肖应该在工作,克拉顿从来不欢迎访客,劳森在给露丝·查理斯画新的肖像,肯定不想被打扰,他决定去找弗拉纳根。进门时菲利普发现他正在画画,不过他倒是很乐意丢开画笔跟他聊天。这个美国人比他们大多数人都有钱,画室布置得温馨舒适,屋子里暖烘烘的,他正在一边忙着泡茶。菲利普看着他准备送去沙龙的两张头像。
“我脸皮还挺厚的哈,”弗拉纳根说,“管他的呢,我还是打算送过去。你觉得画得烂吗?”
“没我想象中烂。”菲利普说。
事实上这幅画一点儿不烂,其艺术手法之巧妙可以说相当惊人。难以处理的地方被很有技巧地规避了,涂抹颜料的手法有种魄力,让人觉得惊喜,甚至可以说惊艳。弗拉纳根既没有高深的理论知识,又没有娴熟的绘画技艺,却有很多人穷其一生才能练就的那种挥洒自如的笔触。
“弗拉纳根,如果任何一幅画都不许看超过三十秒钟的话,你肯定是个大师。”菲利普笑着说。
这帮年轻人没有互相吹捧的习惯,免得把彼此惯坏了。
“在美国,我们才没空把一幅画看上三十几秒呢。”弗拉纳根哈哈笑道。
弗拉纳根是天底下最玩世不恭的人,却出人意料地有一副软心肠,这也是他性格的迷人之处。只要有人生病,他就会担负起照顾病人的角色。他那活泼欢乐的样子比什么药都管用。他跟自己很多同胞一样,并不像英国人那样紧紧控制着情感的阀门,唯恐被人说成是多愁善感;相反,他觉得表露情感并不是什么荒唐可笑的事情,所以总是能不遗余力地关心别人,常常让他那些陷于痛苦的朋友心怀感激。他看到菲利普因为最近的事情郁郁寡欢,发自内心地想让他开心起来,于是卖力地在他面前说笑逗乐。他知道美国人说话的腔调总是把英国人逗得哈哈大笑,于是故意用很夸张的美国口音讲了一连串让人捧腹大笑的段子,他滔滔不绝,声情并茂,看上去别提多滑稽。到了饭点,两人出去吃了个晚饭,然后一起去了蒙帕纳斯喜剧院,这是弗拉纳根最喜欢的娱乐场所。到了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彻底放飞自我了。他喝了很多酒,但他那耍酒疯似的样子与其说是酒精的作用,不如说是他天生就太闹腾了。他提议下半场去比利埃舞厅,菲利普累过了头,回去反倒睡不着,于是欣然同意了。他们在舞池边的平台上找了张桌子坐下,平台略高出地面,可以边喝啤酒边看人跳舞。弗拉纳根很快就看见了一个朋友,他兴奋地大叫一声,纵身跃过栏杆跳进了舞池。菲利普打量着周围的人。比利埃舞厅不是那种高档时髦的娱乐场所。这是一个星期四的晚上,舞厅里人满为患。各个院系的学生混迹其中,不过大多数男的都是小职员或者店员。他们有的穿着平日里穿的衣服,有的穿着成衣粗花呢套装,有的穿着奇怪的燕尾服,头上戴着顶帽子——帽子是他们自己带进来的,跳舞的时候没地方放,只好放在自己脑袋上。有些女的看上去像女仆,有的则是浓妆艳抹的轻佻女子,不过绝大多数都是些售货小姐。她们穿得很寒酸,身上的衣裙是模仿河对岸潮流的廉价品。那些轻佻女子则打扮得花枝招展,模仿现在风头正劲的杂耍剧场的艺人或舞女,眼睛描着漆黑的眼线,双颊是放肆的猩红。舞厅靠几盏巨大的白灯照明,灯吊得很低,惨白的灯光照得人脸上的阴影更加浓重,每条皱纹都更加深刻,五颜六色的脂粉是那么艳俗。这是一幅不堪入目的众生相。菲利普趴在栏杆上,俯瞰舞池里的人群,耳边的音乐声渐不可闻。他们时而疯狂跳动,时而在舞池里缓缓转圈,舞伴之间极少交谈,所有心思都放在舞蹈上。舞厅里热烘烘的、汗涔涔的人脸在灯光下发亮。菲利普觉得这些人终于卸下了表情的面具,抛开了对礼俗的恭敬,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在这个纵情声色的时刻,他们显露出了某种诡异的兽性:有些像狐狸,有些像狼,还有些长着又长又蠢的绵羊的脸。他们的皮肤因为不健康的生活和劣质的食物变得蜡黄,他们的脸孔因为低级的趣味变得愚钝,他们的小眼睛里透着鬼祟狡猾的目光。他们的举止毫无高贵可言,仿佛生活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无尽的鸡毛蒜皮和龌龊念头。空气中充斥着人性的腐败气息。所有人都发狂似的舞个不停,仿佛被内心某种怪异的力量逼迫,菲利普觉得是对享乐的狂热在驱动他们往前。他们拼命想要逃离一个恐怖的世界。享受快乐的欲望——克朗肖所说的人类行为唯一的动机——促使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前进,而太过强烈的欲望本身已经夺去了过程中所有的快乐。他们被狂风裹挟着向前,既不知所去为何,也不知去向何方。命运仿佛凌驾在他们头顶,他们拼命地跳个不停,仿佛脚下是永恒的黑暗。他们的沉默让人有些害怕,仿佛生活已经把他们吓破了胆,夺去了他们说话的力量,以至于心里的尖叫呐喊在抵达喉咙的瞬间戛然而止。他们的眼神疲惫冷峻,尽管兽欲将他们扭曲得没了人形,尽管他们的脸上写满卑鄙,尽管他们残忍,愚蠢(这是最糟糕的),但他们呆滞的眼神里那种强烈的痛苦,使他们看上去既可怕又可怜。菲利普厌恶他们,却又对他们充满无尽的怜悯,他的心因此而绞痛起来。
他从存衣处取回外套,走进了凛冽的寒夜。
50
菲利普怎么也忘不掉那场悲剧。最让他无法释怀的是,范妮所有的努力到头来都是徒劳无功的。没有人比她更努力,也没有人比她更有诚意,她也发自内心地相信自己,但这种自信显然并没什么用。他所有的朋友都有这样的自信,米盖尔·阿胡里亚就是其中之一。这个西班牙人付出的努力可谓可歌可泣,可他写出来的东西却那么微不足道,这种强烈的对比让他感到震惊。菲利普的学生生涯很不快乐,这让他发展出了自我分析的能力;就像吸毒上瘾一样,他不知不觉沦为了这个恶习的奴隶,以至于现在格外热衷于自我解剖。他不得不承认,他对艺术的感受跟别人对艺术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劳森看到一幅佳作会马上感觉到战栗,他对艺术的欣赏是本能的,就连弗拉纳根都能感受到一些他得用脑子想才能想出来的东西。他自己对艺术的欣赏是智识上的。他忍不住想,如果他身上也有那种艺术气息(他很讨厌这个词语,可是也找不到更好的说法),那他就可以像他们那样,用一种感性而非理性的方式来感受美了。他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只是手巧而已,他可以凭借这种三脚猫的功夫把一个东西准确无误地照搬到画纸上,可是这样画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价值呢?他已经学会了跟别人一样鄙视技术上的熟练,而画画最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劳森那样画是因为他天性如此,虽然他在风格上很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但即使是那些有模仿痕迹的作品,也依然透露出强烈的个人风格。菲利普看了看自己给露丝·查理斯画的像,时隔三个月,他现在终于意识到,这幅画不过是对劳森的作品亦步亦趋的模仿。他觉得自己的内心非常贫瘠。他是在用脑子画画,而真正有价值的作品都是用心画的。
他的钱少得可怜,总共还不到一千六百镑,他必须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十年之内他都别想挣到一个子儿,更何况绘画史上一辈子都没有进账的画家比比皆是。他必须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如果画出了不朽的作品,这样的付出倒还值得,可是他有一种强烈的恐惧——也许自己这辈子最多只能当个二流画家。为这样的结果放弃大好青春,放弃生活的乐趣,放弃人生的种种可能,这真的值得吗?他知道外国画家在巴黎的生存状态,他们的生活圈子很窄,过着乡下人一样粗鄙的生活。有的画家为了成名,辛辛苦苦熬了二十年,却总是求而不得,最后沦为了穷困潦倒的酒鬼。范妮的自杀唤起起了他的回忆,他常常听说这个或那个画家为了摆脱绝望的处境,用骇人听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记得画师曾轻蔑地给范妮指明了一条出路,如果她当时听了他的,趁早放弃了无望的努力,对她来说反倒是一件好事。
菲利普画完了米盖尔·阿胡里亚的肖像,决心送去沙龙。弗拉纳根也准备送两幅画去,菲利普觉得自己的水平跟他不相上下。菲利普在这幅画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自己都忍不住觉得,这么用心的作品不可能没有可取之处。事实上,每次看着这幅画的时候,他都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可是具体哪儿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看不到这幅画时,他兴致一高,又觉得还可以接受。他把画寄去沙龙,结果被退了回来。他本来没怎么在意,因为送展之前他就拼命告诉自己,入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是几天后,弗拉纳根冲进画室告诉劳森和菲利普他有一张画入选了。菲利普面无表情地跟他道了声恭喜,语气里有一丝克制不住的嘲讽,大喜过望的弗拉纳根并没有注意到。然而机敏的劳森捕捉到了,他有些好奇地看了菲利普一眼。劳森自己的作品也入选了,他一两天前就已经知道了,菲利普的态度让他有些反感。然而让他惊讶的是,这位美国朋友前脚刚走,菲利普就冷不丁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你处在我这样的位置,你会不会彻底放弃?”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在想当个二流画家到底有没有意义。你看,如果你干的是别的事情,比如说当医生或是做生意,就算干得普普通通也没多大关系,你还是可以混口饭吃,还是可以过下去,可是画些二流的作品有什么意思呢?”
劳森挺喜欢菲利普,他觉得菲利普这么丧气是因为作品被拒了,于是使劲安慰他:有不少后来很出名的作品都被沙龙拒绝过,这是人尽皆知的事了,再说这是他第一次送展,被拒绝是很正常的事情;弗拉纳根的画能入选是有原因的,他画的东西花哨惹眼又肤浅,正是那些哈欠连天的评委们看了会觉得眼前一亮的东西。菲利普越听越不耐烦,劳森竟然觉得他会为了这么点儿打击而心烦,难道在他眼里他就是这么小气的人吗?劳森没有意识到他之所以这么沮丧,是因为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克拉顿最近很少跟他们一起去格拉维耶吃饭,他大多数时候都独来独往。弗拉纳根说他爱上了一个姑娘,可是他那张苦行僧似的脸上一点儿也看不出热恋的影子。菲利普觉得他刻意跟朋友们保持距离,更可能是为了让心里的新想法浮出水面。有天晚上,其他人都吃完了饭看戏去了,只有菲利普还坐在餐馆,这时克拉顿进来点了份晚餐,两人聊了起来。菲利普发现他这会儿比平时更加健谈,说话也没那么爱讽刺,看上去心情还不坏,于是决定趁机请他帮个忙。
“嘿,我希望你能去我那儿看一下我的画。”他说,“我想知道你觉得怎么样。”
“免了吧,我不干。”
“为什么?”菲利普红着脸问。
他们相互之间经常提出这样的请求,从来没人想过拒绝别人。克拉顿耸了耸肩。
“都说想听评价,其实只想听好话。再说别人的评价有什么用呢?画得好画得差重要吗?”
“对我来说很重要。”
“不。一个人画画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不画不行。画画是一种功能,就像身体的任何一种功能一样,只不过有这种功能的人相对少一些罢了。画画纯粹是为了自己,如果是为了别人,那画家不早就自杀了?你想想看,你花了不知道多少时间,投入了不知道多少心血,终于把一样东西呈现在画布上,结果呢?十有八九被沙龙拒掉。就算入选了又能怎样呢?别人从你的作品前路过时最多瞟上个十秒钟。运气好,被哪个啥也不懂的傻子买回家挂在墙上,然后就像家里的餐桌一样难得被看上几眼。别人的评价跟画家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因为评价是基于客观事实的,而画家在乎的并不是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