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1)

荆棘庄园府的这些日子是欢乐的,也是忙碌的,这跟我在府上度过的安静、单调、孤独的头三个月是多么不同啊!所有忧伤的感觉现在似乎都被赶出了这座宅子,一切阴郁的联想都被遗忘了。到处都热热闹闹,整天都人来人往。如今,当你走过原本静悄悄的走廊,或者进入原本空****的前面大房,总免不了会碰上一两个漂亮的侍女或者打扮讲究的男仆。

厨房、配膳间、仆役室、门厅也同样热闹。只有在暖洋洋的春日里,碧蓝的天空与和煦的阳光将屋里的人都吸引到庭园的时候,几间客厅才会变得空**而安静。即便天气不好,一连几天阴雨连绵,客人的兴致似乎也没有减弱。户外的娱乐活动进行不了,室内的消遣就变得越发活泼多样了。

在有人提议要变换娱乐方式的第一个晚上,我还纳闷儿他们究竟要干什么。他们说要玩“字谜游戏”。但我见识浅薄,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仆人被叫了进来,餐厅里的桌子给搬走了,灯光做了重新布置,椅子对着拱门摆成半圆形。罗切斯特先生和其他绅士指挥仆人做这些变动的时候,女士们在楼梯上跑上跑下,摇铃叫她们的侍女。费尔法克斯太太也被叫了来,报告府上还有多少披肩、衣服、布料。三楼的一些衣橱被翻了个底儿朝天,里面的东西,像有撑裙箍的锦缎衬裙啦,宽松的缎子上衣啦,黑色时装啦,花边垂饰啦,等等,都由侍女们一捧捧地抱下楼来,然后再做挑选,把挑出来的东西送进客厅内的闺房。

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再次把女士们召集到自己周围,从中挑选自己一方的人。“英格拉姆小姐当然是我的。”他说,随后又点了两位埃希顿小姐和登特太太。他看到了我,当时我碰巧离他很近,一直在替登特太太扣上松开的手镯。

“你来玩吗?”他问。我摇了摇头。他并没有硬要我参加,我还真怕他这样做。他允许我悄悄回到自己的老位子。

现在,他和他的助手都退到了帘子后面,由登特上校领头的另一方在摆成半圆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一位绅士——埃希顿先生——看到了我,似乎提议我加入他们一方,但英格拉姆夫人立即就拒绝了这个提议。

“不行,”我听见她说,“她看上去太笨了,玩不了这种游戏。”

没过多久,铃声响了,帘子拉了起来。只见乔治·林恩爵士的笨重身影出现在拱门里,身上裹着一条白被单。他也是罗切斯特先生选中的人。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摊开的大书。他身边站着埃米·埃希顿,身披罗切斯特先生的斗篷,手里拿着一本书。不知是谁在看不见的地方欢快地摇着铃铛。接着,阿黛尔(她一定要参加她保护人一方)跳跳蹦蹦地走上前来,把挎在臂弯的篮子里的花朵撒向四周。随后,英格拉姆小姐优美迷人的身影出现了,她一身洁白,头披长纱,额上戴着玫瑰花环。她身旁是罗切斯特先生,两人一起朝桌子走去。他们双双跪下,同样一身洁白的登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顿在身后站定。接着,他们默不作声地举行了某种仪式。很容易看出,这是一场婚礼哑剧。表演结束后,登特上校和他那一方的人低声商量了两分钟,然后上校大喊道:“新娘!”

罗切斯特先生鞠了一躬,帘子落了下来。

隔了很长时间,帘子再次拉起。第二幕的场景比上一幕布置得更精巧。我前面说过,客厅比餐厅高出两级台阶。现在,在第二级台阶上往里一两码的地方,放着一个大理石大水盆。我认出那水盆本是暖房里的一件装饰品——平时放在异国花草之间,里面养着金鱼——由于它又大又沉,把它搬到这里肯定费了一番周折。

只见罗切斯特先生裹着披肩,缠着头巾,坐在水盆旁的地毯上。他乌黑的眼睛和黝黑的皮肤,还有穆斯林般的容貌,都和他这身打扮十分相称。他看上去像极了一位东方的埃米尔[1],一个不是用弓弦绞杀别人就是被别人用弓弦绞杀的人物。不一会儿,英格拉姆小姐出场了。她也是一身东方式打扮,一条深红色围巾像腰带似的系在腰间,一条绣花手帕在鬓角打了个结,线条优美的胳膊**着,一只手高高举起,扶住一只优雅地顶在头上的水罐。她的体态、容貌、肤色和整体神态,都让人联想到族长时代的以色列公主。那无疑是她想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水盆,弯下腰,像是要给水罐装水,然后把罐子举起来放回头上。这时,井边的那个人似乎在找她搭话,提出了某种请求。“女子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2]随后,井边那人从长袍的胸部掏出一个首饰盒,打开它,露出贵重的手镯和耳环。她露出吃惊和赞叹的样子,跪着把珍宝放在脚下。她的神色和姿态都表明,她又心花怒放,又难以置信。陌生人把手镯套在她手臂上,把耳环戴在她耳朵上。这演的是以利以谢和利百加的故事[3],只是没有骆驼。

猜谜的一方又交头接耳起来。显然,他们对这一幕表现的是哪个词或哪个字尚未达成一致。他们的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求表演“完整的场面”,于是帘子再次落下。

帘子第三次拉起时,只露出一部分客厅,其余部分被挂着某种黑色粗布帘的屏风挡住了。大理石水盆已经搬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松木桌和一把厨房用的椅子。蜡烛全熄灭了,借助透过一盏提灯的角质窗户的幽微光线,才能隐约看到这些东西。

在这样昏暗的场景中,一个男人坐在那里,双手紧握,放在膝头,两眼死死盯着地面。我认出这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他满脸污秽,衣衫凌乱(外衣松垮垮地挂在一条胳膊上,就像是在打斗中被人从背上撕了下来似的),表情绝望而愤怒,头发蓬乱而倒竖,几乎叫人认不出来。他一走动,脚镣就当啷作响,手腕上还戴着手铐。

“监狱!”登特上校大叫道,字谜给猜中了[4]。

一段充足的休息时间过后,表演者换上他们平时的衣服,重新进入餐厅。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她正在夸奖他的表演。

“你知道吗?”她说,“你扮演的三个角色中,我最喜欢最后那个。哦,要是你早生几年,会成为一位多么英勇侠义的绅士大盗啊!”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转过头去问她。

“哎呀!都洗掉了!这就太可惜啦!暴徒的胭脂跟你的脸色再般配不过了。”

“这么说,你喜欢拦路大盗?”

“英国的拦路大盗仅次于意大利的土匪,而能超过意大利土匪的,就只有黎凡特[5]的海盗了。”

“好吧,不管我是什么人,你都要记住,你是我的妻子。一个小时前,我们当着这么多证人的面结了婚。”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脸上泛起了红晕。

“好了,登特,”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该你们上了。”登特一方退了下去,罗切斯特先生同他一方的人在空出的位置上坐下。英格拉姆小姐坐在她的领队右边,其他猜谜人在他们两侧就座。现在我不再观看演员了——我不再饶有兴趣地等待帘子拉起——我的注意力已被观众所吸引。我的目光刚才还盯着拱门,这会儿已无法抗拒地落到那半圈椅子上。登特上校和他那一方的人玩的是什么字谜游戏,选了哪个词,表演得怎么样,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每场表演后观众交头接耳的情景,仍旧历历在目。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转头面对英格拉姆小姐,英格拉姆小姐也转头面对他。我看见她的头朝他靠过去,直到乌黑的卷发差点碰到他的肩膀,拂过他的脸颊。我听见他们在低声交谈。我记得他们在交换眼神。就连当时目睹这一情景时心中激起的感情,此刻也记忆犹新。

我曾经告诉过你,读者,我已经学会了爱罗切斯特先生。而现在,我发现他不再注意我。就算我接连几个小时都待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朝我看上一眼。我发现他的全副注意力都被一位高贵的小姐所占据。这位小姐从我身旁经过时,连长裙的下摆都不屑碰到我。即使这位小姐阴沉傲慢的目光偶尔落在我身上,她也会马上挪开,仿佛看到了一个卑微得不值一顾的东西。但是,我不能仅仅因为这些就不再爱罗切斯特先生。我断定他不久就会跟这位小姐结婚。我每天都看到她扬扬得意,确信罗切斯特先生必定同自己结婚。我每个小时都能看到他的一种求爱表示——这种求爱虽然漫不经心,仿佛更愿意被人追求,而不是主动追求别人,但正因为漫不经心,他的求爱才更迷人,正因为傲慢,他的求爱才不可抗拒——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些就不再爱罗切斯特先生。

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有许多东西会让人绝望,但能让爱情冷却或者消失的,却一样也没有。读者啊,你会认为,还有许多东会引起我的嫉妒吧——如果像我这种地位的女人胆敢去嫉妒像英格拉姆小姐那样地位的女人的话。但是,我并不嫉妒,或者说很少嫉妒——我经受的痛苦不能用这个词来解释。英格拉姆小姐不足以成为我的嫉妒对象。她太低劣了,激不起那种感觉。请原谅这看似自相矛盾的说法,但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她极爱炫耀,但其实并无真才实学。她外表美丽,多才多艺,但思想空虚,天生心灵贫瘠——在这样的土壤中,没有任何花朵可以自然开放,也没有任何自然结出的果实会喜欢这样的土壤。她既不善良,也没有主见。她总是重复书中的漂亮话,却从未提出,也从未有过自己的意见。她鼓吹高尚情操,却不知同情和怜悯为何物。她身上找不到一点温柔和真诚。当她过度发泄对小阿黛尔的恶意反感时,这种缺陷便暴露无遗。如果阿黛尔碰巧走近她,她就会傲慢无礼地恶言相向,把阿黛尔骂走。有时她还会勒令阿黛尔离开房间,并且一直都冷酷刻薄地对待阿黛尔。除了我,还有别人也在注视这些性格的表露——密切、热心、敏锐地注视着。是的,未来的新郎罗切斯特先生自己,也在一刻不停地监视着他未来的新娘。正因为他这么明智,这么谨慎,正因为他完全清楚地认识到他那美丽爱人的缺点,而且对她明显缺乏热情,我心中才生出了无尽的痛苦。

我看出,他打算娶她,只是出于家庭或者政治原因——因为她同他门当户对。我觉得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爱给她,而她也不配从他那儿获得这份珍宝。这正是问题所在——这正是令我心烦意乱的地方,正是令我兴奋不已的地方:她迷不住他。

如果她一来就大获全胜,他彻底臣服,真心诚意地拜倒在她脚下,我就会蒙住脸,转向墙壁,从此(打个比方)心灰意冷,不对他们的事抱一丁点兴趣。倘若英格拉姆小姐是一位善良而高尚的女人,富有力量、热情、仁慈、见识,那我就会同两头猛虎——嫉妒和绝望——决一死战。到时候,就算我的心被撕碎、被吞噬,我也会赞美她——承认她的出众,并默默地度过余生。而且,她的优越愈是不容置疑,我的赞美就愈热烈,我沉默的余生就愈能获得真正的平静。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英格拉姆小姐挖空心思去迷住罗切斯特先生,却连连失败,而她自己对此浑然不觉,还徒劳地幻想她射出的箭全都正中目标,稀里糊涂地沉浸在胜利的骄傲之中,不知她的骄傲和自负反而把她想要引诱的对象愈推愈远——看到这一切,我立刻陷入了无休无止的激动和对自己的无情抑制之中。

因为,在她失败的时候,我却看出了她怎样才能成功。我知道,那些不断从罗切斯特先生胸前擦过、落在他脚下的箭,如果由一个更熟练的射手来射,肯定能轻易射穿他那颗骄傲的心——在他那严厉的目光中唤起爱情,在他那嘲讽的面庞上注入温柔。或者,更好的结果是,不用任何武器便悄悄把他征服。

她有如此优越的条件去接近他,为什么不能对他产生更大的影响呢?我在心底自问,显然她不是真正喜欢他,或者并没有真心爱他!如果她真心爱他,就用不着那样满脸堆笑,频送秋波,也用不着那样装腔作势,故作高雅。在我看来,她只要安安静静地坐在他身边,不必跟他说话,或者抛媚眼,就能更贴近他的心。我曾在他脸上看到过截然不同的表情,完全不同于现在她向他热情搭话时他板起脸来的样子。而当时那种表情完全是自然流露出来的,不是靠华而不实的诡计和处心积虑的伎俩诱发的。你只需要接受那种表情——回答他的提问,不要矫饰浮夸;必要时同他说话,不要挤眉弄眼——那种表情就会增强,就会变得更加温柔,更加亲切,如同滋养万物的阳光般让人遍体温暖。他们结了婚之后,她又怎么赢得他的欢心呢?我认为她做不到。但这本来是可以做到的。我真的相信,他的妻子会成为阳光下最幸福的女人。

对于罗切斯特先生为了谋求利益和缔结姻亲而结婚的打算,我还没有发表过任何谴责。刚发现他的这一意图时,我曾万分惊讶。我原以为,在选择妻子的问题上,他这样的人绝不会受到这么陈腐的观念的影响。但是,我对他们双方的地位、教养等方面考虑得越久,就越觉得不该评判或责怪他或者英格拉姆小姐。毫无疑问,他们是在遵照从小就被灌输的那些观念和原则行事。他们那个阶级的人都信奉这些原则,我想他们这样做自有道理,只是我无法理解罢了。在我看来,假如我是像他那样的绅士,我只会将真正喜爱的人当作妻子拥入怀中。然而,我这个想法显然有利于丈夫本人的幸福,所以我相信,肯定还有一些我不知道的理由,导致它没有得到普遍接纳。否则,我敢肯定,整个世界都会照我希望的那样去做的。

不过,我在其他方面也像在这件事上一样,对我的主人越来越宽容了。我开始忘记他的所有缺点,而这些缺点我过去曾紧盯不放。我过去竭力想弄清他性格的方方面面——好的坏的都看,通过对这两者的准确比较,来做出公正的评判。现在,我再也看不到坏的方面了。那些曾令人厌恶的讥讽,那些曾让我惊讶的粗暴,只不过像一盘美味佳肴中的浓重调料——有了它固然会让人觉得辛辣,但没有它又会让人觉得乏味。至于那让人捉摸不透的神情——那究竟是阴险还是悲伤?是狡猾还是沮丧?——一个细心的观察者可以不时从他眼中看到那种神情。可是,没等你去探测这一座部分暴露的神秘深渊,它就消失不见了。那种神情常让我害怕退缩,仿佛我一直在火山中徘徊,突然感到大地在颤抖,看到地面在开裂。那种神情我至今仍能不时看到,每次看到,我都会心跳不已,但神经并未麻痹。我非但不想躲避它,而且还渴望去挑战它、探究它。我觉得英格拉姆小姐很幸福,因为有朝一日,她可以从容地观察这个深渊,探索它的秘密,分析这些秘密的性质。

就在我全神贯注地思考我的主人和他的未来新娘的时候——我眼睛只看得到他们的身影,耳朵只听得见他们的谈话,心里也只想着他们的重要举动——其他客人都忙着各自的兴趣和娱乐。林恩夫人和英格拉姆夫人继续在一起一本正经地交谈着。她们相互点着戴头巾帽的头,各自举着双手,根据谈到的话题,做出或惊讶、或迷惑、或恐惧的手势,活像一对放大了的木偶。温和的登特太太同和善的埃希顿太太聊着天,有时还对我说句客气话,或者微微一笑。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和埃希顿先生在讨论政治,或者郡里的公务,或者司法方面的事情。英格拉姆勋爵在跟埃米·埃希顿调情。路易莎在弹琴唱歌给一位林恩先生听,有时也同他一起唱。玛丽·英格拉姆无精打采地听着另一位林恩先生对她大献殷勤。有时候,所有人会不约而同地停下各自的配角戏,来观看和倾听主角的表演。因为罗切斯特先生,还有英格拉姆小姐——因为她同前者关系紧密——毕竟是这帮人的生命和灵魂。只要他离开房间一个小时,客人们就会悄悄流露出一种明显的倦怠情绪。他一回来,谈话肯定又会重新活跃起来。

有一天,他有事去了趟米尔科特,要很晚才能回来。他一走,大家便深深地感觉到活力之源丧失了。午后下起了雨。大家原本计划出门散步,去看看最近在干草村另一头的公地上搭起来的吉卜赛人营地,结果只好推迟了。几位绅士去了马厩。几位年轻的绅士跟小姐们在台球室里打台球。两位贵族遗孀——英格拉姆夫人和林恩夫人——静静地打牌解闷。登特太太和埃希顿太太想拉布兰奇·英格拉姆聊聊天,可她傲慢地用沉默加以拒绝,先是伴着钢琴小声哼了几段感伤的曲子,然后从书房里找来一本小说,高傲而萎靡地往沙发上一倒,准备用小说的魅力来消磨这段无人做伴的乏味时光。房间和整个宅子都静悄悄的,只有楼上不时传来打台球的人的欢声笑语。

黄昏临近,钟声已经提醒大家,换礼服准备进晚餐的时间到了。这时候,我身边跪在客厅窗台上的小阿黛尔大叫起来:“瞧,罗切斯特先生回来啦!”[6]

我转过身去,英格拉姆小姐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奔了过来。其他人也都停下各自的活动,抬起头来。这时已经可以听到,从湿漉漉的石子路上传来车轮的嘎吱声和马蹄溅水的噼啪声。一辆驿车正在驶来。

“他着了什么魔,怎么会这样回来?”英格拉姆小姐说,“他出门的时候不是骑了梅斯罗(那匹黑马)的吗?还带了派洛特。他把马和狗都弄哪儿去了?”

她说这话时,高高的身子和宽大的衣服紧挨着窗户,我不得不尽量往后仰,差点拧断脊柱。匆忙之中,她一开始没看到我,等她一看见,便撇了撇嘴,走到另一扇门式窗前。驿车停下来,车夫拉响门铃,一位身穿旅行装的绅士跳下马车。但那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个看上去很时髦的高个子陌生人。

“气死人啦!”英格拉姆小姐嚷道,“你这只讨厌的猴子!”这是冲阿黛尔说的。“是谁把你弄到窗台上乱报消息的?”她气冲冲地瞪了我一眼,好像这是我的错。

大厅里响起了交谈声。不一会儿,那个新来的人走了进来。他向英格拉姆夫人鞠了一个躬,因为他认为她是在场的人中最年长的夫人。

“看来我来得不巧,夫人,”他说,“我的朋友罗切斯特先生正好不在家。不过,我是远道而来,而且作为与他关系亲密的老朋友,我想我可以冒昧留在此地,等他回来。”

他的举止彬彬有礼。他说话的口音让我觉得有点异样——不能断定是外国口音,但也并非纯正英国口音。他的年纪同罗切斯特先生相仿,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他的肤色特别蜡黄,不然倒是个英俊的男人,尤其是第一眼看去的时候。可再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他脸上有一些令人不快,或者不如说,不讨人喜欢的地方。他五官端正,但太不紧凑了。他的眼睛大大的,轮廓很好,但透过这对眼睛往外看的,却是一个沉闷、空虚的生命——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换衣服的铃声一响,大家就四散开去。直到吃完晚饭,我才又看到这位客人。他这时看上去已经十分自在,可我却比以前更不喜欢他的相貌了。我发现他既变化无常又缺乏生气。他目光游移不定,毫无意义地东张西望。这给了他一种古怪的神情,是我记忆中从未见过的。尽管他长相英俊,看起来也还算和蔼,可仍旧让我感到极其厌恶。他那皮肤光滑的鹅蛋脸上看不到力量,那鹰钩鼻子和樱桃小口上看不到坚毅,那又低又平的额头上看不到思想,那空洞的褐色眼睛里也看不到威严。

我坐在我常坐的角落里看着他,壁炉架上多枝烛台的烛光将他全身都照得清清楚楚——因为他坐在一张拉到炉火跟前的扶手椅上,而且蜷着身子不断往火边凑,就像身体仍然很冷似的——我把他跟罗切斯特先生做了比较。我觉得(我这样说没有不敬的意思),一只羽毛光滑的公鹅和一只凶猛的猎鹰之间,一头温驯的绵羊和一条毛发蓬乱、目光犀利的牧羊犬之间,也不会比他俩之间的差别更大。

他说起罗切斯特先生,就像他们是老朋友。他们之间的友谊肯定相当奇特,正应了“两极相吸”这句古话。

两三位绅士坐在他旁边,我从房间这头偶尔可以听到他们谈话的片段。起初,我没怎么听明白,因为路易莎·埃希顿和玛丽·英格拉姆坐得离我更近,她们的谈话把间或传入我耳中的只言片语搅乱了。她们俩也在谈论那个陌生人,都称他是“美男子”。路易莎说他是个“可爱的家伙”,她“喜欢他”;玛丽则举出他那“漂亮的小嘴和好看的鼻子”,作为他身上最有魅力之处。

“还有他的额头,看上去性情多么温厚啊!”路易莎叫道,“那么光滑——没有我尤其讨厌的那种皱眉蹙额的怪相。他还有那么平静的眼神和微笑!”

接着,亨利·林恩先生把她们叫到房间另一头,去商量已延期的去干草村公地远足的事情,这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现在,我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到炉火边的那群人身上了。我很快就弄清了那个新来的人是梅森先生,随后又得知他刚到英国,是从一个气候炎热的国家来的。毫无疑问,这就是他脸色那么蜡黄,坐得离壁炉那么近,在屋里还穿着紧身长外套的原因。不一会儿,谈话中出现了牙买加、金斯敦[7]、西班牙城[8]等字眼,表明他在西印度群岛住过。而且,让我吃惊不小的是,我不久就听说,他是在那儿初次见到并结识罗切斯特先生的。他说他的朋友不喜欢那个地区的酷热、飓风和雨季。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曾是个旅行家,费尔法克斯太太之前说过。但我原以为他漫游的足迹仅限于欧洲大陆,在这之前,我从没听人提起他到过更遥远的国家。

正当我在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一件事,一件有点出人意料的事,打断了我的思路。有人偶尔打开门,梅森先生冻得直打哆嗦,要求给壁炉再加点煤,因为尽管煤渣依然又热又红,火焰却熄了。进来添煤的仆人离去时,在埃希顿先生椅子旁停下,低声对他说了些什么,我只听到“老婆子”“很烦人”这几个字眼。

“告诉她,要是她不走,就把她铐起来。”这位地方法官答道。

“不,等等!”登特上校插话道,“别把她赶走,埃希顿。这事我们或许可以利用一下——最好问问女士们的意见。”接着他就大声说:“女士们,你们不是说要去干草村公地看看吉卜赛人营地吗?萨姆刚才通报说,现在有一位本趣妈妈[9]正在仆役室里,硬要让人带她来见见‘贵人’,给他们算算命。你们想见她吗?”

“不用说,上校,”英格拉姆夫人叫起来,“你总不会纵容这么个下贱的骗子吧?必须马上把她赶走!”

“但我怎么也劝不走她,夫人,”仆人说,“别的仆人也劝不走她。这会儿费尔法克斯太太正跟她在一起,恳求她走开哩。但她坐到了炉角的椅子上,还说打死也不会离开,除非让她上这儿来。”

“她要干什么?”埃希顿太太问。

“她说‘要给老爷太太们算命’,太太。她还发誓说她一定要算,非算不可。”

“她长得什么样?”两位埃希顿小姐异口同声地问道。

“是个丑得吓人的老家伙,小姐,黑得像煤烟一样。”

“哎呀,她是个地道的巫婆!”弗雷德里克·林恩嚷道,“那还用说,让她进来吧。”

“当然,”他哥哥应道,“要是丢掉这么好的取乐机会,那就太可惜了。”

“我亲爱的孩子们,你们在想什么呀?”林恩夫人惊叫道。

“我绝不赞成这种如此有悖常理的做法。”勋爵遗孀英格拉姆夫人插话道。

“话虽如此,妈妈,但你是可以赞成的——你会赞成的。”布兰奇在琴凳上转过身,高傲地说道。她先前一直默默坐在那儿,显然在翻看各种乐谱。“我很想听人给我算算命,所以,萨姆,把那个老婆子叫进来。”

“我亲爱的布兰奇!别忘了——”

“我没忘——你会说的话我全记得。但我就是要按自己的意愿做——快去,萨姆!”

“对!对!对!”所有年轻人,无论是女士还是先生,全都喊了起来,“让她进来——一定会很好玩!”

仆人依然迟疑不决。“她看上去很粗鲁。”他说。

“去!”英格拉姆小姐突然大喝一声,仆人只好去了。

所有人一下子兴奋起来。大家接二连三地取笑打趣,气氛正趋**,这时萨姆回来了。

“她现在不肯来了。”萨姆说,“她说她的使命不是来见‘一群俗人’——这是她的原话——我得把她带到一个房间里让她独自待着,然后,想找她算命的人得一个个进去。”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的布兰奇女王!”英格拉姆夫人开口道,“她在得寸进尺。听话,我天使般的女儿——你——”

“那就把她领到书房里去好了。”这位“天使般的女儿”打断了母亲的话,“当着‘一群俗人’的面听她算命也不是我的使命。我要单独同她谈谈。书房生了火吗?”

“生了,小姐——可她看上去就像个乞丐。”

“少啰唆,笨蛋!照我的吩咐去做。”

萨姆又走了。神秘、兴奋、期待的气氛再次达到顶点。

“我想,在女士们去见她之前,最好由我先进去看看。”登特上校说,“告诉她,萨姆,有位先生要来。”

萨姆去了又回来了。

“她说,先生,她不接待先生,他们不必劳驾去找她。另外,”他好不容易才忍住笑,补充道,“她也不接待女士,除了年轻、单身的小姐。”

“天哪,她还挑肥拣瘦哩!”亨利·林恩嚷道。

英格拉姆小姐庄严地站起来。“我第一个去。”她说,那口气俨然一位身先士卒、登上城墙突破口的敢死队队长。

“哦,我的心肝!哦,我的乖乖!等等——再想想吧!”她的妈妈叫了起来。可是布兰奇·英格拉姆神色庄严、一言不发地从她妈妈身旁走过,穿过登特上校为她打开的门。我们听到她进了书房。

接着便相对安静了一段时间。英格拉姆夫人觉得,这种“情况”[10]下该绞拧双手[11]了,于是就拧起手来。玛丽小姐宣称,换作她的话,是不敢去冒这种险的。埃米·埃希顿和路易莎·埃希顿小声哧哧地笑着,看上去有点害怕。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慢慢过去——过了十五分钟,书房门才再次打开。英格拉姆小姐穿过拱门,回到我们中间。

她会笑吗?她会把这当成玩笑吗?大家将急切而好奇的目光投向了她,可她却用无情而冷漠的目光回望着大家。她看上去既不慌张,也不高兴。她身子僵硬地返回自己的座位,一言不发地坐了下来。

“怎么样,布兰奇?”英格拉姆勋爵说。

“她怎么说,姐姐?”玛丽问。

“你怎么看?你觉得怎么样?她真的会算命吗?”两位埃希顿小姐问。

“行了,行了,好心的人们,”英格拉姆小姐答道,“别逼我了。说真的,你们专司好奇和轻信的器官也太容易受刺激了。你们,你们所有人——包括我的好妈妈——都把这件事看得太重了,似乎完全相信我们这座宅子来了个跟恶魔紧密勾结的真正巫婆似的。但我见到的只是一个流浪的吉卜赛人。她用老套的方法给我看了看手相,跟我讲了几句她们那种人常说的话。我一时的好奇心已经得到满足。现在我觉得,埃希顿先生明天早上就可以像他威胁的那样,把那老婆子锁起来了。”

英格拉姆小姐拿起一本书,往椅背上一靠,不愿再跟人搭话了。我观察了她近半个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她一页书都没翻过,她的脸色却越来越阴沉,越来越不满,越来越难看地流露出失望。她显然没有听到什么吉利话。从她忧郁、沉默了那么长时间看,我觉得,对于她刚才听到的不知什么预言,虽然她嘴上满不在乎,其实却是耿耿于怀的。

与此同时,玛丽·英格拉姆、埃米·埃希顿和路易莎·埃希顿都表示,她们不敢单独前往,但又都想去。于是,她们委派萨姆当使者去谈判。萨姆来来回回跑了许多趟,跑得腿肚子想必都痛了,最后几经周折,终于得到了那位苛刻的女巫的许可,同意她们三个人一起去见她。

她们这次去算命可不像英格拉姆小姐那么安静。我们听到从书房里传来歇斯底里的咯咯笑声和短促的尖叫。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她们猛地打开门,穿过门厅奔了回来,就像吓得差点发疯似的。

“我肯定她有点邪门!”她们异口同声地嚷道,“她居然跟我们讲了那些事!我们的事她全知道!”她们上气不接下气地倒在先生们急忙给她们搬来的椅子上。

大家催她们进一步解释,她们才说,她给她们讲了许多她们小时候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还描述了她们家中闺房里的书籍和装饰品,以及各色亲友赠给她们的纪念品。她们还坚称她看穿了她们的心思,在她们每个人耳边悄声说出了她们各自在世上最喜爱的人的名字,以及她们各自最希望得到的东西。

听到这里,先生们纷纷插话,热切地要求她们进一步说明最后提到的两点。然而,面对他们的急迫要求,女士们给予的回应只是脸红、惊叫、颤抖和傻笑。这时候,年长的女士们忙着给她们闻嗅盐[12],摇扇子,对她们没有及时听取自己的警告一再表示不安。年长的先生们哈哈大笑,年轻的则忙着安慰这些激动的美人。

骚乱之中,我的眼睛和耳朵都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住了。这时,我听到身旁有人清了清嗓子,我掉过头去,看见是萨姆。

“对不起,小姐,那吉卜赛人说,房间里还有一位未婚的年轻女士没去找她。她发誓说,非得见过所有人之后才肯走。我想她指的一定是你,没有别人。我怎么回复她呢?”

“哦,我一定去。”我答道,很高兴得到这个意想不到的机会,来满足被激发出的强烈好奇心。我溜出房间,谁也没注意到我,因为大家全都围着刚回来的那三个浑身哆嗦的人。我轻轻地随手关上了门。

“要是你愿意的话,小姐,”萨姆说,“我就在门厅等你。如果她吓到了你,你只要叫一声,我就会进来。”

“不用,萨姆,回厨房去吧——我一点也不害怕。”我非但不怕,反而觉得非常有趣,也非常激动。

[1]某些伊斯兰国家的酋长、贵族、王公、王族的称号。

[2]出自《圣经·创世记》第24章第18节:女子说,“我主请喝”。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

[3]根据《圣经·创世记》第24章的记载,以利以谢奉主人亚伯拉罕之命前往主人的故乡,在主人的亲族中为主人的儿子以撒物色妻子。仆人带着十匹骆驼和各种财物来到目的地,看见美貌的利百加肩上扛着水瓶出来,到井旁打了满满一瓶水。仆人向她要水,利百加给他喝了,也给骆驼喝足,仆人就拿一个金环、两个金镯给她,并跟随她到她家里。她母亲和哥哥同意把她嫁给以撒。

[4]这里的英文是Bridewell,原为伦敦附近的一座监狱的名称,后来泛指监狱。Bridewell可以分拆为bride和well两个词,而bride是“新娘”的意思,well是“井”的意思,所以才有前面两幕表演。

[5]地中海东部沿岸诸国和岛屿。

[6]原文为法语。

[7]牙买加首都。

[8]牙买加一城市。

[9]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出现的一个虚构人物,原本是指一个卖浓啤酒、讲话粗鄙的下流女人,这一形象后来变成一个卖符咒和药剂的聪明老妇人,到最后,许多传说都同她有关。在这里代指会算命的巫婆。

[10]原文为法语。

[11]苦恼、悲痛或失望时的一种习惯动作。

[12]一种由碳酸铵和香料配置而成的药品,给人闻后有恢复或刺激作用,特别用来减轻昏迷或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