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 / 1)

后来有一次,罗切斯特先生果然做了解释。

一天下午,他在庭园里偶然碰到我和阿黛尔。趁阿黛尔跟派洛特玩耍和打板羽球的时候,他请我跟他在一条长长的山毛榉林荫道上来回漫步。从那儿看得见阿黛尔。

然后他告诉我,阿黛尔是法国歌剧舞蹈演员塞利娜·瓦朗斯的女儿,他对塞利娜一度抱有他所谓的“炽烈的**”[1]。对于这种**,塞利娜曾宣称要用更大的热情来回报。他以为自己是她心中的偶像,尽管他长得很丑。如他所说,他相信,比起贝尔维德尔的阿波罗[2]的优美,她更喜欢他“运动员的身材”[3]。

“爱小姐,这位高卢气精[4]竟然偏爱她的不列颠地精,使我感到受宠若惊,于是我把她安顿在市内的一座宅邸里,给她配备了一整套的仆役、马车、细羊绒织品、钻石、‘花边衣服’[5],等等。总之,我就像所有痴情汉一样,用司空见惯的方式开始了自我毁灭。看来,我还缺少创新精神,没有去开辟一条通往耻辱与毁灭的新路,而是愚蠢地、分毫不差地走着那条老路,一步也不敢偏离别人踩出的那条中心线。结果我遭到了——这是我罪有应得的——别的所有痴情汉的命运。一天晚上,我碰巧去看塞利娜。她不知道我会去,所以出去了。那是个温暖的夜晚,我漫步穿过巴黎,感到累了,于是就在她的闺房坐下,幸福地呼吸着因她不久前待过而变得神圣的空气。不——我夸大其词了。我从不认为她身上有什么使周围的东西变得神圣的美德,那不过是她留下的一种熏香的香味——与其说是神圣的香气,不如说是麝香和琥珀的气味。暖房里的花香和喷洒的香精使我开始感到窒息,便想打开门式窗,到阳台上去。屋外月光皎洁,街上亮着煤气灯,周围十分安静。阳台上有一两把椅子,我坐下来,掏出一支雪茄——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现在也想抽一支。”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会儿,掏出一支雪茄点燃。他把烟叼在嘴里,将一丝哈瓦那雪茄的香气吐进寒冷而阴沉的空气中,然后继续说道:

“那时候我也爱吃糖果,爱小姐。我一会儿‘嘎嘣嘎嘣’[6]——别介意我用词粗野——地大嚼巧克力糖果,一会儿抽雪茄,同时望着一辆辆带有随从的马车沿着时髦的街道朝附近的歌剧院驶去。这时,在明亮的都市夜景中,我清楚地看到一辆精致的轿式马车,由一对漂亮的英国马拉着。我认出那正是我送给塞利娜的‘马车’[7]。她回来了。我当然已经迫不及待,怦怦直跳的心脏撞击着我倚靠的铁栏杆。不出所料,马车在宅邸门口停下了,我的相好——这个词用在唱歌剧的‘情人’[8]身上再合适不过——下了车。虽然她全身裹着斗篷——顺便说一句,在那么温暖的六月天的晚上,这实在是不必要的累赘——可当她跳下马车踏板时,我看到了她裙下露出的小脚,便立刻认出了她。我从阳台上探出身子,刚要轻声呼唤‘我的天使’[9]——用的当然是只有情人才能听见的声调——一个身影就跟着她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身上也裹着斗篷。但在人行道上发出响声的却是装有马刺的靴跟,从宅邸的拱形‘停车门廊’[10]下经过的却是戴着礼帽的脑袋。

“你从来没有嫉妒过,对不对,爱小姐?当然没有,我用不着问,因为你还从来没有恋爱过。这两种感情都有待你去体验呢。你的灵魂还在沉睡,需要来一次震动才能把它唤醒。你以为人生中的一切都会像平静的流水般逝去,就像你一直都在悄悄溜走的青春一样。你闭着眼睛,捂着耳朵,随波逐流,既看不见不远处河**密密麻麻的礁石,也听不见礁石底部河水翻腾的声音。但我告诉你——你可以记住我的话——总有一天,你会来到河道中一处两岸绝壁高耸的隘口,在那里,你原本完整的生命之流会四分五裂,化为漩涡和**、泡沫和喧哗。你不是在危崖的尖角上撞得粉碎,就是被某个巨浪卷起,带入更平静的河流——就像我现在这样。

“我喜欢今天这样的日子,喜欢这铁灰色的天空,喜欢这严寒笼罩下庄严肃静的世界。我喜欢荆棘庄园,喜欢它的古老、它的幽静,喜欢它的栖息着鸦群的古树和荆棘,喜欢它的灰色外观,以及那一排排映出金属色天空的昏暗窗户。可是,我有多么长的时间一想到它就厌恶不已,就像躲避瘟疫蔓延的大宅一样对它避之唯恐不及啊!到现在我依然多么厌恶——”

他咬牙切齿,默不作声。他停住脚,用靴子踢着坚硬的地面,似乎有某种可恨的念头攫住了他,紧抓着他不放,使他寸步难行。

他这样举步不前时,我们正沿着林荫道往上走,荆棘庄园府就在我们面前。他抬起头,恶狠狠地注视着城垛,那神情我以前和以后都没见过。痛苦、羞耻、愤怒、烦躁、厌恶、憎恨一时间,在他那乌黑眉毛下圆睁的大瞳孔中,各种感情似乎爆发出令人战栗的争斗。这场至关重要的争斗进行得异常激烈。然而,另外一种感情出现了,并且占据了上风。那是一种冷酷而愤世嫉俗、任性而坚定不移的感情,平息了他的激愤,僵化了他的表情。他继续说道:

“刚才我默不作声的时候,爱小姐,我已经同我的命运之神商定了一件事。她就站在那儿,在那棵山毛榉树干的旁边——是个女巫,就像在福累斯荒原上出现在麦克白面前的三个女巫中的一个[11]。‘你喜欢荆棘庄园吗?’她举起一根手指说。接着,她在空中写出了一条告诫文字。那是些骇人的象形文字,就写在房子的正面墙壁上的上下两排窗户之间:‘只要你能,就喜欢它吧!只要你敢,就喜欢它吧!’

“‘我会喜欢它,’我说,‘我也敢喜欢它。’而且,”他闷闷不乐地补充道,“我会遵守自己的诺言,冲破艰难险阻,去追求幸福,追求善良——是的,追求善良。我希望做一个比过去好、比现在更好的人。像约伯的海怪能折断枪、标枪和锁子甲一样,我把别人视为铁和铜的东西只当作干草和烂木[12]。”

这时,阿黛尔拿着板羽球跑到他跟前。“走开!”他粗暴地吼道,“离我们远点,孩子,要不就去找索菲!”说罢,他接着默默走路。我奓起胆子,提醒他继续刚才被岔开的话题。

“瓦朗斯小姐进来的时候,先生,”我问道,“您离开阳台了吗?”

对这个不合时宜的问题,我几乎认定他会拒绝回答。可是,恰恰相反,他从眉头紧皱的出神状态中清醒过来,将目光转向我,额上的阴影似乎也消散了。

“哦,我把塞利娜给忘了!好吧,我接着往下说。见到那位美人由一名护花使者陪着进来,我似乎立刻听到咝的一声,嫉妒就像一条盘绕起来的毒蛇,从洒满月光的阳台上抬起身子,钻进我的背心,一路啮咬下去,两分钟就钻进了我的心坎[13]。真奇怪!”他惊叫起来,突然又开始偏离话题,“真奇怪,我竟然会选中你来倾听我的心里话,小姐。更奇怪的是,你居然静静地听着,仿佛我这样一个男人把自己演歌剧的情妇的故事,讲给你这样一个古怪而不谙世事的姑娘听,是世界上最平常的事!不过,后一件怪事正好解释了前一件。正如我说过的那样,你严肃、体贴、谨慎,天生就适合听人倾吐秘密。再说,我知道我选了什么样的心灵来跟自己的心灵交流——我知道,那个心灵不容易受到感染,是特殊的,独一无二的。幸好我并不想去伤害它,但即使我想这么做,它也不会受到我的伤害。你跟我之间谈得越多越好,因为我伤害不了你,你却能让我重新振作起来。”

说了这番离题的话以后,他又接着说:“我留在阳台。他们肯定会进她的闺房,我心想,我就来打一次埋伏吧。于是,我把手伸进打开的门式窗,拉上窗帘,只留下一条缝隙,以便观察。然后,我又把窗子关上,留下一条窄缝,刚好可以让‘情人海誓山盟的低喃’透出来。接着,我偷偷回到椅子前,刚一坐下,那对男女就进来了。我立把眼睛凑近窗缝,塞利娜的女仆走进房间,点亮灯,把它放在桌上就退了出去。如此一来,那对男女就清清楚楚地暴露在我面前了。两人都脱去了斗篷,那位‘名角瓦朗斯’满身绸缎,珠光宝气——当然全是我送的礼物——她的同伴穿的则是军官制服。我认出他是一个有‘子爵’[14]头衔的‘花花公子’[15]——一个没头脑的恶少。我在社交场合见过他几次,但从来没想过要憎恨他,因为我压根儿就瞧不起他。我一认出他,那条嫉妒之蛇的毒牙就马上折断了,因为就在同一刻,我对塞利娜的爱火也被浇灭了。我的情敌竟然是这样的男人,她竟然为了这样的男人就背叛了我。她这种女人是不值得去争夺的,只配受到鄙视。然而,我更应被鄙视,因为我竟然被她愚弄了。

“他们开始交谈。他们的谈话让我彻底宽心了——轻浮浅薄,利欲熏心,冷酷无情,愚蠢无知,听了只会让人厌烦,而不是愤怒。桌上放着一张我的名片,他们看见之后便议论起我来。他们都没有能力和才智来狠狠抨击我,却用卑鄙的方式尽量粗俗地侮辱我,特别是塞利娜,甚至添油加醋地夸大我外貌上的缺点——她将这些缺点称为畸形。而在此之前,她常常热情称赞我所谓的‘男性美’[16]。在这一点上,她正好同你截然相反。我们第二次见面时,你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你认为我不英俊。这种对比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且——”

这时,阿黛尔又跑了过来。

“先生,约翰刚才说,你的财产管理人来了,想见见你。”

“啊!这样的话,我得长话短说了。我打开窗子,走到他们跟前,宣布不再庇护塞利娜,通知她离开宅邸,给了她一笔钱,供她眼前急用,压根儿不理会她的尖叫、歇斯底里、哀求、辩解和抽搐。我还跟那个子爵约定了在‘布洛涅森林’[17]决斗的时间。第二天早上,我有幸跟他决斗,在他一条如同瘟鸡翅膀般瘦弱的、苍白可怜的胳膊里留下了一颗子弹,然后我便认为,我与这对狗男女一刀两断了。但不幸的是,就在这件事发生前六个月,名角瓦朗斯给我生了这个‘小姑娘’[18]阿黛尔,并一口咬定她就是我的女儿。也许她确实是,但我在她的脸上看不到她有我这样一位冷酷父亲的证据。派洛特都比她更像我呢。我跟孩子母亲分手后过了几年,她遗弃了孩子,跟一个音乐家或是歌唱家跑到意大利去了。我从没承认阿黛尔有天然的权利要求我抚养,现在也不承认,因为我不是她的父亲。可是,听说她孤苦无依,我还是把这可怜的小东西从巴黎的烂泥塘里拔出来,移植到这里,让它在英国乡间花园的健康土壤中干干净净地成长。费尔法克斯太太找到你来培育她。不过,现在你知道,她是一个法国歌剧女演员的私生女,你或许会对你的职位和女学生产生不同的看法。说不定,你哪天会来通知我,说你已找到别的工作——请我另找一位家庭教师,云云——嗯?”

“不会的。阿黛尔不应该对她母亲或者你的过错负责。我很关心她,现在我又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已经没有父母了——母亲扔下她,你又不认她,先生——我会比过去更舍不得她。我怎么会不喜欢把家庭教师当成朋友一样依靠、形单影只的小孤儿,而去喜欢富贵人家讨厌家庭教师、娇生惯养的宠儿呢?”

“哦,你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好吧,现在我得进去了,你也一样。天黑了。”

但是,我跟阿黛尔和派洛特在外面又待了几分钟——跟她做了一次赛跑,还打了一场板羽球。回到屋里,我给阿黛尔脱去软帽和外套,把她放在我的膝头,让她坐了一个小时,叽叽喳喳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甚至对她稍显放肆和轻浮的言行也未加指责。每当得到许多关注的时候,她就容易犯这种毛病,暴露出她性格上浅薄的一面。这也许遗传自她的母亲,在英国人看来很难接受。然而,她也有自己的优点,我想竭力赞赏她身上所有好的东西。我想在她的五官上找出跟罗切斯特先生相似的地方,但一处也没发现。面部的特征也好,表情的变化也好,都没有一星半点可以表明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真是遗憾啊。要是能证明她像罗切斯特先生就好了,那罗切斯特先生肯定会更关心她的。

直到返回自己房间去睡觉的时候,我才平静下来,思索刚才罗切斯特先生告诉我的故事。正像他说的,这个故事本身很可能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一个有钱的英国男人爱上一个法国舞女,后者却背叛了他,这种事无疑在上流社会司空见惯。但在表达目前的满意心情,表达他对老宅和周围环境重新产生的兴趣时,他却突然激动起来,这里面肯定有些古怪。我不解地思索着这件事,但渐渐放弃了,因为我发现这在目前还无法解释。于是,我转而考虑起主人对我的态度来。他觉得可以对我推心置腹,这似乎是对我为人谨慎的一种赞美。我就是这样来看待并接受他的信任的。最近几个礼拜,他对我的态度已经不像当初那样起伏不定。我似乎从没碍过他的事,他也不再突然对我表现出冷冰冰的“傲慢”[19]态度。意外地碰见我时,他对这样的偶遇似乎很高兴,总要跟我说两句,有时还会朝我笑一笑。得到正式邀请去见他时,我会荣幸地受到他的热诚接待,觉得自己真的能带给他乐趣,觉得这样的晚间会面不仅能让我受益,也能使他高兴。

其实,我自己谈得不多,但我听他谈话却是津津有味。他生**说话,喜欢向一个不谙世事的人透露点世态风情(我不是指腐败邪恶的那一类,而是指那些因为广泛流行、新奇独特,从而使人产生兴趣的世态风情)。我非常乐意接受他提供的新观念,想象他描绘的新图景,思维跟随他穿过他揭示的新领域,从没因为他提到什么不道德的事情而感到惊吓或困扰。

他态度随和了,我便从痛苦的拘束中解放出来。他对我友好而坦诚,正直又热情,让我很愿意接近他。有时候,我觉得他好像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主人。不过,他有时候仍然有些专横,但我并不介意——我知道他就是那个样子。生活中增添了这一新的乐趣,我是多么高兴、多么满足啊,甚至不再去渴望什么亲人了。我那月牙般单薄的命运似乎也厚实起来。我生活的空白被填满,身体的健康状况也有所改善,人长胖了,力气也大了。

在我眼里,罗切斯特先生现在还丑吗?不,读者。因为我对他心怀感激,也因为一见到他我就会产生许多愉快而亲切的联想,所以他的脸成了我最爱看的东西。有他在房间,比有最明亮的炉火还要让人愉快。不过,我并没有忘记他的缺点。其实,我也没法忘记,因为他常常把这些缺点暴露在我面前。只要对方在某一方面不如他,他就会高傲自大、冷嘲热讽、苛刻无情。我心里明白,他对我有多么宽厚、和蔼,对别人就有多么不公、严厉。他还会莫名其妙地陷入忧郁。我不止一次被叫去给他念书,发现他独自坐在书房里,脑袋伏在抱着的胳膊上。当他抬起头来看我时,露出一副阴沉的、几乎恶毒的愁容,仿佛整张脸都笼罩在阴霾之下。但我相信,他的忧郁、他的粗暴,以及他过去道德上的过失(我说“过去”,是因为他现在似乎已经改正了),都源自命运的残酷磨难。我相信,比起那些由环境所造就、教育所培养和命运所鼓励的人来,他生来就有更善良的性情、更高尚的节操和更纯粹的趣味。我认为他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只是现在有点给糟蹋了,混杂在一起。我无法否认,不管他为何哀伤,我都会为他感到哀伤,并愿意做出任何牺牲来减轻这种哀伤。

虽然现在我已经吹灭蜡烛,躺在**,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一直想着他在林荫道上停住脚步时的神情。那时他告诉我,他的命运之神已经出现在他面前,并且问他敢不敢在荆棘庄园获取幸福。

为什么不敢?我问自己,是什么让他疏远了这座房子?他很快又要离开吗?费尔法克斯太太曾经说过,他很少在这儿连住两个礼拜以上,而他现在已经住了八个礼拜。要是他真的走了的话,这种变化就太可悲了。假如他春天、夏天、秋天都不在这儿,那和煦的阳光和晴朗的天气会显得多么无趣!

这番沉思以后,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后来有没有睡着。反正,我听到一阵奇怪而忧伤的喃喃低语,彻底惊醒过来。我觉得,那声音好像就来自我的头顶。要是我的蜡烛还点着就好了。夜黑得可怕,我心情沮丧,于是起身坐在**,侧耳细听。那声音消失了。

我努力想再次入睡,却焦虑得心脏狂跳。我内心的平静被打破了。远在楼下门厅里的钟敲响了两点。就在这时,我的房门好像被碰了一下,仿佛有人在外面漆黑的走廊里摸索着走路,手指划过门上的镶板一样。我问:“是谁?”没有回答。我吓得浑身冰凉。

忽然,我想起这或许是派洛特。厨房门偶尔忘关的时候,它常会跑到楼上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门口。有几天早上,我就见过它躺在那儿。这样一想,我多少平静了一些,便躺回了**。寂静使神经安定下来。整座宅子现在又笼罩在一片沉寂之中,我感到睡意再次来袭。可那一夜,我注定不能入睡。梦神刚来到我的耳边,就被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吓跑了。

那是一阵魔鬼般的笑声——低沉而压抑——似乎就是从我门上的锁孔发出来的。我的床头就在房门边,我一开始还以为大笑的魔鬼就站在我床边,或者不如说,就蹲在我的枕畔。我坐起身,四下张望,可什么也看不见。我仍在凝神细看的时候,那怪异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听出它是从门后传来的。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下床去插上门闩,随后又大喊道:“谁在外面?”

有什么东西发出咯咯的笑声和轻轻的呻吟。不一会儿,那人的脚步声沿着走廊退往通向三楼的楼梯。那里最近做了一扇门,封闭了楼梯。我听见那扇门打开又关上,然后一切归于平静。

是格雷丝·普尔吧?她是不是中魔了?我心里想。这会儿再也不能独自待着了,我得到费尔法克斯太太那儿去。我赶紧穿好连衣裙,披上披肩,用哆哆嗦嗦的手拉开门闩,打开门。就在门外,燃着一支蜡烛,而且就放在走廊的垫子上。见此情景,我不禁吃了一惊。然而,令我更为惊异的是,我察觉空气十分浑浊,好像充满了烟雾。我左右查看,想找出这些青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这时我又闻到一股浓烈的燃烧的气味。

什么东西发出嘎吱一声,那是一扇半掩的门,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门。云雾般的浓烟就是从那里面冒出来的。我不再去想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再去想格雷丝·普尔和那阵怪笑。一眨眼工夫,我就冲入了那个房间。床的四周飞快地吐着火舌,帐子已经着火。在火光和烟雾之中,罗切斯特先生四肢摊开,一动不动,睡得正酣。

“醒醒!醒醒!”我叫道,摇晃着他,可他只是嘟哝了两下,翻了个身。浓烟已经把他熏麻木了。床单已经着火,形势紧迫,刻不容缓。我迅速冲到他的脸盆和水罐前,幸好脸盆很大,水罐很深,而且都盛满了水。我举起脸盆和水罐,把水朝床和**的人泼去。接着飞也似的跑回自己的房间,端来我的水罐,给那张床又施了一回洗礼。上帝保佑,总算把正在吞噬它的火焰扑灭了。

水浇灭火焰的嘶嘶声,我泼完水后随手扔掉的水罐的碎裂声,尤其是我慷慨赐予的淋浴的哗啦声,终于把罗切斯特先生弄醒了。尽管现在一片漆黑,但我知道他醒了,因为我听见他一发现自己躺在一摊水里,就怒气冲冲地发出古怪的诅咒。

“发大水了吗?”他大叫道。

“没有,先生。”我回答,“但刚才失火了。请您务必起来。您身上的火已经浇灭了。我去给您拿支蜡烛来。”

“我以基督教世界所有精灵的名义发问,你是简·爱吗?”他问道,“你都对我干了些什么,你这个女巫、巫婆?房里除了你还有谁?你打算淹死我吗?”

“我去给您拿支蜡烛来,先生。看在上帝的分上,快起来吧。是有人在搞什么鬼,您必须尽快查明是谁,究竟想搞什么鬼。”

“好吧——现在我起来了,但你还得冒险去拿支蜡烛来。等我两分钟,我要穿上干衣服,要是还有什么衣服是干的话——有了,这是我的晨衣。好了,快跑吧!”

我真的跑开了,拿来了仍然留在过道里的那支蜡烛。他从我手中拿过蜡烛,举起来,仔细察看了床,上面全都熏黑烧焦,床单也湿透了,周围的地毯泡在水里。

“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干的?”他问道。

我向他简要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事:我听到的走廊里的怪笑,走上三楼的脚步声,还有烟雾——把我引到他房里来的燃烧的气味,我在那儿看到的情况,以及我如何将能弄到手的水都泼到了他身上。

他十分严肃地倾听着。我继续往下说的时候,他脸上流露的担忧超过了惊讶。我讲完后,他没有马上说话。

“要我去叫费尔法克斯太太吗?”我问道。

“费尔法克斯太太?不——见鬼,你为什么要去叫她?她能干什么?让她安安稳稳地睡吧。”

“那我去把利娅叫来,再叫醒约翰和他妻子。”

“毫无必要,你安安静静地待着就行。你已经披了披肩,还可以把那边我的斗篷拿来裹上,坐到扶手椅里。来——我给你披上。现在你把脚搁在凳子上,免得弄湿了。我要离开你几分钟。我得把蜡烛拿走。你待在这儿别动,等我回来,要像耗子一样安安静静的。我必须上三楼去一趟。记住,别动,也别叫任何人。”

他走了,我眼看着烛光渐渐远去。他轻手轻脚地走过走廊,尽量不出声地打开楼梯门,进门后随手关上,最后一丝光亮也就消失了。我被留在了一片漆黑之中。我想捕捉到一些声响,却什么也听不见。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我厌烦起来。尽管裹着斗篷,我还是觉得很冷。既然我不能去唤醒房子里的其他人,我看不出再待下去还有什么用。我刚想冒险违背罗切斯特先生的命令,惹他不高兴,就看见微弱的烛光映在走廊墙壁上。我听到他光脚踩在垫子上的声音。但愿是他,我心想,不是什么更坏的东西。

他再次进入房间,脸色苍白,十分阴郁。“我全弄清楚了,”他说,把蜡烛放在脸盆架上,“跟我预料的一样。”

“怎么回事,先生?”

他没有回答,只是双臂抱胸站在那儿,两眼盯着地面。过了几分钟,他才用一种有点古怪的声调问:“我忘了,你有没有说过打开房门时看到了什么东西?”

“没有,先生,只看到了地上的蜡烛。”

“不过,你听到古怪的笑声了吧?我想,你以前听到过那种笑声,或者类似的声音吧?”

“是的,先生。这里有个做针线活的女人,叫格雷丝·普尔——她就是那样笑的。她是个怪人。”

“没错。格雷丝·普尔,你猜对了。正像你说的,她是个怪人——非常怪。嗯,这件事我要好好想一想。还有,我很高兴,除了我,只有你知道今晚这件事的确切细节。你不是爱嚼舌根的傻瓜,这件事你什么也别说。这里的情况,”他指了指床,“我会解释的。现在回你自己房间去吧。今晚剩下的时间,我大可以到书房沙发上去睡。快四点了。再过两小时,仆人就要起来了。”

“那么,晚安,先生。”说着,我就要走。

他似乎吃了一惊——这反应很矛盾,因为他刚说了让我走。

“什么?”他嚷道,“你这就要离开我,就这么一走了之?”

“您说过我可以走了,先生。”

“但不能不告别就走啊,不能不说上一两句表示感谢和友好的话就走呀。总之,不能就这么简简单单、冷冷冰冰地走掉。哎呀,是你救了我的命啊!——把我从可怕的、痛苦的死亡中拯救出来!可你从我身边走过,就像我们是素不相识的路人!至少也要握握手吧!”

他伸出手,我也把手递过去。他先是用一只手,接着用双手把我的手握住。

“你救了我的命,我很高兴我是欠了你这么大一笔人情债。我这会儿也说不出别的什么话。倘若换作别人,我欠了这么大的人情,准会受不了的。但你不一样——我不觉得你的恩惠是个负担,简。”

他停下来,凝望着我。看得出,话已经到了他颤抖的唇边,但他还是忍住了没说。

“再说一遍,晚安,先生。这件事谈不上什么人情、恩惠、负担、欠债什么的。”

“我就知道,”他接着说,“你早晚会用某种方式帮助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从你的眼里看出来了。那种表情和微笑并不是,”他再次停住,“并不是,”他急忙往下说,“并不是无缘无故就激起了我内心的愉悦。人们常说,有人天生就投缘。我还听说过,每个人都有善良的精灵在守护。即便在这些荒诞的传说里,也包含了几分真理。我亲爱的救命恩人,晚安!”

他声音里流露着奇特的力量,目光中燃烧着奇特的**。

“我很高兴,我正好醒着。”我说,然后就准备走。

“怎么,你要走?”

“我觉得冷,先生。”

“冷?难怪——你站在一摊水里。那就走吧,简,走吧!”可他仍然抓住我的手,我没法抽出来。这时我急中生智。

“我好像听到费尔法克斯太太在走动,先生。”我说。

“好,你走吧。”他松开了手,我便走了。

我回到自己**,却睡意全无。我仿佛在起伏不定、躁动不安的大海上不停地颠簸,直到黎明。在那片大海中,欢乐的波涛下翻滚着烦恼的巨浪。有时候,越过狂暴的海面,我好像望见了同比乌拉[20]的山地一样可爱的海岸。不时有一股被希望唤起的越来越强劲的清风,把我的灵魂顺利地送往目的地。然而,即便在想象中,我也无法抵达那里——一股从陆地上吹来的逆风,不断把我往回赶。理智会抵抗疯狂,而判断会警告热情。我兴奋得无法入睡,天一亮就起床了。

[1]原文为法语。

[2]古希腊雕塑家莱奥卡雷斯创作于约公元前350—公元前320年的雕像,被认为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男性健美人体的典范,对于后世的造型艺术有着深远的影响。

[3]原文为法语。

[4]生存在空气里没有灵魂但有生死的女精灵,由中世纪欧洲炼金术士帕拉塞尔斯提出,后来泛指苗条而优雅的女子。

[5]原文为法语。

[6]原文为法语。

[7]原文为法语。

[8]原文为意大利语。

[9]原文为法语。

[10]原文为法语。

[11]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1幕第3场。苏格兰将军麦克白从战场凯旋,在福累斯荒原遇见三个女巫,预言他将成为苏格兰国王,他后来果然弑王篡位。

[12]出自《圣经·约伯记》第41章第26~27节:人若用刀,用枪,用标枪,用尖枪扎它,都是无用。它以铁为干草,以铜为烂木。

[13]出自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第3幕第2场:给我一个不为感情所奴役的人,我愿意把他珍藏在我的心坎,我的灵魂的深处,正像我对你一样。

[14]原文为法语。

[15]原文为法语。

[16]原文为法语。

[17]原文为法语。巴黎西部的一座大公园。

[18]原文为法语。

[19]原文为法语。

[20]比乌拉(Beulah)在希伯来语中是“已婚”“有夫之妇”(married)的意思,原指以色列的国土,出自《圣经·以赛亚书》第62章第4节: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凉的”;你却要称为“我所喜悦的”,你的地也必称为“有夫之妇”,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也必归他。17世纪英国作家约翰·班扬的作品《天路历程》中也提到了“有夫之妇的国土”,指与天国毗邻的一个和平安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