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恩迪恩庄园里是一座相当古老、中等大小、朴实无华的建筑,深藏在林子里。那地方我以前就听说过,罗切斯特先生经常提起它,有时候还上那儿去。他父亲买下这处产业是为了打猎。他本想把房子租出去,但因为地点不宜,有损健康,所以找不到租户。于是,弗恩迪恩庄园就一直空着,也没有陈设家具,只有两三个房间布置了一下,供主人在狩猎季节去那儿时居住。
我刚好在天黑之前到达这座庄园。傍晚天色阴沉,刮着寒冷的大风,飘着刺骨的绵绵细雨。我按照许诺付了双倍的车钱,把马车和车夫打发走,然后自己步行走完了最后一英里路。即便来到离庄园很近的地方,我还是看不见宅子。它的四周是阴森森的树林,树木长得枝繁叶茂,遮天蔽日。花岗岩柱子之间的铁门告诉我该从哪儿进去。一进门,我就立刻发现,自己已置身于昏暗的密林之中。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蜿蜒而下,犹如林间的教堂侧廊,两侧苍老多节的树干是廊柱,头顶的树枝则是拱门。我顺着小径走去,本以为很快就能抵达住宅,不料小径不断向前伸延,我走了很远都看不到住宅或庭园的迹象。
我以为自己走错了方向,迷了路。昏暗的暮色和林中的阴影笼罩着我。我四下张望,想找到另一条路,但什么也没找到。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树枝、圆柱一样的树干和夏日浓密的树叶——哪儿都没有通道。
我继续往前走。前面的路终于开阔起来,树木也稀疏一点了。我很快就看到了栏杆,接着就看到了房子——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很难将它同树木区分开来。它那破败的墙壁潮湿发绿。我踏进一道只上了门闩的门,站在一块围起来的空地里,树木从这里呈半圆形延伸开去。这里没有花,也没有花坛,只有一条宽阔的石子路,环绕着一小片草地,周围仍是浓密的树林。房子正面有两堵尖尖的山墙,窗子很窄,装有格子。前门也很狭窄,登上一级台阶就到了门口。正如“罗切斯特纹章”旅馆的老板所说,这里整体上看“是个很荒凉的地方”。它静得就像平日里的教堂一样,周围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雨点打在树叶上的沙沙声。
“这里会有人吗?”我问。
有的。有什么人住在这儿,因为我听到了响动——那扇狭窄的前门正在打开,有人正要从宅子里出来。
门慢慢打开,一个人影出现在暮色中,站在台阶上。那是一个没戴帽子的男人,他往前伸出一只手,似乎想感觉一下是不是在下雨。尽管天色幽暗,我还是认出了他——那不是别人,正是我的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停下脚步,几乎停止了呼吸,站在那儿望着他——细细打量着他,他没有看到我。哦,他看不见我!这是一次突然的会面,一次痛苦完全抑制了欢乐的会面。我没有费多大劲就控制住我的声音,没有大喊出来,也没有匆匆奔上前去。
他的身子还像以前一样强壮结实。他的腰背仍然笔挺,头发依旧乌黑,他的五官也没有改变或凹陷。不管有多么忧伤,一年之内都不可能销蚀他运动员般的力量,或者摧毁他朝气蓬勃的青春活力。但我还是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了变化。他似乎深陷于绝望和忧郁之中——我不由得联想到一只惨遭虐待和囚禁的野兽或鸟儿,在它恼怒悲痛的时候,靠近它是危险的。金环围绕的眼睛被残酷弄瞎的笼中雄鹰,看上去或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参孙[1]吧。
读者啊,你会不会以为他失明后变得凶暴,我就害怕了?要是你这么想,那就太不了解我了。我在悲伤之中还掺杂着温柔的希望——不久之后,我就可以大胆地吻一吻他那岩石般的额头,吻一吻额头下面严肃紧闭着的双唇。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我还不想跟他打招呼。
他走下那级台阶,慢慢摸索着朝那一小片草地走去。他那意气风发的龙行虎步如今到哪儿去了?接着他停了下来,好像不知道该往哪边拐。他举起一只手,睁开眼,费了老大的劲,茫然地望着天空,瞪着那半圆阶梯教室一样的树林。可以看出,一切对他来说都只是空洞的黑暗。他伸出右手(手被截掉的左臂藏在怀里),似乎想凭触摸弄清周围有些什么。但他摸到的依然是虚空,因为树木离他站着的地方还有好几码远。他放弃了这番努力,双臂抱胸,静默着站在雨中,任凭开始下大的雨打在他没戴帽子的头上。这时,约翰不知从哪儿走到他身边。
“要我扶您吗,先生?”他说,“大雨就要来了,进屋去不是更好吗?”
“别管我。”他答道。
约翰退了回去,没有看到我。罗切斯特先生想走动走动,但没有成功——周围的一切都太不确定了。他摸索着往回走,进了屋,关上门。
这时我才走上前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约翰的妻子。“玛丽。”我说,“你好吗?”
她吓了一大跳,就像看见了鬼魂似的。我让她镇静下来。她急忙问:“真的是你吗,小姐?这么晚了还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我握住她的手作为问答。然后,我跟着她进入厨房。约翰正坐在熊熊的炉火旁。我三言两语向他们说明,我离开荆棘庄园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我都已经听说,我这次是来看罗切斯特先生的。我请约翰到我打发走马车的那个收费关卡去一趟,把我留在那儿的箱子取回来。然后,我脱下软帽和披肩,问玛丽能不能让我在庄园里过夜。得知这虽然有点困难,但并非办不到之后,我就告诉她,我要住下来。就在这时,客厅里的铃响了。
“你进去的时候,”我说,“告诉你的主人,有个人想跟他谈谈,但别提我的名字。”
“我想他不会见你的。”她答道,“他谁也不见。”
她回来的时候,我问他是怎么说的。
“他要你报上姓名和来意。”她回答,然后倒了杯水,把水杯和几支蜡烛一起放在托盘里。
“他打铃就是要这个吗?”我问。
“是的,虽然他看不见了,可天一黑总要叫人送蜡烛进去。”
“把托盘给我,我来送进去。”
我从她手里接过托盘,她给我指了指客厅的门。我端着托盘,盘子不停地晃动,杯里的水都泼出来了。我的心撞击着肋骨,跳得又响又急。玛丽给我开了门,等我进去后,又把门关上了。
客厅看上去很阴暗。壁炉里,一团无人照管的小火苗无力地燃烧着。房间的瞎眼主人头靠在高高的老式壁炉架上,俯身面对炉火。他那条老狗派洛特躺在一边,躲得远远的,蜷缩着身子,似乎生怕被他无意间踩到。我一进去,派洛特就竖起耳朵,然后一跃而起,一边吠叫一边呜咽,朝我直扑过来,差点撞翻我手里的托盘。我把托盘放在桌上,拍了拍派洛特,轻声说:“躺下!”罗切斯特先生机械地转过身来,想看看这阵混乱是怎么回事。但他什么也看不见,便又转过身去,叹了口气。
“把水给我吧,玛丽。”他说。
我端着只剩半杯的水朝他走去。派洛特跟着我,依然兴奋不已。
“怎么回事?”他问。
“躺下,派洛特!”我又说了一遍。他还没把水送到唇边就停了下来,似乎在凝神倾听。然后他喝了水,放下杯子:“是你吗,玛丽?是不是?”
“玛丽在厨房。”我答道。
他把手很快伸出来,但因为看不见我站在哪儿,所以没摸到我。“你是谁?你是谁?”他问,仿佛竭力想用那双失明的眼睛来看清我是谁——多么徒劳而痛苦的尝试啊!“回答我——再说话呀!”他专横地大声命令道。
“你还想要点水吗,先生?杯里的水被我洒掉了一半。”我说。
“是谁?是什么人?谁在说话?”
“派洛特认识我,约翰和玛丽知道我来了。我今天晚上刚到。”我答道。
“天哪!我产生了什么幻觉啊?什么甜蜜的疯狂攫住了我啊?”
“不是幻觉,也没有疯狂。先生,你的心灵很坚强,不会产生幻觉;你的身体很健康,也绝不会疯狂。”
“说话的人在哪儿?难道只是声音吗?哦!我看不见,可我一定得摸一摸,不然我的心跳就要停止,我的脑子就要爆炸。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是谁——让我摸摸吧,不然我活不了!”
他摸索着。我抓住他那只胡**索的手,双手紧紧地握住它。
“正是她的手指!”他喊道,“她又小又细的手指!既然她有手,那就一定还有别的。”
他那只强劲的手挣脱了我的束缚,抓住了我的胳膊,我的肩膀——脖子——腰——我整个人都被搂住了,紧贴在他身上。
“你是简吗?你是什么人?你有她的身形——你有她的个头——”
“还有她的声音。”我补充道,“她整个人都在这儿,她的心也在这儿。上帝保佑你,先生!我很高兴,又能这样靠近你了。”
“简·爱!简·爱!”他一个劲儿地叫唤着。
“我亲爱的主人,”我回答道,“我是简·爱。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又回到你身边来了。”
“真的吗?真的是有血有肉的简?我那活生生的简?”
“你摸到了我,先生。你搂着我,而且搂得很紧。我可不像尸体那样冰冷,也不像空气那样虚无,是不是?”
“我活生生的宝贝!这的确是她的四肢,这的确是她的五官。受了那么多苦以后,我应该没有这种幸运了。这是梦,是我夜里常做的那种梦。我梦见把她紧搂在怀里,吻她,就像现在这样——我觉得她是爱我的,而且相信她决不会离开我。”
“从今天起,先生,我永远不会离开你了。”
“永远不会,这是幻影在说话吗?可我每次醒来,总发现这只是一场可笑的空欢喜。我孤独凄凉,惨遭遗弃——我的生活黑暗、寂寞、无望——我灵魂干渴,却被禁止喝水;我心灵饥饿,却得不到食物。多么温和柔美的梦啊,现在你偎依在我的怀里,但你也会飞走的,像你那些早已飞走的姐妹一样。不过,在你飞走之前,吻吻我吧——拥抱我吧,简。”
“来了,先生——来了!”
我把嘴唇紧贴在他那曾经炯炯有神、现在却暗淡无光的眼睛上。我撩开他额上的头发,也吻了吻他的额头。他仿佛突然惊醒过来,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了。
“是你——是简吗?这么说,你回到我身边来了?”
“是的。”
“你没有死在哪道沟壑里,沉在哪条溪流中?你也没有憔悴地流落在异乡人中间?”
“没有,先生,我现在是个独立的女人了。”
“独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简?”
“我在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他留给我五千英镑的遗产。”
“啊,这可是实实在在的话——现在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他喊道,“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而且,还有她那独特的嗓音,既温柔,又活泼、调皮,让我枯萎的心都振奋起来了。什么,珍妮特!你是个独立的女人,一个有钱的女人了?”
“非常有钱,先生。要是你不让我跟你住在一起,我可以紧靠你家大门盖一座自己的房子。晚上你需要人做伴时,就可以过来,到我的客厅里坐坐。”
“可是,既然你有钱了,简,你现在肯定有许多朋友照顾你,不会让你活受罪,来陪我这个瞎眼的残疾人吧?”
“我对你说过,我不但有钱,先生,而且是个独立的人。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主。”
“那你要跟我待在一起?”
“当然——除非你反对。我要做你的邻居、你的护士、你的管家。我发现你很孤单,我要跟你做伴——给你念书,陪你散步,坐在你身边,侍候你,做你的眼和手。别再这样愁眉苦脸的了,我亲爱的主人。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扔下你孤零零一个人。”
他没有答话,看上去神情严肃、心不在焉。他叹了口气,半张开嘴想要说什么,但又闭上了。我感到有点尴尬。也许我提出陪伴他,帮助他,显得过于殷勤了;也许我过于轻率,突破了习俗。而他也像圣约翰一样,认为我的这种鲁莽之举很不得体吧。我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确实是出于这样一种想法:他希望而且愿意我做他的妻子。我期待着,他会立刻要求我成为他的女人——虽然他尚未说出口,但我确定他会这样做——这种期待一直支撑着我。可他没有流露出一点这方面的暗示,他的脸色也变得更加阴沉了。我突然想到,也许我完全弄错了,说不定无意中正在扮演傻瓜的角色。我开始轻轻地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可他急忙把我搂得更紧了。
“不——不——简。你千万不能走。不——我已经摸到了你,听到了你的声音,有你在身边,我很舒服——有你的安慰,我很愉快。我不能放弃这些快乐。我自己已经所剩无几了,但我必须有你。世人可以嘲笑我——可以说我荒唐、自私——但这无关紧要。我的心灵需要你,它必须得到满足,否则就会对它的躯壳进行致命的报复。”
“好吧,先生,我会留在你身边,我已经说过了。”
“是啊。可你说留在我身边,你理解的是一回事,而我理解的是另一回事。你也许可以下定决心,待在我的手边和椅子旁,像个好心的小护士那样侍候我——因为你有一颗仁慈的心和慷慨的精神,可以为那些你同情的人做出牺牲——毫无疑问,这应该使我感到心满意足。我想,我现在对你只应怀有父亲般的感情了。你是怎么想的?来——告诉我。”
“你要我怎么想,我就怎么想,先生。就算只做你的护士,我也满足了——如果你认为这样更好的话。”
“可你不能一直当我的护士啊,珍妮特。你还年轻——总有一天要结婚的。”
“我才不在乎结不结婚呢。”
“你应该在乎,珍妮特。如果我还像以前那样,我会努力让你在乎的——可是——我如今只是个瞎眼的废物!”
他又陷入忧郁之中。而我正好相反,变得高兴起来,而且有了新的勇气。最后几句话让我看清了困难所在。由于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所以我完全摆脱了刚才的尴尬,谈话的语气再次活泼起来。
“现在该有人来把你重新变成人了,”我一边说,一边把他那又密又很久没理的头发分开,“因为在我看来,你正在变成一头狮子,或者类似的什么东西。你跟野地里的尼布甲尼撒有‘相似的模样’[2],这是肯定的。你的头发让我想起鹰毛;至于你的指甲是不是长得像鸟爪,我还没有注意到[3]。”
“我这条胳膊上,既没有手,也没有指甲。”说着,他从怀里抽出截掉手的断臂给我看,“只剩下一段残肢了——看上去多可怕!你不觉得吗,简?”
“见到这个,我真为你惋惜,见到你的眼睛也一样——还有大火在你额头上留下的伤疤。最糟糕的是,尽管如此,还是有人会陷入爱你爱得太深、看你看得太重的危险。”
“我认为,看到我的胳膊和疤痕累累的脸,简,你会感到恶心的。”
“是吗?别跟我这么说——不然,我可要说一些鄙视你的判断力的话来了。好啦,我要离开你一会儿,去把炉火烧旺点,把炉边打扫干净。火烧旺的时候,你能分辨出来吗?”
“能,我用右眼可以看到一点亮光——朦朦胧胧的红光。”
“你看得见蜡烛吗?”
“非常模糊——每支蜡烛就像一小团发亮的云。”
“你看得见我吗?”
“不能,我的仙女。不过,能到你的声音,能摸到你,我就已经感激不尽了。”
“你什么时候吃晚饭?”
“我从不吃晚饭。”
“但今晚你得吃一点。我饿了,我敢说你也一定饿了。你只是忘了而已。”
我叫来玛丽,不一会儿,房间就被收拾得整整齐齐,让人看了心情舒畅。我还给他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我兴致特别高。晚饭中以及晚饭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愉快、自由地同他交谈。和他在一起,没有烦恼的拘束,也不必压抑欢乐活泼。和他在一起,我极其自在,因为我知道我同他合得来。无论我说什么做什么,似乎都能给他安慰,使他振奋。这种感觉真让人高兴啊!我的整个天性都被激活了,被点亮了。在他面前,我才能痛痛快快地活;同样,他也只有在我面前,才能活得痛痛快快。他的眼睛虽然瞎了,脸上却洋溢着微笑,额头上也散发着喜悦的光芒。他的整个面容都变得柔和而温暖。
吃过晚饭,他开始问我许多问题,问我到哪儿去了,干了些什么,是怎么找到他的。但我只是草草答了几句。那天夜里时间太晚了,来不及细谈。何况,我也不想去触动他那根会剧烈震颤的心弦,不想在他的心田凿出新的感情之井。我现在唯一的目的是使他高兴。他也确实像我说的那样高兴了,但只是一阵一阵的。只要稍有沉默,谈话中断片刻,他就会变得不安起来,摸摸我,然后说:“简——你是个完全真实的人吗,简?你能肯定吗?”
“我打心底里认为如此,罗切斯特先生。”
“可是,在这个黑暗、阴郁的夜晚,你怎么会突然在我孤寂的炉边冒出来呢?我伸手从仆人那儿接过一杯水,而递水给我的却是你。我提了个问题,等着约翰的妻子给我回话,可耳边却响起了你的声音。”
“因为我替玛丽端着盘子进来了。”
“我跟你在一起度过的这一刻令我着魔,陶醉其中。有谁知道,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过的是怎样黑暗、凄凉、绝望的生活啊?无所事事,万念俱灰,昼夜不分,只有炉火熄了才觉得冷,忘了吃饭才感到饿。然后是无穷无尽的哀伤,一心想见到我的简,有时甚至会精神错乱。是啊,我渴望再得到她,远远超过渴望恢复我失去的视力。简怎么可能会和我待在一起,还说爱我呢?她会不会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我担心明天再也找不到她了。”
我相信,在他目前这种心情下,给他一个普通而实际、和他的混乱想法无关的回答,是最好,也是最能使他安心的了。我用手指摸了摸他的眉毛,说眉毛烧焦了,我要敷上点什么,让它们长得和以前一样又粗又黑。
“仁慈的精灵啊,你对我这样好又有什么用呢?反正到了某个关键时刻,你又会抛下我,像影子一样消失。你去了哪儿,怎么去的,我都一无所知。而且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找不到你了。”
“你身上有小梳子吗,先生?”
“干什么用,简?”
“把这些乱蓬蓬的黑鬃毛梳理一下。我走近了仔细瞧你,发现你有些吓人。你说我是仙女,可我敢说,你更像个棕仙[4]哩。”
“我很可怕吗,简?”
“很可怕,先生。你知道,你一向都很可怕。”
“哼!不管你上哪儿暂住过,你那淘气劲儿都没改掉呀。”
“但我跟好人在一起待过,比你好得多,要好一百倍。这些人有你这辈子从没有过的思想和见解,而且比你文雅和高尚得多。”
“见鬼,你到底跟谁在一起?”
“要是你再这样扭动,会弄得我把你的头发拔掉的。到时候,我想你就不会再怀疑我是实际存在的了。”
“你到底跟谁在一起,简?”
“今晚你别想从我嘴里问出话来,先生。你得等到明天。你知道,故事只讲一半,这是一种保证——保证我明天一定会出现在你的早餐桌边,把故事讲完。顺便一提,我必须记住,到时别只端一杯水到你炉边。我至少得带个鸡蛋,更不用说煎火腿了。”
“你这个仙人生、凡人养、专爱嘲弄人的丑孩子[5]!你让我产生了这十二个月来不曾有过的感觉。要是扫罗有你当他的大卫,你用不着竖琴就能把恶魔赶走[6]。”
“好了,先生,这下把你收拾得整整齐齐、体体面面的了。现在我要离开你了。这三天我一直在赶路,我觉得很累。晚安。”
“只问一句,简,你待过的那户人家是不是只有女的?”
我大笑着逃开了,跑上楼的时候还一直在笑。好主意!我愉快地想,我看,今后一段时间里,我有办法把他急得顾不上郁闷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听见他已经起来走动了,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玛丽一下楼,我就听见他问:“爱小姐还在这儿吗?”接着又问:“你把她安排在哪个房间了?房间干燥吗?她起来了没有?去问问她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下来?”
估计快要吃早饭的时候,我便下楼了。我轻手轻脚地走进房间,在他发现我之前就看见了他。看到他那么旺盛的精神竟然屈服于虚弱的肉体,真让人伤心。他坐在椅子上,身子一动不动,内心却并不平静,显然在期待着什么。在他刚毅的脸庞上,刻着如今惯有的愁容。他的面容让人想起一盏已经熄灭、正等人来重新点亮的灯——唉!如今他自己已不能点亮这盏生动的表情之灯,得依靠别人才能完成!我原本打算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但这个坚毅的人软弱无力的样子却刺痛了我的心。不过,我还是尽可能轻松愉快地跟他打了招呼。
“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呢,先生。”我说,“雨水止住过去了[7]。现在雨过天晴,阳光柔和,你很快就可以去散步了。”
我点亮了他脸上的灯,他顿时容光焕发。
“哦,你真的还在,我的云雀!到我这儿来。你没有走,没有消失吗?一小时之前,我听见你的一个同类高高地在树林上空歌唱。可对我来说,它的歌声里没有音乐,就像冉冉上升的太阳没有光芒一样。在我听来,世上所有美妙的音乐都集中在我的简的舌头上——我很高兴,她的舌头并非天生沉默寡言——我能感到的所有阳光都聚在她身上。”
听到他这样坦率承认他对我的依赖,泪水不禁涌入我的眼睛。这恰如一头被锁在栖木上的高贵雄鹰,竟不得不请求一只麻雀为他提供食物。可我不愿哭哭啼啼的,于是抹掉了咸咸的泪珠,忙着去准备早餐了。
那天上午,我们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户外度过的。我带他走出潮湿荒凉的树林,来到令人心旷神怡的田野。我向他描述田野是多么青翠明亮,花朵和树篱是多么生机盎然,天空是多么澄净湛蓝。我在一个隐蔽可爱的地方给他找了一个坐处,那是一棵树的干树桩。他坐定以后,拉我坐在他的膝头,我没有拒绝。既然他和我都觉得靠近比分开更愉快,那又为什么要拒绝呢?派洛特躺在我们身边,四周一片寂静。他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突然说道:“把我一个人丢下,你真残忍,真残忍呀!哦,简,我发现你逃离了荆棘庄园,又到处找不到你,检查你的房间后,断定你没带钱,也没带任何能当钱用的东西,我心里是什么滋味啊!我给你的一条珍珠项链还原封不动地放在小盒子里,你的箱子还像准备结婚旅行时那样捆好锁着。我问,我的宝贝身无分文,她该怎么活下去呢?她是怎么活下去的?现在说给我听听吧。”
在他的催促下,我开始讲述我这一年来的遭遇。我轻描淡写地谈了谈那三天流浪和挨饿的经历,因为告诉他全部真相,只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就连我说出的那一点情况,也已经刺痛了他真诚的心,程度比我预料得更深。
他说,我一点谋生手段都没有,不该就那么离开他。我应该把我的打算告诉他。我应该信任他,他决不会强迫我做他的情妇。尽管他在绝望时性情粗暴,但事实上,他是那么深挚而温柔地爱着我,绝不会让自己变成我的暴君。他宁肯分一半财产给我,而且不要求一个吻作为回报,也不愿让我无依无靠地在凶险莫测的世界上闯**。他确信,我经受的苦难远不止我告诉他的这一些。
“算了,不管我吃了什么苦,所幸很快就过去了。”我答道。接着,我对他讲述了我怎样被“荒原之家”收留,又怎样得到女教师的职务,等等。获得遗产,发现亲戚的事,也都逐次做了介绍。当然,圣约翰·里弗斯的名字频频出现在我的故事中。我刚一讲完,这个名字就马上被提了出来。
“那么,这个圣约翰是你的表哥了?”
“是的。”
“你常常提到他,你喜欢他吗?”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先生,我不能不喜欢他。”
“一个好人?那是不是说,他是个值得尊敬、品行端正的五十岁男人?还是别的什么意思?”
“圣约翰只有二十九岁,先生。”
“‘还很年轻’[8],像法国人说的那样。他是一个身材矮小、感情迟钝、相貌平平的人吗?是那种优点仅仅在于没有罪过,品行并不出众的人吗?”
“他勤奋积极,不知疲倦。他活着就是为了干一番伟大崇高的事业。”
“可他的头脑呢?很可能比较差劲吧?他心肠不坏,可听他讲话,你只能耸肩吧?”
“他话不多,先生,但一开口就能切中要害。我认为,他的头脑是一流的,虽然不容易打动,但非常活跃。”
“这么说,他是个能干的人了?”
“的确能干。”
“是个很有教养的人?”
“圣约翰是一位造诣高深、博学多才的学者。”
“我记得你说过,他的举止不合你的口味?傲慢自负,一副牧师派头?”
“我从来没说起过他的举止。不过,除非我的口味极差,否则他的举止应该是合我口味的。他优雅、镇静,有绅士风度。”
“他的样子——我忘了你是怎样形容他的外貌的——是个粗鲁的助理牧师,扎着差点把自己勒死的白领巾,蹬着厚底高帮皮靴,是不是?”
“圣约翰穿着讲究,长相英俊,高个子,白皮肤,蓝眼睛,还有希腊式的脸型。”
“该死!”他偷偷咒骂一声,然后问我,“你喜欢他吗,简?”
“是的,罗切斯特先生,我喜欢他。但这个问题你已经问过我了。”
我自然察觉了说话者的意思。嫉妒已经控制了他,刺痛了他。但这种刺痛是有益的,可以让他暂时摆脱忧郁的毒牙的啃啮。所以,我不想马上去驯服嫉妒这条毒蛇。
他接着便说出了一句有点出人意料的话:“也许你不愿意继续坐在我膝头了吧,爱小姐?”
“为什么不呢,罗切斯特先生?”
“你刚才描绘的画面,让人感到一种过于强烈的对比。你的话非常漂亮地勾勒出一个优雅迷人的阿波罗[9]。你对他念念不忘——高个子,白皮肤,蓝眼睛,还有希腊式的脸型;而你现在看到的却是个伏尔甘[10]——一个地道的铁匠,黝黑的皮肤,宽阔的肩膀,而且又瞎又残。”
“这我倒是从来没想过。不过,你确实有点像伏尔甘,先生。”
“好吧,你可以离开我了,小姐。但在你走之前,”他把我搂得更紧了,“请回答我一两个问题。”他停了一下。
“什么问题,罗切斯特先生?”
接下来是一连串的盘问。
“圣约翰让你当莫尔顿的女教师的时候,还不知道你是他表妹吧?”
“是的。”
“你经常见到他吗?他有时也来学校吗?”
“每天都来。”
“他一定很赞同你的计划吧,简?我知道你的计划非常明智,因为你是个才华横溢的家伙。”
“他赞同,没错。”
“他一定在你身上发现了许多他根本想不到的东西吧?你有些才能确实不一般。”
“这我倒不知道。”
“你说你在学校附近有一座小屋,他上那儿去看过你吗?”
“偶尔来过。”
“晚上去吗?”
“来过一两次。”
他停顿了一下。
“发现你们是表兄妹以后,你跟他和他的妹妹们一起住了多久?”
“五个月。”
“里弗斯和他家里的女眷待在一起的时间多吗?”
“多。后客厅既是他的书房,也是我们的书房。他坐在窗前,我们坐在桌边。”
“他学的东西多吗?”
“非常多。”
“学的是什么?”
“印度斯坦语。”
“他学习的时候,你做什么?”
“一开始我学德语。”
“他教你?”
“他不懂德语。”
“他没教你什么吗?”
“教过一点印度斯坦语。”
“里弗斯教你印度斯坦语?”
“是的,先生。”
“也教他妹妹吗?”
“不教。”
“就教你?”
“就教我。”
“是你要学的?”
“不是。”
“是他要教你的?”
“是的。”
又一次停顿。
“他为什么要教你?印度斯坦语对你有什么用?”
“他要我跟他一起去印度。”
“啊!现在我找到事情的根源了。他要你嫁给他?”
“他向我求过婚。”
“这是杜撰的,是厚颜无耻地编出来故意气我的。”
“请原谅,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他曾不止一次向我求婚,而且也像你以前一样固执己见。”
“爱小姐,我再说一遍,你可以离开我了。这话我还得说多少遍?我已经叫你离开了,你为什么还要赖在我膝头呢?”
“因为我坐在这儿挺舒服。”
“不,简,你在这儿不舒服,因为你的心不在我身上,它在你那位表兄——那位圣约翰身上。哦,在这以前,我还一直以为我的小简完全属于我呢!即便她离开我以后,我也相信她是爱我的,这成了我无尽痛苦中仅有的一点甜蜜。尽管我们分别了这么久,尽管我为我们的离别洒过热泪,可我从未想过,当我为她悲痛欲绝的时候,她却在爱另一个人!不过,伤心也于事无补。简,你走吧,去嫁给里弗斯吧。”
“那就甩掉我吧,先生——把我推开,因为我是不会自愿离开你的。”
“简,我一向喜欢你说话的声调,它至今仍能唤起新的希望,它听上去是那么真诚。我一听到它,就会被带到一年以前。我忘了你已经移情别恋。不过,我不是个傻瓜——你走吧——”
“我得往哪儿走呀,先生?”
“走你自己的路——同你选择的丈夫一起。”
“那是谁呀?”
“你知道的——就是那位圣约翰·里弗斯嘛。”
“他不是我的丈夫,永远也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爱的是一位叫罗莎蒙德的漂亮小姐——以他可以做到的方式去爱,而不是像你那样去爱。他想娶我,只是因为他认为我适合做传教士的妻子,而那位小姐不行。圣约翰善良、伟大,但十分严厉。在我看来,他就像冰山一样冷峻。他不像你,先生。在他身边也好,在他近旁也好,跟他在一起也好,我都感觉不到快活。他对我既没有溺爱,也没有柔情。他在我身上看不到什么迷人的地方,甚至看不到我的青春——只看到我在智力上的几个可取之处罢了。既然如此,先生,我还是应该离开你,上他那儿去吗?”
我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出自本能地将我那尽管失明但仍可爱的主人搂得更紧了。他笑了。
“什么,简!这是真的吗?你跟里弗斯之间真是这种情况?”
“千真万确,先生!哦,你不必嫉妒!我是想逗你一下,让你不要那么伤心。我认为愤怒比悲伤好。不过,如果你希望我爱你,那你只要看看我确实多么爱你,就会感到既自豪又满足。我的整个心都是你的,先生。它属于你,即使命运把我身体的其余部分都从你那儿永远夺走,我的心也依然跟你在一起。”
他吻着我,但痛苦的念头又让他脸上阴云密布。
“我的眼睛烧坏了!我的身体残废了!”他遗憾地咕哝着。
我用爱抚安慰着他。我知道他在思忖什么,想替他说出来,但又不敢。他把脸别开一会儿,我看到他紧闭的眼皮下涌出一颗泪珠,沿着他刚毅的脸颊滚下来。我的心难受得都要炸开了。
“我不比荆棘庄园果园里那棵遭过雷劈的老七叶树强了。”他不久后说,“我这株残桩,有什么权利要求一棵正在抽芽的忍冬用新绿来掩盖它的腐朽呢?”
“你并不是残桩,先生,也不是遭过雷劈的树。你郁郁葱葱,生机勃勃。不管你要不要求,花草树木都会在你的根部周围生长,因为它们喜欢你的浓荫。它们生长的时候,喜欢偎依着你,围绕着你,因为你的强大给了它们安全的依靠。”
他又露出微笑。我给了他安慰。
“你说的是朋友吧,简?”他问。
“是的,是朋友。”我有些迟疑地答道。因为我知道我说的不只是朋友,可又不知道该用别的什么词来表达。他帮了我的忙。
“啊!简。可我需要一个妻子啊。”
“是吗,先生?”
“是啊,你觉得这是新闻吗?”
“当然。你以前没有说起过呀。”
“这是不受欢迎的新闻吗?”
“那得看情况了,先生——看你如何选择。”
“这得由你来给我选,简,我遵从你的决定。”
“那就挑选,先生——最爱你的人。”
“我至少要挑选——我最爱的人。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先生。”
“嫁给一个到哪儿都要你扶的可怜瞎子?”
“我愿意,先生。”
“嫁给一个比你大二十岁、还得由你侍候的残疾人?”
“我愿意,先生。”
“真的吗,简?”
“千真万确,先生。”
“哦!我亲爱的!愿上帝保佑你,报偿你!”
“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我这辈子干过什么好事,起过什么善念,做过什么真诚的、无可指责的祷告,有过什么正当的愿望,那我现在已经得到报偿了。对我来说,做你的妻子,就是世上最大的幸福。”
“因为你乐于牺牲。”
“牺牲!我牺牲了什么?牺牲饥饿而得到食物,牺牲渴望而得到满足。有权拥抱我珍视的人,亲吻我热爱的人,依靠我信赖的人,这是牺牲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当然会乐于牺牲。”
“还要忍受我的病残,简,忽略我的缺陷。”
“这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先生。我现在更加爱你了,因为我对你真正有用了。过去你是那么傲慢,从不依赖别人,除了施恩人和保护人,你不屑扮演任何角色。”
“以前,我一直讨厌别人帮我,讨厌别人牵我。我觉得,今后我不会这样了。我过去不喜欢把手放到仆人手里,但现在让简的小手握着,感觉却很愉快;我过去宁愿一个人待着,不愿时时刻刻都有仆人侍候,但现在,简的温柔照料无论何时都让我高兴。简合我的意,我合她的意吗?”
“每一分每一毫都合我的意,先生。”
“既然如此,我们就根本没什么可等待的了。我们必须马上结婚。”他的神态和语气都急不可待,那鲁莽冲动的老脾气又上来了,“我们应当毫不耽搁地结为一体,简。只要领到证书——我们就可以结婚——”
“罗切斯特先生,我现在才发现,太阳早就偏西了。实际上,派洛特已经回家吃饭了。让我看看你的表。”
“把它别在你的腰带上吧,珍妮特,以后就由你留着,我用不着它了。”
“快到下午四点了,先生。你不饿吗?”
“大后天就应该是我们结婚的日子,简。现在别去管什么华丽的衣服和贵重的珠宝了,那些东西都一文不值。”
“太阳把雨珠全晒干了,先生。一丝风也没有,天很热。”
“你知道吗,简,你那条小小的珍珠项链,这会儿正戴在我领带下面的古铜色脖子上呢。自从失去我唯一珍宝的那天起,我就一直戴着项链,作为对她的纪念。”
“我们穿过林子回家吧,这条路最阴凉。”
他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没有留意我的话。
“简!我敢说,你认为我是条不信教的狗吧。但现在,我对泽被人间的仁慈上帝充满了感激之情。他看待事物和世人不一样,要比世人清楚得多;他判断事物也和世人不同,要比世人明智得多。我当时做错了,差点玷污我那清白的花朵,给它的纯洁蒙上罪孽。幸好上帝把它从我手中夺走了。我固执反抗,险些诅咒神意。我没有俯首听命,反而奋起抗争。上帝继续审判,灾难接踵而至,我被迫穿过死荫的幽谷[11]。上帝的惩罚十分严厉,一次惩罚就使我永远抬不起头。你知道,我曾以自己的力量为傲,可现在这力量又如何呢?我只能靠别人来引路,就像孩子一样弱小。最近,简——只是最近——我才开始看到并承认,上帝主宰着我的命运。我开始自责和忏悔,希望与造物主和解。我开始不时祈祷,虽然很短,但很虔诚。
“几天前——不,我能说出天数来,是四天前,礼拜一的晚上,一种奇特的心情袭上心头,悲哀代替了狂乱,忧伤代替了恼怒。我早就有一种想法,既然哪儿都找不到你,那你一定死了。那天深夜——在十一二点之间——在我凄凉地去睡觉之前,我祈求上帝,如果他觉得合适,就快快把我从这个世界带走,让我进入有希望和简重逢的另一个世界吧。
“当时,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坐在敞开的窗子旁边,温和的晚风安抚着我的心神——虽然我看不见星星,只凭一团朦胧发亮的雾气才知道月亮的存在。我渴望着你,珍妮特!哦,我的灵魂和肉体都渴望着你!我既痛苦又谦卑地询问上帝:我承受孤独凄凉、痛苦折磨的时间还不够长吗?我还不能马上再次品尝幸福和安宁吗?我承认,我忍受的一切都是罪有应得。我恳求宽恕,因为我就要受不了啦。我的全部心愿化作几个字,脱口而出:‘简!简!简!’”
“你是大声说出这几个字的吗?”
“是的,简。要是当时有人听见,准会觉得我疯了。我是用疯子一样的猛劲喊出来的。”
“是礼拜一晚上将近午夜的时候吗?”
“是的。不过时间无关紧要,接下来发生的事才奇怪哩。你会觉得我迷信——我生来就有一点迷信,一直都有。不过,这件事千真万确——至少,我真的听到了我现在要告诉你的话。
“就在我喊了‘简!简!简!’以后,有个声音回答说:‘我来啦!等着我!’我说不出那声音来自何方,但我知道这声音属于谁。过了一会儿,风中隐隐传来这样的低语:‘你在哪儿呀?’
“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在我心头呈现出怎样的概念和图景。可是,我很难把我想表达的东西表达出来。如你所见,弗恩迪恩深藏在密林里。声音传到这儿之后会变低沉,来不及产生回响便消失了。‘你在哪儿呀?’这句话好像是从群山中发出的,因为我听到山间回声在重复这句话。这时,吹在我额上的强风似乎也更加凉爽清新了。我觉得,我似乎跟简在一个荒凉寂寞的地方相会了。我相信我们在精神上一定相会过了。不用说,你那时一定睡得正沉,对一切浑然不知,简。也许是你的灵魂脱离了躯壳,来安慰我的灵魂吧,因为那就是你的口音——我能肯定,就像我肯定自己现在活着一样——那就是你的口音!”
读者啊,正是在礼拜一夜里——将近午夜时分——我也听到了那个神秘的召唤。而他听到的正是我对这一召唤的回答。我倾听着罗切斯特先生的叙述,但并没有反过来把我的经历告诉他。我觉得,这种巧合太令人敬畏,太不可思议了,最好不要讲出来,也不要讨论。要是我说了什么,我的故事必定会在听者心头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他那颗心已经饱受苦难,极易忧伤,实在没必要在那上面增添更阴暗的超自然阴影了。于是,我“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反复思想”[12]。
“现在你不觉得奇怪了吧,”我的主人继续道,“昨晚你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为什么很难相信你不只是一个声音和幻影,很难相信你不是某种会归于寂静、化为乌有的东西,就像以前消失的午夜低语和山间回声一样。现在,我要感谢上帝!我知道这次不会那样了。是的,我要感谢上帝!”
他把我从膝头放下,站起身来,毕恭毕敬地从头上脱下帽子,失明的眼睛俯对着大地,虔诚地默默站着。我只听到他的最后几句祷词:
“我感谢我的造物主,在审判我时不忘怜悯。我谦卑地恳求我的救世主赐我力量,让我今后能过上比以往更纯洁的生活!”
然后,他伸出手让我牵着。我握住那只可亲的手,把它举到我唇边吻了一下,然后让他搂住我的肩膀。我比他矮得多,既可以当他的拐杖,也可以当他的向导。我们进入树林,朝家走去。
[1]出自《圣经·士师记》第16章第21节:非利士人将他(参孙)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带他下到迦萨,用铜链拘索他,他就在监里推磨。
[2]原文为法语。
[3]据《圣经·但以理书》第4章第33节:当时这话就应验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他被赶出离开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头发长长,好像鹰毛,指甲长长,如同鸟爪。
[4]苏格兰传说中形象邋遢的棕色小妖精,与肤白貌美的仙女形成鲜明对比。
[5]传说中仙女偷走小孩后留下来用以代替的丑小孩。
[6]“扫罗”是以色列国王,“大卫”是善于弹琴的牧童。详见《圣经·撒母耳记上》第16章第23节:从神那里来的恶魔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而弹,扫罗便舒畅爽快,恶魔离了他。
[7]出自《圣经·雅歌》第2章第11节:因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
[8]原文为法语。
[9]希腊罗马神话中的太阳神,常用来比喻美男子。
[10]古罗马神话中的火神和锻冶之神,身体强壮,但相貌丑陋,常用来指铁匠。
[11]出自《圣经·诗篇》第23章第4节: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12]出自《圣经·路加福音》第2章第19节:马利亚却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反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