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不能帮我给六年级上一下十一点那堂课?咱俩交换一下班级,怎么样?”
他们不知道别的学校是不是经常搞这一套,但在特坎伯雷肯定是从来没有过的。换班上课的结果也让人莫名其妙。特纳先生是第一个遭殃的人:他提前跟班上的学生打了招呼,说校长当天要来给他们上一节拉丁文课,又借口说大家可能有不懂的地方想问他,占用了历史课最后一刻钟的时间,把当天要讲的那段李维[41]的文章串讲了一遍,免得他们在校长面前出洋相。等他回到班上看到校长给学生们打的分数,他惊得下巴都掉了。班上的两个尖子生得分很低,另外几个成绩平平的学生却拿了满分。他问自己的得意门生埃尔德里奇这是怎么回事,学生闷闷不乐地说:
“珀金斯先生压根就没给我们讲课文。他问我对戈登将军[42]了解多少。”
特纳先生一脸震惊地看着他。这堂课大家显然被折磨得不轻,一个个委屈巴巴、闷闷不乐的,他也不禁跟学生们一样愤愤不平。这戈登将军怎么跟李维扯上关系了?过后他大起胆子问校长:
“埃尔德里奇被你那个戈登将军的问题给问蒙啦。”他故作轻松,试着干笑几声。
珀金斯先生哈哈大笑。
“我看他们学到了盖约·格拉古[43]的土地法,就想看看他们知不知道爱尔兰的土地问题。结果他们对爱尔兰的了解仅限于都柏林在利菲河边上,所以我就想他们是不是连戈登将军也没有听说过。”
不久大家就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们的新校长对一般性知识很狂热。他觉得学科考试没多大用处,学生们只会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而他想要的是常识。
叹气鬼的焦虑与日俱增,生怕珀金斯让他定下结婚的日子。他还非常痛恨校长对待古典文学的态度。珀金斯先生是位优秀的学者,这一点毋庸置疑。当时他正在写一篇关于拉丁文学作品中的树木的论文,这也符合正确的学术传统。然而可恨的是,他每次说起这事儿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好像这只是个无关紧要的游戏,就像打台球一样,只是闲暇时候的消遣,根本不需要严肃对待。再说三年级中班的机关枪脾气也是一天比一天暴躁。
菲利普一进学校就被安排在了他的班上。这位B. B. 戈登牧师毫无耐心、脾气火暴,天生就不是当老师的料。再加上上头没人过问,又成天对着一群小孩,他早就失去了自控力,每次上课都是在暴怒中开始,在咆哮中结束。他中等身高,体形肥胖,土黄色的头发剪得很短,已经染上了一层白霜,上唇有一小撮硬邦邦的胡茬儿,脸盘子很大,五官模糊,一双蓝眼睛小得可怜。他天生一张红脸,但因为动辄大发雷霆,火气一上来,脸就黑得跟个茄子似的。几个手指甲被他啃得快见了肉,学生哆哆嗦嗦地翻译课文,他就怒火中烧地坐在讲台后面啃指甲,气得浑身哆嗦。关于他的暴力行径,学校里有很多传言,也许有些夸大其词,不过两年前确实出了件震动全校的大事。当时有个学生的父亲扬言要去法院告他,原来他曾抄起一本书狠狠地扇了一个叫沃尔特斯的孩子,打得那孩子听力受损,家长只好把孩子从学校接了回去。孩子的父亲就住在特坎伯雷,市里的人听说了都义愤填膺,连地方报纸都报道了这事儿。可是沃尔特斯先生只是个酿酒的,大家对他的同情也因此大打折扣。其他学生虽然也对这个老师恨之入骨,但最后还是全部站在了他那边,个中缘由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而且为了表达学校内务被外人插手的愤怒,他们对还在学校的沃尔特斯的弟弟百般刁难。不过戈登先生差点儿就因为这事儿滚回乡下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打过学生。老师们打学生手板心的权力也被校方收回,机关枪再也不能挥舞着教鞭**讲台来发泄自己的愤怒了。他现在最多抓住学生的肩膀使劲摇,不过他还是会体罚那些调皮捣蛋不服管教的学生,让他们举起一只胳膊罚站十分钟或是半个钟头。但他骂起人来还是跟以前一样火暴。
天底下没有哪个老师比他更不适合教菲利普这么害羞的学生。菲利普进入国王公学的时候,已经不像第一次去见沃森先生时那么害怕了。学校有很多男孩都是以前在预备学校的老同学,他感觉自己也更加成熟,而且本能地觉得学校里学生越多,他的残疾就越没那么引人注意。结果第一天见到戈登先生他就吓得心惊肉跳。偏偏这位老师一眼就看得出来哪些孩子怕他,谁越怕他,他就越讨厌谁。本来菲利普一直都挺喜欢上课的,现在一到上课时间他就怕得要命。与其冒着答错的风险招来老师一顿痛骂,他宁愿傻愣愣地坐着一言不发。每次轮到他起来翻译课文的时候,他都会吓得恶心反胃,脸色煞白。只有珀金斯先生过来上课的时候他才高兴得起来。菲利普能够满足珀金斯先生对于常识的狂热,他读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书,阅读量远超同龄人。每次珀金斯先生抛出一个问题,教室里一片沉默,他就会在菲利普身边停下脚步,露出一个让他欣喜若狂的微笑,然后对他说:
“好吧,凯利,你来告诉他们。”
菲利普在这种时候拿到的高分更是在戈登先生的怒火上浇油。有一天正好轮到菲利普翻译课文,戈登先生坐在讲台后面的椅子上,一边怒气冲冲地啃着大拇指,一边怒目圆睁地瞪着他,整个人处于非常狂躁的状态。菲利普开始翻译课文,声音小得像蚊子叫。
“别咕咕哝哝的!”老师吼道。
菲利普感觉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
“继续!继续!继续啊!”
他叫得一次比一次大声。菲利普吓得脑子一片空白,不知所措地盯着课本。戈登先生开始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看不懂为什么不老老实实承认呢?你到底懂不懂啊?上节课有没有听我讲啊?你怎么不说话啊?说话啊你这个智障,说话啊!”
他死死地抓住椅子扶手,仿佛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朝菲利普扑过去。大家知道他以前经常掐学生的喉咙,一直掐得他们快窒息了才松手。这会儿他额头上的青筋暴起,脸色发青,面目狰狞。他已经疯了。
菲利普前一天就把这段话读得滚瓜烂熟了,可他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
“我不懂。”他抽了口气。
“你为什么不懂?我们一字一句来。马上就知道你到底懂不懂。”
菲利普一声不吭地站着,脸色煞白,身体瑟瑟发抖,耷拉着脑袋盯着课本。老师的呼吸声像打鼾一样轰隆作响。
“校长还说你聪明呢,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哼,常识!”他发狂似的笑着。“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把你放在这个班上。智障!”
他对这个词语非常满意,于是扯开嗓子一遍遍吼道:
“智障!智障!跛脚的智障!”
骂完这一串他终于舒服点儿了,看见菲利普的脸唰的一下红了,又叫他去把黑名册拿过来。菲利普放下《恺撒传》,默默走出教室。黑名册是一个黑沉沉的本子,上面记着学生的名字和种种不良行为,一个名字记了三次就要挨一顿打。菲利普走进校长办公室,敲了敲校长书房的门。珀金斯先生正坐在书桌边。
“请问我可以拿一下黑名册吗,先生?”
“在那儿。”珀金斯先生朝那本册子抬抬了下巴,“你干了什么不该干的事儿呀?”
“我不知道,先生。”
珀金斯先生飞快地扫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继续埋头干手上的工作。菲利普拿着名册走了出去,几分钟过后下课了,他又把名册拿了回来。
“给我看看。”校长说,“戈登先生说你‘极其无礼’,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不知道,先生。戈登先生说我是个跛脚的智障。”
珀金斯先生又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孩子是不是话里带刺。然而他还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小脸煞白,眼神惊恐。他站起来,把名册放下,顺手拿起几张照片。
“今天早上有个朋友给我寄了几张雅典的照片。”他漫不经心地说,“你看,这是雅典卫城。”
他开始跟菲利普讲解照片上的景物。那些古老的废墟在他的讲述下变得生动起来。他又给菲利普看了狄俄尼索斯剧场[44]的照片,一边跟他解释剧场的观众如何按等级就座,还说越过剧场可以望见湛蓝的爱琴海。看着看着,他突然说了一句:
“我记得我以前在戈登先生班上的时候,他经常管我叫‘站柜台的吉卜赛人’。”
菲利普看得正入迷,还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珀金斯先生又拿出一张萨拉米斯岛[45]的照片,然后伸出一根手指,指给他看希腊和波斯的战船分别是怎样部署的。他那根手指的指甲缝里还有一圈黑色的污渍。
17
接下来两年,菲利普过着单调却还算自在的生活。比起体格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他受到的欺负也不算多。由于身有残疾,没办法参加游戏,他在人群里没什么存在感,不过对此他反倒很感激。他没什么朋友,日子过得很孤单。升入三年级高班后,他在瞌睡虫班上待了两个学期。瞌睡虫有些萎靡不振,眼皮总是耷拉着,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他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但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这人心地善良,性格温和,就是没脑子。他深信学生们很讲荣誉感,觉得要让他们学会诚实,自己首先就不能有丁点儿怀疑他们撒谎的念头。正所谓“祈求越多,得到越多”[46],他套用《圣经》里的话说。三年级高班的日子很好混:掐指一算就知道哪段课文轮到自己翻译,小抄在教室里传来传去,不出两分钟就能从上面找到你要的答案,回答问题的时候《拉丁文语法》就摊在膝盖上,就算十几份作业都出现了同一个离谱的错误,瞌睡虫也从来没怀疑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他不太信得过考试,因为他发现他们没有哪次的考试成绩比得上平时。这确实叫人失望,不过也无所谓。时候到了,他们照样升入下一个年级,除了嬉皮笑脸、厚颜无耻地撒谎作弊什么也没有学到。不过在他们以后的人生中,这种本事可能比熟识拉丁文有用多了。
接着他们就到了“柏油桶”手里。柏油桶本名特纳,是所有老古董里面最活泼的一个。他身材矮矮胖胖,顶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黑色的络腮胡已经开始发白,皮肤黑不溜秋的,把牧师服往身上一穿,还真的挺像个柏油桶。平时只要听到哪个学生这样叫他,他照例要罚抄五百遍,但是在教堂的餐会上,他自己倒经常拿这个绰号开玩笑。他是所有老师里面最食人间烟火的,外出用餐的次数比谁都多,交际圈子也不限于神职人员。学生们对他有些嗤之以鼻。一放假他就换下牧师服,还被人看见在瑞士穿着花里胡哨的粗花呢套装。他喜欢美酒佳肴,有人看见他跟一位很可能是他近亲的女士在皇家咖啡馆谈笑风生。打那以后,一届又一届学生都觉得他纵情声色,花天酒地,还添油加醋地幻想出许多细节,足以表明他们对人性的堕落深信不疑。
特纳先生估计,他得花一个学期的时间才能把这些混完三年级高班的孩子**好。他时不时狡猾地暗示学生,他同事带的班是个什么情况,他可是心知肚明。不过对于这些事情,他不着急不上火。在他眼里,学生们都是些小混混,只要知道自己的谎言铁定会被识破,就很容易变老实。他们只在自己的圈子里讲荣誉感,跟老师打交道则另搞一套;等他们明白惹是生非对他们没好处,也就不怎么闹腾了。他对自己带的班很骄傲,哪怕已经五十五岁了,还是像刚来学校时那样,总是希望把其他班比下去。他有着胖子特有的暴脾气,不过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学生们很快就发现他其实是个刀子嘴豆腐心。他对那些傻瓜蠢蛋没有耐心,但是对那些脑子灵光却调皮捣蛋的孩子,他愿意下很大的功夫。他喜欢请这些学生一起喝茶,虽然他们发誓说,跟他这个大胃王一起喝茶,连蛋糕和松饼的渣都捞不到,但都还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那时候大家都说他胖是因为胃口大,胃口大则是因为他肚子里有绦虫。
菲利普现在自在多了,他终于搬进书房了。由于学校空间极其有限,只有高年级的学生才有书房,之前他一直都在大厅里学习。全部人都在那儿用餐,低年级学生又在那儿预习功课,整个大厅里又吵又乱,让他隐约有些反感。有时跟人待在一起他会坐立不安,迫切地想一个人待着。他常常独自去郊外散步,那儿有条小溪流过绿色的田野,两岸是剪去了枝丫的树木。沿着溪边散步时,他感到莫名地快乐。累了就躺在草地上,看着小鱼和蝌蚪匆匆游过。漫步在教堂附近,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夏天的时候,男孩们会在草地中央练习网球,一年中其余时间这里都很安静,偶尔有三两个男孩手挽着手在附近溜达,或是某个勤奋的学生眼睛出神地踱着步子,一边念念有词地背着功课。高大的榆树里有一群白嘴鸦,阵阵凄厉的哀鸣响彻天空。草地另一边矗立着大教堂,教堂中间是高耸的中央塔。菲利普对美还一无所知,仰望着大教堂时,他莫名地感到心神**漾。有了书房(那是一间面朝贫民窟的方正小屋,四个人共用)以后,他买了一张大教堂的风景照——就是他常常仰望的那个角度——钉在了自己书桌上方。四年级教室窗外的景色也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是一片被悉心照料的古老草坪,间或生长着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看着这样的景色,他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分不清是痛苦还是快乐。这便是他审美情感的萌芽,随之而来的还有其他变化:他开始变声了,他的嗓音不太受控制,喉咙里冒出奇怪的声音。
没过多久,他开始去校长的书房上课,课程是为了让他们受坚信礼而准备的,用完下午茶就得立刻赶过去。菲利普对上帝的虔诚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放弃了每晚读经的习惯。但是现在,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加上身体上令他躁动不安的变化,那种虔诚的信仰又在他心里复活了。他狠狠地骂自己不该半途而废,眼前浮现出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那时候的他和异教徒无异,如果他当时死了,以后就只能在地狱里煎熬了。他相信无尽的痛苦的存在,觉得地狱无尽的痛苦远比天国永恒的幸福更加真切。想到自己曾冒着下地狱的危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当初他遭到最无法忍受的那种辱骂,内心被狠狠刺痛时,是珀金斯先生柔声细语地安慰了他。从那天起,他就对校长产生了像狗对主人一样的敬爱之情。他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讨好他,却总是徒劳无功。校长偶然脱口而出的表扬,哪怕只言片语他都视若珍宝。来到校长书房参加这些安静的小聚会时,他已经做好了彻底臣服于他的准备。上课时,他端端正正地坐在位置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校长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嘴巴半张着,脑袋微微前伸,生怕漏掉他讲的任何字。书房平常无奇的环境把他们关于上帝的谈话衬托得格外动人。校长也常常被自己谈论的话题的奇妙震撼,有时候讲着讲着,他会把面前的书一推,双手交扣,捂住胸口,仿佛要平复自己猛烈的心跳,接着又讲起他们宗教的那些难以言说的奥秘。有时候菲利普听不太懂,不过他也不想懂,他隐约觉得只要用心去感受就可以了。在那时的他看来,这位黑发蓬乱、肤色苍白的校长,就像那些敢于诘问君王的以色列先知;就连想到他们的救主耶稣时,他眼前浮现的也是这样一双黑色的眼睛和苍白的脸颊。
珀金斯先生对待这项工作极其认真,一扫平日里让教员们觉得儿戏的那种戏谑态度。他每天要处理大大小小的事情,还能见缝插针地抽出十五或二十分钟的时间,跟那些准备受坚信礼的学生单独面谈。他想让他们明白,这将是他们第一次有意识迈出的、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他试图摸索着进入他们的灵魂,把自己强烈的信仰根植其中。他觉得菲利普虽然很害羞,却可能拥有不亚于他自己的那种**。这孩子似乎天生就有种虔诚信教的气质。有一天面谈的时候,他突然撇开话题问菲利普:
“你有没有想过长大以后做什么?”
“我伯父想让我当牧师。”菲利普回答。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看向一边。他觉得自己不配当牧师,却又羞于启齿。
“我不知道还有谁的生活能像我们这样充满喜乐。我真想让你明白,作为牧师是何等荣幸。当然了,各行各业的人都可以侍奉上帝,但是作为牧师,我们离上帝更近。我不想对你施加影响,但是如果你下定决心成为牧师——啊,马上你就会情不自禁地感受到平安和喜乐,这种感觉永远都不会离你而去。”
菲利普没有回答,校长从他的眼神看得出来他多少领会了他的意思。
“如果你保持现在的学习状态,有一天你就会成为全校第一,毕业的时候拿奖学金肯定不成问题。你自己有什么积蓄吗?”
“伯父说等我满了二十一岁,一年能有一百镑收入。”
“那你很有钱了,我当年可是什么都没有。”
校长有些迟疑,拿着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画来画去,接着又说:
“恐怕你的职业选择会非常有限,但凡需要体力的工作你都做不了。”
菲利普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只要一提到他的跛脚他就会这样。珀金斯先生神情严肃地看着他。
“我在想你对自己的不幸是不是太过敏感了。你有没有想过为此感谢上帝呢?”
菲利普飞快地抬起头,嘴唇抿得紧紧的。他想到自己曾相信他们的话,接连好几个月恳求上帝让他的跛脚痊愈,就像他让麻风病人康复,让眼瞎的人看见那样。
“如果你对它心怀抗拒,它只会带给你耻辱。可是,如果你把它当成一个必须背负的十字架,当作上帝对你的恩宠,那它对你来说就不再是痛苦的来源,而是幸福的源泉。你要知道,这个十字架让你来背,是因为你的肩膀背负得起。”
他看出来他不想讨论这个话题,就让他走了。
菲利普却把校长的话认认真真地想了想。很快,他满脑子都是即将来临的坚信礼,一种不可思议的狂喜将他紧紧攫住。他的灵魂仿佛摆脱了肉体的束缚,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重获新生。他渴望以全部的热忱来追求至善至美的境界,他想把全副身心都奉献给侍奉上帝的事业,于是他下定决心要领受圣职,成为牧师。终于到了受坚信礼的大日子,他做的一切准备、阅读的一切书籍,尤其是校长的谆谆教诲,所有这一切都让他的灵魂深受感动,他难以抑制自己内心的敬畏和喜悦。可是有个念头一直折磨着他。他知道受坚信礼的时候,他得独自从高坛上走过,这样一来,他一瘸一拐的样子就暴露无遗了,不仅出席仪式的全校师生会看到,很多陌生人也会看到,包括从城里来的市民和前来观礼的学生家长。可是真的轮到他上台的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可以愉快地接受这一屈辱。他一瘸一拐地走上高坛,在大教堂高耸的穹顶下,他的身影是那么渺小又微不足道。他有意把自己的残疾作为献祭,献给爱他的上帝。
18
然而高处不胜寒,菲利普不能长期在山顶稀薄的空气中生活。第一次陷于宗教热情时发生的事情,现在又一次上演了。由于他感受到的信仰之美太过强烈,由于献身的渴望在他心里熊熊燃烧,发出像宝石一样的光芒,他感觉他的力量不足以支撑他的雄心。汹涌澎湃的**把他折磨得筋疲力尽,他的灵魂突然间变得一片荒芜。曾经上帝好像无处不在,现在他却渐渐忘记了他的存在。读经祷告等宗教仪式,他还是进行得非常准时,只不过这些已经变成了例行公事。刚开始,他还责备自己不该松懈,对地狱之火的恐惧促使他振作起来,然而他的热情已经耗尽,别的事情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什么朋友,读书的习惯把他跟周围人隔绝开来:一是因为他读书有瘾,跟别人待不了多久就心烦意乱、坐立不安,只想找个地方自个儿看书;二是因为他博览群书,知识广博,难免有些骄傲自满,再加上思维敏捷,面对周围人的愚笨,不懂得掩饰自己的鄙视之情。同学们看不惯他心高气傲的样子,而且他擅长的那些东西都是他们看不上的,所以大家都讥讽地问他到底有什么可得意的。菲利普渐渐形成了一种幽默感,他发现自己特别会挖苦人,三言两语就能戳到别人的痛处,而他这样做只是因为觉得好玩儿,并没有意识到那些话有多么伤人。当他发现那些遭他毒舌的人对他恨之入骨时,他还觉得自己无端受到了冒犯。由于刚进学校时受到了种种羞辱,他总是跟周围人保持着距离,这种心理他一直没办法彻底克服。他就一直这样羞怯腼腆又沉默寡言。虽然他想方设法避开别人对他的同情,但他其实极度渴望能呼朋唤友,跟别人打成一片,就像有些人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那样。他远远地看着这些人,对他们羡慕得不得了;虽然他讽刺起这些人往往更加刻薄,还时不时拿他们开玩笑,可是如果能跟他们互换位置,他愿意倾尽所有。就算跟学校里最蠢的孩子互换身份他也乐意,只要他四肢健全就行。久而久之,他养成了一个怪癖,他会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羡慕的男孩,把自己的灵魂注入那个男孩的身体里,用他的声音说话,感受他的快乐,想象着自己做他所做的一切。他幻想的画面非常真实,有那么一会儿,他好像真的不是他自己了。他就这样享受了许多海市蜃楼的快乐。
坚信礼过后是圣诞学期,一开学,他就发现自己换了个书房。其中一个共用书房的男孩叫罗斯,他跟菲利普同级,菲利普对他一直是又羡慕又嫉妒。论相貌,罗斯长得不怎么好看;他手掌宽大,骨架也大,以后应该会长成大高个儿,但给人感觉很笨拙;不过他那双眼睛很迷人,一笑起来(他经常笑),眼角就挤出一道道笑纹。他算不上聪明,但也不笨,学习成绩还过得去,尤其擅长玩儿游戏。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喜欢他,他也一样很喜欢大家。
刚搬进书房的时候,菲利普发现几个室友对他的态度有些冷淡。他们几个在这间书房住了三个学期,菲利普感觉自己像个闯入者,不禁有些局促不安。不过他已经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感受,几个室友也发现他一直都不声不响的,一点儿也不张扬。至于罗斯,菲利普跟大家一样,没办法抵挡他的魅力,可越是这样,他在罗斯面前就表现得越害羞、越冷漠。不知道罗斯是受了他这种态度的刺激,无意中决心施展自己的魅力来收服他呢,还是仅仅出于好心,总之,他是第一个把菲利普纳入他们小圈子的人。有一天,他突然问菲利普要不要跟他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的脸唰的一下红了。
“我怕我走得没你快。”他说。
“少废话,走啦。”
正准备出门的时候,有个男孩把脑袋探进书房,叫罗斯跟他一起走。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跟凯利约好了。”
“不用管我,”菲利普马上说,“我不介意的。”
“少废话。”罗斯说。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菲利普笑了笑,菲利普的心莫名颤动了一下。
男孩子容易打得火热,他俩的友谊也迅速升温,没过多久两人就形影不离了。周围人见他们突然间这么亲密都有些诧异,有人问罗斯到底看上他哪一点。
“噢,我不知道,”他回答,“他这人一点儿也不坏呀。”
他们俩经常手挽着手去礼拜堂,或是在大教堂附近散步聊天,大家很快就见怪不怪了。不管在哪儿,只要有罗斯的地方就有菲利普,反之亦然。有人想找罗斯就留个口信给菲利普,像是承认了他对罗斯的所有权似的。刚开始他还不动声色,不想被心里满满的自豪和快乐冲昏头脑,但是在强烈的幸福感面前,他很快就放下了对命运的戒备。他觉得罗斯是他见过的最好的人。爱书如命的他把书丢到了一边,他现在有重要得多的事情,哪里还顾得上看书呀。罗斯的朋友时不时来他们书房喝茶,有时候只是闲着没事随便坐坐——罗斯喜欢热闹,爱开玩笑——渐渐地,他们也发现菲利普这人还不错。菲利普快乐极了。
学期最后一天,他跟罗斯约好了坐哪一趟火车返校,这样他们就可以在火车站碰面,先去市区喝茶再回学校。回家的路上菲利普怅然若失。整个假期他都想着罗斯,满脑子幻想着下学期他们要一起做的事情。待在伯父家里他觉得无聊透顶,假期最后一天,伯父又像往常一样,用戏弄的口气问他那个老问题:
“怎么样,要回学校了,开不开心啊?”
菲利普快活地说:
“开心!”
为了确保能在火车站跟罗斯碰面,他搭了比平时早一班的火车,然后在站台上等了一个小时。从法弗舍姆(他知道罗斯要在那里换乘)过来的火车进站时,他兴奋地跟着火车跑了起来。可是罗斯不在上面。他问行李搬运工下一趟火车什么时候到,然后又继续等待。结果等来的还是失望。他又冷又饿,只好沿着小街,穿过贫民窟,抄了条近路回学校。一回来就发现罗斯正坐在书房里,双脚翘在壁炉台上,对着五六个散坐一地的人侃大山。罗斯一看到他就站起来热情地跟他握手,但是菲利普的脸已经垮了下来,因为他意识到罗斯已经把他们的约定忘得一干二净了。
“嘿!你怎么这么晚才来?”罗斯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的时候在火车站,”一个男孩说,“我来的时候看见你了。”
菲利普微微红了脸,他不想让罗斯知道他居然会傻到跑去火车站等他。
“哦,我要照顾家里一个朋友,”他马上编了个理由,“家里人让我给她送行。”
菲利普因为失望而闷闷不乐,坐在书房里一言不发,别人跟他说话,他也只是嗯哦着应答。他打定主意要等没人的时候找罗斯问个究竟,可是人一走,罗斯就走到他身边,坐在他窝着的椅子扶手上。
“嘿!咱俩这学期还在一个书房,我真是太高兴了!简直太棒了,你说是不是?”
罗斯见到他一脸的高兴,那种高兴像是发自内心的,菲利普心里的郁闷顿时一扫而光。两个人就像刚分开不到五分钟似的,又热火朝天地聊起千百种彼此感兴趣的话题。
19
刚开始,菲利普很感激罗斯跟他做朋友,对他从来都不提任何要求,不管什么都泰然接受,好好地享受着生活。可是现在,他开始看不惯罗斯对谁都好,他希望罗斯是他一个人的。以前他把罗斯的友谊当作恩惠,现在则把它视为理所应当的权利。只要看见罗斯和别人在一起,他就像打翻了醋坛子似的,虽然他也知道自己是无理取闹,可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对罗斯恶语相向。如果罗斯去别人书房打闹了一个钟头,回来的时候就会看到菲利普皱着眉头,一脸不悦的样子。菲利普会生一整天闷气,可是罗斯要么没发现他不高兴,要么故意不理不睬,结果痛苦的还是他自己。有时候他会没事找事跟罗斯吵一架,虽然从头到尾都知道这样做很蠢,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结果就是两人好几天都不说一句话。可是冷战没几天他就憋不住了,有时候明知道自己是对的,他也会低声下气地跟罗斯道歉。接下来一周,两人又好得如胶似漆。但是他俩最好的时候已经过去了,菲利普看得出来罗斯只是出于习惯或怕他生气,才继续跟他走在一起。他们不像刚开始那样有说不完的话了,罗斯在他身边也经常觉得无聊。菲利普感觉自己的跛脚开始招他烦了。
快到期末的时候,有两三个男孩染上了猩红热。学校里有很多传言,说是要把他们全都送回家,免得把整个学校都传染了。但后来只是把这几个学生隔离了起来,由于没有新增病例,疫情算是得到了控制。其中一个生病的孩子就是菲利普,整个复活节假期他都躺在医院里。夏季学期开学的时候,他被送回乡下的伯父家呼吸新鲜空气。尽管医院再三保证他的病不会传染了,牧师还是满腹狐疑。医生怎么能让这孩子在海边的渔村度过康复期呢?这样做太欠考虑了,完全不顾他周围人死活。最后他还是同意让菲利普待在家里,不过仅仅是因为他没别的地方可去。
过了半个学期,菲利普回学校了。他已经忘了跟罗斯吵过的架,只记得他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他知道自己以前做了很多傻事,这次下定决心要变得更通情达理。他生病的那段日子里,罗斯给他寄了几张短笺,结尾都写着同一句话:“快快好起来回学校吧!”菲利普觉得罗斯肯定在盼着他回去,就像自己想快点见到他一样。
回到学校他发现,由于六年级有个孩子得猩红热死了,书房的安排有些变动,罗斯跟他已经不在同一个书房了。他的心顿时凉了大半截,不过他还是一到学校就冲进罗斯的书房。罗斯正坐在书桌旁,跟一个叫亨特的男孩一起做功课。菲利普进来时他生气地扭头大喊:
“是哪个浑蛋?”
看见是菲利普,他嘟囔了一句:“哦,是你呀。”
菲利普尴尬地站在那儿。
“我就是想过来看看你怎么样了。”
“我们在做功课呢。”
亨特插了一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五分钟前。”
他们俩坐在那儿看着他,好像他打扰了他们学习似的,明摆着想让他赶紧走。菲利普脸红了。
“我先走了。你忙完了可以过来坐坐。”他对罗斯说。
“好吧。”
菲利普关上门,一瘸一拐地回到自己的书房。他觉得非常受伤:罗斯见到他根本谈不上高兴,甚至看上去很不耐烦,好像他们最多只是点头之交而已。他待在书房里寸步不离,免得罗斯过来的时候找不到他,可他的朋友一直没有出现。第二天早上去做晨祷的路上,他看见罗斯和亨特勾肩搭背、大摇大摆地走在一起。别人把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的事情都告诉了他。他忘了对学生来说,三个月是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他过得孤孤单单,罗斯的生活却丰富多彩。他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亨特填补了他的空缺。他发觉罗斯在悄悄地躲着他,但是以他的脾气,只要嘴上没挑明,他绝不肯面对现实。有一天,确定只有罗斯一个人在书房的时候,他走过去找他。
“可以进来吗?”他问。
罗斯尴尬地看着他,又因为自己的尴尬对菲利普生气。
“想进就进吧。”
“真是谢谢你啊。”菲利普话里带刺。
“你想干吗?”
“我说,我回来过后你怎么这副德行?”
“别在这儿犯傻了。”罗斯说。
“我不明白亨特到底有什么好的。”
“跟你没关系。”
菲利普垂下了头。他没勇气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怕说出来只会让自己难堪。这时,罗斯站了起来。
“我得去体育馆了。”他说。
他起身走到门口,菲利普情急之下逼自己说了句狠话:
“喂,罗斯,别这么浑蛋!”
“滚。”
罗斯把门一摔,头也不回地走了。菲利普一个人站在原地,气得浑身发抖。他回到自己的书房,翻来覆去想着刚才的对话。他现在恨罗斯,他想伤害他,他想到了本可以说出来刺痛他的话。他一边反复咀嚼着友谊破碎的滋味,一边幻想着别人在背后议论他。其实别人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但生性敏感的他硬是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中读出了讥笑和诧异。他想象着他们在背后说:
“他俩本来就不可能长久。我都搞不懂他怎么会跟凯利做朋友,真是脑子有病!”
为了表现得满不在乎,他马上跟一个叫夏普的男孩打得火热,但他其实又讨厌又鄙视这个人。夏普是从伦敦来的,有点趾高气扬;他块头很大,嘴唇上已经冒出浅浅的胡茬儿,两道眉毛又浓又密,已经在鼻梁处相连了;他的手非常细嫩,言谈举止老于世故,跟他的年纪极不相符,说话还带着点伦敦腔。学校总有些学生懒得参加游戏,他就是其中之一。为了避开那些非参加不可的活动,他想出来的借口可以说别出心裁。老师和同学们都有些讨厌他,菲利普跟他来往也只是为了气罗斯。再过几个学期,夏普就要去德国待一年。他讨厌上学,但是在他足够成熟,能出去闯**世界之前,他只能忍受在学校里被人管教的屈辱。他的眼里只有伦敦,只要一讲起他假期在伦敦做的事情,他总是有说不完的故事。他用柔和而低沉的声音向菲利普娓娓道来,关于入夜后伦敦街头的那些传言一个个出现。菲利普马上就听得入了迷,又觉得有些恶心。凭借生动的想象力,他仿佛看见了剧院门口蜂拥的人群和廉价餐馆里闪烁的灯光;酒吧里的男人们喝得半醉,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跟女招待打情骂俏;街灯下走过一群群模糊的身影,一个个神色匆忙、鬼鬼祟祟,一心想去寻欢作乐。夏普借了他一些从霍尼韦尔街[47]买来的廉价小说。菲利普躲在自己的小隔间里读得很欢,既害怕被别人发现,又觉得这样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
有一次罗斯试着跟菲利普讲和。他是个天性善良的人,不喜欢跟人结怨。
“我说凯利,你这是犯什么傻呢?跟我绝交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不知道你这话什么意思。”菲利普说。
“我是说,咱俩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话呢。”
“我觉得你这人无聊透顶。”菲利普说。
“随你的便吧。”
罗斯肩膀一耸走开了。菲利普脸色煞白,每次难过的时候他都会这样,他的心狂跳不已。罗斯离开的那一刻他突然无比难过,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样回答,他明明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和罗斯做回朋友呀。他骂自己为什么要跟他吵架,现在终于伤害了他,他却难过得不能自已。可当时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就像被魔鬼附身了一样,好像有人撬开他的嘴巴,硬生生地逼他说出那些狠话,哪怕他当时那么想跟罗斯握手言和,只要能跟罗斯做回朋友,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想伤害别人的欲望实在太强烈了,他想让别人也尝尝他遭受过的痛苦和羞辱,他想报复。这是自尊心作祟,但这也太傻了,他知道罗斯根本不在乎他的报复,而他自己却会因此而万分痛苦。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想去找罗斯,跟他说:
“对不起,我太浑蛋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们和好吧。”
可他知道他永远都做不到,他怕罗斯会嘲笑他。他气自己的软弱,气自己的愚蠢,正好过了一会儿,夏普进来了,他一有机会就跟夏普吵了一架。菲利普能一眼看穿别人的软肋,说出来的话由于句句属实,总是能戳中别人的痛处。但最后还是夏普赢了。
“我刚刚听到罗斯跟梅洛说你。梅洛说:‘你干吗不踹他一脚?这样他就学乖了。’罗斯说:‘我才懒得踹他呢,该死的瘸子。’”
菲利普顿时满脸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喉咙里好像堵了团东西,憋得他几乎窒息。
20
菲利普升到了六年级,但是他现在对上学满心厌恶。由于没有了远大的抱负,他也不在乎自己的成绩是好是坏。每天早上醒来他都心情沉重,因为又要忍受一天的折磨。他受够了被人要求做这做那,也厌烦了学校的种种限制,并不是因为这些限制不合理,而仅仅是因为他讨厌被束缚的感觉。他一心渴望着自由。老师在课堂上翻来覆去地讲着那些他早就知道的东西,为了照顾某个迟钝的学生,经常把那些他一看就懂的知识点讲了一遍又一遍,这一切都让他厌烦透顶。
珀金斯先生上课不怎么管学生,他的课你听也可以,不听也可以。菲利普马上就躁动起来,上课总是心不在焉的。六年级的教室在重建后的老修道院里,教室里有一扇哥特式窗户。为了打发时间,菲利普把这扇窗户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候还凭着印象画出大教堂的中央塔,或是通向教堂外围的那道大门。菲利普画画很有一手。路易莎伯母年轻的时候也画过一些水彩画,她有几本作品集,里面全是她画的小画,有教堂、古桥和美丽的农舍。牧师公馆举办茶会的时候她还经常拿出来给大家欣赏。有一年圣诞节,伯母送了盒颜料给菲利普。刚开始他是照着伯母的作品画的,谁都没想到他居然画得那么好。没过多久,他就开始自己画一些小画儿了。凯利夫人鼓励他画画,一来省得他调皮捣蛋,二来说不定还能拿去做慈善义卖。有几张作品还被框起来挂在了他的卧室里。
有一天上午刚上完课,菲利普正懒懒散散地往教室外走,珀金斯先生叫住了他。
“凯利,我想跟你聊一下。”
菲利普停下脚步,等着校长说话。珀金斯先生一边用精瘦的手指捋着胡子,一边细细打量着他,好像在斟酌接下来要说的话。
“你在搞什么名堂,凯利?”他冷不丁冒出来一句。
菲利普红了脸,飞快地看了他一眼,但他并没有答话。他已经熟悉了校长的脾气,知道他后面还有话要说。
“我对你最近的表现很不满意。你这段时间态度松懈,功课不上心,好像完全没心思学习。懒懒散散,太不像话了。”
“我很抱歉,先生。”菲利普说。
“就这么一句话吗?”
菲利普闷闷不乐地垂下目光。总不能说他觉得无聊死了吧?
“你听着,你这学期的成绩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在下降,我给你的成绩单不会好看的。”
菲利普心想,校长要是知道家里是怎么对待他的成绩单的话,不知会说什么。上一份成绩单寄到家里的时候,他们正在吃早餐,凯利先生冷冷地瞟了一眼就随手递给他。
“喏,这是你的成绩单,你最好看看吧。”说着,他把手指伸进一本二手书名录的封皮里摩挲着。
菲利普把成绩单看了一遍。
“怎么样呀?”路易莎伯母问。
“我比这上面说的还要好。”菲利普嘴角上扬,把成绩单递给了伯母。
“我一会儿戴上眼镜再看。”她说。
可是吃完早饭,玛丽·安进来说肉店老板到了,伯母转身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珀金斯先生接着说:
“我对你很失望。我真搞不懂你是怎么了。我知道只要你想做,肯定能做好,可是你现在好像什么都不想做了。本来我还打算下学期让你当班长的,看来还得再考虑考虑。”
菲利普涨红了脸。他不希望本来是自己的东西落到不如自己的人手上。他把嘴唇抿紧了。
“还有,你现在必须考虑奖学金的事了。再不发奋读书,到时候什么也拿不到!”
菲利普被这通训话给激怒了。他既气校长,又气他自己。
“我不想去牛津了。”他说。
“为什么?你不是打算当牧师吗?”
“不想当了。”
“为什么?”
菲利普没有回答。珀金斯先生习惯性地用一种古怪的姿势站着,看上去就像佩鲁吉诺[48]画里的人物。他若有所思地捋着胡子,一边打量着菲利普,好像想弄明白这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过了一会儿,他又突然说他可以走了。
很显然,他对这次的谈话并不满意。一周后的一天晚上,菲利普得带几篇作文去他的书房,他又谈起了上次的问题。不过这次他换了个方式,他不再以校长的身份跟他说话,而是以普通人的身份平等地跟他交流。这次,他好像不在乎他成绩下滑的问题了,也不在乎他拿不拿得到奖学金——菲利普要想拿到去牛津读书的奖学金,就要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现在看来机会有点渺茫。他真正关心的问题是,这孩子竟然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他想重新点燃他成为牧师的热情,他运用高超的谈话技巧对菲利普动之以情。这对他来说比较容易,因为他是真心实意被侍奉上帝的事业感动。菲利普突然改变心意让他很痛心,他真心觉得他这是白白葬送了以后的幸福人生。他的声音非常有说服力。菲利普其实很容易被人打动,本身也非常情绪化,但他表面上总是不动声色——除了有时候唰地红一下脸——内心的感受很少显露在脸上,这部分是因为天生如此,部分是因为多年的学校生活让他养成了压抑自己的习惯。校长的一番肺腑之言深深打动了他。他很感激校长对他的关心,也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让校长痛心而感到良心不安。校长要管理整个学校的事务,却对他这么上心,这让他有些受宠若惊。可是与此同时,他心里又有另外一个力量在拼命抵抗,仿佛有另一个人站在他身边不住地喊道:
“我不!我不!我不!”
他感觉自己在一点点失守。一种难以抵挡的无力感涌上心头,就像一只空瓶子被摁进了满盆水里,水正源源不断地灌进去。他咬紧牙关,一遍一遍对自己说:
“我不!我不!我不!”
最后,珀金斯先生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我不想影响你,”他说,“你必须自己做决定。向全能的上帝祷告吧,求他给你帮助和指引。”
从校长的屋子里出来,外面正下着小雨。他走在通往教堂围地的拱道下面,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大榆树里的白嘴鸦寂静无声。他在附近慢慢地走着,感觉浑身发热,凉凉的雨丝落在身上,正好帮他降温。他把校长说的每一句话都回想了一遍,现在远离了校长强烈个性的影响,他可以冷静地思考这个问题,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妥协。
大教堂巨大的剪影在黑暗中若隐若现。因为那些被迫参加的冗长又令人厌烦的仪式,他现在很讨厌那里。赞美诗永远也唱不到头,总是得百无聊赖地站着听完;布道的声音瓮声瓮气的,听不清到底在讲什么,还得全程一动不动地坐着,哪怕稍微动一下都不行,身体甚至会因此抽搐。他想到了布莱克斯特布尔每周日的两次礼拜。空空****的教堂里寒气逼人,到处是润发油和浆洗过的衣服的气味。副牧师先布一次道,伯父再布一次道。随着年纪渐长,他渐渐看清了伯父的为人。菲利普本性诚实,眼里揉不得沙子,他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这样:作为牧师,真心实意地谈论仁义道德;作为一个人却从来不这样做。这种言行不一让他愤怒。他的伯父就是个软弱自私的人,他人生的一大追求就是避开麻烦。
珀金斯先生告诉他,为侍奉上帝而奉献一生是多么美好。可他知道在他的家乡,在东安格利亚的角落里,那些牧师都过着怎样的生活。怀特斯通堂区离布莱克斯特布尔不远,那儿的牧师是个单身汉,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他最近干起了农活儿。地方报纸上成天都是关于他的新闻:一会儿在郡法院跟这个打官司,一会儿又是跟那个打官司,不是工人们告他不发工资,就是他告商贩诈骗他的钱财。听说他把家里的牛给活活饿死了,村民都说要想办法修理他。还有费恩的牧师,胡子拉碴,人高马大,动不动就打老婆。老婆受不了跑了,把他干的那些丑事都告诉了邻里街坊。苏尔是海边一个芝麻大的小村子,每天都有人看见他们的牧师坐在离家几步远的酒馆里喝得烂醉,教会执事有什么事情,还要专门过来问凯利先生的意见。除了渔夫和小农民,他们没什么人可以说话。漫长的冬夜里,寒风从光秃秃的树林里呼啸而过。目之所及只有大片犁过的农田,景色荒凉而又单调。在这些穷乡僻壤,好像永远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可做。在这样一个没有任何限制的环境里,他们性格中的扭曲肆意发展,心胸越来越狭隘,脾气也越来越古怪。这一切,菲利普都看在眼里,然而他年轻气盛,还不懂得宽容,他拒绝把这些当作堕落的借口。一想到要过这样的生活他就不寒而栗。他要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
21
珀金斯先生很快就发现他的话对菲利普没起作用,整个学期剩下的时间都没再理他。他在菲利普的成绩单上写了很差的评语。成绩单寄到家里时,路易莎伯母问菲利普怎么样,菲利普笑嘻嘻地说:
“很烂。”
“是吗?”牧师说,“那我得再看一遍。”
“你们觉得我还有必要继续待在特坎伯雷吗?我觉得去德国待一阵可能更好。”
“你怎么会冒出来这样的想法?”路易莎伯母问道。
“你不觉得这主意挺好的吗?”
夏普已经离开了国王公学,从汉诺威给他寄了些信过来。看到他开始了自由自在的新生活,菲利普更加坐不住了。他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再忍受一年的束缚。
“可是这样你就拿不到奖学金了。”
“反正我也没机会拿。再说我干吗非得去牛津呢?”
“可你不是要当牧师吗,菲利普?”伯母惊呼。
“我早就没那个打算了。”
凯利夫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但她已经习惯了克制自己,只是默默地给他伯父添了杯茶。三个人谁都没有说话。不一会儿,菲利普看见两行眼泪从伯母的脸颊上缓缓滑落。他的心猛地抽痛了一下,他知道自己伤了伯母的心。她穿着街尾那个裁缝做的紧身黑裙,脸上皱纹密布,蓝灰色的眼睛充满疲惫,灰白的头发还是像年轻时那样烫成滑稽的发卷。她看上去如此可笑,却又莫名地可悲。菲利普还是第一次注意到她这个样子。
后来牧师去了书房,关起门来跟副牧师谈事情。菲利普走到伯母身边,轻轻搂住她的腰。
“路易莎伯母,对不起,抱歉让你这么难过。”他说,“可是如果我天生就不适合当牧师,勉强当了又有什么用呢?”
“我好失望啊,菲利普,”她哀叹道,“我一直认定了你会当牧师。我还想,你可以先在你伯父手下当副牧师,等我们时候到了——毕竟我们也不可能长生不老,是不是——你就可以接他的班。”
菲利普不禁打了个寒战。一阵恐慌感向他袭来,他的心怦怦直跳,像落入陷阱的鸽子在拼命扑棱着翅膀。伯母靠在他肩膀上轻轻地抽泣着。
“我希望你能劝劝威廉伯父,让他答应我离开特坎伯雷。我真的受够了。”
可是,这位布莱克斯特布尔的牧师安排好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他长久以来的打算都是,让菲利普在国王公学待到十八岁,然后再去牛津大学。而且他说什么都不肯让他在这时候退学,因为没有提前通知学校,这学期的学费还是照样得付。
“那你通知学校说我圣诞节走行不行?”两人唇枪舌剑了大半天,菲利普只好退了一步。
“我要写信给珀金斯先生,看看他怎么说。”
“呃!我真希望我已经二十一岁了!这种凡事都得听命于人的日子太可怕了!”
“菲利普,不要这样跟伯父说话。”凯利夫人柔声说。
“可是你看不出来珀金斯先生想让我留下来吗?随便哪个学生的破事儿他都要管。”
“你为什么不想去牛津了?”
“我都不打算进教会了,还去牛津干吗?”
“什么叫进教会?你已经是教会的人了。”牧师说。
“我是说不打算当牧师。”菲利普不耐烦地说。
“那你打算干什么呢,菲利普?”凯利夫人问。
“不知道,我还没想好。不管干什么,学点外语总是有用的。我在德国待一年,比继续待在那个鬼地方学到的东西要多得多。”
他没有说的是,他觉得就算进了牛津,也还是继续过着学校生活,不会比现在的日子好到哪儿去。他无比希望能够做自己的主人。而且进了牛津肯定会碰到一些老同学,这些人知道他的过去,他想离他们所有人远远的。他觉得自己的学校生活很失败,他想抛开过去,重新开始。
菲利普想去德国的想法,刚好跟大家最近在布莱克斯特布尔讨论的一些观点相吻合。村里的医生偶尔会有朋友来访,顺便会带来一些外面的消息;八月来海边度假的游客也有各自看待问题的方式。牧师听说,有些人觉得传统教育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有用了,现代语言却比他们年轻的时候更加重要。牧师的想法有些摇摆,他有个弟弟就曾因为没通过考试被送去了德国,也算是开了个留学的先例。可是他后来染上伤寒症死在了德国,所以不得不说这种实验还是很危险。最后,经过无数次唇枪舌剑,两个人终于达成了一致:菲利普再在特坎伯雷待一个学期就可以退学。这个结果菲利普勉强可以接受。可是刚回到学校没几天,校长就找他谈话了。
“你伯父给我寄了封信。看样子你打算去德国,他问我有什么看法。”
菲利普震惊了。他的监护人竟然出尔反尔,他气得要命。
“我以为事情已经定下来了,先生。”他说。
“还早着呐。我已经写信跟他说了,让你退学简直是天大的错误。”
从校长那儿出来,他马上坐下来给伯父写了封言辞激烈的信,丝毫没有顾忌自己的措辞。他实在太气了,辗转反侧到半夜才睡着,第二天一早他就醒了,翻来覆去地想着他们是怎么对他的。他心急火燎地等着答复。两三天后,信来了,是路易莎伯母写的。她的语气温和而痛心,说他的信让伯父很难过,他不该对伯父说那些话;他这样做太残忍了,不是一个基督徒该有的行为;要知道他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而且他们年纪比他大那么多,肯定比他清楚什么对他好。菲利普气得握紧拳头。这句话他听过太多遍了,他实在搞不懂这句话对在哪里。他们对他的情况一知半解,凭什么这么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年纪更大就更有智慧?伯母在信的末尾说,凯利先生已经把退学申请从学校撤回了。
菲利普把一肚子火憋到了放半日假的时候。半日假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因为他们星期六下午要去大教堂做礼拜。上完课,六年级的人都在往外走,菲利普留在教室里等校长。
“先生,今天下午我可不可以回一趟布莱克斯特布尔?”他问。
“不可以。”校长直截了当地说。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找我伯父。”
“你没听到我说不可以吗?”
菲利普没有答话,愤愤然走出了教室。他觉得难堪极了,低声下气地找他批假也就算了,他居然二话不说就拒绝了。现在他对校长恨得牙痒痒,这个暴君做出最专横霸道的事情,却从来都不给个理由。菲利普气得失去了理智,什么都不顾了,一吃完中午饭,就抄着那条熟悉的小路往火车站走,刚好赶上去布莱克斯特布尔的火车。他大步走进牧师公馆,看见伯父伯母正坐在餐厅里。
“哟嗬,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牧师问。
伯父看起来有些心神不宁,显然一点也不想见到他。
“我回来是想找你谈退学的事。我上次在这儿的时候你明明答应我了,为什么一周之后又出尔反尔?”
他自己都有点儿被自己的胆子给吓到了,可他已经把要说的每一个字都想好了,虽然心狂跳不已,他还是硬着头皮说了出来。
“你跑这儿来有跟学校请假吗?”
“没有。我问了珀金斯先生,他不批。你要是写信告诉他我回来了,肯定能让我挨一顿臭骂。”
坐在一边织毛线的凯利夫人手抖个不停。这种剑拔弩张的场面总是让她如坐针毡。
“我要是告诉他,你活该挨骂。”凯利先生说。
“你要是喜欢打小报告就告诉他吧,反正你也给他写过信了,这种事情你干得出来。”
菲利普不该说这句蠢话,因为牧师正等着这个机会。
“我可不想坐在这里听你说些没大没小的话。”他理直气壮地说。
牧师腾的一下站起来,大步走出餐厅,转身进了书房。菲利普听到他砰的一声把门关上并且反锁了。
“啊!我真希望自己已经二十一岁了。我真是受够了这种被人管束的日子!”
路易莎伯母无声地哭了起来。
“哦,菲利普!你不该那样跟伯父说话。快去跟他道歉。”
“凭什么要我跟他道歉!他就是仗着自己是我的监护人。在学校待下去当然是浪费钱,可是他才不在乎呢,反正花的又不是他的钱。居然让这种不明事理的家伙当我的监护人,简直没天理!”
“菲利普!”
正大发雷霆的菲利普突然愣住了,伯母的声音听上去心都碎了。他没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多刻薄。
“菲利普,你怎么这么没良心?我们只是想尽最大的努力为你好啊。我们没养过孩子,知道自己没有经验,所以才去问珀金斯先生的意见啊。”她情绪激动起来,声音更加悲痛,“我一直都想当你的好妈妈呀,我一直都把你当亲生儿子爱着的啊。”
她看上去那么瘦小,又那么衰弱,那副老姑娘的模样很是凄凉,菲利普的心被触动了。他的喉咙突然堵得慌,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对不起,”他说,“我太混账了。”
他跪在伯母身边,把她揽进怀里,亲吻着她满是泪水的干瘪脸颊。伯母哭得不能自已,菲利普想到她这荒芜的一生,心里顿生怜悯。她从来没这么彻底地表露过自己的情感。
“我知道我没有当好你的妈妈,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菲利普。我没有孩子就像你没有妈妈一样痛苦啊。”
菲利普忘记了自己的愤怒,也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事情,一心只想好好地安慰她。他结结巴巴地说着安慰她的话,笨手笨脚地轻轻抚摸着她。不一会儿钟响了,他必须马上飞奔去火车站,只有搭那趟车回特坎伯雷,他才赶得及学校的晚点名。坐在车厢的角落里,他发现自己回来这一趟什么也没干成。他气自己太过软弱,居然因为伯父高高在上的姿态和伯母的几滴眼泪就忘了自己的目的,他鄙视自己。可是几天过后,校长又收到了一封信,看来夫妇俩又在私下里商量了一番。珀金斯先生读着信,不耐烦地耸了耸肩,他把信递给菲利普。信上是这么写的:
尊敬的珀金斯先生:
请原谅我为了被监护人的事情再次打扰您。我和他的伯母近来很担心他,他似乎急不可耐地想离开学校,他的伯母也觉得他很不开心。我们不是他的亲生父母,碰到这种事也不知如何是好。可能他觉得自己学业不佳,继续读书只是浪费他的钱。如果您可以跟他谈一谈,我将不胜感激。如果他还是执意要走,就请按我原先的打算,让他在圣诞节离校吧。
威廉·凯利
敬上
菲利普把信递回给校长。他为自己的胜利感到扬扬得意。他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心里非常满足。这一次,他的意志战胜了别人的意志。
“我要是不给你看一下,你又给他寄一封信过去,弄得他又改变主意,那我花半个小时在这里回信干吗?”珀金斯先生有些恼火。
菲利普没有说话,他看上去非常平静,眼睛里却闪烁着难以掩饰的喜悦。珀金斯先生看出来了,忍不住轻笑了几声。
“终于得逞了是吧?”他说。
菲利普笑了起来,他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
“你就真的那么想走吗?”
“是的,先生。”
“你在这儿过得不开心吗?”
菲利普的脸唰的一下红了。他对任何触及他情感深处的试探都有一种本能的抗拒。
“哦,我不知道,先生。”
珀金斯先生慢慢地捋着胡须,若有所思地注视着他,近乎自言自语地说:“学校本来就是给普通人准备的。所有模子都是一个形状,方枘也得想办法敲进圆凿里。能把普通人管好就已经不错了,哪儿还有时间操心别的呢。”然后他突然对菲利普说:“听着,我有个建议。反正这学期也快结束了,再待一个学期你也死不了。你想去德国的话,最好过完复活节再去,不要过完圣诞节去。那里春暖花开的时候比隆冬时节舒服多了。如果下学期期末你还是想走,我绝不反对。你觉得怎么样?”
“非常感谢您,先生。”
菲利普喜出望外,他已经争取到了最后三个月的自由,不在乎多待一个学期。一想到复活节前就可以彻底解脱,学校好像也没那么像监狱了。他高兴得心都要跳出来。当天晚上在礼拜堂做礼拜的时候,他看着周围的同学一个个按年级规规矩矩站在各自的位置上,想到很快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他心里一阵窃喜,甚至对他们产生了一种亲切友好的感觉。接着,他的目光落在了罗斯身上。罗斯很看重自己的班长身份,觉得自己有必要在学校里树立榜样。今晚刚好轮到他朗读经文,他读得抑扬顿挫,声情并茂。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菲利普不禁微微一笑。再过六个月,这家伙是不是身材高大、四肢发达都不重要了,就算他是班长和球队队长又有什么了不起呢?他把目光移向穿着长袍的老师们。戈登已经不在了,两年前中风死了,不过其他人都还在。菲利普现在才知道这是群怎样的窝囊废,也许只有特纳除外,他身上还有点人味儿。一想到自己被这群草包管得死死的,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不过再过六个月,这些人也都无关紧要了。到那时候,他们的表扬一文不值,他们的责骂也可以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