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背下来了吗,菲利普?”她问。
他有一会儿没有答话,可能怕一开口声音带着哭腔。伯母觉得异常尴尬。
“我背不下来。”他终于说话了,忍不住抽了口气。
“哦,没事儿的。”她说,“不用背了,我给你拿了几本图画书,快过来坐在我腿上,我们一起看。”
菲利普从椅子上滑下来,一瘸一拐地走到她身边。他低着头,不让她看见自己的眼睛。伯母搂住他。
“瞧,这就是我们亲爱的主耶稣诞生的地方。”她说。
她给他看的是一个东方的城镇,有着平坦的屋顶以及穹顶和尖塔。画面近处是一丛棕榈树,树下有两个阿拉伯人和几头骆驼正在休息。菲利普伸出小手抚摸着画面,仿佛想感受一下上面的房屋和牧人松松垮垮的衣服。
“读一下上面的字吧。”他请求道。
凯利夫人干巴巴地读起插图旁边那页文字,讲的是30年代某个东方旅行者的故事。文字富有浪漫色彩,内容也许有些夸夸其谈,但是充满了自拜伦[22]和夏多布里昂[23]以来的一代人对东方诗情画意的想象。读着读着,菲利普打断了她。
“我还想看一张。”
过了一会儿玛丽·安进来了,凯利夫人起来帮她铺餐垫。菲利普把书拿到手上,飞快地翻看上面的插图。伯母连哄带劝了好一会儿他才把书放下来去喝茶。他已经忘了下午拼命背祷词的痛苦,也忘了自己前一秒还在掉眼泪。第二天下雨,他又要看那本书。凯利夫人满心欢喜地把书给了他。她跟丈夫讨论过这孩子以后的出路,发现他俩都希望他领受圣职成为牧师。现在他对这本讲述耶稣降临的圣地的书表现出如此强烈的兴趣,看上去是个好兆头。这孩子似乎天生就向往神圣的事物。然而才过一两天,他又问他们要书看。凯利先生把他带进书房,给他看了他放图册的那个书架,然后挑了一本关于罗马的书给他。菲利普接过书的时候跟抢似的。他津津有味地看着上面的插图,为了弄明白那些插图的内容,他又开始读每幅插图前后页的文字。很快他就对玩具彻底失去了兴趣。
再到后来,周围没人的时候他就自己跑去拿书看。也许是因为那个东方城镇给他留下了最初的印象,他发现自己对那些关于黎凡特地区[24]的书特别感兴趣。一看到那些印着清真寺和富丽堂皇的宫殿的图画,他就兴奋得心怦怦直跳。不过有一本关于君士坦丁堡的书里有一幅插图尤其让他浮想联翩,那幅图的名字叫《千柱厅》,画的是一个拜占庭水塔,人们总是把这样的水塔幻想成巨大无边的样子。他在书上读到了这样一个传说:在水塔的入口处总是停泊着一艘小船,引诱那些疏忽大意的人进去一探究竟,而那些冒险划入黑暗的旅人从此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菲利普很好奇:那条船是永远在柱子林立的水巷穿行呢,还是最终会抵达某座陌生的宫殿呢。
有一天,好运降临了,菲利普偶然发现了一本莱恩翻译的《一千零一夜》。他先是被上面的插图吸引,接着开始读里面的文字。他先挑着读了跟魔法有关的故事,然后把剩下的也读了,特别喜欢的几个故事他读了一遍又一遍。他完全沉浸其中,把周围的世界忘得一干二净,吃饭的时候要喊他两三次他才过去。他不知不觉养成了世界上最令人快乐的习惯:阅读。他没有意识到他在阅读中找到了一个逃离生活种种痛苦的避难所;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正在为自己创造一个虚幻的世界,这个世界使得日常的现实世界成了失望和痛苦的来源。很快他就开始读其他的东西,他的早慧显现出来了。伯父伯母见他埋头读书,既不烦恼也不吵闹,也就不再为他费心。凯利先生的书实在太多了,他自己都搞不清楚有哪些。再加上他几乎从来不看书,以前贪便宜隔三岔五买回来的一摞摞书,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在一堆杂乱无章的布道词和训诫稿、游历见闻、圣徒生平、神父事迹和教会历史中,隐藏着年代久远的小说。而这些终于被菲利普发现了。他根据书名来选书,他读的第一本小说是《兰开夏郡的女巫》,接着又读了《令人敬佩的克里其顿》,然后又读了很多其他书。每当他打开一本书,读到两个孤独的旅人骑马游走在危险的峡谷边,他就知道自己进入了安全地带。
夏天到了。当过多年水手的老花匠给菲利普做了张吊床,挂在一棵垂柳的树枝上。菲利普躺在这张吊**废寝忘食地读书,常常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躲开了所有可能造访牧师公馆的人。日子过得很快,七月眨眼就过去了。八月以来,礼拜日的教堂里总是挤满了陌生人,收到的奉献金加起来经常多达两镑。这段时间牧师和凯利夫人都很少走到花园外面,因为他们不喜欢看到陌生的脸孔,而且很厌烦那些从伦敦来的游客。牧师公馆对面那栋房子被一位先生租了六个星期。他家里有两个小男孩,有一次他差人过来问菲利普愿不愿去他家跟两个孩子一起玩儿,凯利夫人礼貌地回绝了。她担心菲利普会被伦敦来的小子们带坏。他以后可是要当牧师的,必须保证他纯洁的天性不受到污染。在她眼里,菲利普就是年幼的撒母耳[25]。
10
凯利夫妇决定把菲利普送去特坎伯雷国王公学,附近的牧师们都把自己的儿子送到这里。这所学校跟大教堂有很深的渊源:现任校长是大教堂的荣誉教士,一位前任校长还担任过副主教。学校鼓励男孩们追求圣职,并培养诚实可靠的青年为上帝的事业奉献一生。特坎伯雷国王公学有一所附属预备学校,菲利普就是要被送去这里。九月末一个星期四的下午,凯利先生带着菲利普去特坎伯雷。这一整天他都既兴奋又害怕。他对学校生活几乎一无所知,只在《少年报》[26]上读到过一些学校里发生的故事。此外,他还读了《滑向深渊的艾瑞克》[27]。
在特坎伯雷下火车的时候,菲利普害怕得直反胃。坐在进城的马车上,他脸色煞白,一言不发。学校有一道高耸的砖墙,整个学校看上去就像一所监狱。墙上开了一扇小门,一按铃门就开了。一个粗手粗脚、邋里邋遢的男人走了出来,接过菲利普的铁皮行李箱和玩具箱。二人被领进了会客厅,里面摆满笨重难看的家具,配套的椅子沿墙摆成一圈,看上去令人生畏又死板。他们就在这里等校长。
“沃森先生长什么样呢?”等了一会儿菲利普问道。
“待会儿你自己看。”
又是一阵沉默。凯利先生心里嘀咕着校长怎么还不来。过了一会儿菲利普又鼓起勇气开口了。
“你跟他说我有只跛脚。”他说。
凯利先生还没来得及答话,门就哐的一声开了,沃森先生昂首阔步走了进来。在菲利普眼里他简直就是个巨人。他身高六英尺有余,肩宽体阔,手掌巨大,满脸红色的络腮胡。他嗓门很大,声音欢快,但他那咄咄逼人的快活劲儿把菲利普吓得心肝颤。他跟凯利先生握了握手,又把菲利普的小手攥在掌心。
“嘿,年轻人,过来上学高不高兴啊?”他喊道。
菲利普一下红了脸,找不到话回答。
“你几岁啦?”
“九岁。”菲利普说。
“要叫先生!”伯父在一边儿提醒道。
“我看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呢。”校长声如洪钟、兴高采烈地说。
为了给这孩子壮壮胆,他开始用粗大的手指挠他痒痒。菲利普觉得难为情又浑身不舒服,不停地扭动着身子。
“我暂时给他安排了一间小宿舍……你会喜欢的,对不对?”他又转身对菲利普说,“只有你们八个人,保证很快就混熟了。”
这时门开了,沃森夫人走了进来。这是个棕皮肤的女人,黑色的头发从中间利落地分向两边。她的嘴唇厚得出奇,鼻子又圆又小,眼睛又大又黑,整个人看上去冷若冰霜。她话很少,笑容更少。沃森先生向她介绍了凯利先生,又把菲利普往她身边轻轻一推。
“海伦,这是新来的男孩。他叫凯利。”
她跟菲利普握了握手就坐下了,也不说话,校长则在一边问凯利先生菲利普学了多少东西,读过哪些书。这位布莱克斯特布尔的牧师被热情聒噪的沃森先生弄得有些不知所措,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说:
“我看我现在就把菲利普交给您吧。”
“没问题。”沃森先生说,“他跟着我您放心。他会跟大家打得火热的,是不是啊,年轻人?”
没等菲利普回答,这个巨人就先爆发出了一阵地动山摇的笑声。凯利先生在菲利普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就走了。
“来吧,年轻人。”沃森先生大喊道,“我带你看看教室。”
他大步流星走出会客厅,菲利普赶紧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他被带进了一个狭长的房间,里面空****的,只摆着两张桌子,足足有整间屋子那么长,桌子两边摆放着一些木制长凳。
“这会儿还没什么人。”沃森先生说,“我再带你看一下操场,看完你就自己逛逛吧。”
沃森先生走在前面带路。菲利普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大操场上,三面都是高耸的砖墙,另一面是一道铁栅栏,透过栅栏可以看到一片巨大的草坪,草坪那边是国王公学的一些建筑。一个小男孩正闷闷不乐地闲**着,边走边踢着地上的碎石子。
“嘿,维宁!”沃森先生大喊,“你什么时候来的?”
小男孩走过来跟他们俩握了握手。
“这是新来的。他年纪比你大,个头也比你大,你可别欺负他。”
校长震天响的声音把他俩吓得不轻,他亲切地盯着两个孩子,然后大笑一声走开了。
“你叫什么名字?”
“凯利。”
“你爸爸是干什么的?”
“我爸爸死了。”
“哦!那你妈妈洗衣服吗?”
“我妈妈也死了。”
菲利普以为这个回答会让他有些尴尬,可维宁脸皮没这么薄,他还是照样打趣。
“好吧,那她没死的时候洗不洗衣服?”他继续问道。
“洗!”菲利普气冲冲地说。
“那她就是个洗衣妇喽?”
“她不是。”
“那她就不洗衣服喽。”
维宁对自己严密的逻辑推理很得意,高兴得咯咯笑个不停。这时他注意到了菲利普的脚。
“你那只脚怎么了?”
菲利普本能地把那只脚缩回来藏在另一只好脚后面。
“我有只跛脚。”他回答。
“怎么搞的?”
“生来就这样。”
“让我瞧瞧。”
“不。”
“那就不看了。”
说着他对准菲利普的小腿猛踢了一脚。这一脚突如其来,菲利普无法防备,痛得倒抽一口凉气,然而比疼痛来得更猛烈的是他心里的惊讶。他不明白维宁为什么踢他,他也没想到还手,把他打个鼻青脸肿。再说这孩子比他小,他在《少年报》上读到过,以大欺小是卑鄙的行为。菲利普正揉着被踢的小腿,这时走过来另一个男孩,欺负他的那个小恶魔随即走开了。过了一会儿他发现那两个男孩在议论他,好像还在盯着他的脚看。他感觉身体发烫,浑身不自在。
然而就在这时有人过来了,一共来了十几个人,一会儿又陆续来了一些人。他们开始聊自己暑假干了些什么,去了哪些地方,打的板球赛有多么精彩。这时候又来了几个新来的男孩,不一会儿菲利普发现自己跟他们聊了起来。他既害羞又紧张,一心想讨人喜欢,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问了他很多问题,他都殷勤地一一回答。有个男孩问他会不会打板球。
“不会。”菲利普说,“我有只跛脚。”
男孩低下头飞快地瞟了一眼,脸唰一下红了,菲利普看出来他觉得自己问了个不该问的问题。男孩害羞得连句抱歉都说不出口,只好尴尬地看着菲利普。
11
第二天早上,一阵丁零零的铃声把菲利普吵醒了,他惊愕地环顾着自己的小隔间。这时候有人大喊了一声,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
“你醒了吗,辛格?”
小隔间的隔板是打磨抛光的油松木做的,隔间门口挂着一扇绿色的门帘。那个年代很少考虑通风的问题,除了早上给宿舍开窗透气,其他时候窗户都是关着的。
菲利普从**爬起来跪着做祷告。这天早上很冷,他冻得有些瑟瑟发抖。但是伯父教导过他:穿着睡衣做祷告比等他穿好衣服再做祷告更为上帝所悦纳。对此他并不感到惊讶,因为他已经开始意识到,他的这个造物主就是喜欢自己的信徒不舒服。做完祷告他开始洗漱。五十个寄宿生共用两个澡盆,每个人一周洗一次澡。平时洗漱就用洗脸架上的脸盆,这两样东西再加一张床、一把椅子就是每个隔间的全部家具。男孩们一边穿衣服一边兴高采烈地吵吵嚷嚷。菲利普竖起耳朵听着。过了一会儿又打了一道铃,大家纷纷跑下楼去。他们围坐在教室里两张长桌边的凳子上。沃森先生也进来就座了,身后跟着他的妻子和几个校工。他的祷文读得很有气势,声响如雷,像是在针对每一个男孩发出警告。菲利普战战兢兢地听着。接着沃森先生又读了《圣经》里的一个章节,校工们鱼贯而出,不一会儿,这群脏兮兮的年轻人拿了两大壶茶进来,一会儿又端进来几大盘面包和黄油。
菲利普胃口很挑剔,面包上那层厚厚的劣质黄油弄得他直犯恶心,不过他看到别的男孩都把黄油刮掉不吃,于是也跟着这样做。这些孩子全都有罐头肉之类的吃食,都是放在玩具箱里带进来的。有些男孩还有鸡蛋或是培根之类的“加餐”,沃森先生可以靠这些捞点儿油水。他问凯利先生菲利普要不要这些,凯利先生说他觉得男孩子不应该娇生惯养。沃森先生对他的看法很是赞同——他觉得对这些正在长身体的小伙子来说,没什么比面包黄油更好的了——但是有些父母非常娇纵下一代,非要给孩子加餐不可。
菲利普发现加了餐的孩子更受关照,他决定给路易莎伯母写信的时候跟她说他也要加餐。
吃过早餐,男孩们晃悠到了操场上。走读生也陆续在这里聚集起来,他们是当地牧师、驻军军官以及这个古老城镇的工厂主或是商人的孩子。不一会儿打铃了,男孩们成群结队回到预备学校。预备学校有两间教室,其中一间又大又长,教室两头各有一个教员,分别教一年级和二年级。这间教室外面有间小点儿的教室,沃森先生在这里教三年级。为了把预备学校跟国王中学衔接起来,这三个年级在表彰典礼上和日常报告里的正式名称分别是附属高级班、中级班和低级班。菲利普被安排在了低级班。老师是个叫莱斯的男人,脸红通通的,声音很好听,他跟男孩们相处得轻松愉快。上他的课时间过得飞快,菲利普没想到这么快就到十点四十五了,老师放大家出去休息十分钟。
全校学生都闹哄哄地冲到了操场上。新生被要求走到操场中间,其他人则在左右两边的墙根下站成一排,他们玩儿起了“捉猪”游戏。高年级学生要跑到各自对面那堵墙去,新生则要趁他们穿过操场中央的时候想办法抓住他们,如果抓到了就念一句咒语:一二三,猪进栏!被抓的人就成了俘虏,要帮着去抓剩下的那些人。菲利普看到有人从他身边跑过去,正想一把抓住他,可是他跛着脚追不上。其他人看到有机可乘,都直奔他那块地方。这时候突然有人灵机一动,模仿菲利普跑起来腿脚不便的样子。男孩们见了哈哈大笑,接着所有人都开始有样学样,绕着他一瘸一拐、怪模怪样地跑起来,尖着嗓门发出刺耳的笑声。这个新游戏让他们高兴得忘乎所以,一个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有人故意绊了菲利普一脚,他像往常一样重重摔倒在地上,当场磕破了膝盖。他好不容易从地上爬起来,结果周围人笑得更厉害了。有个男孩从后面猛推了他一把,要不是有人扶了他一下,他肯定又摔倒了。大家以取笑他的残疾为乐,把之前的游戏彻底忘了。有个男孩自创了一种怪异的步伐,他跛着脚左摇右摆、摇头晃脑,逗得其他人捧腹大笑,有几个男孩笑得在地上打滚。菲利普惊恐万分。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都在笑他。他的心跳得像擂鼓一样,感觉自己快要透不过气来。他长这么大从来没经受过这样的惊吓。他傻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绕着自己一圈又一圈地跑,一边学他一瘸一拐的样子,一边尖声大笑,他们对着他大声嚷嚷,想让他过去抓他们,但他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再也不想让他们看见他跑起来的样子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不让自己哭出来。
突然打铃了,所有人一窝蜂跑回了教室。菲利普的膝盖在流血,他灰头土脸的,头发也乱糟糟的。有好一会儿莱斯先生都没办法让大家安静下来。他们还在为刚才的新奇景象兴奋不已。菲利普看到有一两个人低着头,偷偷看他的脚。他马上把脚缩到了凳子下面。
下午要出去踢足球,菲利普吃完午饭正往外走的时候被沃森先生叫住了。
“我猜你踢不了足球吧,凯利?”他问。
菲利普尴尬地红了脸。
“嗯,先生。”
“好吧,那你最好还是去球场边上待着吧。你能走那么远吧?”
菲利普不知道球场在哪儿,但还是答应了他。
“好的,先生。”
莱斯先生带着群男孩正准备出去,他瞥见菲利普还没换衣服,就问他为什么不去踢足球。
“沃森先生说我不用踢了,先生。”菲利普说。
“为什么呢?”
一群男孩子围着菲利普,好奇地看着他,一种羞耻感将他紧紧包围。他低下头没有回答。其他人替他回答了。
“他跛脚,先生。”
“哦,我知道了。”
莱斯先生很年轻,一年前才刚刚拿到学位。他突然觉得很尴尬,本能地想跟菲利普说声抱歉,却又不好意思说出口。
他粗声粗气对其他人喊道:
“好啦,小子们,还在这儿等什么呢?赶紧过去吧。”
有些人已经走了,剩下的人这时候也三三两两地出发了。
“你还是跟着我走吧,凯利。”老师说,“你不知道怎么去,是不是?”
菲利普猜到老师好心帮他,喉咙一阵哽咽。
“我走不了多快,先生。”
“那我就走慢点儿。”老师笑着说。
短短几句温柔的安慰,让菲利普对这个红脸蛋的、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他突然觉得没那么难过了。
可是到了晚上准备脱衣服睡觉的时候,那个叫辛格的男孩从自己隔间里出来,把脑袋探进菲利普的隔间。
“喂,让我们瞧瞧你的脚。”他说。
“不。”菲利普回答。
他噌的一下跳到**,把腿藏到被子里。
“敢跟我说不字!”辛格说,“过来,梅森!”
旁边隔间那个男孩正在角落里看着他们,一听到辛格叫他就马上溜了进来。他们抓住菲利普,想把他身上的被子扯开,但是菲利普死死抓住不放。
“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他喊道。
辛格抄起一把刷子,用背面狠狠砸他抓住被子的两只手。菲利普疼得哇哇大叫。
“你就不能乖乖让我们看一下吗?”
“不!”
绝望中,菲利普握紧拳头猛揍这个折磨他的家伙,但他不是辛格的对手,辛格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反拧起来。
“啊!别!别!”菲利普喊着,“你要把我的胳膊拧断了。”
“那就别动了,把脚伸出来!”
菲利普呜咽一声抽了口气。辛格又猛地拧了一下他的胳膊,这一下疼得菲利普无法再忍下去。
“行了!我给你看!”菲利普说。
他伸出那只跛脚。辛格还是抓住他的手腕不放,他好奇地看着菲利普那只畸形脚。
“真恶心。”梅森说。
又有一个男孩凑进来看了一眼。
“呃!”他发出一声作呕的声音。
“我的天,真是个怪物。”辛格说着做了副鬼脸,“是硬的吗?”
他用手指尖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好像这东西是个活物似的。突然楼梯上响起了沃森先生沉重的脚步声,他们赶紧把被子往菲利普身上一扔,像兔子一样窜回了自己的隔间。沃森先生走了进来,他踮起脚,透过绿门帘挂杆上的缝隙往两三个隔间里瞧了瞧。小男孩们都安安稳稳地躺在**。他熄了灯走出了宿舍。
辛格喊了一声菲利普,但是菲利普没有回答。他牙齿紧咬枕头,不让任何人听到他的哭声。他哭不是因为他们弄疼了自己,也不是因为他们看了他的跛脚使他蒙受了羞辱,他哭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愤怒:他竟然受不了折磨自己把脚伸了出去。
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很悲惨。在他幼稚的想象中,这样的痛苦必将永远持续下去。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了那个寒冷的早晨,那天早晨艾玛把他从**抱起来放在他妈妈身边。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想起过这件事情,可是现在,他仿佛又感受到了依偎在妈妈身边被妈妈搂着的那种温暖。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只是一场梦——妈妈的死,在牧师公馆的生活,还有这两天在学校里的悲惨遭遇——明天早上醒来他又会回到家里了。想着想着他的眼泪干了。他心里太难过了,这一切肯定只是个梦而已,妈妈还活着,艾玛很快就会上来睡觉了。这样想着他慢慢睡着了。
可是第二天早晨他又是在一阵铃声中惊醒,睁眼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隔间里那道绿门帘。
12
过了些日子,大家对菲利普的残疾失去了兴趣,就像某个男孩的红头发或是过度肥胖一样,大家慢慢就习以为常了。但与此同时,菲利普却变得异常敏感。他只要能不跑就不跑,因为他知道自己跑起来跛得更明显。他渐渐形成了一种奇怪的走路方式:他站着的时候尽量一动不动,把跛脚搁在另一只脚后面,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还时刻提防着任何跟他的跛脚有关的明示或暗示。由于不能加入其他男孩的游戏,他对他们的生活一直很陌生,只能以旁观者的身份感受他们游戏的乐趣,他感觉自己和他们之间似乎隔着一道屏障。有时候他们好像觉得不能踢球是他自己的错,他也没办法让他们理解。大部分时间他都自己一个人待着。刚开始他还有些爱说话,渐渐地,他变得沉默寡言。他开始思考自己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同宿舍最大的男孩辛格不喜欢菲利普。菲利普的体格在他这个年纪里算比较瘦小的,所以只能经常忍受他的欺负。大概期中的时候,一个“笔尖游戏”风靡了全校。这是一种两人对战的游戏,用钢笔尖在桌子或者凳子上比赛。一方要用指甲盖去推笔尖,想办法让自己的笔尖爬到对方的笔尖上;另一方则要想方设法躲开进攻,同时让自己的笔尖盖住对方的笔尖。赢的一方就对着拇指根呵口气,然后紧紧按住两个笔尖,把手举起来的时候如果两个笔尖都不掉,那两个笔尖都是他的了。很快,学校里到处都有人在玩儿这个游戏,越会玩儿的人赢的笔尖就越多。然而沃森先生觉得这是变相赌博,没过多久就禁止了这个游戏,还把大家手上的笔尖统统没收了。菲利普是玩儿这个游戏的高手,他心情郁闷地上缴了所有战利品,但还是手痒得厉害。过了几天,走在去足球场的路上时,他拐进商店买了一便士的丁字形笔尖。他把笔尖兜在口袋里,心满意足地摩挲着,可是没过多久就被辛格发现了。辛格的笔尖也被没收了,但是他藏了一个很大的,名字叫“巨无霸”,这个笔尖可以说战无不胜。现在有这么一个大好机会把菲利普的笔尖赢到手,他自然按捺不住。菲利普知道他的小笔尖处于下风,但是他生**冒险,愿意赌一把。而且他知道辛格是不会允许他拒绝的。菲利普有一周没玩儿这个游戏了,坐下来的时候他兴奋得颤抖。很快他就输掉了两个笔尖,辛格高兴得手舞足蹈。但是第三局的时候,辛格的“巨无霸”不小心滑到了一边,菲利普趁机把自己的笔尖推了上去。菲利普赢了,他高兴得大喊大叫。就在这时沃森先生进来了。
“你们在干吗?”他问。
他的目光从辛格扫到菲利普,但是两个人都没有答话。
“难道你们不知道我已经禁止玩儿这个愚蠢的游戏了吗?”
菲利普的心跳得飞快。他知道接下来等着他的是什么,他一边怕得要命,一边又有些沾沾自喜:他还从来没挨过鞭子,痛是肯定的,但是事后就可以拿来吹牛了。
“到我书房去。”
校长转过身,他们一边一个跟在校长后面。辛格悄悄对菲利普说:
“我们要倒霉了。”
沃森先生指着辛格。
“弯下去。”他说。
辛格挨一鞭子就哆嗦一下,菲利普看得脸都白了。抽到第三下的时候辛格疼得哇的一声哭了,接着又是三下。
“行了,起来。”
辛格站起来,眼泪从脸颊上滚落下来。菲利普往前走了一步。沃森先生把他打量了一会儿。
“我就不打你了,你是新来的,再说我也不能打一个瘸子。走吧,你们俩,以后不准胡闹了。”
他们回到教室的时候已经有一堆男孩在等着他们了,也不知道这帮家伙从什么秘密渠道听说了这事儿。他们立刻迎上来围着辛格问这问那。辛格看着他们,由于疼得厉害,一张脸憋得通红,脸颊上还挂着泪痕。他朝着站在他后面一点儿的菲利普偏偏脑袋。
“他没挨揍,就因为他是个瘸子。”他气愤地说。
菲利普红着脸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他感觉所有人都在鄙视他。
“你挨了几下?”有个男孩问辛格。
辛格没有回答,他因为挨了揍憋了一肚子的火。
“以后别找我跟你玩儿笔尖了。”他对菲利普说,“你倒好,又不怕挨揍。”
“我没让你跟我玩儿。”
“你没有吗?”
他猛地伸脚绊了菲利普一脚。菲利普一向站得不稳,重重摔倒在地上。
“瘸子!”辛格说。
剩下的整个学期他都残忍地折磨着菲利普。菲利普试着离他远点儿,但是学校太小了,想躲也躲不开。他试着向他示好,对他笑相迎脸,甚至还买了把刀讨好他。辛格把刀收下了,但是并没有收敛。有一两次菲利普实在忍无可忍,他对着这个大个子拳打脚踢,但是辛格比他强壮得多,他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总是被收拾一顿后被迫道歉求饶。正是这一点让他格外痛苦:他不能忍受道歉的屈辱,那一声声低三下四的道歉是他疼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被硬生生逼出来的。更糟糕的是,这种痛苦的生活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辛格才十一岁,要到十三岁才升入中学。菲利普意识到自己必须在这个恶魔的手掌心里生活两年,而且根本无处可逃。只有上课和睡觉的时候他才能高兴起来。那时候他常常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怪异感觉:眼前痛苦绝望的生活只是一场梦,早上醒来他就会躺在自己在伦敦的那张小**了。
13
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就快满十二岁。他已经升到了三年级,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过完圣诞节,另外几个男孩就要升入中学,到时候他就是第一名了。他拿了一大堆奖,都是些毫无用处的书,纸张粗劣,不过封皮很精美,封面上还装饰着学校的盾徽。优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负,他过得也不算不开心。同学们因为他身有残疾,也就不去嫉妒他取得的好成绩。
“拿奖对他来说太容易了,”他们说,“他除了一个劲儿读书还能干啥?”
他也没有像刚开始一样那么怕沃森先生了。他已经习惯了他的大嗓门,而且当沃森先生把手重重地搭在他的肩膀上时,他能隐约感觉到校长亲切的爱抚之意。他的记忆力很好,要想在学校名列前茅,这比脑袋瓜聪明更管用。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拿着奖学金从预备学校毕业。
但与此同时,他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新生儿会把自己的身体和周围的事物混为一谈,并没有意识到他的身体是自己的一部分,他玩弄着自己的脚指头就像玩弄身边的拨浪鼓。只有当他渐渐感觉到疼痛,他才能理解身体的真相;也只有经历类似的痛苦,个体才能意识到自我的存在。然而不同的是,虽然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是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拥有完整而独立的人格。大多数人会在青春期产生一种落落寡合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一般不会发展得太过强烈,以至于个体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跟周围人不一样。那些像蜂巢里的蜜蜂一样很少有自我意识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可能获得幸福。他们参加的活动大家都参加,他们找的乐子之所以称其为乐子,是因为大家都这样玩儿。你会看到他们在圣灵降临节[28]那天在汉普斯特德公园[29]跳舞庆祝,或是为足球比赛呐喊助威,或是从蓓尔美尔街[30]俱乐部的窗户探出脑袋,向皇家游行队伍欢呼致意。正是因为他们,人类才被称为社会动物。
菲利普的跛脚招来了周围人的嘲笑,这让他早早退去了童年的天真,开始了痛苦的自我认识的过程。由于他的情况太过特殊,那些对日常事务行之有效的现成规则对他来说并不适用,他只好自己去思索。他读了很多书,脑袋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观点,他对这些东西只是一知半解,但这反倒给了他很大的想象空间。他的羞涩让他感到痛苦,但在他羞涩的外表之下,有些东西正在他心里萌芽,他模模糊糊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可有时候他的个性连他自己也感到惊讶:有些事情他做了,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事后想起来也困惑不已。
菲利普和一个叫卢亚德的男孩慢慢成了朋友。有一天,两人正在教室里玩儿,卢亚德把菲利普的一个黑檀木笔架拿在手上玩杂耍。
“别闹了。”菲利普说,“你会把它摔坏的。”
“不会的。”
话音刚落,笔架就掉到地上摔成了两半。卢亚德惊恐地看着菲利普。
“噢,天哪,真对不起。”
一颗颗眼泪从菲利普脸颊上滚落,但他没有说话。
“喂,你怎么了?”卢亚德大吃一惊,“我赔你个一模一样的。”
“我不是心疼笔架。”菲利普的声音颤抖着,“只是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就在她去世前。”
“天哪,真的很对不起,凯利。”
“没事。不怪你。”
菲利普捡起断成两截的笔架,拿在手上怔怔地看着。他努力忍住眼泪,心里难过极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很清楚,这笔架是他上次放假的时候,在布莱克斯特布尔花三便士买的。他一点儿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编出这么悲惨的故事,可他确实很难过,就像这个笔架真的是母亲去世前送给他的一样。牧师公馆的虔诚氛围和学校的宗教气氛,使菲利普的良心异常敏感;他不知不觉受到了周围环境的影响,感觉撒旦在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收走他不死的灵魂;虽然他并不比大多数男孩更诚实,但他每次撒完谎都会懊悔不迭。菲利普把这件事想了一遍,心里愈发难受,下定决心一定要去找卢亚德,告诉他那个故事是他编的。虽然他最怕在别人面前丢脸,但这是为了荣耀上帝而丢脸,痛苦中也是有快乐的,这样一想他又有点儿沾沾自喜。然而想了两三天他始终没有行动。他只是向万能的上帝表达忏悔之意,以这种更为舒服的方式来安抚自己的良心。可他还是不懂,自己怎么会为了一个编造的故事而真心实意地难过。那天从他脏乎乎的脸颊上流下来的眼泪是真实的。后来他偶然联想到艾玛告诉他母亲去世时的情景,虽然他当时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但还是坚持要进去向沃特金姐妹告别,好让她们看见他有多么难过然后可怜他。
14
过了段时间,学校里掀起了一阵宗教热潮:粗言秽语再也听不到;小一点儿的男孩们稍有调皮捣蛋就被群起而攻之;大一点的男孩们俨然中世纪的上议院贵族议员,动辄使用武力让那些比自己弱小的孩子改邪归正。
菲利普本身思维就活跃,对新事物如饥似渴,在这场热潮中变得非常虔诚。不久他就听说可以加入一个《圣经》联合会,于是寄了封信去伦敦询问入会的细节。他收到了一张表格,需要填写申请者姓名、年龄和学校,还要签署一份郑重声明,保证每天晚上读一部分指定的《圣经》章节并坚持一年,另外还要附上半克朗[31]报名费,信上解释这一方面是为了证明申请者的诚意,另一方面是为了支付行政开销。菲利普按要求把资料和钱都寄了过去,接着收到了一个大概值一便士的日历,上面指定了每天要读的章节;另外还有一张纸,一面画着牧者耶稣和羔羊,另一面是一段用红线框起来的短祷文,每次读经前都要照着这段话祷告一遍。
每天晚上他都争分夺秒地脱衣服,好赶在煤气灯熄灭前完成当天的任务。他一如既往地埋头苦读,那些残忍欺诈、忘恩负义、不守信用、卑鄙狡猾的故事,他都不加批判地读着。如果这些事真的发生在他的身边,一定会让他胆战心惊,但他读的时候却任其经过脑海,不做任何评论,因为他知道这些事都是在上帝的直接启示下发生的。联合会采用的方法是交替阅读《旧约》和《新约》的篇章。有天晚上他读到了耶稣基督说的下面这段话: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32]。
本来这些话并没有给他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是两三天过后的礼拜日,驻校教士布道的时候正好引用了这段话。本来他就算想听也听不见,因为国王公学的孩子们坐在唱诗班的席位,而讲道坛位于十字耳堂的一角,布道者几乎是背对着他们的;而且这两个地方隔得非常远,布道者必须声音洪亮且有一定的演讲技巧,才能让唱诗班的人听见他讲的话。然而长期以来,特坎伯雷的教士都是因为学识渊博而当选,而不是因为拥有能在大教堂派上用场的演讲才能。然而也许是因为他不久前才读到过,这段布道竟然清晰地传到了他的耳朵里,突然间这段话就像是特地传达给他的旨意。剩下的大半个布道的时间,他都在心里琢磨这段话的意思。晚上一爬上床他就翻开福音书找到这段经文。虽然他对书上的东西向来深信不疑,但他这时候已经知道,《圣经》里经常明面上说着这件事,暗地里却指向另一件事。学校里没有他想请教的人,于是他把这个问题记在心里,一直等到回家过圣诞节的时候。有一天他终于逮住了一个机会。那天他们吃过了晚饭,刚做完睡前祷告,凯利夫人跟往常一样在数玛丽·安拿进来的鸡蛋,挨个儿在鸡蛋上写下当天的日期。菲利普站在桌子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翻看着《圣经》。
“我说,威廉伯父,这里这段话,真的是它说的那个意思吗?”
他用手指压着那句话,假装是自己偶然翻到的。
凯利先生抬起头从镜框上面瞅了他一眼。他正坐在火炉前,手里拿着一份《布莱克斯特布尔时报》。报纸是当天晚上送来的,油墨还没干透,他每次读之前都要晾个十分钟。
“哪一段?”他问。
“喏,就是这一段,说只要有信心就可以把山移开。”
“《圣经》里这样说那就是了,菲利普。”凯利夫人拿起篮子温和地说。
菲利普望着伯父等他回答。
“这是信念的问题。”
“你的意思是,只要真心相信自己可以把山移开,就真的可以实现?”
“靠上帝的恩典,是的。”牧师说。
“好啦,跟伯父说晚安吧,菲利普。”路易莎伯母说,“你不会打算今晚上就去移山吧?”
菲利普任伯父吻了吻自己的额头,然后一溜烟跑到伯母前面上楼去了。他已经问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小屋里冰冷刺骨,他一边换上单薄的睡衣,一边冷得直哆嗦,但他一直觉得自己做祷告的时候越不舒服,上帝就越觉得有诚意。手脚冰凉的感觉就是给全能上帝的献祭。这天晚上,他俯身跪在地上,把脸埋在掌心,全心全意祈求上帝把他的跛脚变得完好。比起移开大山,这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知道只要上帝愿意就一定能做到,对此他有着全然的信心。第二天早上起来做晨祷的时候,他又在祷告末尾提出了同样的请求,并且为奇迹的降临定下了一个日子。
“哦,仁慈善良的上帝啊,如果这是您的意愿,就请在我回校的前一天晚上把我的脚变好吧。”
他把他的祈求变成了一套固定的话语,心里觉得挺高兴。过了一会儿,他们在餐厅做餐前祷告,伯父每次做完祷告都会沉默一会儿,他又趁这段时间把那套话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然后才站了起来。晚祷的时候他又祷告了一遍,上床睡觉前,他又穿着睡衣瑟瑟发抖地念了一遍。每次祷告的时候都满怀信心。这还是他头一回这么盼望假期快点儿结束,他幻想着自己一步三阶跑下楼梯时伯父震惊的样子,他幻想着早餐过后和路易莎伯母冲出大门买新靴子的情形,想着想着他自己忍不住咯咯笑了。回到学校他们肯定会惊掉下巴的。
“天哪,凯利!你的脚怎么啦?”
“哦,已经没事啦。”他会漫不经心地回答他们,好像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
到时候他就可以踢足球了!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奔跑的样子,他跑啊跑,跑得比谁都快,想到这些他快活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复活节学期[33]末会举办一场运动会,到时候他也可以参加赛跑了,他甚至看到了自己飞身跨栏的样子。跟大家一样的感觉该有多好啊!再也不用担心那些新来的学生因为不知道自己的残疾而好奇地打量自己了;夏天洗澡的时候,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脱衣服,急急忙忙把脚藏进水里了。
他集中所有心力祷告着,心里没有丝毫怀疑和动摇,他对上帝的话语深信不疑。终于到了回校前一天晚上,上楼睡觉的时候他兴奋得发抖。外面的地上积了雪,连路易莎伯母都难得奢侈了一回,在自己的卧室里生起了炉子。但是菲利普的小屋冻得跟冰窟窿一样,他的手指冻得麻木了,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衣领解开,牙齿也不停地咯咯打战。他突然想到,今天晚上一定要做一些比平时更有诚意的事情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于是他掀开铺在床前的小地毯,直接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他突然又想到身上的睡衣这么柔软,他的造物主可能会不高兴,于是他把睡衣给脱了,光着身子做完了祷告。等他钻进被窝的时候他已经冻得不行了,好一会儿都睡不着觉,可是等他睡着的时候,他睡得特别香甜,第二天早上玛丽·安进来送热水的时候摇了他好一阵他才醒。她一边拉开窗帘一边跟他说话,但他没有心思回答,他马上意识到这就是奇迹降临的早晨了。他的心里充满欢喜和感激。他下意识想马上摸摸那只已经痊愈的脚,但是又觉得这样做好像是在怀疑上帝的好意。他知道他的脚已经好了,不过最后他还是下定决心,用右脚的脚指头轻轻碰了碰左脚,然后把手伸过去摸了摸。
他一瘸一拐下楼的时候,正赶上玛丽·安去餐厅做祷告。祷告完他坐下来闷声闷气地吃着早饭。
“你今天早上怎么这么安静呀,菲利普。”过了一会儿路易莎伯母说道。
“他在想明天回学校就有丰盛的早餐吃了。”牧师说。
菲利普一开口又是答非所问,这一点总是让伯父很恼火,他管这叫“白日做梦的毛病”。
“假设你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说,“而且你真心相信它会发生,我是说像移开大山这样的事,你很有信心,可是事情没有发生,这是怎么回事呢?”
“你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说,“两三个星期前你就在问移山的事了。”
“这只能说明你没有信念。”威廉伯父回答。
菲利普接受了这个解释。如果上帝没有治愈他,肯定是因为他没有真心相信。可是他都已经这么相信了,到底还要怎么相信才算够呢?也许是他给上帝的时间不够吧,毕竟他才求了十九天。过了一两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次他把时间定在了复活节。这是上帝之子光荣复活的日子,上帝一高兴,可能就大发慈悲答应他了。不过他这次为了如愿以偿,还用上了其他办法:他开始许愿,看见新月的时候许愿,看见有斑纹的马许愿,甚至还留心起天上的流星;放探亲假的时候牧师家杀了只鸡吃,跟路易莎伯母一起扯开如愿骨[34]的时候他又许了愿,每次都是希望自己的脚变得完好无缺。除了祈求这位以色列的上帝,他甚至不知不觉地祈求起本民族那些更为古老的神灵。他不知疲倦地向全能的上帝祷告,有空的时候只要一想起来他就祷告一遍。每次的祷告都一字不差,他觉得跟上帝祈求的话语必须一模一样,这一点非常重要。但是没过多久他就感觉这次的信念肯定还是不够强。无法抗拒的怀疑向他袭来,他把自己的个人经验变成了一条普遍规律:
“我看谁的信念都不够吧。”他说。
就像小时候保姆跟他讲盐的用处:只要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任它是什么鸟都能抓住。有一次,他拿了一小袋盐走进肯辛顿花园,可是无论怎样,他离那些鸟都不够近,没法儿把盐撒在鸟尾巴上。复活节前他就放弃了努力。他觉得伯父骗了他,所以隐隐对他产生了一种怨恨。什么移开大山,不过又是《圣经》里一段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话。他觉得伯父根本就是在耍他。
15
菲利普十三岁的时候进入了特坎伯雷国王公学。这所学校一向以历史悠久为傲,成立于诺曼征服[35]前,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学校,由奥古斯丁[36]的修士们传授一些基础知识。在解散修道院[37]期间,和很多同类学校一样,学校被国王亨利八世的官员重组,由此得名“国王公学”。从那时起,学校就贯彻其朴素的办学方针,为肯特郡的乡绅和专业人士的子孙提供足以满足他们需求的教育。从国王公学的校门里先后走出过一两位日后享誉文坛的文学家:一位是诗人,天资卓越仅次于莎士比亚;另一位是散文家,其人生观对菲利普这代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学校还培养出了一两位杰出的律师,不过当今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有名的律师。此外还出过一两位优秀的军人。然而,在与修道院分开来的三个世纪以来,这里培养得最多的当数神职人员,包括主教、教长、教士,尤其是乡村牧师。有些孩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是在这里上的学,后来都成了特坎伯雷主教教区下属堂区的牧师,他们来这儿上学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了主意,将来要领受圣职成为牧师。然而,即便是这样一所学校,也有要发生变化的迹象了。有些孩子把从家里听来的闲言碎语散播到学校,说现在的国教跟以前不一样了,倒不仅是说薪水变少了,而是说进入这行的阶层跟以前不一样了。有几个男孩认识的一些副牧师家里竟然是做小买卖的。他们宁愿去海外的殖民地谋生(那个年代在英国混不下去的人,依然把殖民地当作最后的希望),也不肯给这些不三不四的人当副手。在国王公学和在布莱克斯特布尔的牧师公馆一样,大家所说的商贩,就是指那些不幸没有祖传的土地(这里乡绅和地主又有很细微的区别),又跟绅士一般从事的四大职业(律师、医师、牧师、建筑师)一个都不沾边的人。学校大概有一百五十个走读生,他们的父亲都是乡绅或者兵站的军官,而那些家里做小买卖的孩子则被人另眼相看,总感觉自己低人一等。
老师们偶尔在《泰晤士报》和《卫报》上读到一些新潮的教育理念,但他们没有耐心去研究,只是一心希望学校坚守传统。他们巨细无遗地教着那些死去的语言,弄得毕业的学生们余生中一想起荷马或维吉尔就一阵厌烦。虽然在休息室用餐时,偶尔有一两个胆大的人表示数学越来越重要,但普遍还是感觉数学不如古典文学高贵。学校既不教德语也不教化学,法语只有年级主任教,他们比外教更会维持课堂秩序,而且对语法知识的掌握不亚于任何一个法国人,所以就算他们在布洛涅的餐馆碰到不会英语的侍应生连杯咖啡都点不了,好像也没什么所谓。地理课主要让孩子们画地图,老师和学生皆大欢喜,尤其是碰到多山的国家,画画安第斯山脉或是亚平宁山脉,大半节课就过去了。学校的老师们毕业于剑桥或牛津,都领受了圣职,也都没有成家。如果他们想结婚,就只能听从牧师会的安排,接受一个薪水更加微薄的职位。但是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人愿意离开特坎伯雷高雅的生活圈子,去乡村堂区过单调沉闷的生活。这里因为有骑兵驻扎,既有种英武的气派,又充满宗教氛围。就这样,他们都已经人到中年。
但是校长不一样。校长有义务成家,并且要管理学校直到年事已高。退休时享受的津贴之丰厚,其他老师连想都不敢想,此外还能获得荣誉教士的头衔。
然而就在菲利普入学前一年,学校发生了大的变动。当了二十五年校长的弗莱明博士耳朵越来越聋,显然没办法继续任职荣耀上帝了。因此,当城郊一个职位有了空缺,牧师会便提出把这个年薪六百镑的美差给他,暗示他是时候退休了,这笔收入也足够他调理身体、颐养天年。两三个眼巴巴盼着升迁的副牧师听说后愤慨极了,他们跟妻子抱怨说,堂区需要的明明是精力旺盛的青壮年,怎么能安排一个对堂区事务一窍不通,又已经中饱私囊的老东西呢,简直无耻!但是这些未领圣俸的牧师再怎么抱怨,也传不到大教堂牧师会的耳朵里。堂区的信众对此没有发言权,所以也没人问他们的意见。卫理公会和浸信会则都在村里设立了礼拜堂。
打发走了弗莱明博士,学校就该找一位继任者了。按照学校的传统,一般不会选下级教师。平日里聚在休息室里的那帮人一致拥护沃森先生。沃森先生是预备学校的校长,不算国王公学的老师,大家认识他已经二十年了,知道他不会干出招人嫌的事。然而牧师会做出的决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他们选了个叫珀金斯的人。一开始谁都不知道这人是谁,这名字听上去也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就在众人余震未消的时候,终于有人想起来,原来这人就是开布匹店那个珀金斯的儿子!弗莱明博士刚好在午餐前宣布了这个消息,他看起来也有些错愕。教员们默不作声地吃着饭,没人做任何评论。校工们一走,大家马上七嘴八舌地讨论开了。在场教员姓甚名谁并不重要,不过一届届学生都管他们叫叹气鬼、柏油桶、瞌睡虫、机关枪和黄油块。
他们都认识汤姆·珀金斯。首先,他不是个绅士。他们还记得很清楚他长什么样子:个子瘦小,皮肤黝黑,顶着一头乌七八糟的黑头发,瞪着一双铜铃一样的大眼睛,看上去活像个吉卜赛人。他当时是走读生,拿着学校给的一等奖学金,几年书读下来没花家里一分钱。当然他表现非常优秀,每学年的表彰日都捧回一大堆奖。那时候的汤姆就是学校的金字招牌,大家生怕他跑去申请更大的公学的奖学金,从他们手心里扑棱棱飞走。现在想来真不是滋味。弗莱明博士还找过他开布匹店的爸爸——他们都记得那家店,名字叫“珀金斯-库珀”,开在圣凯瑟琳大街上——说他希望汤姆去牛津大学之前都能留在国王公学。学校是布匹店的大主顾,珀金斯先生高兴都来不及,自然满口答应,保证他不会去别的学校。汤姆·珀金斯成绩一路遥遥领先,他是弗莱明博士印象中古典文学学得最出色的学生。他毕业时拿到了学校最优厚的奖学金,顺利进入了牛津大学,接着又在莫德林学院获得了一笔奖学金,开始了辉煌的大学生涯。校刊每年都会跟踪记载他取得的最新成就。他大学两门课都拿了优等成绩的时候,弗莱明博士还亲自为他写了贺词,刊登在校刊头版上。在这期间,他家的布匹店由于合伙人库珀嗜酒如命,已经越来越难以为继了,大家对他这时候取得的优异成绩也就愈发感到欣慰。就在汤姆·珀金斯即将拿到学位时,两个布匹商递交了破产申请。
汤姆·珀金斯顺理成章领受了圣职,进入了牧师这个对他来说再适合不过的职业。他先后在惠灵顿公学和拉格比公学担任过助理校长。
可是为他在别的学校取得的成就拍手叫好,跟自己在他手底下做事是两码事。柏油桶以前经常罚他抄课文,机关枪还扇过他耳光。牧师会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谁都不可能忘记他是个破产布商的儿子,库珀这个酒鬼更是往他脸上抹黑。据说教长曾大力支持他提名的这个候选人当选,那么他很有可能会邀请汤姆出席他们的餐会。可是汤姆·珀金斯往席上一坐,教堂领地里那些优雅可爱的小餐会还能跟以前一样吗?再说兵站那边会怎么看?别指望军官绅士会把他当自己人。他这一当选,会对学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学生家长们肯定不乐意,甚至出现大规模退学也不足为奇。更别说还得叫他“珀金斯先生”,这简直是奇耻大辱!教员们想集体请辞表示抗议,可又怕学校眼睛也不眨就同意了,所以都不敢贸然行动。
“唯一的办法就是做好准备应对变化。”叹气鬼说。他教五年级已经有二十五年了,论教学能力,全校倒数第一。
等他们亲眼见到珀金斯的时候,心里的担忧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弗莱明博士安排了午宴,让他们跟珀金斯先生见见面。他现年三十二岁,身材又高又瘦,那副蓬头垢面、野里野气的样子,跟他们印象中那个小男孩毫无二致。一身做工粗糙又寒酸的衣服胡乱地套在身上。头发还是又黑又长,从来都不知道梳一梳,随便一动就有几绺头发滑到前额,他就飞快地用手从眼睛上撩开。他长着两撇黑黝黝的八字胡,一脸的络腮胡都快长到颧骨上了。他跟老师们谈笑风生,仿佛一两个星期前才跟他们分别。他显然很高兴见到他们。他好像没有意识到自己担任校长一职有什么怪异之处,别人称呼他“珀金斯先生”,他也表现得相当自然,好像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
珀金斯跟他们告别的时候,其中一个教员没话找话,说火车还有好一会儿才开呢。
“我想在附近走走,看看以前的铺子。”他兴冲冲地说。
空气里顿时充满尴尬,他们不敢相信他竟然这么不懂人情世故。更倒霉的是,弗莱明博士耳聋没听见他说啥,他的妻子对着他的耳朵大喊道:“他说想在附近走走,看看他爸爸以前的铺子!”
在场所有人都感觉很尴尬,唯独汤姆·珀金斯没有发觉。他转身问弗莱明夫人:
“您知道店铺现在是谁接管了吗?”
弗莱明夫人气得都快说不出话来了。
“还是家布匹店,”她怒火中烧地说,“名字叫葛洛夫,我们没有再光顾了。”
“不知道他肯不肯让我进去看看。”
“你要是告诉他你是谁,他应该会让你进去的。”
当天晚上,教员们在休息室里吃晚餐,谁也没提到压在所有人心头的那件事。一直到快吃完饭的时候,叹气鬼开口问了一句:
“我说,你们觉得新来的头头怎么样?”
他们想起了午宴时候的那场对话,不,那根本算不上对话,那就是珀金斯的独角戏。整场午宴他的嘴巴就没停过。他说话像连珠炮似的,滔滔不绝、声如洪钟,时不时发出一阵短促的怪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大家都有点儿跟不上他的思路,因为他思维很跳跃,总是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其中的关联有时候让人摸不着头脑。他谈了不少教育理论,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可他扯了一大堆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的德国现代教育理论,听得他们惴惴不安。他还谈到了古典文学,但他是真的去过希腊的。一会儿又扯到了考古学,说他曾经花了一个冬天的时间做考古挖掘,可是这对教学生们应试有什么帮助呢?他还聊了聊政治。他竟然把比肯斯菲尔德勋爵[38]和亚西比德[39]相提并论,这真是奇了怪了。他还谈到了格莱斯顿先生[40]和地方自治的问题。大家这才意识到他是个自由党人,心不禁往下一沉。他还谈了谈德国哲学和法国小说。一个兴趣如此泛滥的人怎么会有精深的学问呢?
最后是瞌睡虫总结了一下大家对他的印象,得出了一条所有人都觉得非常准确的评价。瞌睡虫是三年级高级班的老师,性格软弱,永远耷拉着眼皮,弱不禁风的身子好像撑不起那么高的个子。他干什么事情都慢悠悠、软绵绵的,给人一种有气无力的感觉。瞌睡虫这个外号再适合他不过了。
“他很有干劲。”瞌睡虫说。
干劲是野蛮粗俗、没有教养的同义词。干劲绝不是绅士的行为,他们脑海里浮现出了救世军吹号打鼓招摇过市的样子。干劲还意味着改变,一想到那些舒舒服服的旧习惯岌岌可危,他们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以后的日子想都不敢想。
“他比以前更像个吉卜赛人了。”一阵短暂的沉默后,有人说道。
“教长和牧师会选他的时候到底知不知道他是个激进派。”另一个人愤愤地说。
然而谈话就此中断,他们已经烦躁得没心思说话了。
一周之后的表彰日,柏油桶和叹气鬼一起往牧师会礼堂走去。嘴巴一向刻薄的柏油桶说道:
“咱们在这儿也参加那么多次表彰典礼了,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
叹气鬼比平时更加愁眉苦脸。
“要是有什么过得去的差事,让我退休我也无所谓了。”
16
转眼一年过去了,菲利普进入了国王公学,老教员们全都安然无恙地待在原位。他们表面上支持新校长的想法,暗地里顽固抵抗、誓死不从。可即便这样,学校里还是发生了很多变化。年级主任还是教低年级法语,不过学校又请了一位老师教高年级法语。这位老师拥有海德堡大学的语言学博士学位,在法国的一所中学教过三年书。除了法语,他也教德语,如果学生不想学希腊语,就可以跟着他学德语。学校还专门聘请了一位数学老师,为的是把这门课教得更系统,放在以前大家都觉得没这个必要。两位新老师都不是神职人员,这可是一项真正意义上的变革。新老师到任的时候,老教员们个个都对他们心怀戒备。学校还配置了实验室,开设了军事课,他们都说这所学校的性质都在变了。鬼知道珀金斯那乱七八糟的脑袋里又在琢磨些什么新花样。国王公学跟大多数公学一样,规模很小,寄宿生总共不超过两百人。由于紧挨着大教堂,学校很难再扩大规模——教堂内围只有一栋楼里住着些教员,其余楼栋都被神职人员给占了,此外再也没有多余的位置盖新楼了。可是珀金斯先生却制订了一个详尽的计划,如果照这个计划实施,说不定还能挤出些位置,把学校的规模扩大一倍。他这样做是想吸引伦敦的生源。他觉得城里的孩子跟肯特郡的少年接触会受益匪浅,而这些乡下孩子也能长长见识。
“这样做违背了我们所有的传统!”叹气鬼这样回应他的提议,“我们费那么大劲,就是不想让伦敦的小子毒害他们。”
“哦,瞎扯淡!”珀金斯先生说。
从来没人说过他这个年级主任“瞎扯淡”!他正想说点儿尖酸刻薄的话来回击他,最好含沙射影地提一下布匹店卖的那些玩意儿,结果还没想出来,珀金斯先生马上又丢出了一颗炸弹:
“教堂内围那栋教工楼,只要你肯结婚,我就跟牧师会申请把它加盖几层,可以用来建些宿舍和书房,你的妻子也可以帮你打点。”
一把年纪的牧师惊得倒抽一口凉气。结婚?他为什么要结婚?他都已经五十七岁了,这把年纪还结什么婚。他也不可能这时候来照顾家室啊。再说他根本就不想结婚,要是非得让他在结婚和回乡下里面选一个,那他宁愿卷铺盖走人。他现在这个年纪,只想过清净安生的日子。
“我没打算结婚。”他冷冷地回答。
珀金斯先生用他那双黑幽幽、亮闪闪的眼睛看着他,就算其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可怜的叹气鬼也完全没看出来。
“那真是太可惜了!你就不能当作帮我个忙吗?这样我跟教长和牧师会申请加盖你们的教工楼也好有个理由。”
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珀金斯先生最让大家反感的一项“新政”就是:他总是不定期跟别的老师换班上课。他每次提出来的时候都客客气气的,好像是请他们帮个忙,实际上这个忙非帮不可。正如柏油桶,也就是特纳先生所说,他这样搞得大家都很没面子。而且他还总是搞突然袭击,做完晨祷就逮住一个老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