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他倒是明明白白听别人说过:不信国教的人都是些邪恶歹毒的家伙。可是威克斯对他相信的那些东西几乎全都不信,他却过着纯洁的基督徒的生活。有一次菲利普感冒了,在**躺了三天,威克斯像母亲一样照顾他。菲利普长这么大没得到多少关爱,他被这个美国人的善意感动了。威克斯既不歹毒又不邪恶,反而真诚善良又充满爱意。所以,一个人显然可以不信国教却又很有德行。
也有人告诉过菲利普,有些人坚持自己的信仰仅仅是因为固执己见,或者是为了一己私利。他们心里知道自己的信仰是错的,但是为了欺骗别人,还是选择装模作样地信下去。到了海德堡以后,菲利普为了练习德语,每个星期天早上都会去参加路德宗[97]的礼拜,但是海沃德来了以后,他就改跟海沃德一起去望弥撒[98]了。他发现新教教堂[99]门可罗雀,在场的信徒也无精打采,耶稣会[100]却门庭若市,信徒们好像都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他们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伪君子。这种鲜明的对比让他惊讶不已,因为他知道路德宗和英国国教更为接近,他们的信徒自然比罗马天主教徒更接近真理。耶稣会的信徒基本上都是男的,绝大多数都是德国南方人。菲利普忍不住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他生在德国南部,他肯定也会变成罗马天主教徒。虽然他出生在英国,可他也完全有可能出生在一个罗马天主教国家;虽然他运气好出生在一个信奉国教的英国家庭,可他也完全有可能出生在卫斯理公会、浸信会或是卫理公会的家庭。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就可能沦为异端,他吓得有点喘不过气来。他跟那个每天坐在一起吃饭的小个子中国人关系还不错。那个人名字叫宋,总是笑眯眯的,待人和气又有礼貌。难道就因为他是个中国人,他就该在地狱里煎熬吗?可是如果一个人无论信什么都有可能得救,那信仰英国国教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好处。
菲利普从来没这么困惑过,他决定试探一下威克斯的看法。他不得不非常小心,因为他对别人的嘲笑很敏感,而这个美国人对英国国教尖酸嘲弄的态度总是让他局促不安。可是跟威克斯聊完他更加困惑了:首先,在威克斯的提问下他不得不承认,他在耶稣会教堂看见的那些德国南方人相信罗马天主教是真理,就跟他相信英国国教是真理一样坚定;接着他又从中引出了一个他不得不承认的事实,那些穆斯林和佛教徒也同样坚信各自的宗教就是真理。这样看来,觉得自己是对的没有意义,因为大家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威克斯无意动摇菲利普的信仰,他只是对宗教深感兴趣,觉得这是个引人入胜的话题。他说过,任何人相信的东西,他几乎都发自内心地怀疑,这就已经准确地表达了他的观点。有一次,菲利普问了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他伯父提出来的,当时有一部带着温和的理性主义色彩的作品在报纸上引发了激烈讨论,他们正好聊到了这部作品。
“可凭什么你是对的,圣安瑟伦[101]和圣奥古斯丁这些人就都是错的呢?”
“你的意思是,他们都是些聪明又博学的人,而你觉得我既不聪明又不博学,是吗?”威克斯问道。
“是的。”菲利普回答得有些犹疑,因为换成威克斯这样的表述,他的问题就显得有些无礼了。
“圣奥古斯丁还相信地球是平的,太阳绕着地球转呢。”
“这能说明什么呢?”
“这说明一个人的信仰总是受制于他所处的时代。你们的那些圣人生活在信仰的时代,对我们来说难以置信的东西,对他们来说是毋庸置疑的。”
“那你怎么知道我们现在就掌握了真理呢?”
“我不知道。”
菲利普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说:
“那我们现在深信不疑的东西也可能跟他们过去相信的东西一样是错的咯?”
“有可能。”
“那这样一来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相信呢?”
“我不知道。”
菲利普又问威克斯对海沃德的信仰有什么看法。
“人总是以自己的形象造神。”威克斯说,“海沃德信仰的是徒有其表的东西。”
菲利普沉默了片刻,然后说:
“那我不明白人为什么非得信上帝不可。”
话一出口,他马上就意识到他已经不相信上帝了。就像一猛子扎进冰水似的,他马上屏住了呼吸,双眼震惊地瞪着威克斯。他突然感到害怕,逃也似的离开了。他想一个人静静。这是他人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体验。他想把整件事弄明白,这个过程让他激动不已,因为这关系到他的整个人生(他觉得在这个问题上的决定会对他人生的走向产生深远的影响),稍有不慎就会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是对的。接下来几周,他如饥似渴地读了很多怀疑主义的书,结果只是让他更相信自己的直觉。事实上,他不再信上帝并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是因为他生性就不是信教的人。他的信仰是外界强加给他的,是受环境和榜样影响的结果。现在,新的环境和新的榜样给了他一个发现自己的机会,于是他轻轻松松就放弃了童年时代的信仰,就像脱掉一件不再需要的斗篷。刚开始他心里空落落的,毕竟这个信仰一直以来都支撑着他,虽然他从来没意识到。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拄杖多年的人,突然有天被迫丢开拐杖独自行走。白昼似乎更加寒冷,黑夜也似乎更加孤独。好在内心的兴奋感支撑着他,没有了信仰之后的生活变成了更加刺激的冒险;没过多久,扔在一边的拐杖、肩膀滑落的斗篷就成了难以忍受的负担,他终于得以从中解脱。对他而言,多年来强加在他身上的宗教仪式是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想到他那些被要求背诵的短祷词和使徒书,想到他曾坐在大教堂里参加那些冗长的仪式,从头到尾一动不动地坐着,巴不得活动一下四肢;他想到在布莱克斯特布尔的时候,每个星期天晚上都要沿着泥泞的小路去教堂,那栋荒凉的建筑寒冷刺骨,他坐在里面双脚冰凉,手指冻得麻木僵硬,周围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润发油气味。啊,真的快无聊死了!现在终于摆脱了这一切,他高兴得心都要跳出来。
这么容易就放弃了信仰,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他并不知道这是因为他最核心的天性起了微妙的作用,却把一切都归功于自己的聪明,为此还有些得意忘形。由于他还太年轻,对跟他不同的观点缺乏同理心,他对威克斯和海沃德抱着一丝鄙夷,因为他们心满意足地把那些朦胧的情感称作“上帝”,却不愿迈出对他来说显而易见的那一步。有一天,他独自爬上一座小山,不知道为什么,那里的景色总是让他欣喜若狂。现在已经是秋天了,但平日里都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天空似乎散发出更加明媚的光芒,仿佛大自然有意要让一年中剩下的晴天美得淋漓尽致。菲利普俯瞰着脚下的大地,广阔的平原在面前伸展开,在阳光的照射下微微颤抖着。远处是曼海姆高低错落的屋顶,更远处是依稀可见的沃尔姆斯,城镇间不时闪现的粼粼波光便是莱茵河,广袤的河面上**漾着金色的光芒。菲利普站在山顶上,他的心因纯粹的喜悦而狂跳不已,他想到魔鬼把耶稣带到高山上,指给他看人世的国[102]。眼前的景色让他如痴如醉,仿佛展现在他面前的是整个世界,他迫不及待地想走下山去,步入其中去享受生活。他已经摆脱了可耻的恐惧,摆脱了偏见的束缚。他可以走自己的路,不用再怀着对地狱之火的强烈恐惧。他突然意识到他也摆脱了责任的重担,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和日后的福祉息息相关。现在他可以自由地呼吸这轻盈的空气。从此以后,他的所作所为只须对自己负责。自由!他已成了自己的主宰。出于习惯,他还是不知不觉地感谢上帝他已经不相信上帝了。
为自己的聪明无畏而得意扬扬的菲利普,带着仪式感步入了崭新的生活。可是失去信仰后的他并没有像他预想的那样,在行为上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虽然抛弃了基督教的教条,却从来没想过批判基督教的道德观。事实上他接受基督教的美德,而且觉得单纯地践行这些美德,不去考虑日后的回报或惩罚是件很好的事情。厄林夫人家很少有机会让他展现英雄气概,但他近来表现得更加诚恳,那几个无趣的老太太跟他聊天时,他也逼自己更加专注地聆听。英语中特有的那些温和的咒骂语和粗暴的形容词,曾被他视为男子汉的标志加以学习,现在却小心翼翼地避而不用了。
等他把整件事都想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之后,菲利普试着把它从脑海中抛开,可是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他无法抵挡后悔情绪的折磨,也无法扼杀心里的疑虑不安。他这么年轻,又这么孤独,永生不死对他来说并没有特别的吸引力,所以才能轻易放弃对它的信仰。可有件事他始终无法释怀,虽然他告诉自己这个想法很荒唐,也试着对自己的悲伤一笑置之,可是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他美丽的母亲了,泪水便真真切切地涌上了他的眼眶。母亲去世后这些年,她对他的爱显得愈加珍贵。有时,仿佛一代又一代敬畏上帝的虔诚先祖在冥冥中对他施加影响,他会突然感到一阵恐慌——也许到头来一切都是真的,苍穹之上确实有一位嫉妒的上帝,他会把无神论者投入永恒的地狱之火。这时候他的理性也帮不了他,他想象着那永无止境的肉体折磨的痛苦,害怕得快要晕厥,身上冒出一阵阵冷汗。最后,他只能绝望地对自己说:
“毕竟这不是我的错,我没办法逼自己去信。如果到头来上帝真的存在,并且因为我真心实意不相信他的存在而惩罚我,那我也没有办法。”
29
冬天来了。威克斯去了柏林听保尔森[103]讲学。海沃德开始考虑去南方。镇上的剧院开演了,菲利普和海沃德一周看两三次戏,美其名曰“提升德语”,菲利普发现这样学德语比听布道有趣多了。他们正处在戏剧复兴的浪潮中,有几部易卜生的作品在这个冬天轮番上演;祖德曼[104]的《荣誉》在当时是一部新作,一经上演,就在这座安静的大学城引起了轰动,有人把这部剧捧上了天,也有人对它口诛笔伐;其他戏剧家纷纷效仿,交出了一些受现代风潮影响的作品。菲利普看的好几部戏都在向他展现人类的卑劣。在此之前他从来没看过戏(有些二三流的巡演剧团会到布莱克斯特布尔的集会厅表演,但是牧师从来没去看过,一方面考虑到自己的职业身份,一方面是觉得看剧很低俗),舞台上的**一下就深深吸引了他。一走进那间狭小破旧、灯光昏暗的剧院他就兴奋不已。他很快就摸清了这家小剧团的癖性,只要看一眼演员名单就能猜到剧中人物的特点,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看戏。对他来说,戏剧就是真实的生活。这种生活古怪、阴暗,充满痛苦,男男女女向冷眼旁观的观众展示内心的邪恶,漂亮的脸蛋下隐藏着堕落腐朽的灵魂,有德之人用道德的面具来隐藏自己的罪恶,外强中干之人惶惶不可终日,诚实之人腐败,贞洁之人****。坐在剧场就像置身彻夜狂欢后的房间,早晨没有开窗换气,空气浑浊不堪,混合着喝剩的啤酒的酸臭味、刺鼻的烟味和煤气灯燃烧的气味。台下没有笑声,最多也只是对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和插科打诨的傻瓜暗自发笑。角色们个个言语恶毒,那些话仿佛是被耻辱和痛苦硬生生从心里逼出来的。
人性的丑恶在舞台上呈现的巨大张力让菲利普入了迷。他仿佛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而这一面他也急切地想要了解。看完戏,他会跟海沃德一起去小酒馆,坐在温暖明亮的地方,吃个三明治,喝杯啤酒。三五成群的学生们一起谈天说笑;也有一家人坐在一起的,父母、两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有时候女儿说了句童言妙语,父亲听了靠在椅背上哈哈大笑,笑得那么开怀。这样的画面亲密又纯真,平常却温馨。菲利普却对此视而不见,他的思绪还停留在刚刚看完的那出戏上。
“你也觉得那才是生活,是吧?”菲利普兴奋地说,“你知道吗,我觉得我不能在这儿待太久。我想去伦敦开始真正的生活,我想去经历,我已经受够了为生活做准备,我想现在就开始生活。”
有时候海沃德会让他一个人回家。每次菲利普追问他去干吗,他从来都不正面回答,只是傻乎乎地笑笑,暗示道他有一段浪漫情缘。他引用了几句罗塞蒂[105]的诗,有一次还给菲利普看了他写的一首十四行诗,诗中的滔滔**和华丽辞藻、多愁善感和缠绵悱恻的情调,全都围绕着一位名叫楚德的年轻小姐。海沃德给他那些肮脏低俗的风流韵事镀上了一层诗意的光辉,并且自认为有伯里克利[106]和菲狄亚斯[107]的遗风,因为他提到他的意中人时用的是“赫泰拉[108]”这个词,而不是英语中那些更直白贴切的词语。有一天白天,菲利普出于好奇,去古桥附近那条小街走了一趟。街边是一栋栋整洁的白房子,白墙上镶嵌着绿色的百叶窗。据海沃德说,这就是楚德小姐住的地方。可是这里的女人个个凶神恶煞、浓妆艳抹,还走到门外对他大喊大叫,吓得他心惊肉跳;一双双粗糙的大手试图抓住他,吓得他魂飞魄散,拔腿就跑。他无比渴望去经历,他觉得自己实在太可笑了,居然到这个年纪都还没经历过所有小说都在说的那件“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可惜他有一个不幸的天赋,他总是看到事情的本来面目,而眼前的现实跟他的美好想象有着天壤之别。
他尚不知道在人生的旅途上,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荒芜险峻的漫漫荒野,才能终于学会接受现实。青春无限好只是一个幻觉,是青春不再之人的幻觉;年轻人只觉得痛苦,因为他们的头脑中满是被人灌输的不切实际的理想,每次都在和现实的碰撞中遍体鳞伤。他们仿佛是一场共谋下的受害者:读的书经过前人筛选,总是充满理想情怀;长辈们透过玫瑰色的雾霭回望过去,在他们的经验之谈中,痛苦总是被遗忘,幸福总是被放大。这一切都让他们无法看清真实的生活。他们必须自己意识到,他们所读的一切,所听的一切全都是谎言、谎言、谎言!每一个这样的发现都往他们那已被钉在生活的十字架上的身体里又敲进了一颗钉子。然而奇怪的是,每一个经历了幻灭之痛的人,又都被内心某种大于自身的力量驱使,在不知不觉中为这一幻觉添砖加瓦。海沃德的陪伴对菲利普来说是最糟糕的事,因为海沃德从来不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总是透过文学的光晕去看待一切。而他的危险之处在于,他已经自欺欺人到了诚心诚意的地步。他真心把自己的肉欲当作浪漫情愫,把优柔寡断当作艺术气质,把游手好闲视为超然物外。他一心提升自己的思想,却只是变得更加庸俗。万事万物在他眼中都比实际略大,轮廓模糊不清,隔着一层感伤的金色迷雾。他撒谎时从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如果有人点破,他就说谎言是美丽的。他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30
菲利普最近躁动不安,心里很不满足。海沃德那些诗意的暗示使他想入非非,他的灵魂渴望一段浪漫的爱情,至少他是这样跟自己说的。
正好公寓里近来发生了一件事,这让他对“性”这件事更加念念不忘。有几次在山间散步的时候,他看到彩齐莉亚小姐一个人在路上溜达。从她身边经过时,菲利普向她鞠躬致意,刚走出几码远就看见了那个中国人,他没有多想。可是有天晚上,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当时天已经黑了,他路过两个紧挨着走在一起的人,两人一听到他的脚步声就马上分开了。虽然天黑看不太清楚,但他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彩齐莉亚和宋先生。从他们猛然分开的样子来看,他们刚才应该是手挽着手走在一起的。菲利普既困惑又惊讶。他从来没多看过彩齐莉亚小姐,她相貌平平,脸方方正正,五官呆板,浅色的头发还梳成长辫子,所以最多也才十六岁。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菲利普好奇地打量着她。她最近很少在餐桌上说话,不过这天晚上她跟菲利普搭话了。
“凯利先生,您今天上哪儿散步去了呀?”她问。
“噢,我往王座山的方向走了走。”
“哦,我今天没出门。”她主动说道,“有点儿头痛。”
坐在她旁边的中国人转过来对她说:
“真遗憾,”他说,“希望您现在好些了。”
彩齐莉亚小姐显然有点不放心,她又问了菲利普一句:
“路上碰到很多人吗?”
菲利普只好睁眼说瞎话,每次撒谎他都忍不住脸红。
“没有,一个人影都没有。”
菲利普感觉她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宽慰。
不过很快大家就意识到这两个人肯定有事,有房客看见他们俩在暗处鬼鬼祟祟。坐在桌首的那几位老妇人开始议论这桩已经变成丑闻的事情。教授夫人又气又恼,她一直都尽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看就要到冬天了,要把公寓住满不像夏天那么容易。宋先生是个好主顾,他在一楼租了两间房,每餐都要喝一瓶摩泽尔[109]。教授夫人收他三马克一瓶,光靠这个就能赚不少钱。其他房客没一个喝葡萄酒的,有些甚至连啤酒都不喝。她也不想失去彩齐莉亚这个房客。她父母在南美做生意,为了感谢教授夫人像母亲一样照顾她,付的食宿费相当丰厚。她知道如果写信告诉女孩住在柏林的伯父,他肯定会马上把人带走。她只好时不时在餐桌上瞪他们几眼来安慰自己。她不敢得罪那个中国人,只好对彩齐莉亚恶语相向来解恨。可是那三个老太太对这点儿不痛不痒的警告一点都不满意。三个人里面有两个是寡妇,还有一个长得像男人的荷兰老处女。她们付的食宿费最少,添的麻烦一大堆,可是她们把这儿当养老院常住不走,所以也只能忍着她们。三个老太太一齐找到教授夫人,说必须采取行动了,这件事太丢人现眼了,再这样下去,整个公寓都要被人说三道四了。教授夫人用了各种伎俩,先是不听劝,然后假装生气,最后开始痛哭流涕,但还是在三个老太太面前败下阵来。突然,她仿佛受到了道德的感召,义愤填膺地说她一定要把这件事解决。
吃过午饭,她把彩齐莉亚带到自己卧室,开始一本正经地跟她谈话。可让她惊讶的是,女孩完全一副不以为耻的样子。她说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她选择跟那个中国人走在一起,那是她自己的事,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教授夫人只好威胁说要写信给她的伯父。
“那么亨利克伯父就会把我带去柏林的公寓过冬,这对我来说再好不过了,而且宋先生也会去柏林的。”
教授夫人当场哭了起来,眼泪滑过她粗糙、潮红又肥胖的脸颊。彩齐莉亚幸灾乐祸地说:
“这样一来,整个冬天都有三个房间是空的了。”
眼看谈话没有效果,教授夫人决定换一个方式。她试着唤起彩齐莉亚美好的天性,毕竟她也是个善良宽厚、通情达理的人。她不再把她当小孩子对待,而是把她当作成熟的少女。她说这事本来也没那么可怕,可是怎么能跟中国人搅和在一起呢,瞧他那黄皮肤、塌鼻子,还有猪猡一样的小眼睛!这才是可怕的地方,想想就叫人恶心。
“啊,别说了!别说了![110]”彩齐莉亚猛吸一口气,“我不想听到任何关于他的坏话。”
“你该不会是认真的吧?”厄林夫人倒吸了一口气。
“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
“我的老天爷啊![111]”
教授夫人惊恐万分地看着她。她还以为这孩子只是闹着玩儿的,以为这不过是一个纯真无邪又愚蠢的游戏,可是她声音里的**已经泄露了一切。彩齐莉亚盯着她看了会儿,眼睛里闪烁着火光,然后肩膀一耸,走出了房间。
厄林夫人没向任何人透露这次谈话的细节。过了一两天,她重新安排了用餐的座位,她问宋先生能不能坐在她那头,一向彬彬有礼的宋先生欣然答应。彩齐莉亚对此无动于衷,也许是发现他们的关系已经尽人皆知,两人变得更恬不知耻,对于一起散步的事情也不再遮遮掩掩,每天下午都大大方方地一起去山上散步。很显然,他们不在乎别人在背后说什么。最后连一向镇定的厄林教授都看不下去了,他坚持要妻子跟那个中国人谈一谈。教授夫人把他叫到一边,义正词严地告诫他,说他这样会毁了女孩的名声,会玷污公寓的声誉,他必须明白他的行为有多么不道德、多么恶劣。可宋先生只是微笑着一一否认,说他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他根本没正眼看过彩齐莉亚小姐,从来没跟她一起散过步,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子虚乌有。
“啊,宋先生,您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大家一次又一次看到你们俩在一起了。”
“没有,你们搞错了,没这回事。”
他从头到尾都笑眯眯地看着她,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他镇定自若,对一切指责矢口否认,厚颜无耻地拼命抵赖。教授夫人终于爆发了,说那姑娘都已经承认爱上他了。可他还是不为所动,脸上的笑容也丝毫不减。
“胡说八道!胡说八道!全都是一派胡言。”
教授夫人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天气越来越糟,大雪过后是霜冻,接着又是融雪天,之后好长一段时间天气都阴沉沉的,出去散步也没什么意思。有天晚上,菲利普刚在厄林先生那儿上完德语课,正站在客厅跟厄林夫人说话,安娜突然急冲冲走进来。
“妈妈,彩齐莉亚在哪儿?”她说。
“估计在她自己房里吧。”
“她房里没亮灯。”
教授夫人大叫一声,惊恐地看着女儿。安娜担心的事情也在她脑海中闪过。
“拉铃叫埃米尔!”她声音沙哑地说。
埃米尔就是那个上菜的笨小伙儿,大部分家务活儿都是他做。埃米尔进来了。
“埃米尔,下去宋先生的房间,不要敲门,直接进去。如果有人在里面,你就说你是来看炉子的。”
埃米尔木讷的脸上没有一丝惊讶。
他慢悠悠地往楼下走去。教授夫人和安娜任房门开着,仔细听着下面的动静。不一会儿就听到埃米尔上来了,两人赶紧叫住他。
“房里有人吗?”教授夫人问。
“有,宋先生。”
“他一个人?”
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狡黠的笑容。
“不是,彩齐莉亚小姐也在。”
“啊,真不要脸啊!”教授夫人喊道。
现在他彻底笑开了。
“彩齐莉亚小姐每天晚上都在那儿,一待就是几个钟头。”
教授夫人绞扭着双手。
“啊,太可恶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关我屁事。”说着,他慢悠悠地耸了耸肩膀。
“我估计他们付了你不少钱吧。滚开,滚!”
他晃晃悠悠往门口走去。
“他们必须走啊,妈妈。”安娜说。
“走了谁来付房租?马上又该交税了。让他们走,你说得倒轻巧。他们走了我就付不起账单了。”她转身看着菲利普,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流,“啊,凯利先生,您可千万别把这事儿说出去啊,要是弗斯特小姐”——就是那个荷兰女人——“要是弗斯特小姐知道了,她会马上搬走的。要是她们都走了,我们就只能关门了,我没钱让这里运转下去。”
“当然,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要是她继续待在这里,我是不会跟她说话的!”安娜咬牙切齿地说。
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彩齐莉亚小姐准时入座了,气色比平时更加红润,脸上带着固执的神情;宋先生却没有出现,有那么一会儿,菲利普还以为他是想躲开这让人如坐针毡的场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来了,满脸堆笑,眼睛里闪烁着迟到的歉意。他像往常一样,硬是给教授夫人倒了杯他的摩泽尔,又给弗斯特小姐倒了一杯。房间里燥热难耐,因为炉子已经烧了一整天,窗户很少打开。埃米尔跌跌撞撞地跑来跑去,不知道这次是怎么的,他居然很快就有序地给大家上完了菜。三个老太太一言不发,心里的不满全写在脸上。教授夫人的脸上明显有哭过的痕迹,她丈夫在一边沉默不语,心情压抑。席间没什么人说话。菲利普觉得这群每天都坐在一起吃饭的人,今天看起来有些可怕。在两盏吊灯明晃晃的光线下,他们看上去跟平时很不一样,他隐约有些不安。有那么一会儿,他和彩齐莉亚四目相对,他感觉她看他的眼神里带着恨意和轻蔑。房间里气氛压抑,令人窒息,仿佛那对男女的兽欲搅得每个人心神不宁;周围弥漫着东方式的堕落气氛,幽幽香火气和暗中**的神秘仿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菲利普感觉额头上的动脉突突直跳,一种莫名的情绪使他心慌意乱,仿佛有什么东西令他欲罢不能,可同时又让他恶心反胃,毛骨悚然。
接下来几天,事情继续发酵。所有人都感觉到空气中涌动着令人作呕的变态情欲,小公寓里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到了极点。只有宋先生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他一如既往笑眯眯的,和和气气又彬彬有礼;谁也说不清他这样的态度究竟是教养的胜利,还是东方对被征服的西方的蔑视。彩齐莉亚则神气活现,我行我素。最后连教授夫人都忍无可忍了。她突然惊恐万分,因为教授直截了当地告诉她,那个女孩的肚子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了!这桩丑事再也藏不住了,她仿佛看见自己在海德堡的名声和公寓的招牌毁于一旦。可是之前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她竟然完全没想到这种可能性。现在她被恐惧折磨得失去了理智,差点马上把那女孩从公寓里撵出去。最后还是在安娜冷静的劝说下,她才给女孩的伯父写了封措辞谨慎的信,建议他把人接走。
一旦铁了心要损失这两个房客,教授夫人压抑已久的怒火终于可以发泄了。她现在可以尽情数落彩齐莉亚了。
“我给你伯父写信了,彩齐莉亚,我叫他把你接走。我不能让你继续住在我的房子里了。”
看到女孩的脸唰的一下白了,她那双小圆眼睛闪烁着得意。
“你真是不要脸!不要脸!”她继续说。
她用不堪入耳的话骂她。
“您跟我的亨利克伯父说了什么,教授夫人?”女孩问道,原先那种无法无天的招摇姿态**然无存。
“哦,他自己会告诉你的。我明天应该就能收到他的回信了。”
第二天吃晚饭的时候,为了当着所有人的面羞辱她,教授夫人坐在桌首隔着整条长桌对她喊道:
“彩齐莉亚,我收到你伯父的信了。你今晚就把东西收拾好,明天一早我们就把你送上火车。他会亲自到柏林的中央火车站接你。”
“很好,教授夫人。”
宋先生笑眯眯地望着教授夫人的眼睛,然后不顾她的再三阻拦,硬给她倒了杯酒。这顿饭她吃得胃口大开。不过她太得意忘形了,当天晚上睡觉前她把仆人叫过来:
“埃米尔,彩齐莉亚小姐的行李箱要是收拾好了,你最好今晚就提到楼下去,明天吃早饭前搬运工就会过来拿。”
仆人走开了,转眼又回来了。
“彩齐莉亚小姐不在房里,她的包也不见了。”
教授夫人尖叫一声,直奔她的房间:行李箱放在地上,绑了皮带,上了锁,但是包不见了,帽子和披风也不见了,梳妆台空空如也。教授夫人健步如飞地冲下楼梯,气喘吁吁地往中国人的房间跑,她有二十年没跑这么快过了;埃米尔追在她后面喊,叫她当心别跌倒。她没有敲门直接冲了进去:房间空着,行李不见了,通往花园的门开着,就是从这里跑掉的。桌上的信封里装着些纸币,是这个月的餐费和一笔估摸着给的杂费。一路飞奔的疲惫感突然袭来,她呻吟着瘫坐在沙发上。毫无疑问,这两人私奔了。埃米尔还是一副面无表情又无动于衷的样子。
31
整整一个月海沃德都念叨着要去南方旅行,但是嫌打包太麻烦、旅途太枯燥,一直都下不了决心,总是今天说明天走,明天说后天走,拖了一周又一周,结果终于在圣诞节前一天,被隆重的节日氛围逼上了路。他受不了日耳曼人的狂欢作乐,一想到节日里汹涌的欢声笑语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为了避开露骨的节日氛围,他决定在圣诞节前夜旅行。
菲利普送走他的时候一点也不难过,因为他自己是个很直接的人,看见别人犹豫不决就心烦。虽然他很受海沃德影响,但他不觉得优柔寡断代表心思细腻,而且有时候海沃德会对他那种直来直去的方式表现出似有若无的嘲讽,这让他非常反感。两人一直保持着通信。海沃德很会写信,而且自知有写信的天赋,写起信来总是费尽心思、字斟句酌。性格使然,他对身边美好的事物有着天然的接受力,能在从罗马寄来的信中融入一丝淡淡的意大利的香气。他觉得这座古罗马人的城市有些粗俗,只有在帝国的断壁残垣中才能找到往日的余辉;教皇的罗马[112]却引起了他的共鸣,用他精致讲究的措辞来说,就是“有一种洛可可式的美”。他写到古老的教堂音乐,连绵不绝的阿尔巴诺丘陵,写到祭坛上缭绕的焚香,雨夜中迷人的街道——湿漉漉的人行道反射着微光,昏暗的街灯营造出神秘的气氛。也许他把这些令人赞叹的书信原封不动地寄给了很多朋友,但他并不知道他的信搅得菲利普心神不宁。跟他信里描述的生活相比,菲利普觉得自己的生活实在是单调乏味。到了春天,海沃德的来信更加**澎湃,他建议菲利普南下意大利,说他待在海德堡是浪费时间。德国人那么粗俗,那儿的生活那么平庸,景色如此呆板,待在那种地方,灵魂的羽翼如何能变得丰满?托斯卡纳[113]的春天可是繁花似锦啊,而且他已经十九岁了,过来吧,他们可以一起漫步在翁布里亚[114]的山间小镇。这些地名萦绕在菲利普心头。彩齐莉亚和她的情人也去了意大利,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他们他心里就一阵**。他因为没钱旅行开始抱怨自己的命运,他知道伯父是不会给他多寄一个子儿的,来之前就已经说好了一个月十五镑。他不太会精打细算,每个月扣完学费和生活费就没剩下多少钱了。而且他发现跟海沃德在一起开销特别大,他一会儿要去短途旅行,一会儿又要上剧院看戏,时不时来一瓶葡萄酒,往往这时菲利普当月的生活费已经所剩无几了。可是他这个年纪虚荣心强,一直不肯跟他说他没办法这样挥霍。
还好海沃德不常来信,没信的日子里,他还是跟往常一样静下心来刻苦学习。他在海德堡大学注了册,上了一两门讲座课程。当时正是库诺·费舍[115]声名鼎盛的时候。那个冬天,他对叔本华[116]的哲学思想做了一番精彩绝伦的讲解,菲利普就是这样入了哲学的门。他的头脑比较讲求实际,思考这些抽象的问题有些吃力,然而他发现,这些形而上学的讨论出乎意料地令他着迷。他激动得屏息凝神,就像看着踩钢丝的人在深渊上翻转跳跃,一边提心吊胆,一边又兴奋不已。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对年轻的菲利普很有吸引力,他觉得自己即将步入的世界充满无边的苦难和黑暗,但这丝毫不减他想要进入其中的热切心情。所以,当凯利夫人来信传达他监护人的意见,说他是时候回国时,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他现在必须决定以后要做什么了,如果七月底离开海德堡,他们可以在八月好好商量一下,这个时间正好做安排。
离开的日子定下来了。凯利夫人又寄了封信来,让他别忘了威尔金森小姐,正是因为她的一番好意,他才去了海德堡厄林夫人家里。她说威尔金森小姐打算去布莱克斯特布尔跟他们住几个星期,她会在某月某日从弗卢辛[117]过海,如果他刚好那时候走,可以在路上照料她一下,两个人做伴回家。生性害羞的菲利普马上回信拒绝了伯母,说他要晚一两天才走得了。他仿佛看到自己在港口四处搜寻威尔金森小姐,然后尴尬地走上前去问她是不是他要找的人(还十有八九找错人,遭人白眼),上了火车又该纠结是跟她说话呢,还是把她晾在一边自己埋头看书。
他终于离开了海德堡。最近三个月来,他心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走的时候也没有留恋。他不知道这是他人生中一段快乐的时光。临走时,安娜小姐送了他一本《塞京根的号手》[118];作为答谢,菲利普送了她一本威廉·莫里斯[119]的著作。两人都很明智地把对方的礼物束之高阁。
32
见到伯父伯母时,菲利普吃了一惊。他以前从来没注意到他们都已经如此年迈。牧师见到他的态度还是跟以前一样不冷不热。他比以前更胖了些,脑袋更秃了些,头发也更白了些。菲利普发现眼前这个人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他的脸上写满懦弱和骄纵。路易莎伯母把他拥入怀里亲吻着,两行幸福的热泪从她脸颊上滑落。菲利普既感动又有些难为情,他不知道伯母克制的情感背后竟是如此深情。
“噢,菲利普,你走了以后时间都好像变慢了。”她哭着说。
伯母抚摸着他的双手,细细端详着他的脸庞,眼神里满是欣喜。“你长大了,你现在是个男子汉了。”
他的上唇已经冒出了浅浅的胡子。他买了把剃刀,时不时小心翼翼地把胡子刮干净,露出光滑的下巴。
“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们好孤单。”说完,她声音颤抖着,有些害羞地问他:“你也很高兴回到自己家里吧?”
“是的,很高兴。”
伯母的身子单薄如蝉翼,搂着他脖子的两条胳膊仿佛一折就断,就像鸡骨头一样脆弱;那张暗淡无光的脸上,布满了多少皱纹啊;一头灰白的卷发还是梳成年轻时的样式,看上去怪异又悲凉;那瘦小干瘪的身体就像秋天的一片枯叶,仿佛第一阵寒风就能把她卷走。菲利普意识到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这两个安静卑微的老人已经是过去式了,他们能做的只是耐心地、傻傻地等待死亡;而他青春正盛、朝气蓬勃,渴望刺激和冒险,看到他们如此虚度光阴,不禁大为震惊。他们这辈子一事无成,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像从来没来过一样。他对路易莎伯母万分同情,心里突然涌起对她的爱意,因为伯母是那样深爱着他。
威尔金森小姐一直识趣地没有露面,等凯利夫妇跟侄儿好好说了会儿话,她才走进屋里。
“菲利普,这是威尔金森小姐。”凯利夫人说。
“浪子回家啦。”说着她伸出手,“我摘了朵玫瑰给浪子别在扣眼里。”
她笑着把刚在花园里摘的玫瑰别在菲利普的外套上。菲利普羞红了脸,感觉自己很傻。他知道威尔金森小姐的父亲是伯父曾共事的牧师。他认识很多牧师的女儿。她们穿着剪裁糟糕的衣服和笨重厚实的靴子,一般都穿着一身黑,因为菲利普刚到布莱克斯特布尔那几年,家纺布还没有传入东安格利亚,牧师家的女人又不喜欢穿得花里胡哨。她们的头发梳得很潦草,身上有股刺鼻的、浆洗过的亚麻布的气味。她们觉得展现女性魅力有失体统,所以无论老少都是同样的打扮。她们趾高气扬地参加宗教仪式。自恃跟教会关系密切,对教会之外的人都有些颐指气使。
但是威尔金森小姐跟她们很不一样:她穿着一条薄棉纱长裙,裙子上印着鲜艳细小的花束,脚蹬一双尖头高跟鞋,腿上是一双镂空长袜。见识不多的菲利普觉得她打扮得非常漂亮,却没发现她的裙子廉价又艳俗。她的发型弄得颇费心思,额头正中间绾了个利落的发卷,头发乌黑发亮、服服帖帖,看上去似乎永远都不会散乱。她有一双黑色的大眼睛,鼻子有点儿鹰钩,从侧面看像某种猛禽,从正面看倒是挺有姿色。她很喜欢笑,可惜生就一张大嘴,每次笑起来都得下意识遮住那一口大黄牙。不过最让菲利普尴尬的是,她脸上抹了很厚的脂粉。菲利普对于女性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着非常严苛的看法,他觉得淑女是绝不会涂脂抹粉的;不过威尔金森小姐当然是淑女了,因为她是牧师的女儿,而牧师毫无疑问是绅士。
菲利普决定彻底不待见她。他不明白她明明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为什么说话总带着点法国腔。他觉得她笑得很做作,那扭捏轻浮的举止让他很恼火。连着两三天他都没主动跟她说话,对她抱着敌视的态度,可她显然没注意到这些,对他依然亲切又友好。她的话几乎都是冲着菲利普说的,她相信菲利普的判断力,凡事都喜欢问他的意见,这自然让人心里美滋滋的。她还经常逗得菲利普哈哈大笑,他对这种人向来没有抵抗力。菲利普有一个天赋,能时不时说些机智的俏皮话,现在有一个懂得欣赏他的人,他自然很高兴。牧师和凯利夫人都没什么幽默感,无论他说什么他们都没笑过。等他跟威尔金森小姐混熟了,也没那么害羞了,就渐渐喜欢上她了,甚至觉得她的法国腔也别有风情。有一次去医生家参加花园茶会,她打扮得比谁都好看。她系着一条蓝底大白点的薄绸头巾,在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菲利普对此乐不可支。
菲利普离开德国海德堡回到伯父伯母家,遇到了前来做客的威尔金森小姐。
“我估计他们觉得你就是个不正经的人。”他哈哈笑着对她说。
“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被人当成不要脸的**。”她回答。
有一天,趁威尔金森小姐在她自己房里的时候,菲利普问伯母知不知道她多大了。
“哦,亲爱的,你永远都不能打听女士的年龄。不过以她的年纪,你肯定是不能娶她了。”
牧师那张肥胖的脸上慢慢浮现出笑容。
“她可不是小丫头片子了,路易莎,”他说,“我们在林肯郡的时候,她就差不多是个大姑娘了,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儿呢。那时候她背后还拖着条大辫子。”
“她那时也可能最多才十岁呀。”菲利普说。
“那肯定不止。”路易莎伯母说。
“我觉得她那时候得有二十了。”牧师说。
“哦,没有,威廉,顶多十六七岁。”
“那她现在就得有三十好几了。”菲利普说。
就在这时,威尔金森小姐轻快地走下楼来,嘴里哼着本杰明·戈达[120]的曲子。她头上戴了顶帽子,因为跟菲利普约好了一起去散步。她伸出手,让菲利普帮她扣手套的扣子。菲利普笨手笨脚地帮她扣上了,虽然不太好意思,但自认为表现得很殷勤。他们现在已经可以很自如地聊天了,两人一边散步,一边天南地北地聊个不停。威尔金森小姐跟他讲她在柏林的生活,菲利普跟她讲他在海德堡一年的见闻。在他的讲述中,那些原本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厄林夫人家的房客,都变得别有一番趣味;而他和海沃德、威克斯之间在当时看来无比重要的谈话,却被他稍加扭曲,变得有些滑稽。威尔金森小姐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他不禁有些飘飘然。
“我真有点儿怕你,”她说,“你太会挖苦人了!”
她又开玩笑地问他在海德堡有没有艳遇。菲利普想也没想就坦白说没有,可她不肯相信。
“你还真是守口如瓶呀!”她说,“你这个年纪怎么可能没有呢。”
菲利普脸一红,哈哈笑了。
“你想知道得太多啦。”他说。
“哈,我就说嘛!”她得意扬扬地笑了,“瞧你那脸红害羞的样子。”
她显然以为他是个情场老手,菲利普很高兴。他故意岔开话题,好让她以为他有很多风流韵事要避而不谈。可他又气自己一次这样的经历也没有,因为一直没有机会。
威尔金森小姐抱怨自己时运不济。她讨厌自谋生计,还跟菲利普讲了一长串故事,说她有个舅舅本来会给她留一笔遗产的,结果他娶了自己的厨娘,还把遗嘱给改了。她暗示菲利普她以前的家宅有多豪华,她在林肯郡过得有多滋润,家里有马可以骑,出门坐的是豪华马车,现在却只能靠当家庭教师过活。后来菲利普跟伯母说起这些,伯母的回答让他有些困惑。伯母说她认识威尔金森一家的时候,他们家就只有一匹矮种马和一辆小马车[121];她确实听说过她那个有钱的舅舅,可是艾米丽出生前他就已经结婚生子了,她根本没什么指望能继承他的遗产。威尔金森小姐现在工作的地方在柏林,但她说起柏林没一句好话。她抱怨德国的生活太过粗俗,痛苦地把它跟巴黎的五光十色做对比。她在巴黎待了好几年,但是具体几年她没说。那些年,她在一个时髦的肖像画家家里当家庭教师,那个画家娶了个有钱的犹太老婆。她说她在他们家见过许多名流雅士,抛出了一连串让菲利普眼睛发亮的名字。法兰西喜剧院的演员是家里的常客,科克兰[122]曾坐在她旁边用餐,还跟她说他从来没见过法语说得这么漂亮的外国人。阿尔丰斯·都德[123]也上门拜访过,送了她一本他写的《萨福》,还答应要把她的名字签在扉页上,可是她忘了提醒他。不过她还是很宝贝这本书,哪天可以借给菲利普看看。啊!还有莫泊桑[124]。她发出一串咯咯的笑声,意味深长地看着菲利普。多么可恶的男人啊,可又是多么伟大的作家啊!海沃德之前谈到过莫泊桑,菲利普对他的名声也有所耳闻。
“他向你求爱了吗?”他问。
这句话卡在他喉咙里不上不下,他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他现在非常喜欢威尔金森小姐,跟她聊天让他兴奋不已,可他没办法想象会有人向她求爱。
“你还真敢问呀!”她喊道,“可怜的居伊(莫泊桑的名字),他见到哪个女人都要向她求爱。他就是改不了这个习惯。”
她轻轻叹了口气,像是在温柔地回想过去。
“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她呢喃道。
比菲利普更有经验的人应该能猜到,见面的情景很有可能是这样的:杰出的作家受邀参加家庭午宴[125],家庭教师带着两个她教的高挑女孩,一起端庄地走进客厅,然后是简单的介绍:
“这是我们的英语老师。”
“小姐好[126]。”
整个宴会期间,杰出的作家跟男女主人相谈甚欢,英语老师[127]则默默地坐在一边。
可是对菲利普来说,她的话已经足够勾起他浪漫的想象了。
“快把他的事全都告诉我吧!”他激动地说。
“没什么可说的呀。”她说的是实话,可给人的感觉像是三本书也写不完他们翻云覆雨的细节。“不许你好奇。”
然后她讲起巴黎。她喜欢那里的林荫大道和森林,每条街道都那么优雅,香榭丽舍大道两边的树木有种别处树木没有的高贵。他们正坐在马路边围栏闸口[128]的梯磴上,威尔金森小姐一脸嫌弃地望着面前那些高大挺拔的榆树。还有那里的剧院,节目精彩万分,表演无与伦比!她还经常跟弗瓦约夫人,就那两个女孩的母亲,一起去试衣服。
“唉,没钱真是太惨了!”她哀叹道,“那些个漂亮的衣服哟,也只有巴黎人才知道怎么穿衣打扮,可惜我看得起买不起呀!可怜的弗瓦约夫人根本没什么身材,有时候裁缝还会凑到我耳边跟我说:‘唉,小姐呀,她要是有您这样的身材就好了!’”
菲利普这才注意到威尔金森小姐的身材很粗壮,而她对此很骄傲。
“英国男人太蠢了,只知道看脸。人家法国人才懂得情爱的艺术,知道身材比脸蛋重要得多。”
菲利普以前从没想过这些,这会儿他注意到威尔金森小姐的脚踝又粗又丑,他马上收回了目光。
“你应该去法国。为什么不去巴黎待一年呢?你可以学法语,它会让你déniaiser[129]。”
“什么意思?”菲利普问。
她不怀好意地哈哈大笑。
“这你就得去查字典了。英国人不知道怎么对待女人,他们太害羞了。男人害羞起来真可笑。他们根本不懂怎么求爱,就连当着一个女人的面说她很有魅力,都免不了看起来傻兮兮的。”
菲利普感觉自己很可笑。威尔金森小姐显然希望他表现得热情些。他倒是很想说些甜言蜜语,表现得风趣幽默,可他就是想不出来;好不容易想出来几句又不敢说出口,生怕自己出洋相。
“啊,我好爱巴黎啊!”她感叹道,“可惜我不得不去柏林。我在弗瓦约家待到两个女孩都出嫁了,然后我也就没事可做了。后来有一个柏林的工作机会,那家人是弗瓦约夫人的亲戚,我就答应下来了。在巴黎的时候,我在布雷达街租了一间很小的公寓,房子在六楼[130],那条街一点儿也不体面。你知道布雷达大街吧,那儿的女人[131]……你懂的。”
菲利普点了点头,其实根本不懂她是什么意思,只是模模糊糊猜到了一些。他生怕她觉得他什么都不懂。
“不过我不在乎。我是自由的,不是吗[132]?”她很喜欢说法语,也确实说得很好,“我在那儿还有过一场艳遇呢。”
她稍微顿了一下,菲利普催她快讲。
“你都不告诉我你在海德堡的艳遇。”她说。
“我那些哪儿算得上艳遇呀。”他辩解道。
“要是凯利夫人知道我们聊的这些东西,真不知道她会怎么说。”
“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她的。”
“你保证?”
菲利普跟她保证后,她就开始讲,说她楼上有个房间住了个学艺术的学生,刚讲到这儿她就岔了一句。
“你怎么不去学艺术呢?你画得那么好。”
“没好到那种程度。”
“好不好得由别人去评判。我对这个很在行[133],我相信你有成为大艺术家的潜质。”
“要是我突然跟伯父说我要去巴黎学艺术,你就等着看他那副臭脸吧。”
“你的事不是你做主吗?”
“你这是在转移话题,快接着讲你的故事吧。”
威尔金森小姐笑了笑,又接着往下讲。她跟那个学生在楼梯上碰见过几次,不过她没怎么在意他,只是注意到他的眼睛很漂亮,而且每次都彬彬有礼地向她脱帽致意。有一天,她发现门缝下面塞了封信进来,是他写的,他说他仰慕她好几个月了,每次都在楼梯上徘徊,就为了等她经过的时候看她一眼。哦,那封信写得真感人。她当然没有回信啰,不过哪个女人收到这样的信心里不美滋滋的呢?第二天又来了一封!写得深情款款,热情似火,感人肺腑。之后再在楼梯上碰到他,她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看了。那个学生每天都写信给她,甚至央求她去见他。有一天,他说他晚上会过来,大概九点钟[134],她一时慌了神,不知道怎么办。那种事情当然是不可能的。他可能会不停地按门铃,但她是绝对不会开的。就在她神经紧绷地等着门铃响起时,他竟突然站在了她的面前。原来她进来的时候忘了关门。
“这就是命中注定呀[135]。”
“然后呢?”菲利普问。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她咯咯地笑个不停。
菲利普沉默了一会儿。他的心飞快地跳动着,各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他仿佛看见了那昏暗的楼道和一次次邂逅的情形,那些露骨的情书让他佩服不已——哦,他永远都没胆子这样做——还有最后,他竟悄无声息、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进了她的房间。在他看来,这就是浪漫的精髓所在。
“他长什么样?”
“噢,他长得很帅气。是个迷人的小伙儿[136]。”
“你们还有联系吗?”
菲利普问出这句话时竟有一丝淡淡的嫉妒。
“他对我太坏了。你们男人都一样,全是些没有良心的家伙。”
“这我还真不知道呢。”菲利普有些尴尬地说。
“好了,我们回去吧。”威尔金森小姐说。
33
威尔金森小姐的故事在菲利普脑海中挥之不去。虽然她讲了一半就打住了,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让他有些震惊。那种事不是都发生在已婚女人身上吗?他读了很多法国小说,知道在法国这种事可以说司空见惯,可威尔金森小姐是英国人,还没结婚,父亲又是做牧师的。突然他意识到那个学艺术的学生很可能不是她第一个情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他惊得倒抽一口凉气。他从来没把威尔金森小姐往那方面想过,不敢相信居然会有人向她求爱。天真单纯的菲利普丝毫不怀疑她说的话,就像不怀疑书里看到的东西一样。他很气愤为什么这么好的事情从来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威尔金森小姐硬要他讲在海德堡的艳遇,他根本就无话可说,那可就太丢人了。他确实有点儿编故事的才能,可是真的能让她相信他是个情场老手吗?书上说女人的直觉很厉害,她可能一眼就看出来他在瞎掰。一想到她那窃笑不已的样子,他的脸就涨得通红。
威尔金森小姐经常一边弹钢琴,一边用疲惫的嗓音唱歌。她唱的都是马斯内[137]、本杰明·戈达和奥古斯塔·霍姆斯[138]的曲子,对菲利普来说很新鲜,两人在钢琴边消磨了不少时间。有一天,她心血**想看看菲利普嗓子如何,非要他唱几句试试。她说他有一副低沉悦耳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给他上课。一向害羞的菲利普刚开始拒绝了,但还是拗不过她的再三坚持。于是,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威尔金森小姐都会找个方便的时间给他上一个钟头的课。她天生就是当老师的料,一看就知道是个优秀的家庭教师。她循循善诱,态度强硬。虽然一开口还是浓浓的法国腔,但平日里那种娇嗲亲昵劲儿**然无存。她不允许任何调皮捣蛋的行为,语气也变得不容置疑。稍一走神或是偷懒,她就会本能地加以制止和纠正。她很清楚自己的教学目标,为此逼着菲利普吊嗓练唱。
课一上完,她又自然而然地露出了魅惑的笑容,声音又变得温柔亲切。可是她能轻松卸下老师的身份,菲利普却没这么容易摆脱学生的角色;她上课时给他的印象跟她那些故事勾起的感觉在他心里面打架。他开始更加仔细地观察她,他喜欢晚上的她远胜过早上的她。早上,她脸上的皱纹一道一道,脖子上的皮肤也有点粗糙。他希望她能把脖子遮一下,可是最近天气很暖和,她穿的衬衣领子都很低。她很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这个颜色在早上不适合她。晚上的她往往妩媚动人,穿着晚宴服似的长裙,脖子上系着石榴石项链,胸口和手肘的蕾丝让她看上去优雅而温婉,她身上的香水味(布莱克斯特布尔的人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礼拜天或是头痛难忍时才用)芬芳迷人,充满异国风情。这时候的她看上去格外年轻。
菲利普为她的年龄困扰不已。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是得不出一个满意的总数。他不止一次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觉得威尔金森小姐已经三十七了。她看起来还不超过三十岁呢,而且谁都知道,外国女人比英国女人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也算是个外国人了。他觉得她最多二十六岁。
“她不止这岁数咯。”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觉得凯利夫妇的话不准确。他们唯一记得清楚的就是,上次在林肯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没有盘头发。她当时也可能才十二岁,毕竟是那么久远的事了,再说牧师的话一向都不可靠。他们说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可是大家都喜欢去零取整,所以完全有可能是十八年前,或者十七年前也说不定,十七加十二才二十九,去他的,这不老啊!克利奥帕特拉[139]四十八岁的时候,安东尼[140]还为她放弃江山呢。
这个夏天天气很好,连日炎热,天上不见一丝云彩,不过因为靠海,热气有所缓和。空气中有种令人心旷神怡的气息,让人觉得很兴奋,而不是被八月的骄阳压得喘不过气来。牧师公馆的花园里有一个池塘,池塘里喷泉汩汩有声,一丛丛睡莲开得正艳,小金鱼游到水面晒太阳。吃过午饭,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经常带上毯子垫子到这儿来,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享受高高的玫瑰树篱投下的阴凉。他们整个下午都在一起聊天读书,时不时抽支烟。牧师不许在家里抽烟,他觉得抽烟是很恶心的习惯,还经常说任何人沦为习惯的奴隶都有失体统。可他忘了他自己就是下午茶的奴隶。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递给菲利普一本《波西米亚的生活》[141]。这是她在牧师的书房里偶然翻到的,很久之前跟牧师想要的一堆东西一起买回来,放了整整十年都没人发现。
穆杰这本书精彩纷呈,虽然笔法拙劣,情节荒唐,但仍然不失为一部杰作。菲利普一拿起这本书马上就入了迷。那些忍饥挨饿的故事读来诙谐幽默,污浊不堪的场景被描绘得唯美动人,肮脏猥琐的情欲披上了浪漫的外衣,主人公悲怆凄惶的境遇让人潸然泪下,这样一幅浓墨重彩的画面让他雀跃不已。鲁道夫和咪咪,缪塞和肖纳德!他们穿着路易·菲利普时期[142]的奇装异服,漫步在拉丁区灰暗的街道上,时而在这间阁楼落脚,时而在那间阁楼栖身,过着有泪有笑的生活,乐天逍遥,放浪不羁。谁能抵挡他们的魅力呢?只有当你带着更好的判断力重读此书时,你才会意识到他们的趣味是多么低级、他们的思想是多么庸俗,无论作为艺术家还是普通人,这群浪**之徒都多么一无是处。可是菲利普看得如痴如醉。
“你就不希望你要去的是巴黎而不是伦敦吗?”威尔金森小姐看他读得那么入迷,不禁觉得好笑。
“就算我想也来不及了。”他回答。
从德国回来的这两个星期,他和伯父就他的前途问题讨论了很久。他坚决不肯去牛津读书,奖学金又没了指望,就连凯利先生都说他负担不起学费了。他父亲留下的遗产总共才两千镑,虽然这些年投给银行做放贷,每年有百分之五的利息收入,但是这点进账包不住菲利普这些年的花销,到现在已经动用了一部分本金。大学的生活费每年至少两百镑,花这么多钱在牛津待上三年,出来也不一定能找到生计,那何必花这些冤枉钱?他一心想直接去伦敦。凯利夫人觉得绅士能从事的职业只有四种:陆军、海军、律师和牧师。她把医生也加了进去,因为她小叔子就是医生,不过她记得她年轻时,从来没人把医生当绅士看。前两个职业都不用考虑了,菲利普又坚决不肯当牧师,这样就只剩律师这一条路了。村里的医生建议道,现在有很多绅士都选择当工程师,可是凯利夫人马上表示反对。
“我不想让菲利普去做买卖。”她说。
“对,他必须得有个正经职业。”牧师说。
“为什么不让他像他父亲那样当医生呢?”
“我讨厌当医生。”菲利普说。
凯利夫人觉得这不可惜。既然菲利普不肯去牛津,当出庭律师是不可能了,因为他们夫妇觉得,要想在这个行业里出人头地,还是得有个文凭才行。商量来商量去,他们打算让菲利普给事务律师当学徒。他们给家庭律师阿尔伯特·尼克森先生写了封信,问他愿不愿意收菲利普当学徒。尼克森先生跟牧师同是菲利普父亲的遗嘱执行人。过了一两天,尼克森先生回信说他那里没有空缺,并且对整个计划表示反对。他说这个行业已经人满为患,如果没有资金和人脉,最多只能混到主管的位置,他建议菲利普当个特许会计师。凯利夫妇完全不知道特许会计师是干什么的,菲利普也从来没听说过有谁是干这一行的。律师又来了一封信,说现代商业发展得很快,出现了许多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应运而生。他们负责给公司审核账目,帮客户打理财务,其先进的管理方法是以前的会计师所欠缺的。几年前,这个行业拿到了皇家特许状,现在特许会计师越来越吃香,不但愈发受人尊敬,待遇也越来越丰厚。他自己雇了三十年的特许会计师正好缺一个学徒,愿意以三百镑的学费收下菲利普,一半的学费会在五年的学徒期内以工资形式返还。这样的未来并不让人兴奋,但是菲利普觉得他总得选一条路,对伦敦生活的渴望把他心里的一丝抵触压了下去。牧师又写信问尼克森先生这是不是绅士的职业。尼克森先生回信说,自从颁发特许状,进入这个行业的都是上过公学和大学的;而且如果菲利普不喜欢,干满一年后想走,那么赫伯特·卡特——就是他说的那个特许会计师——会退给他一半的学费。事情就这样说定了,菲利普9月15日就开始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