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良,1945年生,上海人。1979年和198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习,并于1982年和1987年分别获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原理教研室主任。著有《现时代与现代思维方式》(获“光明杯”奖)、《现代思维方式和领导活动》、《思维的建构与反思》、《邓小平哲学思想研究》(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历史唯物主义》(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中国佛家》、《中国儒家》、《与先哲对话》、《荒野的沙沙声》等,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陈志良是一个在时代激流中不断开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家,许多研究论文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日本哲学界称陈志良为“中国实践唯物主义代表人物”。他在思想上的主要贡献是:实践唯物主义、主体性原则、非系统理论、虚拟性哲学、后现代主义哲学。陈志良从事的理论研究开拓并推动了中国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化,推动了传统思维方式向现代思维方式演进。

本书选取了陈志良发表于《江海学刊》1987年第5期的《主体性原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名为《主体性原则和哲学现代化》)和发表于《哲学动态》1988年第3期的《实践本体论及其革命意义》,以及发表于《天津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反映论的革命》(原名为《思维的建构和反映论的革命》)三个文本。

《主体性原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陈志良阐述主体性原则的多篇文章中的重要一篇,在文章中他强调了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原则之一,分析了主体性原则对哲学所引起的变革及意义,从而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高扬人的主体性的唯物主义,主体性原则是贯穿现代哲学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时代的发展和哲学的发展。这篇文章具有重要意义,以此为起点,陈志良又先后发表了《论主体性原则》、《再论主体性原则》、《三论主体性原则》等系列文章,全面阐述了主体性原则的内涵、功能和意义,从而使主体性原则成为现代哲学的一块基石。

在《实践本体论及其革命意义》中,作者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为出发点,将实践放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高度,对“实践本体”的含义进行了阐释,进一步指出了实践本体论较之以往哲学中的“物质本体论”的革命意义,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的“本体论”地位。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反映论的革命》是陈志良关于认识论领域研究的重要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把思想看作是有结构地运行,通过对思维建构的整个过程的具体分析,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思维建构的理解不同于以往简单的二维结构,而是一个向三维结构的深化。思维建构的三维结构揭示了人对世界的反映过程,也是人以主体的方式对世界的社会历史的、概念的把握过程,是主体与客体借助各种中介系统的双向运动过程。这种思维的建构本身包含体现了反映与建构的统一,并不是反映论的颠覆,而恰恰是反映论的革命。

这三篇文章体现了陈志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实践唯物主义、认识论深刻的哲学思考。此外,陈志良对虚拟性哲学、后现代主义哲学这些哲学前沿问题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被称为一位具有后现代主义色彩的哲学家。陈志良的哲学论文极大地开拓了哲学思维的方向,使哲学与现实生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他是一个对前沿问题具有很深刻思想的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