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中期对话(以《斐多篇》、《会饮篇》、《斐德罗篇》为代表)的美学,主要是凭理性思考的方式,致力于认识美本身,深入理解美的理念。要求美学对于审美对象的认识,不是它们的特殊性,而是它们的普通性,它们的类性,它们的自在自为的本体。他认为真实的东西并不是个别的善的行为,个别的真实的见解,个别的美的人物或美的艺术品,而是善自身、美自身、真自身。美既然应该从它的本质和概念去认识,唯一的途径是凭借思考的概念作用,无论是一般理念的逻辑的和形而上学的性质,还是美这种特殊的理念,都要通过这种思考的概念作用才能进入思考者的意识。但是,柏拉图的这种从美的理念或美自身出发的研究方式,很容易变成一种抽象的形而上学。因此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那样,尽管柏拉图被认为是理念研究的奠基人和引路人,但他的抽象方法已不能使人们感到满足,“就连在美这个逻辑理念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因为柏拉图式的理念是空洞无内容的”[181]。
就是柏拉图本人,进入其晚期后情况也起了显著的变化。(1)鉴于其中期的理念论中的理念是与同名可感事物彼此分离的,所以无法解释杂多的可感事物如何从单一的理念的派生,即无法解释理念和同名可感事物的结合。所以致力于寻求智慧的柏拉图,就对这种以分离为特征的理念论,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这种自我批评也涉及了美的理念。[182]他在《巴门尼德篇》的短短三行(130B3—5)中接连用了三个分离(choris),表明分离有不同含义后,接着就讨论到美理念等理念,也同样具有分离的特征:“此外还有这些,譬如某个自在的正义的理念、美的理念、善的理念,以及类此的一切的理念。”[183](2)由理念论转向“通种论”(范畴论)。要是说中期的理念论,由于无法解决理念和同名可感事物的结合,或同名可感事物从理念中的派生,那么晚期的《智者篇》等则转向范畴的结合,其中也讨论到作为范畴来理解的“美”和“非美”的结合问题:
我们可以大胆地说“非存在”毫无疑问是存在的,有它自己的特性。正如“大”是大,“美”是美,“非大”是非大,“非美”是非美一样,“非存在”是非存在,也是存在的,是许多存在的理念的一种。[184]
对中期以分离为特征的理念进行自我批评,以及范畴论的提出,这些都是柏拉图在寻求美的真谛中出现的不断探索,这种寻求智慧的探索精神,正是他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从美学思想而言,值得注意的是,他不再停留在对美的本质的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探讨上,而是在后期对话《智者篇》、《斐莱布篇》、《蒂迈欧篇》中,对构成美的事物之所以为美的因素(尺度、匀称、和谐)进行了实质性的探讨。
柏拉图在《智者篇》中给智者下定义时,其中第六个定义讲到,奴仆们所做的有些工作如筛、簸、滤等都是划分的技艺,划分就是要将好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分开,将类似的东西互相区分开,这是一种“净化”。但净化有两种,一种是不朽的灵魂上的净化,一种是可朽的肉体上的净化。肉体上的恶有两种,一种是疾病,另一种是与生俱来的畸形。
畸形无非是缺乏尺度,看起来总是丑的。[185]
也就是说,柏拉图这里将美和丑同尺度(比例)联系起来,美是合乎尺度(比例),丑则是缺乏尺度或不合乎比例。接着在《政治家篇》中进一步具体地申述了这种观点。
柏拉图在讨论到计量的技艺的两种分类,第一种是过度和不足,第二种是遵循适度(中道)的原理时声称,各种技艺的完美仰赖于注意到适度,要是无视适度就导致毁灭,但揭示适度的真谛并非是轻而易举的,目前只能满足于揭示各种技艺的存在,仰赖于一种适度的可能的标准:
所有技艺中,一部分技艺是与尺度有关的,以相对的标准来衡量对象:数、长度、高度、宽度、厚度;另一部分技艺是以适度来衡量的:合适、凑巧、需要,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的词汇,总之,是指避免极端的适度或标准。[186]
这里没有直接讲到美丑问题,但鉴于就希腊人(柏拉图也同样如此)来说,技艺包括诗、音乐和造型艺术等,所以柏拉图这里讲的标准、尺度等对于衡量文学、艺术,同样也是适用的。
接着在《斐莱布篇》中,柏拉图在讨论到善是什么,它是快乐(快感)还是智慧时,再次明确地将美与匀称等联系起来。
柏拉图声称,要讨论这些问题就要找到新的出发点,将存在分为两类或三类。一类是无限,另一类是有限。柏拉图这里所讲的无限和有限,不是指我们现在通常意义上所讲的无限、有限,而是指早期毕达哥拉斯学派(很可能是毕达哥拉斯本人)最初提出这对范畴时的含义:无限是指无规定性,有限是指有规定性。第三类则是指无限和有限这两类的结合。柏拉图认为,这种结合是与美有关的。他声称,在不定的(无限的)相反的存在中加上确定的量,如相等或成倍等,使它们成为和谐和一定的比例,这便是第一类和第二类混合,也就是将有限加到无限上的结果。例如,在疾病中相反的因素结合成为和谐,便产生健康;在高和低、快和慢的音中加进一定量的比例,便产生美的音乐;气候的季节以及一切美的事物如美、健康以及灵魂的美等,都是由无限和有限结合而成的。他还说和谐女神正因为看到纵欲和快感没有界限,邪恶盛行,才设立法律和秩序作为界限来限制它们,从而拯救了世界。他说,第三类是前两类产生的后裔,将没有限制的东西加以尺度限制,使变动的东西进入存在。[187]
接着,柏拉图讨论了结合无限和有限的原因。他声称,任何产生的东西总有产生它们的原因,没有原因便不能生成。产生者即主动者是原因,被产生者是结果,主动者或原因在先,被动者或结果在后。原因和被它产生的东西是不同的,被它产生的结合物已经归入第三类,因此产生它们的原因可以说是第四类。[188]柏拉图这里所说的原因,就是后来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动因。
由此可见,在中期(前期)的理念论中,柏拉图以存在的真实程度为标准,将存在分为理念与具体可感事物两类;现在,在后期的《斐莱布篇》中,却以存在的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将它们分为四类。由此可以看出,他对存在的基本看法已经发生了改变。
正是在这种改变了的观点的指导下,他就进一步明确地将美和尺度联系起来,将尺度看作是美的原因或本质。他声称,要过快乐的生活而没有知识那是不可能的,智慧追求真的和有德性的快乐。真理是快乐和知识相结合中不可缺少的因素。那么这种结合中,最宝贵的因素是什么?柏拉图的回答是,尺度是美和德性的本质:
现在,善的力量已经隐退入美的本性中;因为,尺度和匀称在任何地方都是同美和美德等同的。[189]
进而主张,加上真(理)就是善的原因,因此,匀称、美和真是善的原因:
要是我们不能在同一种理念的帮助下来捕获到善的话,那么就让我们将善同其他三个东西(美、匀称和真)贯穿在一起,把它们看作是一种东西,可能比所有其他混合物的组成部分,更为适当地看作为是原因,由于这些东西的善性,这种混合物本身已成为了善。[190]
接着,柏拉图在他晚年所写的,也是他毕生唯一一篇讨论自然哲学的《蒂迈欧篇》中,将美和善同匀称联系起来。他声称,罪恶是由于躯体的拙劣的配置,而坏的教育和坏的政治制度增加了这种罪恶,如果要避免这种罪恶,最重要的手段就在于保持灵魂和肉体的匀称:
所有善的东西都是美的,而美的东西不可能是不匀称的。就有生命的东西要成为美也是如此,这样的匀称是必不可少的……灵魂自身和肉体自身之间的匀称和不匀称是最为重要的。[191]
此外,在《蒂迈欧篇》中,柏拉图还将美与比例联系起来。他声称,由神创造的这个受造的世界,只能有一个。如果认为神创造两个世界,会必然导致要创造第三个世界,直至创造无限数世界。因为,这个世界是照着它的那个永恒不变的和最完美的模型创造出来的,那么就只能有一个世界。因为包含一切可知生物的那个生物,决不能有第二个。如果有第二个的话,那么就必然会再有另外一个生物,要把两者都包括进去,而两者都要变成它的两个构成部分了。在这种情形之下,这个世界就不能再说是两个生物的模仿,而必须说是把它们两者都包括进去的这第三个生物的模仿了。因此,为了使这个世界在唯一性上和最完善的生物相像,造物主既不能创造两个世界,更不创造无限数的世界,而是永远只有一个世界,就是这个被创造出来的世界。[192]
但是,这个由创造主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世界,必然是有形体的,并且还是可见的和可以触摸到的。可见的地方就有火,可以触摸到的地方就有体积,有体积的地方就有土。因此,神开始创造这个唯一的世界时就包含有火和土,但是要使火和土这两类东西完美地结合起来,就要有第三类东西,使它们按比例结合起来,才能使这个世界达到完美:
要是没有第三类东西,这两类东西(指火和土——引者)就不能恰当地把它们结合在一起,而一切纽带中最完美的纽带是指,那种造成自身最完美融合的纽带,这是通过一种最完美的比例最为完美地实现的。[193]
由此可见,柏拉图在其晚期对话中,已不再停留在对美的抽象的形而上的探讨,而是将美与匀称、比例、尺度等联系起来,但并未充分展开。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古希腊人的传统观点,后来遭到新柏拉图主义的代表人物普洛丁的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