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结局(1 / 1)

读者啊,我和他结了婚。我们举行了一场低调的婚礼。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们从教堂回来后,我走进庄园的厨房,玛丽在做饭,约翰在擦拭餐刀。我说:“玛丽,今天早上,我跟罗切斯特先生结婚了。”

这位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那种举止得体、沉着冷静的人,你任何时候都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们惊人的消息,而不必担心耳朵会遭到危险:先是被突然的尖叫刺穿,接着又被喋喋不休的惊叹震聋。玛丽确实抬起头来,确实瞪大眼睛看着我,她正给火上烤着的两只鸡淋油的那把长柄勺,确实在空中悬停了大约三分钟,而约翰擦拭的那些餐刀,也确实在手中悬停了同样的时间。不过,当玛丽重又俯下身子去烤鸡时,却只是说:“是吗,小姐?哦,当然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接着说:“我看到你跟主人出去了,可我不知道你们是去教堂结婚。”说罢,她又忙着给鸡淋油了。我回过头去看约翰,他正笑得合不拢嘴。

“我跟玛丽说过会这样的。”他说,“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罗切斯特家的老仆人,早在罗切斯特先生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认识他,因此常用教名称呼他。“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做,也确信他不会等太久。说不定他做得对。我祝你快乐,小姐!”说着,他有礼貌地拉了拉自己的额发[1]。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个给你和玛丽。”我把一张五镑的钞票放在他手里,没等再听他说什么,就离开了厨房。后来,我从他们独享的厨房门口经过时,听见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她也许比谁家的阔小姐都好呢。”接着是,“虽说她算不上美貌出众,但也不丑,脾气又挺好。在他眼里,她可是大美人哩,这谁都看得出。”

我立刻给“荒原之家”和剑桥写信,把我结婚的事告诉他们,还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这样做。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赞成我走这一步。黛安娜还说,她只给我度蜜月的时间,蜜月过后她就要来看我。

“她最好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简。”我把信读给罗切斯特先生听时,他说,“那样她会等很久,因为我们的蜜月将照耀我们一辈子,它的光辉只有在你我的坟墓上才会暗淡下去。”

圣约翰得到这个消息后有何反应,我不知道。我写信通知他,他却一直没有回信。但六个月后,他给我来了封信,但没有提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有提到我的婚事。他那封信写得很平静,也很亲切,尽管非常严肃。从那以后,他与我保持了定期书信往来,但并不频繁。他希望我幸福,而且相信我不会是那种活在世上、只关心“地上的事”[2]而忘了上帝的人。

你还没有完全忘记小阿黛尔,对吧,读者?我可没有忘记。没过多久,我就提出要求,并获得罗切斯特先生同意,到他送她去的那所学校看她。再次见到我,她欣喜若狂,我也深受感动。她看上去既苍白又消瘦,她说她在那儿不愉快。我发现,对她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这所学校的校规太严,功课也太重了,于是把她带回了家。我打算再当她的家庭教师,但很快就发现这不切实际。现在,已有另一个人——我的丈夫——需要我付出全部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找了一所制度较为宽松的学校,离家也近,我可以经常去看她,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我很留心让她过得舒舒服服的,什么都不缺。她很快就在新住处安定下来,在那儿过得很开心,学习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她渐渐长大,健全的英国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那些法国式缺点。到她离开学校时,我发现她已经成了一个讨人喜欢、乐于助人的伙伴,温顺和善,而且讲原则。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一家人都特别关心。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她的那些小小帮助,她早就做了很好的报答。

我的故事已近尾声。只要再说下我的婚后生活,简单交代一下这个故事中常常提到的那几个人的命运,我就算讲完了。

到现在,我结婚已有十年。我品尝到了跟我在世上最爱的人一起生活,完全为他而生活是什么滋味。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到难以用语言形容,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就像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世上再没有女人像我这样同丈夫亲近,像我这样彻底成为丈夫“骨中的骨、肉中的肉”[3]的了。我跟我的爱德华在一起,从不觉得厌倦,他跟我在一起也是如此,就好像我们对自己胸膛中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所以我们总是厮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厮守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与伙伴在一起时一样快乐。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而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更活跃的、听得见的思考罢了。我把全部信赖都交给了他,他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我们的性情完全相符,结果相处得无比和谐。

我们婚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依然是瞎的。也许正是这种情况才让我们靠得如此之近,结合得如此之紧密。因为那时我就是他的眼,正如现在我仍是他的右手一样。事实上,我就是他“眼中的瞳仁”[4]——他常常这样叫我[5]。他通过我去看大自然、看书,我也从不厌倦地替他观察,用语言描述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彩、阳光,描述我们面前的景色和周围的天气。光线无法向他的眼睛传达的印象,我用声音传达给了他的耳朵。我从不厌倦地念书给他听,带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在为他效劳的时候,我尽管有点伤心,却享受到了最彻底、最强烈的快乐——因为他要求我为他做事时,并没有感到痛苦羞愧,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他真心诚意地爱着我,在接受我的照料时从不觉得勉强。他也知道,我深深地爱着他,能照顾他是我最美好的心愿。

婚后第二年快结束时,一天早上,我正根据他的口授在写一封信,他走过来,朝我俯下身,说:“简,你脖子上戴着亮晶晶的首饰吗?”

我戴着一条金表链。我答道:“是的。”

“你穿的是浅蓝色的衣服吗?”

我的确穿着这么一件衣服。于是他告诉我,最近一段时间,他总觉得蒙住他一只眼睛的云翳变淡了。现在,他确信这是真的。

他和我一起去了伦敦。经过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他终于恢复了那只眼睛的视力。他现在看东西还不是很清楚,也不能久读多写,但无须人扶就能自己走路了。对他来说,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空无一物。当他的第一个孩子被放进他怀里的时候,他能看出,那男孩继承了他曾有过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在那一刻,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承认,上帝已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因此,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更让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那些人也同样幸福。黛安娜·里弗斯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每年一次轮流看望彼此——今年他们来看我们,明年我们就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海军上校,一位英武的军官,也是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牧师,是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就他的才能和品格来说,完全配得上这门亲事。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都很爱他们的妻子,他们的妻子也很爱他们。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去了印度。他踏上了他为自己选择的道路,至今仍在这条路上走着。他在岩石之间和危险之中辛劳,再也没有比他更不屈不挠、更不知疲倦的先驱者了。他坚定、忠实、虔诚,充满精力、热情与真挚,为他的同类勤奋工作。他为他们铲除痛苦的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像巨人一样砍倒阻塞这条道路的信仰和等级的偏见。

他也许依然严厉,也许依然苛刻,也许依然雄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勇[6]的严厉,正是大勇保卫他护送的朝圣者免受亚坡伦[7]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苛刻,使徒只是代表上帝才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8]他的雄心是崇高的主的精神的雄心,目标是要站在被拯救出尘世的人的最前列——这些人“没有瑕疵”[9]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都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10]。

圣约翰没有结婚。他现在再也不会结婚了。他自己一人足以胜任这项辛劳的工作,而他的辛劳即将结束。他那光芒四射的太阳正在匆匆下沉。收到他的最后一封信,我眼中不禁流下世俗的泪水,心中却充满神圣的欢乐。他期待着必然得到的报酬——他那“不能坏的冠冕”[11]。我知道,下一次将由一个陌生人写信给我,告诉我,这个“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他“主人的快乐”了[12]。何必为此而哭泣呢?绝不会有死亡的恐惧来使圣约翰的弥留时刻黯淡无光。他的头脑会清晰明朗,他的心灵会无所畏惧,他的希望会坚实可靠,他的信念会不可动摇。他信中自己的话就是保证:

“我的主已经预先警告过我。”他说,“他每天都更加明确地宣告:‘是了,我必快来!’而我每时每刻都更加急切地回答:‘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13]”

[1]英国旧俗,是下等人向上等人致敬的方式。

[2]出自《圣经·腓立比书》第3章第19节: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

[3]出自《圣经·创世记》第2章第22~23节: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4]出自《圣经·申命记》第32章第10节:耶和华遇见他在旷野、荒凉野兽吼叫之地,就环绕他、看顾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仁。

[5]这里使用了双关,英语中“the apple of one’s eye”既可以表示“眼中的瞳仁”(瞳孔,也泛指眼珠),也可以表示心爱的人或物。

[6]17世纪英国作家约翰·班扬的作品《天路历程》中引导女基督徒进天城的人。

[7]《圣经》中无底坑的使者,袭击不信上帝的人的蝗群之王。详见《圣经·启示录》第9章第1~11节。

[8]出自《圣经·马可福音》第8章第34节: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对他们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9]出自《圣经·启示录》第14章第5节: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他们是没有瑕疵的。

[10]出自《圣经·启示录》第17章第14节: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也必得胜。“羔羊”指耶稣。

[11]出自《圣经·哥林多前书》第9章第25节: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

[12]出自《圣经·马太福音》第25章第21节,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13]出自《圣经·启示录》第22章第20节,证明这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