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锁004(1 / 1)

人性的枷锁 毛姆 10470 字 24天前

菲利普已经学会了情感不外露,但害羞的毛病依然折磨着他,不过最近他总是兴高采烈的。虽然还是跛着脚低调地走来走去,依然沉默寡言,不动声色,但他内心却在欢呼雀跃。他觉得自己走起路来都轻快多了。各种各样的想法在他脑海中跳跃追逐,关于未来的幻想接二连三地涌现,还没弄清楚这一个又冒出来下一个,但只是看着这些想法来来去去,他也觉得满心欢喜。他现在心情大好,又可以专心学习了,他决定在这学期最后几个星期,把荒废已久的功课都补回来。他的脑子转得飞快,尽情享受着思考的乐趣。期末考试他考得非常好,对此,珀金斯先生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他当时正在点评菲利普写的一篇作文,做完常规的点评之后,他突然对菲利普说:

“所以你现在不打算继续装傻了是吗?”

他微笑着看着菲利普,露出一口闪亮的牙齿。菲利普垂下眼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夏季学期末会颁发各种奖项,班上有五六个学生已经做好了瓜分的准备。他们本来已经把菲利普这个劲敌排除在外了,但是现在又感受到了威胁。菲利普没告诉任何人他复活节就要退学了,根本不会跟他们抢名额,但他还是由他们去担心。他知道罗斯仗着自己在法国度过几次假,自认为法语学得还不错,此外还想拿一个教长英文写作奖。结果他这两门课的成绩都被菲利普远远甩在后面。看见罗斯挫败的样子,菲利普别提多得意。还有个同学叫诺顿,他要是拿不到学校颁发的奖学金就去不了牛津。他问菲利普有没有打算申请。

“怎么,你反对啊?”菲利普反问道。

他很喜欢这种掌握着别人未来的感觉。把众人梦寐以求的奖项攥在手心,再不屑一顾地丢给他们,这样做还挺潇洒的。终于到了分道扬镳的日子,菲利普去珀金斯先生的办公室跟他告别。

“你该不会真的想走吧?”

看到校长一脸惊讶,他的脸马上垮了下来。

“您说过您不会反对的,先生。”他回答。

“我以为你只是一时兴起。我知道你这人固执又任性,所以就先迁就你一下。你干吗非得现在走呢?就剩一个学期了呀。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拿到莫德林奖学金,学校的奖项有一半都是你的。”

菲利普有些愠怒地看着他。他感觉自己被耍了,可是珀金斯先生已经答应过了,他必须遵守诺言。

“你在牛津会过得很开心的,不用马上决定以后要做什么。你知不知道,有脑子的人上了牛津,那叫一个如鱼得水。”

“我已经把去德国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先生。”

“难道就不能改了吗?”珀金斯先生怪笑着使了个眼色,“你要是走了,我真的觉得太可惜了。学校里一般都是用功的笨学生比聪明的懒学生成绩好,但是聪明的学生一用起功来,瞧,就跟你这个学期一样,成绩突飞猛进嘛!”

菲利普脸色通红。他不太习惯被别人称赞,也从来没人跟他说过他很聪明。校长把一只手搭在他肩上。

“你知道吗,对于那些笨学生,你得把东西往他们脑子里灌才行,这种时候,教书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可是偶尔你会碰到个把天资聪颖的学生,你还没开口他就已经懂了,这种时候啊,教书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菲利普被校长的关心给融化了,他从来没想到珀金斯先生真的会在乎他是走是留。他大受感动,觉得校长太看得起他了。从学校风风光光毕业,然后进入牛津大学,这样也挺好的。他听那些回来参加校友赛的学长讲过大学的生活,也在别人书房里听人念过从牛津寄来的书信,未来的图景在他脑子里闪过。可他放不下面子,如果这时候屈服,他会看不起自己;伯父要是看到校长的计谋得逞了,肯定会笑得很得意。还有那些奖项,他鄙视那些奖项,因为赢得太轻而易举,拱手让人也毫不可惜。如果他现在妥协了,那还有什么姿态可言?其实这时候,珀金斯先生只要再稍微劝一下他,给他个台阶下,保全他的自尊心,菲利普就会照他的意思做了。可是从菲利普的脸上一点儿也看不出他内心的挣扎,他还是一副无动于衷、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想我还是走吧,先生。”他说。

珀金斯先生属于那种喜欢用个人影响力来达到目的的人,看到自己的影响力没有马上见效,他有点不耐烦了。他还有一大堆事要做,没工夫跟这个犟得要命的孩子耗下去。

“好吧,我之前答应过你。你真的这么想走,我也说话算话。什么时候去德国啊?”

菲利普的心狂跳不已。他赢了,他终于赢了,可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宁愿输掉。

“五月初,先生。”他回答。

“好,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来看看我们。”

说完,校长向他伸出手。只要珀金斯先生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就会改变主意了,可是他好像已经把这当成板上钉钉的事了。菲利普走出了校长办公室。他的学校生涯结束了,他终于自由了,可是他并没有感受到那种期待已久的狂喜。他在教堂园地里慢慢走着,一阵强烈的悲伤感袭上心头。他真希望自己没有干这件蠢事。他不想走,可他知道他永远都没办法去找校长,跟他说他想留下来。这是他永远也无法承受的羞辱。他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他对自己很不满意,对之前和现在的处境都不满意。他呆呆地问自己,是不是每次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都宁愿自己不曾得到过。

22

菲利普的伯父有个老朋友住在柏林,大家都叫她威尔金森小姐。她父亲是林肯郡一个村子里的牧师,凯利先生作为副牧师的最后一个任期,就是在她父亲手下度过的。父亲去世后,她被迫自谋生计,在法国和德国的很多地方都当过家庭教师。她一直跟凯利夫人保持着通信,还在布莱克斯特布尔的牧师公馆度过两三次假,跟偶尔来凯利家做客的人一样,每次都会付一小笔生活费。凯利夫妇终于认清了事实:跟菲利普僵持下去不如顺他的意省事儿。于是凯利夫人给威尔金森小姐写了封信,说侄儿想去德国留学,问她有什么建议。威尔金森小姐说海德堡是个学德语的好地方,厄林夫人家的住宿条件很不错,一周的食宿费大概三十马克,厄林教授本身是当地的高中老师,可以教菲利普德语。

五月的一天早上,菲利普到达了海德堡。他把行李放上手推车,跟着搬运工出了车站。天空一片湛蓝,林荫道两旁的树木枝繁叶茂,洒下一片浓荫,空气中充满未知的气息。马上就要在异国他乡开始新生活了,菲利普心里除了有些胆怯,还混杂着强烈的欣喜和激动之情。没人来车站接他,这让他有些失望。搬运工把他带到一栋白色大房子的前门就走了,他一个人站在门口,突然害羞起来。一个邋里邋遢的年轻人给他开了门,把他领进客厅。客厅里摆满了一大套家具,面上罩着层绿色天鹅绒布。正中间有一张圆桌,桌上有一束花插在水里,花茎用皱纹纸捆得紧紧的,看上去就像一条羊肋骨,花瓶周围错落有致地摆放着一些皮面书。屋子里有股霉味。

不一会儿,教授夫人进来了,身上带着股做饭的油烟味。她个子很矮,体形肥硕,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蛋红扑扑的,一双小眼睛像珠子一样闪闪发亮。她热情洋溢地迎上来,一把握住菲利普的双手,问他威尔金森小姐近来如何。威尔金森小姐来拜访过两次,每次都待上几个星期。厄林夫人说德语,也会说一点儿英语,只不过说得磕磕巴巴的。菲利普没办法让她明白他并不认识威尔金森小姐。就在这时,厄林夫人的两个女儿进来了。菲利普觉得她俩看上去都不年轻,不过可能最多也才二十五岁。姐姐叫特克拉,跟她母亲一样矮,看上去也相当狡猾,不过她的脸蛋生得很漂亮,还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妹妹叫安娜,身材高挑,相貌平平,不过她笑起来很亲切,菲利普马上就对她更有好感一些。寒暄了几分钟后,厄林夫人把菲利普带去他的房间,然后留他一个人在那儿收拾。菲利普的房间在这栋房子的塔楼里,可以望见公园里一片绿油油的树梢。床嵌在壁凹里,如果坐在书桌边,完全看不出来这是间卧室。菲利普打开行李,把书拿出来一一摆好。他现在终于自由了。

一点钟午餐铃响了,菲利普发现教授夫人的房客们都已经聚集在客厅里。教授夫人把他介绍给她的丈夫,一个高个子的中年人,脑袋很大,浅色的头发有些灰白,一双蓝眼睛闪烁着温和的目光。他用英语跟菲利普交谈,不过他说的英语规范极了,句法和词汇都相当古老,一听就不是在日常对话中学来的,而是研究英语古典文学的结果。有些词语菲利普只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见过,听上去非常别扭。厄林夫人管她这里叫“某某之家”而不是“膳宿公寓”,不过也只有敏锐的玄学家才分得清这二者的区别。众人从客厅出来,走进一个昏暗狭长的大房间,围坐在餐桌边。菲利普非常害羞,他悄悄地环顾四周,发现在座的一共有十六人。厄林夫人坐在桌子一端给大家分肉。之前给他开门的那个伙计负责上菜,他笨手笨脚的,把餐盘碰得丁零当啷响;他跑来跑去忙个不停,可还是应付不过来,第一个拿到饭菜的人都已经吃完了,最后一个人还没拿到自己那份。厄林夫人规定餐桌上只能说德语,所以就算菲利普敢侃侃而谈,也只能坐在那儿默不作声。他打量着这群要在一起生活的人。厄林夫人身边坐着几位上了年纪的女士,菲利普没怎么在意她们。席上还有两位年轻的姑娘,长得都挺好看的,其中一个尤其漂亮,他听到别人叫她们海德薇小姐和彩齐莉亚小姐。彩齐莉亚小姐身后垂着条长辫子。她们俩坐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说着说着就压低声音笑起来。她们时不时往菲利普这边瞟一眼,一个跟另一个悄悄说了点什么,两人就咯咯地笑了起来。菲利普尴尬地红了脸,觉得她们肯定在取笑自己。她们俩旁边坐着个皮肤黄黄、眉开眼笑的中国人,他在海德堡大学研究西方社会现状。他语速很快,口音很奇怪,两个姑娘有时候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忍不住扑哧一笑。他也不急不恼,跟着她们笑起来,一双杏仁眼都快眯成了缝。席上还有两三个美国男人,他们穿着黑色的外套,皮肤又黄又干,都是研究神学的学生;菲利普从他们蹩脚的德语里听出了新英格兰特有的那种鼻音,不由得心怀戒备地瞥了他们一眼,因为别人跟他说,美国人都是些粗鲁又不择手段的野蛮人。

吃完饭,他们回到客厅,在罩着绿天鹅绒布的硬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安娜小姐问菲利普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散步。

菲利普接受了邀请。一起去散步的人不少,有厄林夫人的两个女儿,那两位年轻的姑娘,还有一个美国学生。菲利普走在安娜小姐和海德薇小姐旁边,觉得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从来没跟女孩子打过交道。布莱克斯特布尔没什么年轻姑娘,只有农民的女儿和当地商贩的姑娘。他知道她们叫什么名字,偶尔也打个照面,可是每次在她们面前他都怯生生的,总觉得她们在暗地里嘲笑他的残疾。牧师夫妇自认为地位比农民高,菲利普也欣然接受了这样的观点,理所当然地不跟她们来往。村里的医生有两个女儿,可是年纪都比他大得多,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嫁给了医生的接班助手。学校里有些男孩认识了几个与其说端庄不如说放肆的女孩,传言她们跟那些男孩有着暧昧不清的关系,虽然这十有八九是男孩们幻想出来的。每次听说这些事情,菲利普都表现得清高又不屑,实际上他被这些不堪入耳的传言给吓坏了。他想象力丰富,又读了很多书,内心渴望的是那种拜伦式的浪漫。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在女孩子面前表现得殷勤有礼,却又因病态的自卑而放不开自己,他就这样被两股相反的力量拉扯着。这会儿走在两位姑娘身边,他觉得自己应该表现得风趣活泼,可脑子好像空空如也,搜肠刮肚也想不出什么话说。安娜小姐为了尽地主之谊,时不时跟他聊几句;海德薇小姐没怎么说话,时不时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有时候又爽朗地笑起来,弄得他有些莫名其妙,心想她肯定觉得他可笑极了。他们沿着山边小径漫步在松林里,迷人的松香让菲利普心旷神怡。天气暖洋洋的,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终于,他们走到了一个高处,只见阳光下的莱茵河谷在他们面前铺开。一望无际的田野闪烁着金光,远处是星罗棋布的城镇,银丝带似的河流蜿蜒其间。在菲利普的家乡——肯特郡的角落里,很少见到这么开阔的地方,只有海边才能看见广阔的地平线。眼前的广阔天地带给他一种奇特的、难以言说的震颤,他突然感到无比幸福。虽然他并没有意识到,但这是他第一次如此强烈又纯粹地感受到美,他的情感中没有掺杂任何的杂质。其他人都已经走远了,他们三个坐在长椅上,两个姑娘飞快地说着德语,菲利普似乎忘了她们近在身边,尽情欣赏着眼前的美景。

“天啊,我好幸福!”他不知不觉地在心里感慨。

23

菲利普偶尔会想起特坎伯雷的国王公学,想到一天中的某个时刻他们正在做的事情,他就忍不住暗自发笑。有时候他会梦到自己还在那里,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塔楼的小屋里,便感到无比欣慰。躺在**可以看见大团蓬松的云朵飘浮在湛蓝的天上。菲利普沉醉在自由里,他现在想几时睡觉就几时睡觉,想几时起床就几时起床,再也没有人要求他做这做那。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再也不用撒谎了。

他的课程也已经安排好了。厄林教授教他拉丁语和德语;有个法国人每天会过来给他上法语课;厄林夫人给他推荐了一个数学老师,是一个在海德堡大学攻读语言学学位的英国人。这个人名叫沃顿,菲利普每天上午都去他那里上课。他住在一栋破房子顶楼的单间里,房间又脏又乱,空气格外刺鼻,混合着各种各样的臭气。菲利普十点钟到的时候他一般都还在**。看见菲利普来了,他腾的一下从**跳下来,披上一件脏兮兮的睡衣,趿拉着一双毡子拖鞋,一边给菲利普上课,一边扒拉两口早饭。他个子很矮,由于啤酒喝太多,身材圆滚滚的,胡子拉碴,披头散发。他在德国待了五年,已经非常日耳曼化了。他毕业于剑桥大学,但是说起这个地方他却一脸鄙视。拿到海德堡大学的博士学位后,他就必须回英国谋一份教职,他觉得这样的未来很可怕。他喜欢德国大学的生活,这里有无拘无束的氛围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他还是学校学生联合会[49]的成员,还说哪天要带他去大学生酒会[50]玩儿。他穷得叮当响,甚至直言不讳地告诉菲利普,给他上课与否,决定了他中午是吃肉还是啃面包奶酪。有时候他头天晚上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起来头痛欲裂,甚至没办法喝咖啡,于是便昏昏沉沉地上完当天的课。为了应付这种情况,他在床底下存了几瓶啤酒,一瓶酒加上一斗烟,就能帮他承受生活的重担。

“这叫以毒攻毒。”他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倒酒,生怕把啤酒沫子倒出来,又要耽搁自己喝酒。

然后他就边喝边跟菲利普讲大学的事,什么联合会之间的唇枪舌剑啦,不同联合会成员之间的击剑决斗啦,还有这个那个教授的功过是非啦。菲利普没跟他学到多少数学知识,倒是长了不少见识。有时候沃顿往椅背上一靠,笑着对他说:

“瞧,今天什么都没学。你不用付钱了。”

“哦,没关系的。”菲利普说。

沃顿讲的东西既新鲜又有趣极了,他觉得比三角学重要多了,反正那些东西他怎么也弄不明白。沃顿的话仿佛在他的生活中打开了一扇窗,让他有机会一窥外面的世界,他怀着一颗怦怦直跳的心,急切地往外张望着。

“不用给了,留着你的臭钱吧。”沃顿说。

“那你的午饭怎么办?”菲利普笑了笑,他很清楚老师的经济状况。

沃顿甚至让他把两先令的课时费从一个月一付改成一周一付,说这样没那么麻烦。

“嗐,别担心我的午饭了。我又不是头一回拿啤酒当饭吃,再说了,以酒当饭的时候,我的脑子反倒最清醒。”

说完,他一骨碌钻到床底下(床单已经脏得发黑,实在该洗洗了),又摸出来一瓶酒,还问菲利普要不要来两杯。菲利普拒绝了,他还年少,还不懂得享受生活中那些妙不可言的好东西。沃顿便一个人喝了起来。

“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沃顿问他。

两人干脆抛开了学数学的幌子。

“哦,我不知道,大概一年吧,之后我家里人想让我去牛津读大学。”

沃顿鄙夷地耸了耸肩。菲利普这才发现原来不是每个人都对那种高等学府充满敬畏,这对他来说很新鲜。

“你去那儿干吗呢?不过是顶着名牌大学毕业生的光环而已。干吗不在这里的大学注册呢?待一年没用,至少待个五年吧。要知道,人生有两样至宝,一是思想自由,二是行动自由。在法国,你有行动上的自由,想干吗就干吗,没人管你,但是思想上你必须跟大家保持一致;在德国,别人干吗你就干吗,但是你爱怎么想是你自己的事。这两样东西都很宝贵,我个人更喜欢思想上的自由。但是在英国你一样自由都没有,各种陈规陋习把你绑得死死的,既不能自由思考,又不能自由行动。为什么?因为英国是个民主国家。我估计美国更糟。”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靠了一下。他坐的那张椅子有一条腿松动了,要是在这夸夸其谈的当儿一屁股摔在地上,那可就尴尬了。

“其实我今年就该回国了,可是如果能勉强糊口的话,我打算再待一年。到时候我就真得走了,我就得抛开这一切,”他胳膊一挥,指了指这间肮脏的阁楼,只见床铺乱七八糟,衣服散落一地,空酒瓶靠墙摆成一排,脱了线的破书堆得到处都是,“找个地方大学,谋个语言学教授的职位,然后打打网球,去去茶会。”他顿了顿,看着衣着干净利落、领子洁白如新、头发油光水滑的菲利普,然后怪笑着说,“啊,上帝,我还得勤洗澡、洗脸。”

菲利普不禁脸红了,感觉自己的干净整洁像是对老师不修边幅的无声指责。他近来开始在意自己的打扮了,离开英国的时候还专门挑了些漂亮的领带。

夏天以不可抵挡的气势占领了这座城市,每天都美不胜收。天空蓝得让人不敢直视,像马刺一样刺激着神经。公园里的树木绿得鲜艳又放肆,房屋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白光,晃得人眼睛疼。有时候,从沃顿那儿回来的路上,他会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享受凉爽的树荫,看着金黄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一片闪烁的光斑。他的灵魂也像阳光般雀跃,他尽情享受着这些忙里偷闲的时光。有时候,他会漫步在这座古老城镇的街道上,充满敬畏地看着联合会的学生们,他们脸上有一道道鲜红的口子,头戴不同颜色的帽子,昂首阔步从街上走过。下午,他会和同住的几个姑娘一起在山脚下散步,有时候还会溯河而上,找一家绿树成荫的露天啤酒屋,坐下来悠闲地喝杯下午茶。晚上,他们会去市立公园[51],听着乐队的演奏,在公园里一圈一圈地转悠。

菲利普很快就知道了大家各自的心事。教授的大女儿特克拉小姐订婚了,未婚夫现在人在英国,之前为了学德语在这里住过一年。婚期本来定在年底,但是那个年轻人突然来信,说他父亲——一个住在斯劳的橡胶商人——不同意这门婚事。为此,特克拉小姐常常以泪洗面。偶尔有人看见她和她母亲匆匆翻看那个负心汉的来信,两人神情严肃,嘴巴抿得紧紧的。特克拉小姐会画水彩,有时候她会和菲利普一起出去画画,为了避嫌,会叫上另一个姑娘作陪。漂亮的海德薇小姐也有感情上的困扰。她是柏林一位商人的女儿,有位风度翩翩的轻骑兵爱上了她,那人名字里还带个“冯”字呢[52]。可他父母看不起海德薇小姐的出身,反对他们俩结婚。于是家里人把她送到了海德堡,想让她忘掉那个人。可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掉他,还是不停地给心上人写信,男方也想尽一切办法,想让他那个棒打鸳鸯的父亲改变心意。她把这一切都告诉了菲利普,时而发出惹人怜爱的叹息,脸上不时泛起动人的红晕,她还给菲利普看了那个帅气中尉的照片。住在这里的所有姑娘里,菲利普最喜欢的就是海德薇小姐,每次出去散步的时候都尽量走在她身边。他对海德薇小姐的好感太明显了,大家经常开他的玩笑,每次他都羞得脸颊绯红。他这辈子第一个表白的对象就是海德薇小姐,可惜这只是一个误会。事情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如果晚上不出去散步,年轻的姑娘们就会在满是绿天鹅绒布的客厅里唱歌。安娜小姐喜欢帮忙,总是卖力地帮她们伴奏。海德薇小姐最喜欢的歌叫作“Ich liebe dich”,也就是《我爱你》。有天晚上她正好唱了这首歌,菲利普正和她一起站在阳台上看星星,他突然想对她的演唱做一下评论,于是开口说:“Ich liebe dich.”

他的德语说得磕磕巴巴的,正在想他要用的那个词,可他才停顿了刹那,海德薇小姐马上打断了他:

“啊,凯利先生,Sie mǔssen mir nicht ‘du’ sagen——您不能用第二人称单数来称呼我呀。”[53]

菲利普窘得不得了,感觉自己浑身发热,他是绝不敢说出这么亲昵的话的,可他一时间什么话也想不出来。如果跟她说自己不是在表达爱意,只是提到了那首歌的名字,未免也太失礼了。

“Entschuldigen Sie,”他说,“请您原谅。”[54]

“没关系。”她小声说。

她嫣然一笑,悄悄牵起他的手握了一下,然后就回客厅去了。

第二天,菲利普尴尬得没办法跟她说话,他羞得不得了,想尽一切办法避开她,就连平时例行的散步也拒绝了,推说自己还有功课要做。可是海德薇小姐还是逮到了一个机会单独跟他说话。

“您这是怎么了?”她温和地说,“我并没有因为您昨晚说的话生气。如果您爱上了我,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深感荣幸。可是,虽然我还没有跟赫尔曼正式订婚,可我的心里已经容不下别人了,我已经把自己看作是他的新娘。”

菲利普又脸红了,但他还是做出被心上人拒绝的样子。

“祝愿您幸福甜蜜。”他说。

24

厄林教授每天给菲利普上一次德语课。他给菲利普开了个书单,让他先读这些书打打基础,最终目标是阅读《浮士德》[55]这部巨著。他还别出心裁地选了本入门教材,一部莎士比亚戏剧的德语译本,菲利普上学的时候读过这部剧。此时正是歌德在德国最负盛名的时候。虽然歌德本人对爱国主义抱着轻蔑的态度,但这并不妨碍他被视为德国的民族诗人,似乎还在70年代的普法战争后,成了最重要的民族团结的光辉形象。热情的追随者仿佛在五朔节[56]的狂欢声中听到了格拉沃洛特[57]的隆隆炮火。不过作家的一个伟大之处就在于,不同的人可以从他的作品中得到不同的启发。厄林教授讨厌普鲁士人,对民族团结并不热心,但他同样对歌德推崇备至,因为他的作品辉煌庄重,为头脑清醒的人抵御当代人的疯言疯语提供了唯一的庇护所。当时在海德堡,有个剧作家的名字经常被人提及。去年冬天他有一部剧上演了,支持者喝彩连连,体面人士则嘘声一片,简直把剧院闹翻了天。菲利普在教授夫人家的长餐桌上听他们讨论过这部剧,每当这种时候,厄林教授就完全没有了平日的镇定,他挥舞着拳头,把桌子砸得砰砰响,一边愤怒地咆哮着,他那雄浑低沉的嗓音把所有相反的意见都淹没了。整部剧都在胡说八道,尽是些伤风败俗的鬼话。他逼着自己看到了最后,只觉得无聊透顶又恶心反胃。如果这就是戏剧的走向,那警察就应该马上介入,让所有剧院都关门大吉。他不是什么假正经的人,在皇家剧院看闹剧的时候,碰到那些下流的桥段,他也跟大家一样捧腹大笑,可这部剧就是彻头彻尾的垃圾!他动作夸张地把鼻子一捏,从牙缝里呲出声口哨。这是家庭的破裂,道德的沦丧,德国的毁灭!

“阿道夫啊,”坐在桌子另一头的厄林夫人说,“你冷静点儿。”

厄林先生竟朝她挥了挥拳头。他平日里可是最温和的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要先征求一下妻子的意见。

“我冷静不了!我跟你说,海琳,”他大喊道,“我宁愿两个女儿都死在我脚边,也不想让她们听那个无耻之徒胡说八道。”

那部剧的名字叫《玩偶之家》,作者是亨利克·易卜生[58]。

厄林先生把他和理查德·瓦格纳[59]划为一类,可是说起瓦格纳他一点都不生气,还乐呵呵地笑了。瓦格纳是个江湖骗子,不过他是个成功的江湖骗子,这种人的故事还是值得一乐的。

“疯子[60]!真是个疯子!”他说。

他看过《罗恩格林》,勉强入得了他的法眼,虽然有点儿平淡无奇,但还不至于太糟。可是《齐格弗里德》啊!厄林先生一只手撑住脑袋哈哈大笑起来,从头到尾没一段能听的旋律!瓦格纳要是坐在包厢里,看到观众正襟危坐地欣赏他这部剧,估计会笑到肚子痛。这是19世纪最大的骗局。他把自己那杯啤酒送到嘴边,一仰头喝了个精光,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

“我告诉你们这些年轻人,保准19世纪还没走到头,瓦格纳就已经无人问津了。哼,瓦格纳!我愿意用他所有作品换多尼采蒂[61]一部歌剧。”

25

菲利普所有老师里面最古怪的,要数他的法语老师杜克先生。杜克先生是日内瓦公民,是个高个子的老先生。他面色枯黄,脸颊凹陷,灰白的长头发稀稀拉拉的。总是穿着一身破旧的黑衣服,袖管被胳膊肘磨出了洞,裤子也已经磨得起毛了,贴身穿的衬衣也总是脏得不得了,菲利普就没见过他哪件衬衣的领子是干净的。杜克先生很少说话,他上课尽职尽责但没什么热情,总是到点儿就来,到点儿就走,收的学费也少得可怜。他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关于他的故事,菲利普都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听说他曾和加里波第[62]并肩作战对抗罗马教皇,一心想实现他心中的自由——建立起一个共和国,可他终于意识到,他所做的一切斗争换来的不过是另一副枷锁,便心怀憎恶地离开了意大利,后来又不知因为什么政治原因被逐出了日内瓦。菲利普对他感到既困惑又惊奇,因为这个老先生跟他想象中的革命者大相径庭:他说话声音低沉,待人彬彬有礼;只要没请他坐下,他绝不会擅自坐下;极个别的时候两人在街上碰到,老先生会向他行一个讲究的脱帽礼;他从来没笑过,甚至连微笑也没有。比菲利普更有想象力的人也许能想到,他年轻时应该是个胸怀大志的小伙子,因为他想必是在1848年[63]步入的成人阶段,当时的欧洲诸王对他们法国兄弟[64]的惨死还记忆犹新,整个欧洲动**不安的局势让他们如坐针毡;追求自由的浪潮席卷了整个欧洲,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法国大革命之后抬头的封建专制和独裁势力,对自由的渴望在每个人心中熊熊燃烧。可以想见,那时候的他笃信人人平等和天赋人权,他高谈阔论,口诛笔伐,在巴黎的街垒后和敌人鏖战,在米兰奥地利骑兵的进攻下逃窜,多少次锒铛入狱、流放他乡,依然满怀希望和憧憬,那充满魔力的“自由”二字始终支撑着他;直到他终于被疾病和饥饿击垮,人也垂垂老矣,又没有任何生计,只能给穷学生上课来糊口;他发现自己流落到了这座整洁的小城,没想到终其一生反抗独裁统治,却要在欧洲最强势的个人独裁的铁蹄下了此余生。也许他的沉默背后隐藏着对人类的鄙视,因为他们背弃了他青年时代的伟大理想,甘愿沉溺在一潭死水的舒适中;又或者,这三十年来的革命生涯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类根本不配享有自由,他穷尽一生都在追寻一个不值得追寻的东西;又或者他已经筋疲力尽,心如死灰,只等死亡降临,让他彻底解脱。

有一天,年少莽撞的菲利普问他是不是真的跟加里波第共事过。老人好像觉得这是个很平常的问题,还是像往常那样用低沉的声音淡淡地说:“是的,先生。”

“他们说您以前是巴黎公社的?”

“是吗?我们继续上课吧。”

说着他把书摊开,菲利普被他震慑到了,开始翻译他准备的那段课文。

有一天,杜克先生好像生了大病。他差点没爬上那一长串楼梯,一进门就重重地坐下来,想好好缓一口气。他那蜡黄的脸皮耷拉着,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我看您是病了。”菲利普说。

“不碍事。”

可是菲利普看得出来他很痛苦。等一个钟头的课程快要结束的时候,菲利普问他要不要等身体好些了再来。

“不用,”老人用他那平稳而低沉的声音说,“我喜欢在还有余力的时候坚持下去。”

菲利普脸红了,每次要提钱的事情他就浑身不自在。

“可是不上课对您不会有影响的,”他说,“我还是会付课时费的。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把下周的学费提前付给您。”

杜克先生一小时收费十八便士。菲利普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十马克的硬币,羞涩地放在桌子上。他没办法像施舍乞丐似的把钱塞进他手里。

“这样的话,那我就等身体好些了再来吧。”他拿起桌上的硬币,只是像往常那样深深鞠了个躬就走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表示。

“保重,先生。”

菲利普隐约有点儿失望。他觉得自己这样慷慨解囊,杜克先生应该会对他感激不尽,结果老先生二话不说就把钱收了,好像这本来就是他应得的东西,这让着实他吃了一惊。他还太年轻,还没有意识到受惠者远没有施惠者图报心切。过了五六天,杜克先生又出现了。他走路比之前蹒跚了些,身体还很虚弱,但是看样子已经从大病中缓过来了。他还是跟以前一样沉默寡言,还是那样神秘、疏离又邋遢。直到上完课他才说起他生的那场病。接着他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拉着门,突然站住了,想说点什么,又有些犹豫,好像很难启齿似的。

“要不是你上次给我的那些钱,我应该已经饿死了。我全靠那些钱过活。”

说完,他郑重又恭顺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了。菲利普觉得喉咙有点堵。他大概明白了这位老人正在绝望和痛苦中挣扎,在他觉得生活如此美好的时候,这位老人却过着举步维艰的日子。

26

菲利普在海德堡待了三个月的时候,有天早上,教授夫人跟他说有个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来这里住一段时间,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就见到了一张新面孔。最近这些天,公寓里的人都处于兴奋的状态。先是特克拉小姐未婚夫的父母终于发出了邀请,让她去英国跟他们见一面,也不知道厄林一家用了什么伎俩,或许是虔诚祷告加暗中威胁奏了效吧。特克拉小姐走的时候带了本水彩画集,以显示自己很有艺术才华,又带了一捆那个年轻人给她写的信,以证明他在情海中陷得有多深。紧接着一周后,海德薇小姐又眉开眼笑地向大家宣布,她心爱的中尉要跟他的父母来海德堡了。他们招架不住儿子的死缠烂打,又被女方父亲丰厚的嫁妆打动,终于同意顺道来海德堡跟她见一面。会面结果很令人满意,海德薇小姐心满意足地把她的爱人带到市政公园,跟教授夫人家所有房客见了个面。就连平日里跟教授夫人坐在桌首的那几个沉默寡言的老太太也跟着兴奋起来。当海德薇小姐说她要马上回家筹备正式的订婚仪式时,教授夫人马上大方地说要请大家喝五月酒庆祝庆祝。调制这种微微醉人的酒是厄林教授的拿手好戏,晚饭后,一大盆五月酒就郑重其事地摆上了客厅的圆桌,里面混合着霍克酒和苏打水,面上漂浮着香草和红红的野草莓。安娜小姐拿菲利普打趣,说他的心上人就要走了,菲利普听了心里很难受,心情很是惆怅。海德薇小姐为大家献唱了几首歌,安娜小姐为她弹奏了一支《婚礼进行曲》,厄林教授也亲自上阵演唱了一首《守望莱茵》。在这一片欢声笑语中,菲利普没怎么注意那个新来的人。虽然吃晚饭的时候他们面对面坐着,但菲利普一直跟海德薇小姐聊个不停,那个新来的人不会说德语,全程默不作声地吃着饭。菲利普见他系了条浅蓝色的领带,顿时对这人心生反感。海沃德二十六岁,皮肤白皙,有一头大波浪卷发,时不时漫不经心地伸手撩一下。他的眼睛很大,眼珠是蓝色的,不过蓝得很淡,年纪轻轻眼神就已经疲惫不堪。他的脸刮得很干净,嘴唇很薄,不过嘴形很好看。安娜小姐对面相很有研究,她让菲利普注意看他的骨相,他的颅骨形状很漂亮,但是下半边脸很懦弱。她评论道,这人有着思想家的头脑,但是下巴太缺乏个性。安娜小姐颧骨很高,鼻子又大又丑,这个面相注定要当一辈子老姑娘了,因此尤其看重一个人的个性。两人对海沃德评头论足的时候,他正站在跟大家有点距离的位置,乐呵呵地看着眼前热闹的人群,脸上带着几分傲慢的神情。他身材修长,刻意摆出一副优雅的姿态。那个叫威克斯的美国学生见他一个人站在一边,就走上前去跟他搭话。两人站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反差:美国学生穿着干净利落的黑外套和麻灰裤,身板干干瘦瘦,举手投足已然流露出教士特有的热情;他身边这位英国人则穿着宽松的粗花呢套装,四肢壮硕,举止慵懒。

直到第二天菲利普才跟他说话。晚餐前正好只有他俩站在客厅的阳台上,海沃德跟他打了个招呼:

“你是英国人吧?”

“对。”

“这儿的饭菜都像昨晚那么糟糕吗?”

“差不多都这样。”

“真恶心,是吧?”

“是很恶心。”

菲利普完全不觉得这儿的饭菜有问题,事实上,每顿饭他都会津津有味地吃很多,但他不想显得自己这么没品位,竟然把别人难以下咽的东西当作美味佳肴。

特克拉小姐去了英国后,妹妹安娜小姐自然分担了更多的家务,经常没时间跟大家一起散很久的步了。梳着长长的浅色辫子、鼻子短翘、脸蛋娇小的彩齐莉亚小姐最近不太跟大家接触。海德薇小姐走了,平日里一起散步的美国人威克斯去南部旅游了,菲利普一下子多出来很多独处的时间。海沃德经常找他搭讪,可是菲利普有一个毛病,也不知是因为害羞,还是返祖遗传了穴居人的习性,他总是对刚认识的人很反感,要等混熟了以后才能摆脱糟糕的第一印象。这个毛病让他有些难以接近。每次海沃德向他示好,他都表现得很拘谨。有一天,海沃德约他一起去散步,菲利普实在想不出一个不失礼貌的借口,只好答应跟他同去。他习惯性地跟他表示歉意,暗暗气自己又不由自主地脸红了,只好干笑几声为自己解嘲。

“恐怕我走不了多快。”

“老天爷,我又不是去赛跑,我喜欢慢慢溜达。你不记得佩特[65]在《马利乌斯》的某章里说过吗,散步是聊天最好的助兴剂?”

菲利普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虽然他也想说些机智的俏皮话,却常常错过了时机才想出来要说什么。海沃德倒是非常健谈,不过任何比菲利普老到的人都看得出来,他其实是喜欢听自己说话。他那目空一切的态度给菲利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对菲利普奉若神明的那些东西隐约表露出不屑的态度,这让菲利普不禁佩服不已又心生敬畏。海沃德鄙视现代人对体育运动的痴迷,说投身各种运动的人全都是“逐奖而食的蛆”;然而菲利普并没有意识到,他只不过是用对文化的迷信来取代对体育的迷信罢了。

两人慢悠悠地爬上城堡,坐在露台上俯瞰小城。小城坐落在河谷里,依偎着风景宜人的内卡河[66],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亲切感。炊烟袅袅,淡蓝色的烟雾萦绕在古城上空。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给这座城市增添了迷人的中世纪气质。整座小城散发着温馨的气息,让人心里暖融融的。海沃德谈起《理查德·弗维莱尔》[67]和《包法利夫人》[68],又谈到魏尔伦[69]、但丁[70]和马修·阿诺德[71]。他甚至背诵了莪默·伽亚谟[72]的诗歌,当时菲茨杰拉德翻译的伽亚谟诗集还只在文学精英中流传。他很喜欢背诗,不管是自己写的还是别人写的,全都用千篇一律、高高低低的调子背出来。等他们回到公寓的时候,菲利普对他的态度已经从疑心重重变成了狂热崇拜。

海沃德约菲利普一起去散步,他们慢悠悠地爬上城堡,坐在露台上俯瞰小城。

从那以后,他们每天下午都一起去散步,菲利普很快就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海沃德的父亲是一位乡村法官,不久前去世了,给他留下了每年三百镑的遗产。他在切特豪斯公学表现实在优异,就读剑桥大学三一学堂[73]时,连院长都因为他选择了他们学院而觉得脸上有光,对他表示热烈欢迎。进入大学后,他开始为自己辉煌的事业做准备。他出入顶尖的知识分子圈子,狂热地拜读勃朗宁[74]的作品,对丁尼生却嗤之以他那俊俏的鼻子;他知道雪莱[75]背叛哈丽叶特的细枝末节,对艺术史也颇有涉猎(他的房间里挂着G. F. 瓦兹、伯恩-琼斯和波提切利[76]画作的复制品);他写的诗不尽相同,但都带着悲观的色彩。朋友们都对彼此说他天赋异禀,预言他肯定会成为一代名家,他也听得很入耳,不久他便成了文学艺术方面的权威。宗教上他受到了纽曼[77]《为吾生辩》的影响,罗马天主教的华丽更符合他敏锐的审美,要不是怕惹得他父亲(一个平庸愚钝、思想狭隘,读麦考利[78]作品的人)大发雷霆,他早就“越界改宗”了。毕业时他只拿到了普通学位,朋友们都感到震惊,而他只是满不在乎地耸耸肩,含沙射影地说自己不是那种迎合考官的笨蛋。他让人觉得拿一等学位好像总有那么点儿庸俗。他还用大度而调侃的口吻说起了一次口试的经历:有个领子很古怪的家伙考他逻辑学方面的问题,整个过程冗长乏味,突然,他注意到那位考官竟然穿着一双松紧靴,那双靴子奇丑无比,简直污染了他的眼睛,于是他马上转移注意力,回想了一下国王学院[79]那座美丽的哥特式教堂。不过话说回来,他在剑桥确实过了些快活日子,他办的宴会比任何人办的都好,他房间里那些对话也叫人回味无穷。他给菲利普背了一句精妙的短诗:

“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80],他们告诉我你已经死了。”

他又绘声绘色地讲起考官和靴子的趣事,忍不住哈哈大笑。

“当然了,这事儿挺蠢的,”他说,“不过愚蠢之中也有些精妙之处。”

菲利普感到一丝震颤,觉得这真是太了不起了。

大学毕业后,海沃德去了伦敦学习法律。他在克莱门特律师学院[81]租了套非常雅致、镶嵌着壁板的房子。他尽量把屋子布置得像在三一学堂时那样。他有点儿政治上的野心,自称是辉格党[82],并经人推荐,加入了一个自由党性质,但很有绅士气息的俱乐部。他打算成为律师(他选择了事务律师[83]的方向,因为事务律师不用在法庭上跟人杀个你死我活),等别人许给他的种种承诺兑现以后,他就要找个舒舒服服的选区,弄个议员的席位。他一边忙着这些,一边三天两头往歌剧院跑,还结识了一小群趣味相投的文人雅士。他加入了一个餐会,餐会的座右铭是:全、善、美。他还跟一个年长他几岁的女士建立了一种柏拉图式的友谊。那位女士住在肯辛顿广场[84],他几乎每天下午都会跟她一起喝茶,就着昏暗的烛光讨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尔特·佩特。律师公会的考试出了名的简单,傻瓜蠢蛋都能通过,他学习起来自然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期末考试居然被挂掉了,他觉得这是考官故意跟他过不去。偏偏这时候肯辛顿广场那位女士又跟他说,她丈夫要从印度回来休假了,他这人各方面都不错,就是思想有些保守,要是看到一个年轻男子频频上门,可能没办法理解。海沃德觉得生活中真是处处充满丑陋,一想到要再次面对那些考官的嘲弄就深感厌恶,他想干脆把脚边的球踢开,彻底抛开这一切。再说他还背了很多债,毕竟要想在伦敦这样的地方过得体体面面,一年三百镑是远远不够的。他很向往拉斯金[85]笔下如梦似幻的威尼斯和佛罗伦萨。他觉得自己不适合法律界的蝇营狗苟,因为他发现,原来不是把名牌往门上一挂就会有案子送上门来;而现代政治又有失高尚。他觉得自己骨子里是个诗人。于是他退掉了律师学院的房子,出发去了意大利,在佛罗伦萨待了一个冬天,又在罗马待了一个冬天。这是他在国外度过的第二个夏天,之所以选择德国,是为了将来可以阅读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有个非常宝贵的天赋:他发自内心地热爱文学,并且能把自己的热情滔滔不绝地表达出来。他会把自己彻底代入某位作家,欣赏他最为闪光的地方,然后就能在谈论这位作家时融入自己的理解。菲利普读了很多书,但他读书从来不加选择,总是碰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一个可以引导他阅读趣味的人,对他来说是件很好的事情。他跑去镇上的小图书馆借了一大堆书,开始读海沃德提过的那些精彩绝伦的作品。有些书读起来并不太愉快,但他还是硬着头皮一本一本啃下去。他现在迫切想要提升自己,感觉自己就像井底之蛙一样无知又渺小。等到八月末威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彻底成了海沃德的拥趸。海沃德不喜欢威克斯,他讨厌威克斯那身黑外套和麻灰裤的打扮,说起那些新英格兰的道德观他总是轻蔑地耸耸肩。菲利普不以为意地听着海沃德贬低这个曾主动向他示好的人,可是当威克斯反过来说海沃德的坏话时,菲利普却火了。

“你那个新朋友看样子像个诗人嘛。”威克斯挖苦道,他那沧桑的嘴角挂着一抹微笑。

“他本来就是个诗人。”

“哦,他是这样跟你说的吗?在美国,我们管这种人叫二流子。”

“我们又不是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啦?有二十五了吧?一天到晚啥也不干,就知道窝在公寓里写诗。”

“你根本就不了解他。”菲利普愤愤地说。

“我当然了解他了,像他这种人我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威克斯眼睛里闪烁着一丝狡黠,但菲利普并没有理解他的美式幽默,只是噘着嘴一脸严肃地看着他。菲利普眼中的威克斯像个中年人,其实他才三十出头。他身材瘦长,像常年伏案的学者一样弓腰驼背,脑袋又大又丑,浅色的头发稀稀拉拉;他嘴唇很薄,鼻子又细又长,额头鼓得老高,看起来非常粗野。他性格冷漠,举止一板一眼,是个冷血而没有热情的人;他的天性总是把他吸引到一群一本正经的人中间,但他那种轻浮的态度又总是让这些人坐立不安。他在海德堡学习神学,另外两个同样从美国来的神学学生却对他满腹狐疑。他的离经叛道把他们吓得不轻,而他那怪异的幽默感又常常遭他们白眼。

“你怎么会见过一百四十七个这样的人?”菲利普一本正经地问他。

“我在巴黎的拉丁区见过他,在柏林和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过他。他住在佩鲁贾[86]和阿西西的小旅馆,他挤在佛罗伦萨的人堆里欣赏波提切利,他坐在罗马西斯廷教堂的一张张长凳上。他在意大利喝了不少葡萄酒,在德国又敞开肚皮喝啤酒。只要是公认的好东西,不管是什么他通通都欣赏,总有一天他会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想想看,一百四十七部伟大的作品酝酿在一百四十七个伟人的心里,可悲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伟大的作品没有一部会写出来,而整个世界还是照常运转。”

威克斯一脸严肃地说完这一大串,灰眼珠里闪烁着戏谑的光芒。菲利普看出来这个美国人在戏弄他时,不由得涨红了脸。

“你尽胡说八道。”他生气地说。

27

威克斯在公寓背面租了两个小房间,一个用作客厅,布置得舒舒服服,可以招待三两好友。威克斯以前在马萨诸塞州剑桥的时候就爱拿朋友开涮,经常折磨得他们叫苦连天。不知道是不是毒舌瘾又发作了,他经常在吃过晚饭后请海沃德和菲利普到他的房间聊天。他接待他们时格外殷勤,坚持要他们坐在屋里仅有的两张舒服椅子上。他自己不喝酒,但还是放了两瓶啤酒在海沃德的手肘边,那恭恭敬敬的态度让菲利普觉出了嘲讽之意;每次争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只要海沃德的烟斗灭了,他都非要停下来给他划火柴递火。他们俩刚接触那会儿,海沃德这个顶尖名校的毕业生对威克斯这个哈佛大学的毕业生总是表现得居高临下。有一次他们偶然聊到了古希腊的悲剧作家,海沃德觉得自己在这个话题上很有发言权,摆出了一副给他们上课而不是交流观点的架子。威克斯恭恭敬敬地听着,脸上带着谦虚的笑容。等海沃德讲完,他提了一两个表面上单纯无害、实际上暗藏机关的问题,海沃德完全没看出其中的陷阱,不假思索地做了回答。威克斯先是彬彬有礼地表示反对,继而纠正了一个事实上的错误,接着引用了一个鲜为人知的拉丁评论家的观点,最后摆出了一个德国权威的意见——事实已经很明显了,这人是个学者。威克斯从容不迫,满脸笑意,一边表示歉意,一边把海沃德驳了个体无完肤;他表现得有礼有节,把海沃德学识上的肤浅暴露无遗;他语气温和但尽是嘲讽。菲利普不禁觉得海沃德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大傻瓜。偏偏海沃德生气的时候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他的自信心丝毫没有被打倒,开始对威克斯进行还击。他口出狂言,威克斯就友好指正;他逻辑有误,威克斯就证明他的荒谬之处。最后,威克斯坦言他曾在哈佛大学教希腊文学,海沃德听了轻蔑地笑了起来。

“我早该猜到的。你当然是从教书匠的角度读的希腊文学咯,”他说,“我是从诗人的角度读的。”

“那你是觉得意思都不太明白的时候读起来更有诗意?我还以为只有天启宗教[87]里的误译才会让原本的含义更加深刻呢。”

终于,啤酒也喝完了,海沃德浑身燥热,顶着乱蓬蓬的头发离开了威克斯的房间。他愤怒地把手一挥,对菲利普说:

“这人就是个老学究,根本不懂什么是美。只有书记员才讲求准确,我们追求的是希腊人的精神。他就是那种跑去听鲁宾斯坦[88]的音乐会,然后抱怨他弹错了音符的人。弹错了音符!哼!他能弹出那么神圣的音乐,弹错了几个音符又有什么大不了?”

菲利普听了深受震撼。他还不知道有多少无能之辈靠着所谓错误的音符来自我安慰。

每次威克斯送上扳回一局的机会,海沃德都会忍不住上钩,然后威克斯总是轻而易举把他引入战局。海沃德当然也意识到,他那点学识跟这个美国佬比起来简直是沧海一粟,可是出于英国人的执拗和受伤的虚荣心(也许这二者本质上是同一种东西),他就是不肯放弃挣扎。他好像很乐于展示自己的无知、自满和一根筋。每当他提出不合逻辑的观点,威克斯三言两语就指出他的谬误,然后停顿片刻享受自己的胜利,接着马上转入另一个话题,仿佛出于基督徒的善良仁慈,不忍心把敌人赶尽杀绝。有时候菲利普想插几句帮帮他的朋友,可是威克斯动动指头就把他挡了回去,但他对菲利普的态度温和而友善,跟回应海沃德的方式完全不同,就连菲利普这样极其敏感的人也不觉得受伤。有时候海沃德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渐渐失去镇定,开始对威克斯恶语相向,要不是威克斯始终满脸笑意、彬彬有礼,一场争论怕是要演变成骂战。每当这种时候,海沃德离开威克斯的房间时都会低声咒骂:

“这该死的美国佬!”

这就结了。这句话是对一场看似无法回击的争论最完美的回击。

每次坐在威克斯的小屋里,不管一开始谈的是什么话题,最后都会落到宗教上。威克斯本身就是学神学的,对这个话题有着专业上的兴趣。海沃德也喜欢讨论这个话题,因为不需要提供严格的事实依据。当感觉成为标尺,逻辑就可以退到一边,如果你又刚好没什么逻辑,那这就是个非常不错的话题。海沃德发现不经一番长篇大论,很难把自己的信仰解释给菲利普听,不过他显然(因为菲利普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在英国国教的背景下长大的。虽然他已经彻底放弃了成为罗马天主教徒的想法,但他还是对这一教派充满同情。他对罗马天主教赞不绝口,并把它和英国国教的礼拜仪式做了番比较,比起后者的简朴,他更欣赏前者的华丽。他把纽曼的《为吾生辩》拿给菲利普,让他好好读一读。菲利普觉得这本书很无聊,但还是坚持把它读完了。

“读它的风格,而不是内容。”海沃德说。

他热情地谈论礼拜堂的圣乐,对焚香和奉献精神之间的联系侃侃而谈,威克斯带着冷笑在一边听着。

“你觉得约翰·亨利·纽曼妙笔生花,曼宁主教容貌庄严,就能证明罗马天主教是真理了?”

海沃德没有明确作答,而是暗示他的灵魂曾经历了许多磨难。曾经有一年的时间他都在漆黑的海洋里挣扎。他用手指捋过他那头波浪卷发,说给他五百镑他也不想再经历那种心灵的痛苦。幸好他终于抵达了一片宁静的水域。

“那你到底信仰什么呢?”菲利普问道。他总是不满足于那些模棱两可的结论。

“我信仰全、善、美。”

海沃德说得拿腔拿调,健硕的四肢随意舒展,脑袋微微昂起,看上去相当潇洒。

“填人口普查表的时候你也这样写吗?”威克斯语气温和地问。

“我讨厌那些僵化的定义,太丑陋、太直白了。非要我说的话,我相信威灵顿公爵[89]和格拉斯顿先生的宗教。”

“那就是英国国教嘛。”菲利普说。

“哟,年轻人挺聪明嘛!”海沃德挖苦道。菲利普看到他嘲弄的笑容,脸唰的一下就红了,感觉自己把这么委婉曲折的表达说得这么平淡无奇实在是太粗俗了。“我属于英国国教,但我也热爱罗马司铎的锦衣华服、独身禁欲,还有忏悔室和炼狱说。当我身处一座昏暗的意大利大教堂,周围焚香缭绕,一切笼罩在神秘的气氛中,我真的全心全意相信弥撒的奇迹。在威尼斯,我曾看见一个渔妇赤脚走进教堂,把一篮鱼往脚边一扔,双膝跪地,向圣母玛利亚祷告。我觉得这就是真正的信仰,那一刻,我也跟她一起祷告着、信仰着。但我也信仰阿芙洛狄忒[90]和阿波罗[91],还有伟大的潘神[92]。”

他声音迷人,用词讲究,一串话说下来几乎能听出节奏感。如果不是威克斯开了第二瓶啤酒,他还会继续说下去。

“我来给你倒点儿喝的。”

海沃德转身看着菲利普,带着点儿居高临下的气势,这种态度总是让年轻的菲利普钦佩不已。

“现在你满意了吗?”他问。

菲利普听得有些云里雾里,但还是表示自己满意了。

“你居然没加点儿佛教进去,这让我有点儿失望。”威克斯说道,“而且我得承认,我对穆罕默德也有些共鸣,你居然把他晾在一边,我觉得有点遗憾。”

海沃德哈哈大笑,他今晚自我感觉很不错,刚才那番话的余韵还在他耳畔回响。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没指望你理解我,”他说,“凭你们美国人冷冰冰的思维,你们就知道采取批判的态度,什么爱默生[93]啊那一套的。可批判是什么?批判纯粹是毁灭性的,任何人都可以毁灭,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创造。我亲爱的朋友,你啊,就是一个老学究。重要的是去创造,我就是创造性的,我是一个诗人。”

威克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目光相当严肃,可同时又迸发着笑意。

“我觉得你是——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你是有点儿醉啦。”

“嗐,这点儿酒算什么。”海沃德乐呵呵地说,“还没醉到说不过你。来吧,我已经敞开心扉了,现在跟我们说说你的信仰是什么。”

威克斯把头歪到一边,像只栖息在树上的麻雀。

“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想弄明白这个问题。我想我是唯一神论者[94]。”

“那你就不是国教徒了啊。”菲利普说。

海沃德一听这话便放声大笑,威克斯也咯咯地笑了起来,菲利普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们。

“在英国,不信国教的人都不是绅士,对吧?”威克斯问他。

“你要这么直接问我的话,确实不是。”菲利普气呼呼地说。

他讨厌被人嘲笑,可他们又笑了起来。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什么样的人才是绅士?”威克斯问道。

“这怎么说呢,谁都知道什么样的人是绅士。”

“那你是绅士吗?”

菲利普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可他知道“绅士”的头衔不是自己给自己的,得别人说你是才行。

“如果有人跟你说他是绅士,那他肯定不是绅士。”他辩驳道。

“那你看我是绅士吗?”

菲利普不喜欢说假话,可又不好说实话,不过他一向很有礼貌。

“呃,这个嘛,你不一样,”他说,“你是美国人,不是吗?”

“那是不是可以说,只有英国人才是绅士?”威克斯严肃地说。

菲利普没有反驳他。

“你就不能再给些说明吗?”威克斯追问道。

菲利普被问得脸红了,可他现在脾气也上来了,也顾不得自己可笑不可笑了。

“我可以给你大把说明。”他记得伯父说过,三代人才能出一位绅士,这句话经常跟另一句谚语一起说:母猪耳朵做不成丝绸钱包[95]。“首先,他的父亲必须是绅士;其次,他得上过公学,毕业于牛津或者剑桥。”

“爱丁堡大学估计不行咯?”威克斯说。

“然后他说英语得像个绅士,穿衣打扮得像个绅士,还有,真正的绅士总是能判断出另一个人是不是绅士。”

菲利普越说越觉得没底气,可绅士对他来说就是这个意思,他认识的每个人也都是这样认为的。

“那我显然不是绅士了。”威克斯说道,“为什么我说我是唯一神论者的时候你那么惊讶呢?”

“我不太懂唯一神论者是什么。”菲利普说。

威克斯又把头歪到一边,要是他突然像鸟儿一样叽叽喳喳地叫起来也不奇怪。

“任何人相信的任何东西,唯一神论者几乎全都不信,而对于那些他不甚明了的事情他却深信不疑。”

“你为什么逗我呢?”菲利普说,“我是真的想知道。”

“我的朋友,我没有逗你。我花了这么多年时间,付出了这么多努力,经过呕心沥血的研究和绞尽脑汁的思考,才终于得出了这个结论。”

等菲利普和海沃德起身要走的时候,威克斯递给菲利普一本纸皮封面的小书。

“我想你现在法文应该读得很顺了吧。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这本书有意思。”

菲利普谢了谢他,接过书看了眼标题,是勒南[96]的《耶稣传》。

28

海沃德和威克斯都没有想到,他们晚上用来打发时间的那些闲聊竟然在菲利普的脑海中激起了千层浪。菲利普从来没想到宗教问题还有讨论的余地。对他来说,宗教就等于英国国教,不相信国教教义是任性妄为的表现,迟早会遭受惩罚。但是具体怎么惩罚这些不信国教的人,他心里有点不确定:上帝可能会把地狱之火留给异教徒,像是穆斯林、佛教徒以及其他异教徒,而对非国教徒和罗马天主教徒网开一面(不过他们也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因为当他们意识到自己信错了教时,那将是多大的耻辱!);对于那些没机会接触真理的人,上帝也有可能会心存怜悯(这很合理,虽然在传教会的大力宣扬下,这样的人可能不多),而那些有机会接触真理却对真理视而不见的人(罗马天主教徒和非国教徒显然就属于这一类人),肯定会受到惩罚,这也是他们咎由自取。总之,异端的处境是危险的。也许没有人这么详细地告诉过他,但给他的感觉就是,只有英国国教的成员才有可能获得永久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