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怎么不去当画家呢?”他说,“哦,当然啦,搞艺术没钱赚。”
过了两三天,卡特先生正好跟华生家一起吃饭,他们把那些画给他看了看。第二天早上,他把菲利普叫到了办公室。菲利普很少见到他,对他有几分敬畏。
“听着,年轻人,你下了班以后干吗我管不着,可是我看了你画的那些画,全都是画在办公室的便笺纸上的。古德沃西先生跟我说你很懒散。你要想干好这行就得打起精神来,这是个很好的行当,我们正在吸纳优秀的上流人士加入。但是要干好这行你就得……”他想找个词收尾,可是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到,只好虎头蛇尾地说了一句“你就得打起精神来”。
合约上说如果他不喜欢这份工作,只要干满一年就可以离开,还可以拿回一半的学费,要不是因为这句话,也许他还会安下心来好好工作。他觉得比起每天做加法算算账,自己适合更好的工作。再说了,这么一份叫他嗤之以鼻的工作他却干得这么糟糕,他觉得很丢人。整天跟汤普森斗嘴也搞得他心烦意乱。华生三月结束了为期一年的实习,菲利普虽然不喜欢他,但是看到他离开还是有些不舍。事务所里其他的职员对他俩一样不待见,因为他俩所属的阶层比他们稍高一些,这种众矢之的的感觉让他俩产生了某种联结感。一想到要跟那群死气沉沉的同事再待四年,他的心情就跌到了谷底。他曾以为伦敦会带给他五光十色的生活,可是到头来他一无所获。他现在讨厌伦敦。他在这儿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也不知道怎样才能交到朋友。他厌倦了一个人东游西**,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多过一天都是痛苦。晚上他躺在**,幻想着要是有一天再也不用看见那间破办公室和里面的同事,再也不用回到这个阴沉沉的住处,那该有多快乐。
春天发生了一件令他万分失望的事。海沃德之前跟菲利普说他打算到伦敦过春天,菲利普眼巴巴地盼着跟他见面。他最近读了很多书,思考了许多问题,脑子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观点,迫不及待想跟人讨论,可他认识的人里没有谁愿意思考抽象的问题。现在终于有人能让他一吐为快,他兴奋得不得了。结果海沃德来信说今年意大利的春天美不胜收,比过去任何一年的春天都要美丽,他实在舍不得离开。菲利普难过极了。他又问菲利普为什么不去意大利,世界如此美丽,为什么要待在办公室里浪费青春呢?他继续写道:
我不敢相信你居然受得了,我现在一想到舰队街和林肯律师学院就恶心得发抖。这世间只有两样东西让人生值得一过,那就是爱与艺术。我简直无法想象你坐在办公室埋头核对账簿的样子。你是不是头戴一顶大礼帽,手上拿着把雨伞,拎着一个小黑包?私以为,人应当把生活视作一场冒险,应当燃烧出宝石般的熊熊烈焰,应当敢冒风险,置身险境而后生。[160]你为什么不去巴黎学艺术呢?我一直觉得你有这个天赋。
海沃德的建议正好跟他这段时间不知不觉思考的可能性不谋而合。刚开始他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可是这个念头一出来就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反复思索很久后,他找到了唯一可以让他逃离眼前痛苦的出路。他们都觉得他有画画的天赋。在海德堡时,大家对他的水彩画交口称赞,威尔金森小姐更是赞不绝口,说他的画叫人移不开眼睛,就连华生一家这样的陌生人都对他的素描大加赞赏。《波西米亚的生活》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去伦敦的时候带上了这本书,每次在他心情最为低落的时候,只要翻开书读上几页,他就能马上置身那些迷人的阁楼,看着鲁道夫和他的伙伴们在里面唱歌跳舞、谈情说爱。他开始像之前幻想伦敦那样幻想巴黎,但他并不害怕幻想会再次破灭。他内心深处渴望着浪漫、美好和爱情,巴黎似乎能满足这一切。再说他对画画有热情,凭什么他就不能画得跟别人一样好呢?他写信问威尔金森小姐在巴黎生活大概要多少钱,她回信说一年八十镑绰绰有余,并且对他的计划表示热烈支持。她说他这样的人去坐办公室简直是屈才。如果可以当大画家,谁还要当小办事员呢?她语气夸张地问道。她恳请菲利普一定要相信自己,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但菲利普天生是个谨慎的人。海沃德当然可以说什么敢冒风险,他那些金边债券[161]可以保证他一年进账三百镑,而自己全部的财产加起来也才一千八百镑。他不敢贸然行动。
碰巧有一天古德沃西先生突然问他愿不愿意去一趟巴黎。圣奥诺雷区有一家英国公司开办的酒店,事务所负责给他们审核账目,古德沃西先生和另一个办事员每年都要过去两次。之前同去的那个办事员刚好生病了,其他人都有一大堆工作,没办法抽身。古德沃西先生想到了菲利普,少了他对事务所也没什么影响,而且他作为签约学徒也有资格享受一下这种美差,毕竟这也算是干这行的一个福利。菲利普满心欢喜地答应了。
“整个白天都得干活儿,”古德沃西先生说,“不过晚上可以自由活动,巴黎毕竟是巴黎嘛。”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酒店招待很周到,一日三餐全包,咱们一分钱也不用掏。我就喜欢花别人的钱去巴黎。”
轮船抵达加来[162]时,菲利普看见一大群搬运工挤在码头上向他们挥手招揽生意,他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他喃喃自语道。
火车穿行在法国境内,他目不暇接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他喜欢那些沙丘,那颜色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要美丽。连绵不绝的杨树和一条条水渠让他目眩神迷。走出巴黎北站,他们坐上一辆闹哄哄的出租马车,马车摇摇晃晃、咔嗒咔嗒地行驶在铺着鹅卵石的街道上,他尽情地呼吸着新鲜空气,那沁人心脾的气息令人沉醉,他差点儿忍不住大声叫喊。经理亲自在酒店门口迎接他们。他长得胖乎乎的,很有亲和力,说着一口还过得去的英语。古德沃西先生是他们的老朋友了,经理热情地招呼他们,把他们带到他的专用房间跟他的夫人一起用餐。菲利普感觉这辈子都没吃过土豆牛排这样的美味佳肴,也没喝过普通红酒这样的琼浆玉液。
对于古德沃西先生这样一个有着良好的行为准则,并且受人尊敬的一家之主而言,法国的首都就是纵情声色的天堂。第二天早上他就问经理附近有没有什么“带劲儿”的东西可以看。他非常享受一年两次的巴黎之旅,说这可以防止自己生锈。他带菲利普去了红磨坊和女神游乐厅。一翻到色情杂志,他那双小眼睛就闪闪发亮,脸上浮现出狡黠****的笑容。他把他常去的地方去了个遍,都是些专门吸引外国人的地方,去完又说一个允许那种事合法存在的国家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看滑稽歌舞剧的时候,台上有个女演员几乎一丝不挂,他马上用胳膊肘碰了碰菲利普,还把大厅里踱来踱去的交际花中最结实丰满的一个指给他看。他带菲利普看到的是一个低俗下流的巴黎,然而幻想蒙蔽了菲利普的眼睛。清晨,他会冲出酒店,漫步在香榭丽舍大街上,或是伫立在协和广场上。六月的巴黎空气清新,仿佛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银光,他的心与所有巴黎人同在。他觉得这里有他梦寐以求的浪漫。
他们在巴黎待了几个工作日,星期天开始返程。回到巴恩斯那个阴暗逼仄的住处时,菲利普已经下定了决心:他不当学徒了,他要去巴黎学艺术。不过他决定在事务所待满一年再走,免得别人觉得他是一时冲动。八月底他有两个星期的假期,到时候他要告诉赫伯特·卡特他不打算回来了。虽然他还是逼自己每天去事务所,但他对工作已经彻底失去了兴趣,甚至连装装样子都做不到。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未来的生活。到了七月中旬,事务所没什么事做,菲利普经常翘班,借口说要去听讲座,准备第一阶段的考试,实际上把时间都消磨在了国家美术馆里。他读了很多关于巴黎和绘画的书,沉迷于拉斯金的著作,大量阅读瓦萨里[163]写的画家传记。他喜欢柯勒乔[164]的故事,甚至幻想着自己伫立在某幅伟大的杰作面前大喊道:我也是一个画家[165]。过往的犹豫不决已经烟消云散,现在他确信自己有成为伟大画家的潜力。
“毕竟我只能去尝试。”他对自己说,“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敢冒风险。”
终于到了八月中旬。卡特先生去了苏格兰,而且要在那儿待一个月,这段时间由主管负责打理事务所。自从两人从巴黎回来,古德沃西先生似乎对菲利普颇有好感。而菲利普知道自己很快就自由了,也对这个滑稽的小男人多了几分忍耐。
“凯利,你明天就放假了是吧?”晚上,古德沃西对他说。 菲利普一整天都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是他最后一次待在这间该死的办公室里了。
“是的,我这一年的学徒期结束了。” “恐怕你表现得不怎么样啊,卡特先生对你很不满意。”
“我对卡特先生更不满意。”菲利普快活地说。
“这种话恐怕不应该说吧,凯利。”
“我不打算回来了。签约的时候说了,如果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卡特先生就退给我一半的学费,我干满一年就走人。”
“别这么匆忙做决定。”
“这十个月来我恨透了这里的一切,我恨透了这份工作,恨透了这间办公室,恨透了伦敦。我宁愿去扫大街也不想待在这里了。”
“呃,我必须得说,我觉得你确实不太适合干会计。”
“再见了,”菲利普伸出手,“谢谢你对我的关照。有什么麻烦你的地方还请多包涵。一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干不好这一行。”
“好吧,既然你去意已决,那就再见了。我也不知道你打算去干吗,不过如果你还在这一片的话,可以随时回来看我们。”
菲利普轻笑几声。
“恐怕我要说的话有点难听,不过我打心眼里希望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们了。”
39
牧师说什么也不同意菲利普的计划。他一根筋地认为,任何事只要开了头就要一条路走到黑。正如所有性格软弱的人一样,他偏执地觉得,一旦做了决定就不能更改。
“当初是你自己选的,又没人逼你。”他说。
“当初选这个是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去城里。我现在讨厌伦敦,讨厌工作,说什么我也不回去了。”
菲利普要当画家的想法让凯利夫妇大为震惊。他们提醒他别忘了他的父母都是体面人,画画不是正儿八经的职业,是无法无天、不三不四、道德败坏的行当,更别说还要去巴黎那种地方!
“只要我在这件事情上还有发言权,我是绝不会让你去巴黎的。”牧师斩钉截铁地说。
那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巴比伦的娼妇在那里卖弄**邪,平原诸城都没有它罪孽深重[166]。
“你从小到大受的都是绅士和基督徒的教育,如果我让你陷入**,就是辜负了你死去父母的信任。”
“呃,我知道我已经不是基督徒了,现在我连自己是不是个绅士也开始有些怀疑了。”
这场争执愈演愈烈。再过一年菲利普才能继承父亲留下的那点儿遗产,凯利先生说在这期间,他只有继续待在事务所他才会给他生活费。但是菲利普心里很清楚,如果他不打算继续干这行,就必须趁现在离开,这样还能拿回一半的学费。但是牧师根本不听这些。菲利普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始说些伤害他、激怒他的话。
“你没权利浪费我的钱!”他终于嚷道,“毕竟那是我的钱,不是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如果我铁了心要去巴黎你是拦不住我的。随你怎么逼我,反正我再也不会回到伦敦了。”
“除非你走我觉得合适的路,不然我是绝不会给你钱的。”
“好吧,我不在乎。反正巴黎我是去定了,大不了我把我的衣服和书,还有父亲留下的首饰全卖了。”
路易莎伯母坐在旁边一声不吭,心里焦虑又难过。她知道菲利普正在气头上,这时候无论她说什么都是火上浇油。牧师终于说他不想再讨论这件事了,说完就傲慢地走出了房间。接下来三天,两人都没跟对方说一句话。菲利普写信给海沃德打听巴黎的情况,决定一收到回信就立刻动身。凯利夫人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件事。她觉得菲利普不仅恨她丈夫,连带着也恨她。这个想法让她很痛苦,因为她是那样贴心贴肺地爱着他。她终于找菲利普谈了谈,菲利普一股脑儿地向她倾吐对伦敦幻想的破灭,诉说他渴望实现的远大抱负,她用心聆听着这一切。
“也许我到头来一事无成,但是至少让我试一回吧,总不可能比待在那间该死的办公室里更失败。而且我真的觉得我能画好,我知道我有这个天赋。”
面对如此强烈的渴望,凯利夫人不像她丈夫那样坚信他们的阻挠是正确的。她读过一些伟大画家的故事,他们的父母也曾经反对孩子学画,结果证明他们的行为是多么愚蠢。再说了,毕竟画家跟特许会计师一样,都有可能过着高尚的生活来荣耀上帝。
“你去巴黎的话我真的好担心,”她说话的样子令人心疼,“要是在伦敦学画,我还不至于这么担心。”
“既然要干这行,那就要干好,只有在巴黎才能学到真东西。”
在菲利普的建议下,她给家庭律师写了封信,说菲利普对伦敦的工作不满意,想去干点别的,问他有什么看法。尼克森先生回复道:
亲爱的凯利夫人:
我已经见过赫伯特·卡特先生了,恐怕我必须告诉您,菲利普的表现不太令人满意。如果他这么抗拒这份工作,也许还是趁现在解约为好。我自然深感遗憾,可是俗话说得好:牵马容易饮马难。
顺祝安康
阿尔伯特·尼克森
这封信拿给牧师看了,结果只是让他更加顽固。他可以接受菲利普换一个工作,还建议他子承父业当医生,可是如果他非要去巴黎,他是一个子儿都不会给他的。
“你这纯粹是给自己的任性享乐找借口。”他说。
“真有意思,你居然说别人任性。”菲利普尖酸地回击。
他已经收到了海沃德的回信,信上说他可以在某某旅馆租一个房间,一个月的房租是三十法郎。随信附上了一封给某某学校司库的介绍信。菲利普把这封信念给凯利夫人听了,说他打算9月1日就动身。
“可是你一点儿钱也没有啊。”她说。
“我今天下午就去特坎伯雷把那些首饰卖了。”
他父亲给他留下了一块金怀表和一条金表链,还有两三个戒指、几个袖扣和两枚领针。其中一件首饰镶了颗珍珠,也许能卖不少钱。
“可是买进是个宝,卖出是根草啊。”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笑了,这是他伯父说烂了的一句话。
“我知道,但是最不济应该也能卖个一百镑,这笔钱够我用到二十一岁了。”
凯利夫人没有说话,她转身上楼,戴上她那顶黑色小软帽,出门去了银行。不到一个钟头回来了。她走到正在客厅看书的菲利普面前,交给他一个信封。
“这是什么?”他问。
“这是我送给你的一个小礼物。”她害羞地笑着说。
菲利普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有十一张五镑的纸币,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小纸袋,里面装满了一镑的金币。
“我不忍心看你把你父亲的首饰给卖了。这些钱是我之前存在银行里的,加起来将近一百镑。”
菲利普的脸涨得通红,他不知道为什么泪水突然涌上了他的眼眶。
“哦,亲爱的伯母,我不能拿这些钱。”他说,“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可是我不忍心拿这些钱。”
凯利夫人结婚的时候有三百镑奁资,这笔钱她用得小心翼翼,主要用来应对一些意外开支、紧急的慈善捐款,以及给丈夫和菲利普买圣诞节和生日礼物。可惜过了这么多年,这笔钱已经所剩不多了,不过牧师还是经常拿这事儿打趣,说他妻子是个富婆,还经常提起她那些私房钱。
“请你收下吧,菲利普。真对不起,我太挥霍了,现在就只剩这么点儿了。如果你能收下这笔钱,那我就太高兴了。”
“可是你会有需要用钱的时候。”菲利普说。
“不,我应该用不着了。我本来是怕你伯父走在我前面,想留点儿钱以备不时之需,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活不了那么久了。”
“亲爱的伯母,快别说这种话,你肯定会长生不老的。我可不能没有你啊。”
“有你这句话,我就一点儿都不遗憾了。”她的声音变得沙哑。她把脸别到一边,擦干眼泪,马上又强颜欢笑起来,“以前我经常跟上帝祷告,请他不要先把我带走,因为我不想留下你伯父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一个人承受所有痛苦。可是现在我知道了,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对他来说却没那么重要。他比我更想活下去。我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妻子,我敢说,如果我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肯定会再娶的,所以我希望我能先走一步。你不会觉得我这样很自私吧,菲利普?可是如果他先走了,我会受不了的。”
菲利普吻了吻她那皱纹密布、瘦骨嶙峋的脸颊。不知道为什么,伯母那深沉的爱让他莫名地感到羞愧。他无法理解她怎会如此深爱一个这么冷漠、自私又任性的人。他隐约觉得她内心深处知道他冷漠又自私,她知道这一切,却还是谦卑地爱着他。
“你会收下的吧,菲利普?”她边说边温柔地摩挲着他的手,“我知道没有这些钱你也能凑合,但是如果你能收下,对我来说就是莫大的幸福了。我一直都想为你做点儿什么。你也知道,我从来没有过一儿半女,我一直把你当亲生儿子疼爱。以前我甚至经常希望你生病,虽然我也知道这个想法很邪恶,但是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日日夜夜地守护你、照顾你了。可是你就病过一次,而且还是在学校的时候。我好希望我能帮得上你,这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机会了。也许将来有一天你成了大画家,你不会忘记我,你会记得是我帮你迈出了第一步。”
“你真是太好了。”菲利普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激你。”
她疲惫的眼睛里浮现出了笑意,全然幸福的笑意。
“哦,我好高兴。”
40
几天后,凯利夫人去车站给菲利普送行。她站在车厢门口,强忍着眼里的泪水。菲利普躁动而急切,巴不得马上离开。
“再吻我一次吧。”她说。
菲利普探出车窗吻了吻她。火车开动了,她站在小站的木制月台上挥舞着手帕,直到火车从视线中消失。她的心情异常沉重,回去的几百码路好像漫长得没有尽头。他急着想走是很自然的事,她心想,他是个男孩子,未来在向他招手,可她——她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哭出来。她在心里默默祷告,祈求上帝守护他,让他远离**,赐给他幸福和好运。
然而菲利普在车厢里坐定后,很快就不再想她了。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未来的生活。他写信联系了奥特夫人,就是海沃德介绍的那个司库,奥特夫人请他明天一起喝茶,邀请信就揣在他的口袋里。到了巴黎,他让人把行李放上公共马车,马车晃晃悠悠、咔嗒咔嗒地行驶在怡人的街道上,爬上大桥,穿行在拉丁区狭窄的巷道里。他在德赛科勒旅馆租了个房间,旅馆位于蒙帕纳斯大道附近一条破旧的小街上,从这儿去他学画的阿米特拉诺学校很方便。侍应生把他的行李提上五楼,他被领进一个很小的房间,里面没有开窗,进门有股霉味;一张大木床占据了大半个房间,**挂着红棱纹布的床幔;窗户上挂着厚重的窗帘,同样的材质,也是脏兮兮的;抽屉柜兼做洗漱台,还有一个笨重的大衣橱,是那位好国王路易·菲利普时期的风格;墙纸年代久远,已经斑驳褪色,看上去一片深灰,依稀可见棕色叶子编成的花环图案。在菲利普看来,这个房间古朴别致又迷人。
夜已经深了,但他兴奋得睡不着,干脆起身出门,走到林荫大道上,朝着灯火辉煌的方向走去。走着走着就来到了车站,车站前的广场在弧光灯的照耀下一片流光溢彩,黄色的有轨电车仿佛从四面八方涌来,叮叮当当地从广场上呼啸而过,他快活得放声大笑。周围到处是咖啡馆,他正好口渴,又渴望近距离欣赏人群,于是就在凡尔赛咖啡馆找了张露天的小桌,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这是个惬意的夜晚,露天的桌子全都坐满了人,他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人群:这里一家人围坐一桌,那里一堆男人挤作一团,他们戴着奇形怪状的帽子,蓄着浓密的络腮胡,正一边比画着、一边高声交谈;旁边两个男人看上去像是画家,菲利普估计坐在他们身边的女人都不是他们的合法妻子;他背后有几个美国人正在就某个艺术问题争论得不可开交。菲利普整个身心都激动得颤抖。他一直坐到了深夜,虽然已经精疲力竭,却还是快活得舍不得离开。等他终于回到旅馆时,他已经睡意全无,躺在**听着巴黎的众声喧哗。
第二天快到喝下午茶的时候,他往贝尔福狮像的方向走去,在从拉斯拜尔大道出来一条新修的街道上找到了奥特夫人的住处。奥特夫人三十岁左右,看上去很不起眼,身上有种乡下人的粗俗气,言谈举止又刻意摆出淑女范。她向菲利普介绍了她的母亲。菲利普很快就得知她在巴黎学画已经有三年,稍后又了解到她跟丈夫已经分开了。她家的小客厅里挂着一两幅她画的肖像画,在毫无经验的菲利普看来,这些作品的水准已经相当之高了。
“恐怕我这辈子都画不了这么好呢。”他对奥特夫人说。
“噢,你应该可以的。”她不无骄傲地说,“当然要慢慢来,别想着一步到位。”
奥特夫人人很好,她给了菲利普一家商店的地址,说在那儿可以买到作品夹、素描纸和木炭笔。
“我明天九点钟左右会去阿米特拉诺,如果到时候你在那儿的话,我一定给你安排个好位置,到时候再跟你交代一下其他事情。”
接着她又问菲利普打算学什么,菲利普对整件事一点儿谱也没有,可是他觉得不能让她看出来。
“呃,我想先学素描。”他说。
“听你这样说我很高兴。很多人学画都操之过急。我在这儿待了两年才敢动油画,瞧瞧这成果。”
她瞟了一眼她母亲的那张肖像,那幅画挂在钢琴上方,看上去黏糊糊的。
“我再奉劝你一句,交朋友一定要慎之又慎。我从来不跟外国人搅和在一起,在这方面我非常小心。”
菲利普谢了她的建议,但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不懂到底有什么好小心的。
“我们在这儿的生活就跟在英国的时候一模一样。”她那没怎么开口的母亲说道,“我们过来的时候把家里所有家具都带来了。”
菲利普环顾四周,屋里摆满了成套的大件家具,窗户上挂着白色的蕾丝窗帘,就是夏天路易莎伯母在家里挂的那种。钢琴和壁炉架上都盖着利伯蒂丝绸[167]。奥特夫人跟随菲利普的视线一起打量着这个房间。
“晚上把百叶窗一关,还真以为是在英国呢。”
“吃饭的习惯也跟在家里一样,”她母亲又说,“早餐有肉,午餐安排在正午。”
从奥特夫人家里告辞后,菲利普去商店买了些画材。为了显得自己成竹在胸,第二天九点整他准时出现在了学校。奥特夫人已经到了,她微笑着朝菲利普走去。他之前一直担心自己作为新人会受到“特殊欢迎”,因为他在很多地方都读到过,有些画室会拿新人恶作剧,不过奥特夫人让他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噢,我们这儿可没那种事。”她说,“你瞧,我们的学生大概有一半都是女士,她们给这里的氛围定下了基调。”
画室又大又空,四面是灰色的墙壁,墙上钉着一些得奖的习作。一个模特正坐在椅子上,身上穿着件松松垮垮的罩衫。大概有十二三个男女四处站着,有的在聊天,有的还在画画。这是模特的第一轮休息。
“最好不要一上来就画特别难的姿势。”奥特夫人说,“把你的画架放在这儿,你会发现从这儿看过去的姿势是最简单的。”
菲利普在她指定的地方放好画架,奥特夫人把他介绍给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年轻女人。
“这位是凯利先生,这位是普赖斯小姐。凯利先生以前从来没学过画画,你不介意刚开始的时候捎带着帮他一下吧?”然后她转身对模特说,“就位。”
模特把她正在看的《小共和国报》扔到一边,阴沉着脸一把脱掉罩衫,然后站到台子上。她两脚分开直挺挺地站着,双手交扣在脑后。
“这个姿势太蠢了。”普赖斯小姐说,“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选这么个姿势。”
菲利普刚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好奇地打量着他,模特只是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不过这会儿已经没有人注意他了。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张雪白的画纸,他不知所措地盯着模特,不知道该怎么下笔。他以前从来没见过**女人。模特已经不年轻了,两只**干瘪下垂,浅色的头发暗淡无光,乱七八糟地耷拉在前额上,脸上是大颗大颗密密麻麻的雀斑。菲利普瞟了一眼普赖斯小姐的画。她这张画才画两天,看上去就已经卡壳了,由于总是擦了又画,画了又擦,画纸已经糊成一团,人物的形状在菲利普看来格外扭曲。
“我应该不至于画得比她还差吧。”他心想。
他开始画脑袋,打算就这样从上往下慢慢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照着模特画比凭想象力画难了那么多。他卡在那儿不知所措,悄悄瞟了一眼普赖斯小姐。她画画的样子如临大敌、神情肃穆。因为一心想要画好,眉头拧得紧紧的,眼神里满是焦急。画室里很热,她的额头上冒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普赖斯小姐二十六岁,有一头浓密的金褐色头发,可是这头秀发收拾得太过随意,只从前额拢到后面草草绾了个髻子。她的脸很大,五官宽阔扁平,眼睛细眯眯的;皮肤苍白,看上去很不健康,脸颊上没有一丝血色。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像是很久没梳洗过,让人不禁猜想她是不是澡也不洗就和衣睡觉。她不苟言笑,沉默寡言。到了第二轮休息的时候,她后退几步打量着自己的作品。
“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是画不好。”她说,“可我是真的想把它画好啊。”她转身对菲利普说,“你那儿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菲利普朝她苦笑一下。
普赖斯小姐看了看他画的东西。
“你这样画是不行的。你得用笔量比例,得先在纸上打格子。”
她飞快地给他示范了一下。菲利普有感于她的真诚,却反感她的毫无魅力。他非常感激她的指点,马上又重新画了起来。这会儿又陆陆续续进来了一些人,大部分都是男的,因为女的总是先到。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现在是淡季),这间画室里的人已经算多的了。不一会儿进来了一个年轻人,他顶着稀稀拉拉的黑头发,长着个硕大的鼻子,一副大长脸让人联想到马脸。他在菲利普旁边坐下,越过他朝普赖斯小姐点了点头。
“你来得也太晚了。”她说,“刚从**爬起来?”
“今儿个风和日丽,我要躺在**想想外面的景色有多美。”
菲利普笑了,普赖斯小姐却较起真儿来。
“奇了怪了,我还以为应该起来享受才对得起这样的天气呢。”
“唉,想幽默一把还真不容易。”
他似乎并不打算马上动笔,只是盯着自己的画布看。他已经在用色,模特的草图前一天已经勾勒好了。他转身对菲利普说:
“你刚从英国出来?”
“对。”
“你是怎么找到这间学校的?”
“我只知道这间学校。”
“你要是以为在这儿学到的东西对你有一丁点儿用处,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这可是全巴黎最好的学校,”普赖斯小姐说,“只有在这里,艺术才被严肃对待。”
“艺术应该被严肃对待吗?”年轻人问道。看到普赖斯小姐只是轻蔑地耸了耸肩,他又继续说,“不过重点在于,所有学校都很烂。显然,它们都是学院派的。跟大多数学校相比,这里之所以害人略浅,是因为这里的教学比别处更无能。要想学到东西……”
“那你为什么还上这儿来?”菲利普打断了他。
“我是明知有好路,偏偏走老路。我们学富五车的普赖斯小姐应该记得这句话的拉丁文版。”
“你跟人说话的时候别把我掺和进去,克拉顿先生。”普赖斯小姐粗暴地说。
“学画画只有一个办法,”他面不改色继续说道,“就是租一间画室,雇一个模特,然后自己杀出条路来。”
“听上去挺简单的。”菲利普说。
“就是得有钱才行。”克拉顿回答。
他动笔画画了。菲利普用眼角余光打量着他。他身材修长,瘦骨嶙峋,巨大的骨架似乎从那副皮囊里鼓出来,瘦削的手肘眼看就要把那件破烂外套的袖管给刺穿了。他的裤脚边也磨脱了线,两只靴子各打了一个难看的补丁。普赖斯小姐站起身,走到菲利普的画架边。
“要是克拉顿先生能把嘴巴闭上一会儿,我这就帮你一下。”她说。
“普赖斯小姐讨厌我是因为我有幽默感,”克拉顿一边看着自己的画布沉思一边说道,“不过她恨我是因为我有天赋。”
他说话的语气一本正经,配上他那只奇形怪状的大鼻子,听上去莫名地滑稽。菲利普忍不住笑出了声,普赖斯小姐却气得脸像烧红的烙铁。
“除了你自己,没人怪你有天赋。”
“除了我自己,也没人把我的看法当狗屁。”
普赖斯小姐开始点评菲利普画的东西。她滔滔不绝地讲解解剖与建构、块面与线条,还讲了一堆他听不明白的东西。她在这间画室待了很长时间,老师们一再强调的要点她早就烂熟于心。可是她能指出菲利普存在的问题,却不知道该让他如何改正。
“谢谢你这么费心费力地帮我,你真是太好了。”
“噢,这没什么。”她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我刚来的时候别人也是这样帮我的,换作任何人我都会这样做的。”
“普赖斯小姐是想暗示你,她这样不吝赐教是出于助人的义务,而不是折服于你的个人魅力。”克拉顿说。
普赖斯小姐怒不可遏地瞪了他一眼,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画画去了。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模特如释重负地呻吟一声,从站台上走了下来。
普赖斯小姐收拾起自己的东西。
“我们这儿有些人会去格拉维耶餐馆吃午饭,”她跟菲利普说这话时看了克拉顿一眼,“我自己一向都是回家吃。”
“你要是想去格拉维耶的话,我可以带你过去。”克拉顿说。
菲利普谢了他,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正往外走着,奥特夫人问他这节课上得怎么样。
“范妮·普赖斯有帮你吗?”她问,“她要是肯帮忙的话还是帮得上的,所以我才把你安排在她旁边。她这人脾气古怪,性格刁钻,虽然自己不会画画,但是很懂那些技巧,只要她不嫌麻烦,教教新手还是可以的。”
走在街上的时候,克拉顿对菲利普说:
“范妮·普赖斯已经看上你啦,你最好当心点儿。”
菲利普哈哈大笑。要说这辈子遇到的人里面他最不想被谁看上,那就是范妮·普赖斯了。他们来到了那家廉价小馆子,有几个学生是这里的常客,有张桌子边已经坐了三四个男人,克拉顿径直走到他们身边坐了下来。他们一人点了一法郎的套餐,有一个鸡蛋、一盘肉、一块奶酪,外加一小瓶葡萄酒。咖啡要另外收钱。他们坐在街边的步行道上,黄色的电车在林荫大道上不停穿梭,叮叮当当的电铃声不绝于耳。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两人入座时克拉顿问他。
“凯利。”
“各位,请允许我介绍一位值得信赖的老朋友,他的名字叫凯利。”克拉顿一本正经地说,“这位是弗拉纳根先生,这位是劳森先生。”
众人哈哈一笑,然后继续聊天。他们上天入地无所不谈,而且是全部人七嘴八舌同时说话,谁都不理会别人在说什么。他们说起夏天度假的地方,谈论各地的画室和各式各样的学校。他们提到莫奈[168]、马奈[169]、雷诺阿[170]、毕沙罗[171]还有德加[172],这些名字对菲利普来说有些陌生。他竖起耳朵听着,虽然一知半解又插不上话,却高兴得心狂跳不已。时间过得飞快,克拉顿站起身对他说:
“晚上你要是过来的话,应该能在这儿找到我。你会发现这儿是整个拉丁区最实惠的馆子,用不了几个子儿就能吃得你消化不良。”
41
菲利普漫步在蒙帕纳斯大道上。眼前这个巴黎和他春天去圣乔治酒店做账时看到的巴黎截然不同——他现在一想起那段经历就不寒而栗——反而比较像他心目中省城的样子。整个城市有种悠闲自得的气氛,广阔天地充盈着璀璨的阳光,让人不由得白日做梦,浮想联翩。大道两旁的树木整齐有序,阳光下的房屋白得耀眼明丽,街道宽阔气派,一切都令人心旷神怡。才来几天他就有了如鱼得水的感觉。他一边溜达一边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那些最普通的人身上似乎都散发着优雅的气质:工人们系着红色的宽腰带,穿着肥大的工装裤;年轻的士兵们穿着褪色却帅气的军装。不一会儿,他走到了天文台大道,眼前的景色一眼望不到头,庄严壮丽又精致典雅,他不禁发出一声惬意的叹息。走进卢森堡公园,孩子们正在嬉戏,系着长长帽带的乳母们[173]两两踱步,忙碌的男人们夹着公文包匆匆走过,年轻人穿着奇装异服招摇过市。公园布局有序,精巧秀丽;景观经过人工设计,看上去井然有序却又巧夺天工,以至于那些不事雕琢、放任自流的景观反而显得野蛮粗俗。菲利普陶然沉醉在这片美景中。他读过许许多多关于这里的描写,现在终于置身此地,他的心情激动不已。这是他心目中的文艺圣地,他心怀敬畏又满心欢喜,就像某个老教授第一次看到风光旖旎的斯巴达平原一样。
他正溜达着,碰巧看见普赖斯小姐一个人坐在长椅上。他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她打招呼,因为此时此刻他不想跟任何人说话,而且她看上去邋里邋遢的,跟周围幸福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可是他感觉她肯定受不得一点儿冒犯,而且她也已经看见他了,出于礼貌,还是打个招呼比较好。
“你在这儿干吗呢?”普赖斯看着走上前来的菲利普问道。
“享受呢。你不也是吗?”
“哦,我每天下午四点到五点都会上这儿来。一天到晚画画也不行。”
“我可以在这里坐一会儿吗?”他说。
“想坐就坐吧。”
“这话听起来不是很热情呀。”他哈哈一笑。
“我这人不太会说好听的。”
菲利普觉得有点窘,默默地点了一支烟。
“克拉顿有评论过我的画吗?”她突然问了句。
“没有,应该没说过。”菲利普说。
“他这人成不了大器的,我跟你说。他以为自己是个天才,哼,他才不是呢。第一他太懒了。天才就是十年如一日地勤学苦练,重要的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只要下定决心,矢志不渝,就会情不自禁投入其中。”
她说得慷慨激昂,听得菲利普一愣一愣的。她戴着顶黑色水手草帽,穿着一件不太干净的白衬衣,下身是一条棕色的裙子。她没戴手套,那双手实在该洗洗了。菲利普觉得她很倒胃口,刚才真不该跟她说话。可他又看不出她是想让他继续待着,还是想让他赶紧走开。
“我会尽我所能帮你的。”她突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我是过来人,知道其中的艰难。”
“太谢谢你了。”菲利普回答,顿了一下又说,“要不要找个地方喝杯茶?”
普赖斯小姐飞快地看了他一眼,脸唰的一下红了,原本苍白的皮肤变得红一块白一块,就像放坏了的奶油草莓[174]。
“不用了,谢谢。你为什么觉得我会想喝茶呢?我才刚吃完午饭。”
“我是想这样可以打发打发时间嘛。”菲利普说。
“你要是觉得时间不好打发可以不用理我,我不介意自己一个人待着。”
这时有两个男人从他们面前路过。他们穿着平绒上衣和肥大的裤子,头上戴着巴斯克帽。两个人都很年轻,却都蓄着一把大胡子。
“嘿,他们是学艺术的吗?”菲利普说,“简直就是从《波西米亚的生活》里走出来的。”
“一看就是美国佬。”普赖斯小姐轻蔑地说,“法国人有三十年没这样穿过了,只有那些从大西部来的美国佬才这样穿。他们到巴黎的第二天就去买了一身这样的衣服,还专门穿着去照相。论艺术造诣,这帮家伙也就这么点儿能耐了。不过他们也不在乎,反正他们个个都是有钱人。”
菲利普倒是很喜欢他们那身标新立异、神气活现的打扮,在他眼里这就是浪漫精神的体现。普赖斯小姐问他几点了。
“我得去画室了。”她说,“你去上速写课吗?”
菲利普没听说过有速写课。普赖斯小姐说每天下午五点到六点,画室里都会有一个模特,想去的都可以去画,每次交五十生丁[175]。每天的模特都不一样,是个练手的好机会。
“不过我觉得你现在的水平还不适合上这个课,最好过一段时间再去。”
“我觉得可以试一下,反正我现在也没别的事做。”
于是他们起身往画室走去。看普赖斯小姐的样子,菲利普拿不准她是想跟他一起走,还是想自己一个人走。菲利普觉得很尴尬,不知道怎么甩掉她,只好继续跟她一起走。她一路上一言不发,菲利普问她什么,她就三言两语冷冷作答。
画室门口站着个男人,手里拿着个大盘子,每个人进去的时候都往盘子里放半法郎。画室里的人比早上多得多,也不像早上那样到处都是英国人和美国人,女学生占的比例也没那么大。菲利普觉得这才像他想象中的画室。天气非常暖和,画室里很快就变得臭烘烘的。这次的模特是个老头儿,长着大把灰白的络腮胡。菲利普想练习早上学到的那点儿技巧,结果画得很糟糕。他这才意识到,他画画的本事根本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好。他满心羡慕地瞟了瞟旁边几个人的速写,不知道有一天他是不是也能把木炭笔用得这么得心应手。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为了不给普赖斯小姐添麻烦,菲利普坐在与她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下了课他正往外走,从她身边路过的时候,普赖斯小姐语气生硬地问他画得怎样。
“不怎么样。”他笑了笑。
“你要是肯赏脸坐在我旁边,我还可以帮帮你。你大概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屑我帮助吧。”
“不是的,我是怕你嫌我烦。”
“嫌你烦的时候我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的。”
菲利普看出来她虽然态度粗鲁,但其实是想帮他。
“好吧,明天我就要缠着你不放了。”
“我不介意。”她回答。
菲利普走出画室,边走边想晚饭前这段时间干点儿什么好。他很想试试有巴黎特色的东西。那当然就是苦艾酒了!于是,他朝车站的方向一路溜达过去,在一家咖啡馆的露天座位上坐下,点了一杯苦艾酒。一口喝下去真是既恶心又满足!他发现苦艾酒的味道虽然叫人反胃,但是精神上的作用非同小可:酒一下肚,他感觉自己里里外外都是个学艺术的了。加上他是空腹喝的,酒劲很快就上来了,他也变得亢奋起来。他看着周围的人群,觉得所有人都跟他亲如兄弟,心里快活极了。等他到了格拉维耶餐馆的时候,克拉顿那桌已经坐满了人,不过他一看到菲利普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就马上大声招呼他。大家挤一挤给他腾了个座儿。晚餐吃得很节俭:一盘汤、一盘肉、一点儿水果和奶酪,外加半瓶葡萄酒。不过菲利普并不在意自己吃的什么。他仔细打量着桌上的人,弗拉纳根又在场:这个美国小伙长着短翘的狮子鼻,脸上笑容可掬,嘴里笑声不断。他穿着件花纹艳丽醒目的诺福克夹克,脖子上系着条宽大的蓝色硬领巾,头上戴着顶极其精巧的粗呢帽。虽然当时印象派已经主宰了整个拉丁区,但是它战胜其他老画派还是最近的事情。卡罗勒斯·杜兰[176]和布格罗[177]之类的画家被拿来和马奈、莫奈及德加一比高下,而欣赏前者的作品仍然被视为品位高雅的象征。惠斯勒[178]在英国人和美国同胞中有着很强的影响力,眼光独到的他收藏了许多日本浮世绘。古典大师们则被加以新的标准审视。几个世纪以来,众人对拉斐尔推崇备至,现在他却被聪明睿智的后生们视为笑谈。他们说愿意用他所有作品换国家美术馆里委拉斯开兹[179]画的腓力四世那颗脑袋。菲利普发现这桌人正在激烈地争论艺术话题。第一天来这儿吃饭时见到的劳森就坐在他对面,他这个精瘦的年轻人满脸雀斑一头红发,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绿眼睛。菲利普坐下来时,劳森两只眼睛紧盯着他,冷不丁丢出一句:
“拉斐尔只有画别人的作品才勉强能入眼。他模仿佩鲁吉诺[180]和平图里乔[181]的作品,那叫一个迷人,可是一画起自己的作品,他就只是个——”他轻蔑地耸了耸肩,“——拉斐尔。”
劳森的语气咄咄逼人,菲利普不禁吓了一跳,不过他不用回应,因为弗拉纳根已经不耐烦地插嘴了。
“啊,去他妈的艺术!”他喊道,“咱们一醉方休吧。”
“你昨天晚上已经醉过一次了,弗拉纳根。”劳森说道。
“昨天晚上根本不算事儿,我今天晚上打算不醉不归。”他答道,“待在巴黎这种地方,怎么能一天到晚就想着艺术呢。”他说话带着浓重的西部口音,“老天爷,活着就应该好好享受!”他打起精神,拳头嘭的一声砸在桌子上,“去他妈的艺术!”
“你说这种话也就算了,还非得叨叨个没完啊。”克拉顿厉声说道。
桌上还有另一个美国人,穿着打扮跟菲利普下午在卢森堡公园看到的那两个人一样。他的脸孔很英俊,眼睛乌黑,身材瘦削,有种苦行僧的气质;穿着一身奇装异服,像个勇猛的海盗;一头浓密的黑发总是滑下来遮住眼睛,隔一会儿他就很夸张地把头往后一甩,把几绺长头发甩到一边。他开始谈论马奈的《奥林匹亚》[182],这幅画当时正挂在卢森堡宫里。
“我今天在那幅画面前站了一个钟头,我跟你们说,那真不是什么好画。”
劳森一听这话就放下了手里的刀叉。他那双绿眼睛直往外喷火,整个人愤怒地喘着粗气,不过看得出来他在努力克制自己。
“听这位没受过训练的野蛮人发表高见可真有意思。”他说,“你能不能跟我们说说那幅画到底哪里不好?”
美国人还没来得及回答,另一个人就愤怒地插嘴道:
“你是说你能看着那样一副人体画的杰作说它不好?”
“我没这样说。我觉得右边那只**画得非常好。”
“去他妈的右**!”劳森大喊道,“整幅画都是绘画艺术的奇迹!”
他开始巨细无遗地描述那幅画的美,可是在格拉维耶这群人的餐桌上,谁要是滔滔不绝谁就是在自我陶醉。没有一个人听他说话,那个美国人气愤地打断了他。
“你该不会是说你觉得脑袋也画得很好吧?”
劳森这下激动得脸都白了,他开始为那颗脑袋辩护。克拉顿一直坐在旁边一言不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脸上带着轻蔑的神情,这时他打断了劳森。
“把脑袋给他。大不了我们不要那颗脑袋,那幅画照样称得上杰作。”
“行吧,我就把脑袋给你!”劳森嚷嚷道,“拿着脑袋去死吧!”
“还有那些黑色的轮廓线呢?”美国人一边喊着,一边胜券在握地把一绺差点掉进汤里的头发撩到一边,“大自然里的东西有一圈黑色的轮廓线吗?”
“噢,上帝啊!请你天降大火烧死这个渎神的家伙吧!”劳森嚷嚷道,“这跟大自然有什么关系呢!谁知道大自然里有什么没有什么?世人是通过艺术家的眼睛来观察自然的。马跨越栅栏的时候腿是伸着的还是弯着的?几个世纪以来,画家把四条腿都画成伸着的,世人就看见马腿就是伸着的,那么苍天在上,这位先生,马跨过栅栏的时候腿就是伸着的。在莫奈发现影子是彩色的之前,世人看见的影子是黑色的,那么苍天在上,这位先生,影子就是黑色的。如果我们选择在东西周围画一圈黑色的轮廓线,世人就会看到这条黑色的轮廓线,这条轮廓线就真的存在了。如果我们把草画成红的,把牛画成蓝的,世人就会看见草是红的牛是蓝的,那么苍天在上,草就是红的,牛就是蓝的!”
“去他妈的艺术。”弗拉纳根嘟哝道,“我只想醉个痛快。”
劳森完全无视他,继续说道:
“听着,《奥林匹亚》在巴黎沙龙展出的时候,庸夫俗子竭尽嘲笑之能事,官方画家、学院派和普罗大众嘘声一片,这时候左拉[183]站出来说了一句:‘我等着马奈的这幅画作挂进罗浮宫里的那一天,它会挂在安格尔[184]那幅《大宫女》的正对面,而且到时候将会是《大宫女》相形见绌。’这幅画一定会挂进罗浮宫的,每天我都能看到这一天越来越近。十年之内《奥林匹亚》一定会挂进罗浮宫的。”
“绝对不可能!”美国人大喊道,两只手猛地把头发往后一拢,似乎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十年之内,那幅画肯定无人问津,它只是一时受人追捧而已。一幅画想要流传千古,必须具备一定的内涵,而这幅画跟这种内涵差了十万八千里。”
“那你说是什么内涵?”
“伟大的艺术作品必须具有道德寓意。”
“噢,我的上帝啊!”劳森怒气冲天地咆哮道,“我就知道是这个!他要的是道德!”他双手合十,高举向天空做哀求状,“噢,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啊,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啊,你发现美洲新大陆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啊?”
“拉斯金说……”
他还没来得及说出下一个字,克拉顿就蛮横地用餐刀柄把桌子敲得嘭嘭响。
“先生们,”他厉声说道,硕大的鼻子也因为太过激动而皱缩成一团,“刚刚有人提到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我从来没想到会在文明社会里再次听到。言论自由当然是好的,不过我们还是必须遵守基本的礼节。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谈谈布格罗,至少这个名字的发音听上去还恶心得怪有意思的,可以博在座的各位一笑。但是就不要用J. 拉斯金、G. F. 瓦兹还有E. B. 琼斯这些人的名字来玷污我们贞洁的嘴唇了。”
“话说这个拉斯金是谁啊?”弗拉纳根问道。
“他是所谓维多利亚时代的巨匠之一,是一位英文文体大师。”
“拉斯金的风格就是用华丽辞藻堆砌起来的碎碎念。”劳森说道,“再多说一句,所有维多利亚时代的巨匠都见鬼去吧。每次打开报纸看到某某维多利亚巨匠之死,我都要谢天谢地那帮人终于又少了一个。那帮老东西唯一的天赋就是长命。要我说,任何艺术家都不许活过四十岁。艺术家到了这个年纪,最好的作品都已经完成,以后出来的东西都是自我复制。你不觉得济慈、雪莱、波宁顿[185]和拜伦这帮人英年早逝是交了天大的好运吗?要是斯温伯恩[186]出版《诗歌与民谣》第一卷的当天就一命呜呼了,我们还不得把他捧到天上去!”
这个说法很讨喜,因为在座的没有一个人超过二十四岁,于是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起这个话题。这回他们终于达成了一致,并且把这个问题发散开去。有人说要用四十位院士[187]的作品点一个巨大的篝火,所有维多利亚时代的巨匠都要在四十岁生日当天被扔进火堆。在座的都为这个提议拍手叫好。卡莱尔[188]和拉斯金,丁尼生和勃朗宁,G. F. 瓦兹和E. B. 琼斯,狄更斯和萨克雷[189]全都被赶进了火堆;格拉斯顿先生、约翰·布莱特[190]和科布登[191]紧随其后。谈到乔治·梅瑞狄斯的时候大家争论了一番,马修·阿诺德和爱默生则被轻松愉快地扔了进去。最后终于轮到了沃尔特·佩特。
“沃尔特·佩特就免了吧。”菲利普嘀咕道。
劳森用他那双绿眼睛盯着菲利普看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你说得有道理。沃尔特·佩特是唯一证明了《蒙娜丽莎》的价值的人[192]。你认识克朗肖吗?他以前跟佩特很熟。”
“克朗肖是谁?”菲利普问道。
“他是个诗人,就住在这里。走,我们去丁香园找他。”
丁香园咖啡馆是他们晚饭后常去的地方。每天晚上九点到凌晨两点,克朗肖都会雷打不动地出现在那里。不过弗拉纳根这天晚上已经听够了费脑子的谈话,所以当劳森提议去丁香园时,他转身对菲利普说:
“哦,老天,咱们去个有姑娘的地方吧。”他说,“咱俩去蒙帕纳斯喜剧院喝他个烂醉。”
“我还是宁愿去见克朗肖,保持脑袋清醒。”菲利普笑着说道。
42
一桌人闹哄哄地散场了。弗拉纳根跟另外两三个人继续去杂耍剧院找乐子,菲利普则跟着克拉顿和劳森一起,慢悠悠地往丁香园咖啡馆走去。
“改天你一定得去一趟蒙帕纳斯喜剧院,”劳森对他说,“那是巴黎最可爱的地方之一。哪天我要把那儿给画下来。”
受海沃德的影响,菲利普有点儿看不起杂耍剧院。不过他到达巴黎的时候,这种剧院的艺术潜质刚刚被发掘出来。怪异的舞台灯光、大块暗红色和斑驳金色的布景,浓重的阴影和装饰性线条,都为画家们的创作提供了新的主题。拉丁区有半数画室都在当地这家或那家剧院里写过生。文人墨客也纷纷效仿,突然串通一气要从剧院节目中挖掘出艺术价值。红鼻子小丑因其对角色的把握被人捧上了天;肥胖的女歌手默默无闻地号叫了二十年,突然被发现拥有无可比拟的幽默感;有人在杂耍狗身上体验到了审美的愉悦,有人则偏爱魔术师和单车特技演员,对他们精彩绝伦的表演穷尽赞美之词。就连剧院观众也在另一股潮流的影响下成为了艺术家们的宠儿。跟海沃德一样,菲利普向来对普罗大众嗤之以鼻;正如那些把自己包裹在孤独中的人,他对庸俗大众的插科打诨冷眼旁观、满心厌恶;可是克拉顿和劳森滔滔不绝地谈论着人群:巴黎名目繁多的展览会上人头攒动,面孔的海洋一半被煤石灯照亮,一半被隐藏在黑暗中;喇叭的嘟嘟声,喝倒彩的口哨声,嗡嗡作响的说话声,声声入耳,此起彼伏。他们说的这些对菲利普而言既新鲜又陌生。他们跟他说起了克朗肖。
“你读过他的作品吗?”
“没有。”菲利普说。
“都发表在《黄皮书》[193]上呢。”
他们对待克朗肖的态度,正如画家对待作家常有的态度:既有几分轻蔑——因为他是绘画艺术的门外汉;又有几分宽容——好歹他也是搞艺术的;还有几分敬畏——因为他使用的媒介是他们没办法运用自如的。
“他是个非同寻常的家伙。刚开始你可能会有点儿失望,他只有喝醉的时候才会进入最佳状态。”
“麻烦就麻烦在,”克拉顿补充道,“他半天都喝不醉。”
一到咖啡馆劳森就告诉菲利普,他们得进去里面坐。初秋时节的空气中没什么寒意,但是克朗肖对于冷风有种病态的恐惧,哪怕是最暖和的天气也要坐在里面。
“凡是值得结交的人他全都认识。”劳森解释道,“他以前跟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都有私交,现在也跟马拉美[194]等一众文人来往密切。”
他们要找的人就坐在咖啡馆最隐蔽的一个角落里。他穿着大风衣,领子竖着,帽檐压得很低,把前额遮得严严实实,以免受到冷空气的侵袭。他体格很大,身材粗壮但并不肥胖,圆脸,留着两撇小胡子,有一双迟钝无神的小眼睛。他的脑袋好像跟他魁梧的身材不太相称,就像一颗豌豆晃晃悠悠地搁在鸡蛋上。他正在跟一个法国人玩儿多米诺骨牌,看到他们几个进来,便朝他们淡淡一笑;他没有说话,只是把桌上一小堆杯垫推到一边(看看杯垫的数量就知道他喝了多少酒),似乎是要给他们腾点位置。两人跟他介绍了菲利普,他冲菲利普点点头就继续玩儿他的游戏。菲利普懂的法语也不多,但还是听得出来他的法语说得奇烂,哪怕他已经在巴黎住了好几年。
他终于往后一仰,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你输啦,”他的口音不堪入耳,“小崽子[195]!”
他叫了一声酒保,然后转头对菲利普说:
“刚从英国出来?有看板球赛吗?”
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弄得菲利普有些莫名其妙。
“克朗肖对过去二十年每个甲级板球运动员的击球率都了如指掌。”劳森笑着说。
那个法国人去另一桌跟朋友玩儿去了,克朗肖开始比较起肯特队和兰开夏队各自的优点,他说话慢慢悠悠、一字一顿,这是他的一个特点。接着他又讲起最近看过的一场对抗赛,还把每个得分都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这是我在巴黎唯一惦念的事情,”说着,他端起酒保送来的啤酒一饮而尽,“这儿一场板球赛都看不了。”
菲利普大失所望。劳森一心想炫耀一下这位拉丁区的名人(这种心情也可以理解),这会儿也有点儿不耐烦了。今天晚上克朗肖迟迟不进入状态,虽然从他手边那一摞杯垫来看,他是真心实意想把自己灌醉。克拉顿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他觉得克朗肖是故意把板球讲得那么细,他就是喜欢聊些无聊透顶的话题来吊别人胃口。于是他抛出了一个问题:
“你最近见过马拉美吗?” 克朗肖缓缓打量着他,仿佛在琢磨他提出的问题,但他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拿起一个杯垫轻轻敲着大理石桌子。
“把我的威士忌拿来!”他喊道,然后又转身对菲利普说,“我在这儿存了瓶威士忌。指甲盖那么点儿的酒就要收我五十生丁,我可喝不起。”
酒保把威士忌拿了过来,克朗肖举着酒瓶对着灯光仔细瞧。
“有人在偷喝我的酒,酒保,是哪个家伙偷喝了我的酒?”
“没人喝您的酒,克朗肖先生。”
“我昨天晚上在瓶子上做了记号的,你瞧,这都少了一大截了。”
“先生是做了记号的,但是先生每次做完记号都照喝不误。照先生的喝法,做记号就是在浪费时间。”
酒保是个爱说笑的小伙子,跟克朗肖是老熟人了。克朗肖盯着他说:“如果你像个贵族和绅士一样跟我保证,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喝过我的威士忌,那我就接受你的陈述。”
这句话被他逐字逐句地翻译成生硬的法语,听上去别提多滑稽。柜台前那位女士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人太逗了。”她低声说道。
克朗肖听到这话,腼腆地望了她一眼——这是一个身材臃肿、穿着老气的中年女人——然后一本正经地向她抛了个飞吻。女人朝他耸了耸肩。
“别怕,女士,”他慢吞吞地说,“我这个年纪已经不会被半老徐娘**了,也不会因为对别人一句话心存感激就扑过去。”
他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往里面加了些水,慢悠悠地喝了起来,然后用手背揩了揩嘴。
“他讲得很好。”
劳森和克拉顿知道他是在回应关于马拉美的问题。马拉美每周二晚上都会接待一些文人和画家,不管他们提出什么样的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出口成章。克朗肖经常去参加这位诗人的聚会。显然他最近刚去过。
“他讲得很好,不过尽胡说八道。他说得好像艺术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还在这儿干吗呢?”菲利普问道。
“你在这儿干吗我不知道,跟我也没关系。不过艺术这玩意儿是奢侈品。世人只在乎保全自己、繁衍生息,只有这些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他们才会忙着享受画家、作家和诗人提供的消遣。”
克朗肖停下来喝了点酒。有个问题他已经琢磨二十年了:是因为喝酒能让他谈兴大发,所以他才爱喝酒呢,还是因为聊天能让他口渴难耐,所以他才爱聊天?
他接着说道:“昨天我写了首诗。”
说完他自顾自地吟诵起来。他背得很慢,食指伸在空中敲打着节奏。诗也许是好诗,可是偏偏这时候进来了一个年轻女人。她嘴唇猩红,脸颊上的绯红显然不是因为天生品位庸俗;她的睫毛和眉毛刷得乌黑,两只眼睑涂成亮蓝色,一直描到眼角形成一个小三角,看上去别有风情又叫人忍俊不禁;乌黑的头发盖住双耳绾到脑后,模仿的是克莱奥·德·梅罗德[196]小姐风靡一时的发型。菲利普的目光不知不觉游离到了她身上。克朗肖已经背完了诗,看到菲利普魂不守舍的样子,他宽容地对他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