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对校园安全一再强调,但各学校执行情况却参差不齐。校园安全事故仍屡有发生,且形式呈多样化、复杂化。从自然灾害、食物中毒、校园火灾,到近来社会人员进校园的砍杀系列事件等,虽然校园安全事故有学校不可抗拒的一面,但如果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做到实处,而不仅是停留在口头文章上,那么则可以减轻校园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的影响或完全避免安全事故。在汶川大地震中涌现出的“史上最牛校长”四川安县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他的校园安全理念和对学校的管理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他发现原来建成的教学楼质量很差,于是经过近5年不懈努力,申请到40万元经费对教学楼进行加固,这是教学楼遇大震而不倒的主要原因。更重要的是他从2005年开始在学校实行每学期一次的紧急疏散演习,这使得老师和学生在地震后的1分36秒全部整齐地以班级为序列在操场上集合,无一人伤亡,这使安全校园的管理真正落到了实处。如何创建爱生型安全校园,除了要让学校拥有安全和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和环境,以及对学生友善的心理环境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教育
(一)学校制定成熟可行的应急避险管理制度
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教育首先是要求学校具有成熟可行的应急避险管理制度。学校应急避险管理制度包括学校安全制度、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学校安全检查。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通知、会议和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学校安全预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相关教育场所要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具体步骤一般包括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制订规划(设备、奖励、经费、宣传等)、科学评估等四个方面。在爱生学校里要求应急避险预案切实可行,保证学生在校园的所有活动可以得到有效关注,学校定期组织有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评估活动,且每次评估后都有改进措施。具体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可参考以下方面:
(1)学校安全制度
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制度、教学安全制度、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安全制度、上小学与家长的交接制度、其他制度。
(2)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紧急事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实施救援,从而达到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紧急事件造成的危害,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一般可将应急预案分为四个层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和临时活动预案。
(3)学校安全检查
通常可分为以下七种类型: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家长安全检查。
(二)教师接受安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教育的主导者为教师,教师不仅是基础安全教育的指导者,出现安全问题时,教师也要担负起急救指导的角色。所以教师具备安全技能显得尤为必要。教师应掌握和了解安全教育知识技能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消防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预防校内和校外火灾知识、具备报火警的知识、具备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的知识以及火灾现场逃生知识。
(2)交通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预防交通事故的知识、具备提醒学生行走、骑车以及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的注意事项方面的知识、具备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方法方面的知识。
(3)课堂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化学实验课、物理实验课中需要注意事项的知识、具备体育课事故的预防与应对。
(4)饮食卫生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具备常见疾病的预防方法、预防食物中毒的生活习惯、一般食物中毒后的解决办法、食物中毒后的自救方法、如何有效开展营养教育的方法。
(5)中小学容易发生的事故
昏厥、中暑、突发高烧、气管突然进入异物、突然抽筋(**)、交通事故、动物咬伤、烫伤、冻伤、煤气中毒、触电急救、溺水急救、地震等方面的应急救助方法。
(6)常用急救技术
人工呼吸、创伤止血、骨折固定、包扎、急救用品代用法。
(7)信息、网络事故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了解网上交友注意事项、如何进行网络自护、上网安全常识、电脑病毒防范常识等。
通过对教师的培训,使教师掌握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的基本方法。不要求每位老师全部掌握,但每部分预防与应急措施在学校内应有老师掌握。总体目标是让学生具备基本的应对伤害、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学生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伤亡、溺水等)发生率低。
【案例】
2002年9月23日晚6时50分,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第二中学教学楼发生楼梯护栏坍塌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
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有初中三个年级19个班,共1563名学生。9月23日,晚自习结束后,1500多名学生从东西两个楼道口,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在西楼道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仍然纷纷往前拥挤,酿成事故。
事故发生后,丰镇市和乌兰察布盟党政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成立了事故伤员抢救领导小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紧急协调大同市第三医院、大同市120急救中心、乌兰察布盟医院、丰镇市医院等8家医疗单位,调集了260多名医护人员、12台救护车进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地的楼梯12盏灯有11盏不亮。事故发生当天下午17时,有教师向校长反映灯泡照明问题,校长以“管理灯泡人员不在”为由,没有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结果在当天18时50分就发生惨剧。丰镇二中严重忽视安全管理。在当天没有照明的条件下,如果学校安排两个教师在楼梯口值班,疏导放学的19个班级的学生或者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出楼道,也不至于酿成特大伤亡事故。
丰镇二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延长一个课时为学生补课,造成新学期的第一天补课结束就发生了这样的惨剧。校长樊启严重渎职,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校长应该值班却不在岗。他与教委、本校和其他学校的18位教师,在丰镇市春江饭店喝酒。
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给他打电话说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求他立即返校,他却安排与其一同喝酒的副校长回去先看看,自己仍在喝酒。直到副校长返回学校,看到惨不忍睹的场面后再次给他打电话,他才赶到学校。
丰镇二中是去年9月落成并使用的新教学大楼,建筑面积5 37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商业门市房,二层、三层为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120名学生住宿),全楼共有东西两个宽3米3的楼道出口。按照设计容量,全楼只能容纳800多名师生,但丰镇二中违规扩编,使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到了1509名,严重超员以致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按照图纸设计,丰镇二中的教学楼楼梯护栏应该为直径16毫米的一级圆钢,但技术监督部门怀疑,实际使用的钢筋强度不够,另外,学校在这座教学楼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了使用。
根据上述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丰镇二中校长樊启、副校长邢志强、政教室主任贾四民、生活安全保卫教师吕全有、内蒙古第三建筑公司38项目部负责人马雁实行了刑事拘留,同时对丰镇二中前任校长胡增雨依法实行监控。
这起事故主要是“人祸”所致,学校在建设时对校舍标准监督不到位,教学楼楼梯护栏不够结实导致事故发生。而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没有及时到位营救,教师缺乏基本的应急技能,导致学生伤亡巨大。
二、采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策略
通过对教师安全教育方面的培训其最终目的是让学生也从中受益。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主要从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为学生开展技能为主的健康教育两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康管理制度方面的过程性目标
主要为:学校严格执行各种有关学校卫生和健康方面的要求;教师接受过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建立学生体检制度并开展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定期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家长;建立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基本制度。
主要达到的目的是:学生因病缺课率下降;学生知晓学校的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中没有发生群体性卫生事故。
(二)定期为学生开展技能为主的健康教育方面的过程性目标
主要是:有计划地开展以技能为基础的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重点防治疾病的专题教育活动(如预防艾滋病、禁毒教育等)。
主要达到的目的是:学生知道当地疾病的预防知识和技能;学生具备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具备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学生具备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
【案例】
2006—2008年,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某小学教师驰某及其妻赵某、小学教师海某及其妻李某等人多次强迫、组织、引诱18名女学生并带到贵州六盘水市区、纳雍县城关、水城县发耳乡等地卖**。受害学生最大的17岁,最小的年仅11岁。
2008年12月14日,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多次强迫20多名中小学女学生卖**的小学原代课教师赵庆梅死刑,判处其丈夫某中学教师驰垚死刑、缓期2年执行。共同参与强迫、组织、引诱女学生卖**的16名犯罪嫌疑人,也分别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当地负有责任的行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20多名官员,也分别受到处分。
虽然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类似事件给学生身心造成的创伤却是难以弥补的。由于学校性侵害事件比较隐蔽,不易发现,而且受害者多为未成年人,受到加害者的恐吓时,不敢声张,而一旦有家长发现时,往往又迫于各种压力,特别是在农村,有着各种偏见,受害者更是不敢对外公开,加害者恰恰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有的甚至长达多年作案,例如,陕西白水县A小学王富荣,作案期长达15年之久, 沈阳苏家屯B小学程世俊,吉林省通化C小学栗峰等都是案发多年后才被检举的。作为学校安全主题,不仅要教会学生遇到具体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急救技巧,更要教授他们如何避免受到类似的伤害,一旦遇到类似事件,在遭到威胁、胁迫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挽救其他无辜的人。
三、开展高质量的体育活动
创建爱生型安全校园要求开展高质量的体育活动。开展高质量的体育活动是强健学生体魄、提高学生抗风险能力的重要途径。而要做好这一方面主要要求三点:
(一)有体育活动设施
符合教学要求的体育器材和定期对体育活动设施检查,确保安全。
(二)有合格的体育老师
学校要有合格、数量足够的体育老师;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足课时,进行符合学生特点的教学(特别是对残疾或发育缓慢儿童有适当的要求)。
(三)有符合儿童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
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学校应组织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年召开全校运动会,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教育;学校定期听取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建议与评价。
总体目标是: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及格率不低于85%;学生形成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和习惯;学生具备良好的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学生对体育活动的满意率高。
【案例】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宗由学生上体育课受伤致残引发的人身损害索赔案,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11岁小学生黄某获得该县附城镇某小学赔偿款13263元。
黄某是河源市龙川县附城镇某小学五年级男生。2002年10月15日下午,该校五、六年级的学生由体育老师黄某组织上体育课。课前,黄老师宣布参加乒乓球等项目比赛的同学进行训练,其余学生自由活动,同时要求学生不要去玩单双杠,不要影响其他学生训练。由于黄某不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便与几位同学擅自去玩单杠。黄某因身高不够,几次跳起没能抓住单杠,便爬上单杠旁边的砖墙,跳过去抓单杠,但因没抓着而跌落在地上,摔伤右手,造成严重骨折致7级伤残,并花去医疗费等相关费用66 316元。事后,黄某认为自己受伤虽自己有过错,但是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受伤,学校要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于是黄某将该学校告上龙川县法院,要求依法赔付其受伤致残造成的经济损失。
原告黄某在上体育课时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不听从老师的要求,在没有体育老师组织和指导的情况下,擅自并且不按规定要求去抓单杠,以致受伤,黄某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校方(体育老师)虽在上体育课时对学生提出了不要去玩单双杠的要求,但校方并未在可预见的单杠区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致学生受伤,校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依照《民法通则》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规定,黄某造成损失的66 316元由学校负责赔偿20%,即13 263元,其余由原告黄某自负。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远离伤害
目前学校学生面临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人身安全事故、物品安全事故、校园设施安全事故、校园暴力事故。后三个方面的事故伤害基本发生在校园内部,学校及老师需要担负起帮助学生处理此类问题的责任。而人身安全事故不仅在学校内发生,更多的受到外来偶然因素干扰。如最近2010年上半年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四起社会人士到小学或幼儿园砍杀学生事件,这种因为对社会不满人员牵扯到学生身上具有不确定和偶然因素,所以这不仅需要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对学生进行告诫和遇到此类事情的应对方法,还要公安部门、社会友好人士共同努力,共守学校净土,让学生远离伤害。
【案例】
1998年9月14日(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一)上午7时45分左右,蓄意杀人报复社会的罪犯林培青携带事前准备好的两把菜刀藏入书包内,趁学生和护送学生的家长进校高峰期,以常人表象(着装整洁、手提书包、无异常言行举止)跟进四川省合江县人民小学(以下简称人民小学)校内,人民小学兼职门卫没有对罪犯林培青进行盘查、登记。8时整,人民小学例行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林培青趁学校师生集中精力升国旗之机,突然从学生队列一侧冲入学生队伍,持刀肆意砍杀学生,当场砍伤21名学生。林培青在被学校教师、门卫奋力制止其犯罪行为而逃离现场途中,又砍伤学生2名,随后被学校教师抓获扭送公安机关。与此同时,学校其他教师紧急疏散学生进教室躲避,积极救护受伤学生,将23名受伤学生送往合江县人民医院救治。
2004年9月20日上午,山东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男子持菜刀闯入校园砍伤24名小学生。
2006年5月8日,位于郑州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幼儿园的一间教室内发生纵火案。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19岁的当地村民白某,手提两个装满汽油的塑料桶,闯入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所幼儿园教室内。当时,该教室共有21名幼儿在上课。白某将教室门反锁后,把汽油泼洒在数名幼儿身上和教室地面,然后用打火机将洒在地面上的汽油点着。顿时,整个教室内突发大火,两名幼儿当场被烧死,另有14名幼儿和1名教师被烧伤,其中一名儿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郑民生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致使8名孩子当场死亡,5名孩子受重伤。
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包括多名小学生。
2010年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6名学生和1名教师。
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发生砍杀幼儿事件,致32人伤,当地警方封锁现场,家长不能入园……
上面都是面向学校的报复社会案,上面列举的只是此类事件的一部分。在上面的这些案例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在第一案例中,合江县人民小学共有学生近1 800人,教师70人。校园内教师宿舍和教学区未分离。学校制定有门岗责任制度和进出校门制度,要求门卫对行迹可疑人员进出校门时进行盘问。学校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不反对学生家长观看升旗仪式,但在8时20分后要劝学生家长离开学校。“9·14”案件发生时,合江县人民小学组织近1 800名学生及近70名教师举行升旗仪式,每个班级学生队列的前、后、左、右均站有教师。
从此次事件的发生来看,罪犯林培青趁全体师生员工集中精力、全神贯注于升国旗之机,突然从学生队列一侧冲进学生队伍,持刀肆意砍杀无辜学生,对人民小学全体师生而言,应属极不常发生的、突发性的意外事件。这显然不是人民小学通常预见水平和防范能力所能预见和防范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2条规定[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人民小学在教学区和教工宿舍区未隔离及缺乏专职门卫的情况下,设置了兼职门卫,建立了进出校门的制度,并规定学校门卫应对形迹可疑人员进出校门进行盘问。而且,“9·14”案件发生之时,合江县人民小学在每个班级学生队列的前、后、左、右均安排站有教师。因此,人民小学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方面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制度。但是,人民小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非没有漏洞。众所周知,进入校园最关键的一道关就是门卫关,如果凶手不能如愿进入校园,后面的伤害也就不会发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2]: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当然,在学生及护送学生上学的家长进校高峰期对每一进出校门的人逐一检查、询问以及登记的任务是比较繁重,但人民小学却仅安排一个兼职门卫来承担这些任务,蓄意报复的凶手林培青很容易就携带刀具混入了校园中。虽然校方也表示,罪犯林培青以常人表象(着装整洁、手提书包、无异常言行举止)混入学校,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门卫难以辨认和发现。但如果在校门口安排足够的人员协助门卫对进校学生及护送学生上学的家长逐一进行检查、询问和登记的话,凶手显然难以携带凶器进校行凶。在这个过程中,学校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显然是不足的,其建立和采取的一些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尤其是门卫管理措施)也是值得商榷的。
该校一直以来在开学前两周均允许学生家长进入校门并直到观看升旗仪式完毕为止,由于之前没有发生过同类的事件,其整个安全管理工作显然也处于一种相对松懈的状态之中,既没有认真把好入口关,也没有对进入校门的家长和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如前面所述的门卫管理工作,明知仅靠一个兼职门卫难以对进校学生及护送学生上学的家长逐一进行检查、询问和登记,但仍然没有安排足够人手协助门卫做好这一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校方对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有侥幸心理,以为之前一直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维持现状也应该不会出现什么事情。与此同时,尽管在升旗仪式进行过程中每个班级学生队列的前、后、左、右均站有教师,但凶手持刀冲入学生队伍还是当场砍伤了21名学生。这一方面说明了在场教师面对危机的反应能力不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整个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处于一种相对松懈的状态之中。由于没有对进入校园的家长和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致使凶手在进入校园之后获得了行凶的机会,也使得校方人员对凶手的突然出现反应不足。以上所述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校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有待于改善的地方。
当然,校方在危机发生以后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还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在凶手进校行凶过程中,人民小学的教职工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制止凶手继续犯罪并将其及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同时迅即采取措施,紧急疏散学生,救助受伤学生,避免更大伤害后果的发生。在制止凶手继续行凶的同时,及时、妥善疏散学生和救助已受伤学生这两件事同样非常重要。如果不及时妥善地疏散学生,一方面,将有更多的学生受到凶手的伤害;另一方面,在慌乱中也容易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碰撞和踩踏现象,这也会导致更多伤害的出现。在整个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人民小学的应对还是相对及时的,而且也是比较有效的,既成功地制止了凶手的进一步行凶,也成功地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了更多伤害的发生,而且由于救助及时,受伤的学生也都脱离了生命危险。在对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也体现了校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沉稳与冷静,才使得这场危机最终得以成功化解。
总结此次事件的发生以及校方的应对过程,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校方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危机预警和反应机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规定[3],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是: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也规定[4]: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义务教育法》第24条也规定[5]: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虽然校方也建立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如门卫管理制度,但对于如何及时及早发现危机征兆以及如何应对突发危机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
在2010年连续出现的报复社会的学校砍杀事件,同样暴露了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南平小学砍杀事件,犯人之所以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杀害多名儿童,就是因为学生到校时,校门紧闭,学生聚集在校门口,而且又没有门卫和安保人员保护学生的安全。其他几起事件,同样犯人能顺利地进入学校,造成多名学生死伤,同样暴露了学校安全防护措施的软肋以及师生安全教育的不足。要堵截类似事件的发生,除了从根源上解决社会矛盾等校外问题,学校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防范措施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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