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新世界观的进程中,曾宣告传统哲学的“终结”。从普列汉诺夫和列宁开始形成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在相当长的时期(或直至今天)成了正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代名词。然而,这一体系从一开始就受到非正统的或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而且从20世纪中叶起,对这一体系的改革在把它奉为正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成为普遍要求和现实任务。
为了真正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变革的深刻含义,为了有效地改革现行哲学体系以便充分展示和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和革命精神,有必要回顾一下人们常常提到但又未予以足够重视的“哲学的终结”的思想。
一
19世纪七八十年代,恩格斯在对自然科学成就的研究中和同杜林的论战中,宣布“以往所理解的哲学”的终结;然后又以此为基础,阐述了他的“现代唯物主义”的许多重要思想。他所说的终结的或被扬弃的哲学是指以黑格尔哲学为典型代表和最高成果的传统哲学。一方面,黑格尔建立关于世界总体的“科学之科学”或“知识总汇”,其目的是要穷尽绝对真理。而这实际上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因而是做不到的。另一方面,黑格尔的绝对真理体系用“头脑中想出”的联系强加给自然和历史过程。而现代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之发展已越来越揭示出自然和历史进程的内在联系和辩证特征,因而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都是多余的。在这种意义上,恩格斯断言:“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2]由此,恩格斯宣布:“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3]然而,恩格斯并未循着这个方向,把哲学建立为“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相反,在进一步论述中,他赋予辩证法远远超出思维及其规律的宽泛的领域:“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4]也就是说,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是关于世界整体或整个世界的学说。
应当说,恩格斯对哲学的两个限定是不一致的。第一个定义将哲学限定为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这里辩证法是思维及其规律的组成部分;而第二个定义把辩证法(即哲学)归结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思维及其规律又成为辩证法的内容。恩格斯并未对二者的关系加以说明。就其本人的主要倾向看,他实际上并没有把“思维及其规律”以外的领域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而是试图揭示上述三个领域的共同的普遍的规律。
这样一来,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同已经“终结”的传统哲学均以世界总体(自然、社会和思维)为对象,所不同的是前者不再凌驾于实证科学之上,把自己当作绝对真理的化身,以外在的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世界自身运动的内在联系,而是利用实证科学揭示出的世界之本来面目,“决意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5]。
现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正是按上述精神建立起来的。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关于哲学基本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的理解是这一体系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它的历史观是依据同样的客观性原则阐发的。长期以来,人们从各个方面揭示这一体系的缺陷,最主要之点有二:第一,它没有突出作为认识主体和历史活动主体的人及其实践活动的地位;第二,与此相关,它把人同外部世界的关联当成给定的,哲学的任务只是“发现”或“指出”那业已存在的自然和历史规律。这样一来,尽管从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中可以推导出一些革命性的原则,也可以将能动性原则纳入这个体系,但这一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对世界是什么的阐述,是一个说明和解释世界的体系。
另外,辩证唯物主义是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完成的哲学变革的唯一可能的结果?它能否直接地或充分地反映马克思、恩格斯新世界观的实质?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有必要回到马克思关于“哲学的终结”的思想。
比恩格斯早三十年,马克思已多次阐述了这一思想。在其哲学生涯的初始,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一个分支,马克思也抛弃了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他强调自我意识和自由理性,强调行动与实践。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就强调自我意识的批判不应囿于自身,而应超出自身,进入世界,实现“世界的哲学化”和“哲学的世界化”。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将这一思想表述为“消灭哲学”和“实现哲学”。他指出,当认识到“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的时候,对天国的批判就应变成对尘世的批判。但是,在德国对现实的批判首先表现为对哲学的批判,因为德意志人“是在思想中、哲学中经历自己的未来的历史的”。而哲学的批判不是自身的目的,其实质在于“哲学的否定”;而否定哲学和消灭哲学,其根本在于“在现实中实现哲学”[6]。哲学实现(终结,扬弃)的实质则在于人的解放。“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7]
这样一来,“哲学的世界化”就是哲学之“否定”和“消灭”;而“消灭哲学”的实质是在现实的革命中“实现哲学”。显然,这里很大程度上是针对黑格尔哲学而言的。马克思的根本思想是:历史不应只在哲学中以观念的形式展开,而哲学也不应保持独立的理论外观而游离于现实之上,它应成为历史的现实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可见,马克思要求“消灭哲学”和“实现哲学”,其宗旨在于强调哲学不应满足于对世界是什么的解释与说明,而应致力于现存世界,即人的世界的革命化,也就是世界为了人的生成与改变。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高度概括了“哲学终结”的思想:“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8]
问题在于,马克思这种革命地改变现存世界的观点是不是哲学?它本身就是一种哲学立场,还是一种需要附加哲学基础的政治理论?如果它本身是一种哲学立场,它如何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乃至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的本质?而它同从恩格斯“哲学的终结”的理解中产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又是一种什么关系?
二
从上述分析可见,无论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没有否定哲学本身,他们所宣布的只是传统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的终结。因而,他们并没有否定黑格尔之后哲学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但是,在以什么取代传统哲学的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却预示了不同的方向和途径。实际上,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同传统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现代唯物主义试图对传统哲学的对象加以科学的研究,对它们提出的问题给予科学的回答。而马克思强调的是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和“改变世界”。但在许多人看来,这已不是哲学了。第二国际理论家把马克思的思想归结为以经济主义或经济决定论为特征的经济学说或政治革命理论。因此,根据恩格斯的精神建立起的辩证唯物主义就成了唯一可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
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已完全解决并取得不可辩驳的定论的问题。首先,马克思所说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并不是指对世界或对象的日常生活意义上、实证科学意义上,或其他一般意义上的改造,而是对人的世界的最深刻的革命变革。整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都贯穿了这一思想。其次,马克思所理解的“革命的实践”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推翻政权,以一种社会形态代替另一种社会形态的政治革命或社会变革,而是对现存世界、人的存在方式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最根本的改变,是对一切阻碍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东西的扬弃。这样的革命是人之本质活动,即实践活动的最高形式,是其本质特征的最深刻的反映。就是说,马克思在“革命的实践”的意义上理解“改变世界”,又在人的实践和存在方式的意义上理解革命。
从上述观点出发,我们才会理解,为什么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宣布了“消灭哲学”,即在现实中“实现哲学”之后,紧接着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和后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致力于揭示人的本质活动的根本特征和基本结构。他充分肯定了人与动物都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活动方式的不同:动物只是按其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进行塑造,因而它“只生产自己本身”,它同自然界是直接的同一;人的实践活动则不同,其根本特征是对对象的给定性的扬弃,人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进行生产”,这样他不仅生产自身,也生产自然界。这种通过人的实践活动,通过工业而生成的自然界,“才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而“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9]。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才有“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和“关于人的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统一。
这样,马克思为自己的新世界观,为自己的全部理论研究确立了一个与传统哲学根本不同的出发点和基础,这就是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0]。由此,马克思概括道:“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11]由此可见,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和基础既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物质”和唯心主义的“观念”或“自我意识”,也不同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马克思关于现存感性世界的全部分析,他的全部学说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首先,马克思揭示了人的现实活动,或社会活动,或社会基本结构的五个最基本的要素:人的物质需要和满足这些需要的生产;新的需要和物质资料的再生产;人自身的生产,即增殖;现实的生产活动中所形成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最后是意识或精神。[12]在马克思看来,这五个要素构成“最初的历史的关系”,同时也是迄今为止的社会活动的最基本要素。它们不是社会活动的几个不同方面或不同阶段,而是同一现实过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不同方面,它们构成了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正是在这种活动中,才有“人与自然的统一性”,才有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13]。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化,才导致了构成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的不同要素的矛盾、分化和相对独立,构成了限制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结构。
其次,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不但是全部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也是意识、精神和人的认识活动的现实基础。在马克思看来,“人并非一开始就具有‘纯粹的’意识”[14],相反,“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这里,马克思的注意力虽然主要集中于意识形态的生产,即狭义的精神生产,但也包含了对人的认识和思维问题的一般看法。马克思把认识和意识看作现实实践活动,特别是现实物质生产过程的内在要素和环节,而不是一个独立的过程。只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由于社会分工导致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分离,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才具有相对独立的外观,认识活动也表现为相对独立的过程。
从这样一种理解出发,我们对于马克思关于认识(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论述就应予以更深刻的含义。马克思断言,理论对立的解决“不仅仅是认识的任务,而且是现实的、生活上的任务,而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一任务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所以哲学未能解决它。”[15]这里谈的不是简单的真理标准问题。马克思不是把认识与实践当作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把从一个过程中得出的结论拿到另一个过程中去验证。相反,认识和实践本质上是同一个过程,认识只是实践的一个要素和环节,无论是一般的认识活动,还是形成独立的意识形态的精神生产,本质上都应是现实的物质生产、社会活动,即人的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从本质上区别于传统认识论。一方面,在这里,主体和客体都不再是给定的,人在现实的改造对象的活动中同时为自己确立认识的对象,这就充分反映了认识与实践活动共有的创造本质;另一方面,认识活动与现实的感性活动,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以及精神生产者与物质生产者的分离与对立不再具有永恒的意义,它们只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传统认识论正是建立在主体与客体的给定性,以及认识与实践(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分离与对立的基础之上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尽管传统马克思主义者也尽一切可能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源泉和动力,等等,赋予实践以很重要的认识论意义,但是由于没有真正扬弃主体与客体的给定性,没有把认识从本质上当作实践活动的内在要素和环节,结果实践总是被当作认识之外的东西引入认识领域,无法深刻揭示认识的本质。
最后,既然人之感性的实践活动是人的感性世界和人的认识的基础,那么,它同时也就是理解这一感性世界分裂的基础。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分工(劳动分工)的发展,统一的人的活动也会走向分裂。迄今为止的社会形态大多建立在这一分裂的人之感性活动的基础之上。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析了劳动的异化,即人的本质异化以及这一异化带来的自然界与人、人与人、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分裂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以分工为基础,进一步展开了这一分析。一方面,分工和私有制是同义语,一个是就活动而言,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因而,私有制、阶级、国家等上层建筑随着分工的发展而产生;另一方面,“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16]。这样一来,私有制、阶级、国家、各种上层建筑、宗教、哲学、道德等意识形态相继从统一的现实的人的活动中产生和游离出来,不但取得了独立的外观,而且成为异己的使人愈来愈片面的统治力量。“这些力量本来是由人们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但是对他们说来却一直是一种异己的、统治着他们的力量。”[17]迄今为止的全部阶级社会就是在这种分裂中运动的。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以往的一切理论之谜和历史之谜不应只在理论中理解,而应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解答。问题不在于对整个世界或人的感性世界作出描述和解释,更不在于使现存世界永恒化,而在于彻底变革现存的人的感性世界,扬弃一切异己的社会力量,使人的现实活动成为统一的、人之全面发展的基础的活动。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强调,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通过消灭旧式分工而彻底扬弃私有制,使国家的一切异己的社会力量消亡,使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主体及活动通过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而达到新的统一。由此,马克思十分清楚地概括了自己学说的实质:“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18]这正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以及全部学说的实质和核心所在。以此理解,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如何把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对共产主义的阐述和对旧哲学的批判改造当作同一个问题加以阐述。同时从另一个角度可看到,只能在有限的和相对的意义上把马克思的学说分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实质上,它们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方面,《资本论》并不是以一种经济学代替另一种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而首先是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立场。其宗旨主要不是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客观描述,更不是为之论证与辩护,而在于揭示以资本主义为代表的旧的社会形态,即“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的必然解体。另一方面,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同样不是以一种社会理论模式同现存社会简单对立,因而不能用单一的经济或政治尺度来衡量共产主义。它不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简单否定,而是对“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对人的存在方式的根本变革,是对一切异化的奴役人的现存关系的扬弃,因而它本质上是实践的人道主义运动。“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9]这样,马克思关于人的实践的哲学思想、关于共产主义的设想与政治经济学批判本质上是同一个理论。
由此可见,这种以人为核心,以对人的现存结构,即实践活动的深刻理解和对人的现状的分析批判为基础的使现存世界革命化,从而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思想,构成马克思的全部学说,也就是他的哲学的实质与核心。这样一种哲学的确是“改变世界”的哲学,它不需要附加更具体的中介,其本身已经是革命实践的革命思想,是现实历史运动的内在组成部分。
三
要发展马克思的这一哲学立场,应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首先,应当深刻揭示人的本质活动和存在方式即实践的辩证结构,从而阐发人的自由同决定论、人的创造性,主体性同规律性的统一,以及认识同现实活动的统一,从而把实践作为理解人之存在、发展、人之世界和认识本质的基础。其次,要把人的实践活动在历史进程中的展开加以逻辑的再现,分析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由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分化与分裂而带来的异化;与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化相适应的私有制、阶级、国家及其各种上层建筑的形成、社会力量的异己化;意识同现实生产的分离、精神生产及其结果,即哲学等意识形态的独立化;特别是由此造成的人的异化和片面发展等非人道的后果。最后,依据对人的实践的历史的和逻辑的认识,依据从中揭示出的基本的历史发展趋势,深刻揭示当代社会的各种否定现象,揭示科学技术和自动化的性质,揭示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实质及各种可能的途径,从而使现存世界的革命化成为现实运动和历史进程。显然,上述分析并不是从抽象的人或人性出发,而是基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
对这样一条途径很多人提出疑问,其一是:我们是否有理由把某一哲学的对象限定为人的感性世界,而不是世界总体?回答是肯定的。马克思在强调以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人的感性世界时,丝毫不否认“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或“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20]。问题在于,这一事实并不妨碍我们把人的感性世界作为哲学的对象,也不会由此而有致命的局限性。从世界本身来说,世界整体任何时候都没有也不会成为某一具体哲学的现实的和直接的对象,每一哲学宣称为世界总体的东西都与那一时代人们的科学与实践的范围相关。真正无限的世界总体只是古往今来一切哲学抽象意义上的对象。人们借助实证科学从时空上所论证的无限的世界在每一时期都是有限的。相反,人的感性世界在形式上是有限的,但实质上则具有无限的意义。因为人们对无限的反思正根植于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活动的本性。在人的感性世界中,人的认识对象和实际活动的对象是人创立的,人的实践活动的本性是扬弃对象的给定性,对它进行塑造与再塑造。在这里,人以多种方式,感性的——实践的、理性的——思维的、情感的——伦理的等等把握对象,人作为全面的多种规定性统一的主体而从事活动。因而,即使有一天人们从时空上证明了外部世界的有限性,它对人的实践活动来说仍然是有无限的意义。
而从哲学本身来说,一方面,我们不能期待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哲学,尤其不能期待在世界中实现自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往哲学和实证科学提出的一切问题都给予解答,即使是可能的,也并不总是有意义的;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既不是“科学之科学”,也不是“知识总汇”,并不是以往哲学中所有正确的合理的原则都一定要纳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之中。
第二个问题是:这样突出人的实践的地位,会不会导致否定历史规律,把历史当作人之随心所欲的产物的唯意志论?回答是否定的。首先,马克思并不是把人的实践活动和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革命实践同历史过程的规律性相对立,相反,真正的革命实践最深刻地体现了历史的必然性,而真正意义上的人的实践活动正在于顺应历史潮流,变革现存世界。其次,强调人的实践活动是为了反对机械决定论的历史观。历史过程具有决定性因素和基本的发展趋势,但这些规律并不是预先给定的、单向的和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和展开的。人的任务并不是去寻找历史进程中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将一劳永逸地解答一切历史之谜和理论之谜的一成不变的规律。相反,在任何情况下,人的存在的意义都不能仅仅归结为“发现”,总是存在着人们能动地选择和创造的余地。因而,在人的感性世界中,虽然在不同层次不同意义上存在着物理的、化学的、生理的各种自然规律,但对人的存在和人类发展来说,直接相关的规律性则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人的活动的意义不仅在于扬弃旧的,也在于创造新的。只有在这种意义上,人才真正成为历史的主体,成为认识和实际活动的主体,而不是历史必然过程的旁观者和追随者;也只有如此,每一时代的人们才真正担负起历史使命和责任,才不会把历史的功过都推给必然性的东西。
尽管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表述还没有建立起来,但可以断言,它比现行哲学体系能更充分地反映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实质。辩证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一可能的形式,也不是最能反映其实质的体系。
当作出上述结论时,应当注意:首先,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并不存在一些西方学者所断言的“对立”,否则二人不可能长期共同合作。承认二人在研究领域和发展途径上的差别,并不会导致高扬一个,而否定另一个。相反,只有从这一“差别”的前提出发,我们才有理由将二人并列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才有理由谈论二人各自的贡献,在某种意义上,这一“差别”并不是消极的,因为它在更广阔的维度上开拓了哲学的视野。其次,当我们断言马克思关于人的实践和人的感性世界的理解更能反映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并不否认辩证唯物主义的价值。相反,它作为传统哲学的继续,试图对以往哲学和科学提出的问题给予科学的解答,有其一定的存在和发展的根据。马克思并不以“改变世界”同“解释世界”相对立,实际上改变世界也必然包含解释世界,只是应当在革命的意义上加以解释。不仅如此,从这一立场出发,并不断言马克思关于人的革命实践的哲学是唯一可能的哲学。强调“改变世界”并不否认相对独立地“解释世界”的可能性,也不否认对传统哲学提出的问题作出科学回答这种尝试的价值。当对世界从不同方面和不同角度出于不同需要加以限定,对它的解释也就可以是多样的。
由此,处理马克思关于人的实践和革命的哲学同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的可能途径不止一个。其一是试图使二者相结合。但是,不能按传统方式把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简单地纳入现行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也就是说,人的实践不仅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它对人的感性世界也具有存在的意义。只有在这种意义上重建辩证唯物主义才能突出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另一条途径,也可以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表述的多样化。一方面,充分阐发和建立马克思关于人的实践和革命的哲学;另一方面,让辩证唯物主义以某种更合理的方式存在。实际上,当从不同的角度把自然界、历史过程、思维、语言等当作相对独立的对象时,相应地就有了自然哲学、历史哲学、思维哲学、技术哲学、语言哲学、法哲学、宗教哲学,等等。这类哲学在黑格尔和马克思之后并没有丧失存在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与这些不同的哲学分支有关。因此,除了建立最能反映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实质的体系外,可以考虑建立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哲学、历史哲学、思维哲学、技术哲学等。
总而言之,这里只是提出了问题,不能要求在这里把一切有关问题都予以解决。但无论如何改革或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都不应忘记努力突出其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实质。这也应成为“哲学的终结”的思想最合乎逻辑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