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证据当然还在于列宁思想形成的逻辑。引起列宁写作这一纲要的直接导因是拉萨尔《赫拉克利特》一书的《克拉底鲁》一节,在这里,谈及了词和语言的来源,在于对自然界的模仿,赫拉克利特试图把他的哲学、辩证法,同语言的历史,同语言和意识的起源问题结合起来。一方面,他试图把生成和运动的原则,朴素反映论的原则,运用到语言起源问题当中;另一方面,则从语言起源学角度提出论据,引出自己有关辩证法、认识论的哲学思想。拉萨尔曾据此断言,这样一个时代就要来了,在这个时代里,人们也像写宗教史、艺术史、国家史和资产阶级社会生活形成史那样,不会把哲学史当作一个孤立的学科来写,而是根据一切科学在历史幽灵的神庙里的相互作用——首先根据它们的产生和活动,理解它们,叙述它们。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家,已经作出了最初的尝试。看来,正是这一点直接触发了列宁的思想。
列宁写下这一总结的更为深刻的思想源泉,是对自己八个《哲学笔记本》的反思,是整个辩证法史研究的再探讨。认识和辩证法的知识来源在哪里?从哪里取得砖瓦材料来建立辩证法、认识论的理论体系?通过什么样的具体途径才能实现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的三者一致?……这是关系到辩证法科学体系全局的根本问题,也是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辗转思索的重大问题。列宁在作各种摘要时,不断地、反复地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多次探讨了哲学史、科学史、语言史等知识领域同制定认识论、辩证法理论的关系,出现了许多闪光的思想火花,还有待总结和系统化。以赫拉克利特的语言哲学为引燃物,列宁探索过程中已经形成的思想火花,燃烧起来,连成一片,终于晶化为上述总结。
列宁在中心位置上写下了这段话之后,就用大方框圈起来,表示和上面、下面的摘要相区别,表明这是自己独立思考、业已成熟的重要思想。而且这时,列宁大概认为自己的主要思想已经阐述完毕,所以在方框的下边并没有留下什么空白。
第二步,列宁根据大方框中已经写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作出总结性概括,在“因此”之后写下了两个小方框中的结论:
这是对第一步已经作出的初步概括和初步结论,进行的再思索、再概括。在列举了五大知识领域之后,看来列宁又有一个思想深化的思索过程,认为有必要用更简洁的语言,作出最高的总结和概括,于是出现了这段话。既然如此,在列宁手稿中,为什么这段话出现在大方框的上面,“因此”比“哲学史”几乎还高出一行呢?原因就在于大方框的下半部已经基本写满,列宁又不愿把它们写到方框外面去,因而把它们挤到大方框的右上角里。
我们把“因此”和两个小方框连到一起,放到下面来,而不是像苏联1963年新版那样单独放在最前头,是为了更忠实地再现列宁的创作过程。如果用“因此”来打头,仿佛列宁的结论是从对拉萨尔或赫拉克利特的言论摘要中直接引出的,这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赫拉克利特关于词和语言起源的猜测,固然是引起列宁思考的导火线,然而这只是导出纲要写作第一步的直接引线而已。列宁这个更富于概括性的最后结论,并不是由对他人思想的摘要而直接推出的论断,而是对自己写《哲学笔记》以来的多方面思考的哲学升华。也就是说,并不是对前人现成言论的摘取或概括,而是本人长时间钻研的思想成果,列宁手稿上所安排的位置也证实着这一点。“因此”是后来挤进来的,在它下边画的曲线几乎和“哲学史”挤到一行里来了。如果先写“因此”,接着才写“哲学史”这一行,就不会发生这种拥挤串行的情况。
如果不是简单机械地拘守笔记的表面形式,而是按照列宁思想的来龙去脉,连贯起来读的话,那就是:哲学史,各门科学的历史……这就是那些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因此,也可以简略地说,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就是一般认识的历史,就是全部知识领域。把“因此”放到后边,直接引出两个小方框中的最高概括,是顺理成章的,更符合列宁思想的逻辑。
第三步,为了更周密地包括“一般认识史”,列宁又补充了最后两个新的方面:
+心理学
+感觉器官生理学
当列宁写下“一般认识史”、“全部知识领域”这个结论后,大约发现前面列举的五个方面还是不够全面的,还必须再作些重要补充。首先补充进来的是心理学。因为认识除了有客观逻辑的方面之外,还有主体心理活动的方面。前者固然是认识论、辩证法研究的重点,但是不能完全脱离后者孤立地去研究。最后补充的是感觉器官的生理学。黑格尔把感觉的问题放到《精神现象学》中,而到专讲认识论、辩证法的《逻辑学》中只是附带提起,表现出从柏拉图路线那里一脉相承的唯理论倾向。而赞同德谟克利特路线的列宁,则始终一贯地认为,感觉是认识最初级、最基础的环节,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辩证法,不能跳过这一环节。在研究感觉时,感觉器官生理学有助于揭示认识发生的物质基础。
这时大方框中已经写满了,列宁把补充的这两个知识领域写到了底线的中部。为了表示这两个方面应当和前五个领域并列到一起,列宁在两个“+”号前面各画了一条曲线,以示移到前边。为了和右边总结性论断隔开,还在中间画了一道比例尺状的线段。
在这一点上,这一纲要的写作过程也酷似《辩证法的要素》,都是先列举各种具体要素、方面,然后在方框中作出更高的综合,最后再作些补充、发挥。当然,这里讲的第二步和第三步,也可能将顺序调换过来,那就证明总结性的小方框是最后写下的,但并不影响整个纲要的基本脉络。
第四步,列宁又在左下角补充了一个说明,表明引起自己拟定这一纲要的直接思想来源是古希腊哲学:
希腊哲学草拟出了所有这些因素。
在作了两次补充之后,原先圈好了的大方框挤得更满了,只有左下角还有一小块空地。于是列宁把最后的补充写到了这个角落里。
这个最后的补充表明列宁这一纲要,是与《赫拉克利特》一书的摘要直接相连的,是与追根溯源地探讨古希腊朴素辩证法直接相连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手稿中曾经生动形象地指出:“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39]列宁从不同角度不谋而合地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古希腊哲学已经包含着从各个知识领域来提炼认识论、辩证法的最初尝试、最初因素。列宁这一论断依据的是他本人在《哲学笔记》中对古希腊朴素辩证法的广泛探讨。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既是他的“第一哲学”,即认识论、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包含着一系列逻辑范畴,同时又是一部古希腊哲学史。他的实体、质料与形式、运动、一般与个别等范畴,大都取自哲学史。他还大量饲养各种动物,专门观察动物的心理和智力。无论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或是柏拉图、毕达哥拉斯,都曾对萌芽之中的物理学、天文学、力学、数学等各门科学,作过广泛的涉猎,从中吸取营养来构筑自己的哲学体系。高尔吉亚、赫拉克利特、伊壁鸠鲁都试图探讨语言、一般概念的起源问题,并以之作为自己哲学的立论根据。此外,古希腊时期的许多哲学家还试图说明灵魂的活动,包含着近代实验心理学、感觉器官生理学的最初萌芽。
在古希腊时代,各门科学还处于朦胧未分的萌芽状态,关于世界本原的本体论问题还处于哲学的中心,哲学家在利用各门知识领域的因素来构成认识论、辩证法时,常常缺少严格的科学性、系统性,而带有大量直观色彩、猜测成分和简单类比。只有到了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中,才真正开始系统利用上述全部知识领域,来形成自己的辩证法、认识论体系。列宁在这里看来用的又是“追溯法”:首先掌握了辩证法高级形态这把钥匙,反过来在古希腊哲学的细胞状态下重新发现了这些宝贵萌芽。因而,在“希腊哲学草拟出了所有这些因素”的后面,还有一句没有读出的“潜台词”:这些因素和萌芽在后来的哲学发展中,尤其是在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中,得到了充分发挥。因此,不应当从表面理解列宁的这一段话,不应当把它的意义简单地局限于古希腊哲学,而应当如实地把它看作是从古希腊到黑格尔以至于马克思的整个辩证法史的一个科学概括。
廓清列宁这一纲要的本来面目,理出列宁思想发展的来龙去脉,有助于澄清历史形成的种种误解。这是一个总结性的纲要,而不是一段信手写下的零星札记。构成这一纲要的是包括哲学史在内的七大知识领域,而不能把哲学史排除在外。这个纲要的中心是“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而所谓“哲学史即认识史”的“列宁哲学史定义”则是一场历史的误会。
这个图表式的简明纲要,凝聚着列宁关于辩证法,认识论知识来源的长期思考,从这一角度发展了前几个片断纲要。它直接发挥了“第一纲要”的第一部分,把辩证法的“两个主要来源”(黑格尔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思想,发展成包括七大知识领域的完整纲要。列宁从这一特定角度提出的科学分类,为从哲学高度概括人类认识史,指出了一条基本线索。它也对“第二纲要”作了重大补充,那里谈的只是揭示黑格尔逻辑学真实意义、制定唯物辩证法理论的直接途径,这里则进而指出了领域更为宽广、意义更为深远的根本途径。马克思的《资本论》和黑格尔的《逻辑学》固然是当时科学认识的最高成果,二者的对比研究固然是制定唯物辩证法“大逻辑”的一条捷径;但是人类认识并没有停留在这个历史的高峰上,尤其是两个世纪交错点上开始的科学革命预示着人类认识史的巨大飞跃。因而仅仅依据《逻辑学》和《资本论》,仅仅通过这个脐带来汲取人类科学史、认识史的哲学养分,就难以构成现代科学水平的唯物辩证法。纲要在这里展示了一条独立地全面地从人类认识史中汲取哲学营养的根本途径。同时它也就提出了实现“第四纲要”,体现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一致的一个重要规划。
当然,这个图表只是一个极其简略的粗线条的大致规划。如何对科学认识的各个领域进行哲学概括,基本线索和具体答案这里都没有提供。列宁生前并没有来得及全面着手实现这个宏大设想,更不要说完成它。列宁身后科学认识开拓了一系列新的领域,甚至出现了纵断科学的新层次。但是列宁这一纲要的科学意义并不因此而泯灭,反而显示出无与伦比的活力。
七、第六纲要——《谈谈辩证法问题》
《谈谈辩证法问题》这个著名片断,写在八个《哲学笔记本》的近于最后,是列宁系统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的第六个、也是最后一个片断计划。初看起来,这个纲要写在八个笔记本的倒数第二篇,好像作于读了《赫拉克利特》之后、而未读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之前。细致推敲起来,实际上它作于初步阅读了《形而上学》之后。在这一纲要中,两次直接引证了《形而上学》一书,似乎可以证实这一点。人们时常按照原来苏联编者的提法,称之为“短文”。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它并不是通常意义上供发表用的哲学文章,而是供自己进一步研究用的提纲性质的总结片断。在列宁笔记手稿中看得很清楚,他在辩证法问题后面打上了冒号,然后以高度浓缩的形式写下了这个简明纲要。
在这里,列宁已经研究完了辩证法史的三大阶段,读了近八千页书,写满了八个笔记本,关于辩证法实质问题的哲学思考,关于辩证法体系的总体设想,在列宁头脑中已经是蓄之既久,深思熟虑,胸有成竹,呼之欲出。他以不可抑制的创作欲望,一挥而就,落笔成文,写下了这个简明论纲。可以说,它是一个最为成熟、最富于概括性的片断计划,甚至是八个《哲学笔记本》的某种最后总结。
这个著名片断,内容大家十分熟悉,问题在于如何把握列宁的思想实质和基本线索。在这一问题上有种种说法:(1)辩证法核心问题是中心;(2)“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中心;(3)前一半是讲辩证法的,后一半是讲认识论的[40];(4)前一半强调了对立统一问题,后一半着重讲了否定之否定;(5)全文分四个层次,“对立统一——辩证法即认识论——认识的圆圈——唯心主义认识根源”;(6)四个层次为“辩证法核心——叙述方法——哲学中的圆圈的公式——唯心主义认识根源”[41]。
(1)(2)两种看法各自抓住了列宁思想的一个侧面,而对另一方面则有所忽视。(3)(4)两种看法倒是注意了列宁思想的两个侧面,但对其内在联系则有所忽视。决不能认为前一半讲的辩证法,就不是认识论,后一半讲的认识论,就不是辩证法。实际上列宁通篇都是“谈谈辩证法问题”,这种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把它截然分为辩证法和认识论“两块”,恰恰没有把握列宁这里的辩证法思想的本质特征。(5)(6)两种看法强调了列宁思想中过去被忽视的某些方面,但思想主线显得不够明晰。
我认为,这个纲要的中心是辩证法的两大实质问题,或者说是辩证法实质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似乎也可以称为“谈谈辩证法两个实质问题的论纲”。关于唯物辩证法实质的探讨,自始至终贯穿了八个《哲学笔记本》。列宁关于辩证法实质的学说,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不同规定,具有不同的含义:从理论结构角度来看,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内容的主要之点;从理论功能角度来看,有客观意义的辩证法实质上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和认识论,二者本质上是同一个东西。这两个问题是关系辩证法全局的两个最根本性的问题,因而合乎逻辑地成为列宁最后总结的注视中心。在列宁的最后思索中,他的思路是围绕着这两个实质问题展开的。这两个实质问题,就是这个纲要中列宁思想展开的辐射中心、凝聚焦点。非常巧合的是,这个纲要恰好是16个自然段,和《辩证法的要素》16条的数目相应。大体分来,前八段是围绕着对立统一这个“辩证法实质”为中心展开的;后八段是围绕着“辩证法即认识论”这个“问题的实质”为中心展开的。当然,这并不是截然区分的两块,只是侧重点的不同,前一部分从理论功能上也贯穿着三者一致原则,而后一部分从理论结构上也贯穿着辩证法的核心。
列宁本人的提法和做法,有助于证实这种双重结构。(1)列宁本人用星花标志把纲要分为前后两个部分,有助于证实它包含着不能取代的两个中心。第⑨⑩段构成了从第一部分向第二部分的过渡,列宁写作过程中把它们放在第一部分,我们不妨放到第二部分考察。(2)前后两部分列宁都用了辩证法的“实质”(“Cymb”)这同一个提法,说明列宁心目中把这两个问题都看作辩证法的实质。这两个实质问题都直接关系到辩证法全局,与其说是不同层次,不如说是不同方面。现行《哲学笔记》的译文,把后一个地方译成“本质”,实际上列宁用的还是“实质”(“Cymb”)一词,和开头一样。当然,这两个方面也不是半斤八两,完全平分秋色的。列宁把对立统一摆在首要之点,并看成是辩证法“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说明这个纲要的宗旨首先在于以辩证法这个实质内容为核心,试图全面发挥辩证法的理论内容;而在发挥过程中,他要求体现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个实质。
而要充分证实这一点,就必须深入到这一纲要的内容结构中去。列宁本人并没有给16个自然段标号,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按原有顺序编号。我们不妨把它和《辩证法要素》等纲要作一番对比研究。
第一部分,从理论结构的角度,看辩证法的实质——对立统一学说。这一部分包括前八个自然段,从开宗明义的第一段看得很清楚,它是以第三纲要——《辩证法的要素》中关于辩证法核心的总结性结论为生长点发展出来的。它逐层深入地展开了这个实质问题:提出这个实质——用科学史证实这个实质——揭示这个实质同两种发展观的关系——如何把握这个实质问题。
①对什么是辩证法的核心实质作出重新概括: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主要的特点或特征之一,甚至是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
细心对照,不难发现,同《辩证法的要素》中关于辩证法核心的提法相比,这里增加了后半句话——“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这个新提法说明,列宁在第四纲要中明确提出三者一致原则之后,就力图把它贯穿到辩证法核心的提法中去,使辩证法核心既包括统一物分解为对立面的客观法则,又包括反映这些矛盾的认识法则。
另一个区别在于,按照第五纲要,补充了辩证法核心的哲学史渊源:赫拉克利特、亚里士多德代表的古希腊朴素辩证法——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如果说这里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潜台词”的话,就是应当加上:以“《资本论》逻辑”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这对列宁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实际上,这个提法也的确打上了“《资本论》逻辑”的深刻烙印。
②强调作为辩证法实质,对立统一既是认识规律又是客观规律,而不是“实例总和”。
从第一纲要到《辩证法的要素》,列宁重在强调“每一事物内部都是对立统一”;而到这里则补充强调对立统一也是认识的规律,是辩证思维的本质。
为此,列宁还补充了必须和普列汉诺夫的研究方法划清界限的问题,即不能停留在对立统一的个别实例上,“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
③从各门科学的历史,揭示辩证法这一实质的知识来源。
在《辩证法的要素》中谈的仅仅是对立统一规律本身,而没有论及它的知识来源。而在制定了第五纲要之后,列宁为对立统一学说增添了这方面的新鲜内容,同时也就在这一方面把第五纲要加以具体化。
列宁列出了如何根据各门科学史来研究和检验辩证法核心实质的简明图表。图表中包括五门科学领域: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社会科学。不能把这里列出的东西误解为随意枚举的“个别实例”,列宁要求根据当时的科学水平,抓住各个知识领域中的基本矛盾、本质内容,从对立统一规律高度作出哲学概括。
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是两种发展观对立的实质。
第一纲要中曾接触到两种发展观的对立问题,但未能找到最根本的分水岭。《辩证法的要素》抓住了辩证法发展观的根本之点,又未能论及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在这里,二者融汇到一起,补充了这方面的重要内容。
列宁首先是对两种基本的发展观作出概括:一种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认为发展只是数量增减;另一种是辩证法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然后,列宁进而分两个层次,揭示两种发展观的对立。
⑤只有对立统一的发展观,才是深刻的,才能揭示自我运动的深刻源泉;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庸俗的,它必然导致把发展的源泉移到神那里去。
⑥只有对立统一的发展观,才是活生生的,才能提供理解“飞跃”、“新陈代谢”的钥匙;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贫乏的、死板的、枯竭的。
⑦为了把握对立统一这个辩证法实质,就必须深入到它的内在机制——对立面统一和斗争的关系。
无论在《辩证法》一节,还是《辩证法的要素》中,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统一都是作为不同特征、不同要素加以并列的。在这里突破了这种“并存关系”,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作出对比: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这种对比,旨在强调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上是革命的、批判的。
⑧为了正确把握对立面斗争和统一的恰当尺度,就必须把握绝对和相对的辩证法。
当列宁对比了对立面统一与斗争的关系之后,立即作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必要补充,要求人们“注意”必须正确理解“绝对与相对”这对范畴。为的是防止人们向这个方向多迈出一步,而从真理走向谬误。这是对“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原理的重要补充,说明二者的区别只是比较而言、相对而言,不能作绝对化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通过绝对与相对这对范畴的探讨,列宁进而从认识论、方法论高度划清了客观辩证法与主观主义诡辩的根本界限。辩证法认为,相对与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相对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主观主义的诡辩认为,相对只是相对的,是完全排斥绝对的。看来二者的根本对立,还在于能否把握相对与绝对的对立统一这个实质问题。由于不懂得辩证法这一实质,而经过相对主义滚入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当时面临的“科学危机”的深刻认识根源,并往往是现代唯心主义的重要特征。
第二部分,从理论功能的角度看问题的实质——有客观意义的辩证法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一部分包括后八个自然段。从这一部分的开头同样可以清楚看出,它是以第四纲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中关于《资本论》中三者一致的总结性结论为生长点,发展起来的。从这里逐步过渡到作为认识论的辩证法,过渡到专门探讨对立统一在认识过程中的特殊表现形式,认识过程的矛盾性、螺旋性。这一部分逐层深入的内在逻辑进程是:辩证法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这种辩证法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人类认识和哲学历史中的圆圈运动——唯心主义的认识根源。
⑨“《资本论》逻辑”中的矛盾分析方法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
在《辩证法的要素》等纲要中,辩证法叙述方法没有得到专门探讨。在第四纲要中对《资本论》的逻辑结构进行了解剖,分析了它的细胞、逻辑骨架、生长机制。而到这个最后纲要之中,列宁则要求采用综合的方法,对《资本论》中的以矛盾分析为核心的研究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从整体高度作出了简要完整的明确概括。
这里,一方面是按照第五纲要,从哲学史和政治经济学说史中确证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另一方面,也开始转向深入揭示《资本论》逻辑的主导线索,揭示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一实质。
⑩一般辩证法也应当采取“《资本论》逻辑”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到语言史、思维史、认识史的细胞中去发现辩证法的萌芽、要素。
列宁发挥了第五纲要中“注意语言的历史”的思想,把“伊万是人”、“树叶是绿的”之类的最简单的句子、命题,作为研究认识辩证法的起点和细胞。
由于剖析思维和语言的“细胞”,并且借助于“《资本论》逻辑——黑格尔《逻辑学》——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对比研究,列宁全面地阐述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这对范畴的提出是对《辩证法的要素》的重大补充,对于作为认识论的辩证法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在这个“细胞”的解剖中,列宁还发现了辩证法一系列其他规律、范畴的萌芽。“在这里已经有自然界的必然性、客观联系等等的因素、萌芽、概念了。这里已经有偶然和必然、现象和本质。”列宁探索的足迹又开始涉猎到一个新的领域——唯物辩证法范畴之间的纵向联系、隶属关系。
有客观意义的辩证法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是问题的实质。
只要按照“《资本论》逻辑”的方法来研究和叙述辩证法,就能构成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范畴体系,揭示科学认识运动的逻辑,形成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这种作为范畴体系的辩证法,既揭示着客观世界辩证转化的规律,又揭示着认识辩证发展的规律,因而也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只有这种有客观意义的、作为科学世界观的辩证法,才能充当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这种辩证法在当代的科学意义何在呢?列宁作出了一个简单明了、一语即破的概括:这种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里把第四纲要中提出的三者一致原则的思想主旨,更为鲜明地凸显出来。
为了强调这个问题的分量,他指出,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他把这一问题,看作自己和普列汉诺夫在辩证法理解上的根本分界。
人类认识的圆圈运动。
这是在改造黑格尔思想的基础上,列宁揭示的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认识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黑格尔讲认识的圆圈运动,重在强调思想发展中的继承性,后来者是更高的综合;列宁则进而揭示,圆圈运动的内在机制在于认识进程中的内在矛盾、对立统一。黑格尔喜欢用的提法是,“首尾相接的封闭圆圈”,列宁有时倾向于采取更为科学的提法,“近似于螺旋的曲线”。
《辩证法的要素》重在揭示否定之否定的客观意义、普遍含义,这里则侧重于揭示它的认识论意义,作了重要补充。
哲学史发展中的圆圈运动。
列宁在这里列出了一个哲学史上的圆圈图表,包括三大时期的四层圆圈,十三位主要哲学家。
它并不是一个全面叙述哲学史的提纲,而是按照第五纲要,对于哲学史作出逻辑概括的纲要。它的主要着眼点不是哲学史的历史顺序,而是以两种发展观为中心的哲学思想发展的逻辑进程。它的主要宗旨不在于具体描述整个哲学发展的历史,而在于揭示哲学认识发展中的内在矛盾、圆圈运动,揭示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认识发展中的特殊表现形式。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不断生长着的认识。
这是对《辩证法》一节、《辩证法的要素》等片断纲要作出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充分说明,决不能把辩证法的六个特征、十六条要素等加以绝对化,决不能把辩证法的内容简单化、贫乏化、凝固化。
正是在这一点上,划清了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界限,也划清了列宁和第二国际理论家在辩证法理解上的根本界限。
这个结论是从“哲学史圆圈图表”中受到启发,列宁作出的哲学升华。它揭示出作为认识论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个本质特征。
从辩证法角度,在认识的辩证过程当中来揭示唯心主义认识论根源。
这是从人类认识和哲学发展的圆圈运动中,进一步引申出来的哲学结论。唯心主义的结论是荒谬的、虚幻的,而唯心主义的根基却是实在的、现实的。它的认识根源就存在于认识的辩证过程自身之中。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简单地、直线式地看待反映和认识,因而不能揭示唯心主义的深刻认识根源。它们把唯心主义简单地斥为胡说八道,有时不但不能战胜唯心主义,反而被唯心主义战胜,或者自身滑向唯心主义。
唯物辩证法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过程,把认识看作充满矛盾、无限复杂的辩证过程。这个螺旋曲线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由于主观片面的夸大而变成直线,从而滑向唯心主义。列宁正是立足于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才在这里揭示出唯心主义认识根源。
从认识发展的螺旋曲线角度,进一步揭示唯心主义的社会根源和历史地位。
唯心主义的社会根源在于,主观片面地夸大认识过程的某一个环节,会由于剥削阶级的狭隘利益而得到巩固、发展为系统化的、精致加工的哲学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在人类认识发展的螺旋曲线上的地位是双重的、矛盾的。一方面,它是不结果实的“谎花”,尽管在人类认识史的某些阶段上,它们曾经开出引人注目、昙花一现的智慧之花,但最后的硕果将只能结在唯物辩证法这个枝头上。另一方面,它又生长在活生生的人类认识发展的大树上,构成了人类认识运动螺旋曲线上的一定环节;它在认识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有其历史必然性、历史合理性,有时候在虚幻、抽象的形式下包含着合理内核;它和唯物主义本质上是哲学史上相互对立的两个基本派别,在一定条件下也存在着相互诱发、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复杂辩证关系;它的认识成果,尤其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的主要成果,同样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理论来源之一,辩证唯物主义要结出硕果同样需要到它们那里去采花授粉,因为“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
在《谈谈辩证法问题》这个最后的总结性纲要中,列宁以辩证法两个主要实质的学说为焦点,简约而全面地发挥了自己关于辩证法的总体构想和基本思想。从第一纲要到第五纲要,前此以往的各个片断计划的最重要思想,基本上(不是全部)都在这里得到了一定反映,一定发展。尤其是提出了辩证法核心的《辩证法的要素》,提出了三者一致原则的《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这两个片断计划的中心思想在这里融为一体,化为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实质的学说,从而得到了重要补充和发挥。原因之一,是第五纲要中列出的七大知识领域,有三个开始具体化——哲学史、各门科学史、语言史。因而,我认为,把《辩证法的要素》看作列宁提供的唯一的辩证法体系雏形,或者看作最能代表列宁构想的总结性纲要,孤立着眼于从《辩证法的要素》中挖掘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设想,是根据不足的。尽管《辩证法的要素》中的个别要素、个别原理,并没有完全包括到《谈谈辩证法问题》之中来,但从总体上来看,后者的思想似乎更为成熟,内容更为精邃,更能集中代表列宁关于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构想。
至于说到列宁提供的唯物辩证法体系的整个雏形,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总体构想,那就既不应当简单地归结于《辩证法的要素》,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于《谈谈辩证法问题》。把列宁的多方面的构想仅仅局限于其中某一个片断,尽管是内容最丰富、最成熟的片断,也难免失之于片面,失之于狭隘,很难做到对列宁构想的动态把握和整体把握。列宁提供的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雏形,“系统研究和叙述唯物辩证法的列宁计划”,就存在于上述六个片断计划的总和之中。这六个片断计划,相互贯通,相互补充,连成一片,融为一体,就构成了“探索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构想”。
上面我们主要是探寻列宁思想的足迹,理清列宁思想的动态逻辑;下面试图把我们的沉思引向深入,更富于创造性地研究列宁的《哲学笔记本》。就是说,按照列宁的思路和方法,尝试着做列宁生前没有做过的工作——为了把六个片断纲要熔铸成一个统一计划,进一步进行加工整理,总结概括。凯德洛夫院士在《论辩证法的叙述方法》一书中,把上面六个片断计划中的后四个称为列宁建立辩证法体系的设想,并认为它们两两分组(三、六为一组,四、五为一组),拼接起来,就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叙述唯物辩证法的综合计划。[42]这无疑是一个大胆尝试、富于想象力的做法。但我认为,这样做也许多少有些夸大了列宁构思的成熟性。列宁的计划似乎还没有成熟到那一步,他本人并没有把它们综合为一个统一的理论纲要,许多重要原理的理论内容还有待精确化,片断纲要中不少重复、交叉的地方还有待协调,有些前后不一致的设想还有待统一起来,第五纲要中的多数知识领域还没有着手耕耘,还有大量的思想火花没有吸收到纲要中来。也许就是因为这一原因,我们在《哲学笔记本》中找不到一份划分章节的目录和计划。而在《帝国主义论》、《国家与革命》等著作的准备材料中,当列宁构思成熟到一定阶段时,是要反复拟订这类计划的。因而,为了尝试着继续列宁的工作,我试图走另一条路。这是一条更漫长、更曲折的路,需要经历许多发展阶段:第一步,不是简单地直接拼接这几个片断纲要,而是进一步对它们作出理论概括,从中提炼出“列宁探索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为熔成一个统一计划打下基础;第二步,按照列宁的第五纲要对“应当从中形成认识论和辩证法的知识领域”,进行分门别类的深入研究和逻辑加工;第三步,吸收当代社会主义实践和现代科技革命的最新成果……这里只能初步着手做第一步的工作。
根据初步研究,在六个片断纲要中,主要包含着列宁建立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八条基本原则:
第一,辩证法、逻辑、认识论三者同一的原则;
第二,逻辑与历史、辩证法理论与辩证法统一的原则;
第三,以对立统一为核心的原则;
第四,辩证法内容无限丰富性的原则;
第五,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统一的原则;
第六,一般与个别辩证统一的原则;
第七,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
第八,范畴逻辑顺序体现认识一般进程的原则。
这些原则之间,有的地方存在着互相交叉、互相包含的关系。为了展开和廓清列宁构想的各个方面,我们还是准备分别作些考察。我们不妨按照内容,按照顺序,两两一组,把上述八条原则分为四组。第一组主要谈的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性质和知识来源;第二组谈的是辩证法的核心实质和理论结构;第三组讲的是作为逻辑和认识论的辩证法的基本问题;第四组则牵涉辩证法的叙述方式和逻辑顺序。
下面就让我们分组考察列宁构想中探索辩证法体系的基本原则。
[1] 选自王东:《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列宁构想”》,8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原标题为《探讨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列宁计划”》。
[2] 参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17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3] 《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8卷,270页;参见《列宁文稿》第6卷,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4] 《列宁全集》第35卷,1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5] 《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6卷,358、359页;参见《列宁文稿》第2卷,236、2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6] 《列宁选集》第2卷,5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 《列宁文集》第35卷,1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8] 克鲁普斯卡娅:《列宁回忆录》,277、2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 《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6卷,358、359页;参见《列宁文稿》第2卷,236、2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10] 《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6卷,361页;参见《列宁文稿》第2卷,2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11] 关于这个札记,1963年俄文新版《哲学笔记》中,编者作了某些说明。
[12] 《列宁全集》第21卷,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13] 同上书,71页。
[14] 《列宁选集》第2卷,5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5] 罗森塔尔:《列宁和辩证法》,参见该书第一章第四节《关于“辩证法的要素”和它们的结构、体系》,44页,苏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和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63。
[16] 译文略有变动。
[17] 列宁原文中没有“《资本论》”一词。
[18] 译文略有变动。
[19] 参见列宁:《哲学笔记》,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列宁:《哲学笔记》,俄文版,13页,1963;吉谢辽夫:《关于列宁的〈哲学笔记〉》,5页。
[20] 麦克莱伦:《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14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1] 《列宁选集》第4卷,6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 译文稍有变动。
[23] 罗森塔尔:《列宁和辩证法》,第一章第四节《关于“辩证法的要素”和它们的结构、体系》,51页。
[24] 《列宁全集》第36卷,3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25] 译文在几个地方有改动。
[26] 参见《列宁选集》第2卷,5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7] 参见《列宁选集》第2卷,5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8] 编排和译文都有改动。
[29] 参见阿多拉茨基为《列宁文集》第12卷俄文版所作的序言,《列宁文集》第12卷,17页,苏联国家出版社,1930。
[30] 米丁:《列宁〈哲学笔记〉——发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杰出贡献》,参见《列宁和科学》,苏联科学院出版社,1960;《哲学史》第5卷,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76。罗森塔尔:《论列宁〈哲学笔记〉的意义》,载《哲学问题》,1957(2);《列宁和辩证法》,苏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和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63。
[31] 吉谢辽夫:《关于列宁的〈哲学笔记〉》,118页。白俄罗斯哲学所和列宁大学合编:《列宁〈哲学笔记〉研究》,214页。
[32] 白俄罗斯哲学所和列宁大学合编:《列宁〈哲学笔记〉研究》,214~229页。
[33] 《列宁文集》第12卷,314页,苏联国家出版社,1930。
[34] 同上书,315页。
[35] 参见阿多拉茨基为《列宁文集》第12卷所作的长篇序言,并可参见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
[36] 列宁:《哲学笔记》,297页,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1947。
[37] 参见列宁:《哲学笔记》,俄文版,298页,1963。
[38] 同上书,18页。
[39]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40] 吉谢辽夫:《关于列宁的〈哲学笔记〉》,153页。
[41] 凯德洛夫:《列宁〈哲学笔记〉研究》,353~354页,北京,求实出版社,1984。
[42] 参见凯德洛夫:《论辩证法的叙述方法——三个伟大的设想》,314~352、398~41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