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哲学中的实践原则与主体性问题(1 / 1)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就以批判的方式提示了他的新世界观,这一新世界观的唯物主义基础是包含着某种主体性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0]

显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由唯心主义发展起来的“能动的方面”,也就是某种意义上的主体方面;这样的主体方面,应当经由改造被统摄涵纳进新的世界观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中,换言之,应当同“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这一根本之点相吻合。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从主体方面(能动的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和感性,只有依循实践的定向才是正确的。但是,马克思的实践原则,即“感性的活动”或“对象性的(gegenst??ndliche)活动”,并未始终得到正确的、与其本质相适应的理解。这里,只须举出两个重要的例证,便足以表明,对于马克思实践学说的本质与基础的理解,依然是一项需要由存在论根基上予以澄清的任务。

第一个例证是,普列汉诺夫把拉美特利、费尔巴哈、马克思和恩格斯统统归到“斯宾诺莎的类”,认为他们的唯物主义是相同的,并且批评马克思误解了费尔巴哈,因为费尔巴哈是了解“实践批判”活动的:“马克思指责费尔巴哈不了解‘实践批判’活动,这是不对的。费尔巴哈是了解它的,但是马克思说得对,费尔巴哈用来解释‘宗教的本质’的那个‘人的本质’的概念,缺点在于抽象。这是不可避免的。只要做到用唯物主义来解释历史,费尔巴哈就可以消除自己学说中的这个缺点。”[11]可以肯定的是,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生活”、“实践”的概念比比皆是,用得决不比马克思少;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的全部缺陷,归结到底,就在于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12]。在普列汉诺夫看来,费尔巴哈是懂得并且把握了实践批判活动的,从而马克思所谓的“感性的活动”或“对象性的活动”,实际上也就是费尔巴哈的“生活”与“实践”。

第二个重要的例证是: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构成了一种“抽象的、唯心主义的实践概念”。正如卢卡奇后来所承认的,他同“梅林—普列汉诺夫正统”的对立突出地表现在《历史与阶级意识》的核心概念——实践上,这种实践概念虽则“对机械唯物主义提出了强烈的抗议”,但重新陷入了“唯心主义的直观”之中;《历史与阶级意识》企图用以“解除世界的必然性”的所谓“行动”,实际上意味着一种“极左的主观主义的行动主义”,其“革命实践”概念便表现为一种主观主义的“高调”,“更接近当时流行于共产主义左派之中的以救世主自居的乌托邦主义”,对阶级意识的分析包含着明显的“唯心主义成分”。总之,《历史与阶级意识》的实践概念是依照“纯粹黑格尔的精神”来塑造的,其哲学基础乃是“在历史过程中自我实现的同一的主体—客体”,而“将无产阶级看作真正人类历史的同一的主体—客体并不是一种克服唯心主义体系的唯物主义实现,而是一种想比黑格尔更加黑格尔的尝试,是大胆地凌驾于一切现实之上,在客观上试图超越大师本身”[13]。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和阐释依赖于对其实践原则的先行领会,问题在于,当马克思的“实践批判活动”被严重误解之际——或者被理解为费尔巴哈所谓的“实践”,或者依循黑格尔式的同一主体—客体来制定方向,都已经使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问题的议论落入到并且被限制在一个完全异质的领域,即近代哲学的领域,旧哲学的领域,被限制在形而上学的范围之内。在这样的范围内,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主体性至多只能是黑格尔式的“自我活动”,只能是费希特式的“自我意识”。如果在近代形而上学的范围内来谈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那么,这样的主体性也就不得不先行地被限制在“我思”(Cogito)或“意识”(Bewusstsein)之中,亦即被限制在“认识”或“知识”中了。正如卢卡奇在谈到他自己早年的“哲学错误”时所说的那样,“这意味着,从哲学上解决诸如理论与实践、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种决定性问题的前景,从一开始就落空了”[14]。

虽然海德格尔哲学没有局限于近代形而上学的范围之内,但他却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完全归到这种形而上学的框架中去了。在海德格尔看来,不仅作为全部马克思主义基础的命题——“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乃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而且《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那个最著名、而且在其存在论基础上最重要的命题——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同样是“形而上学的命题”,因为它事实上处于(或设定在)“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狭隘联系”中。这里所谓的“狭隘联系”,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指处于近代形而上学框架之中的联系。

据此,海德格尔就上述命题提出了一系列的追问,如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之间是否存在着真正的对立,对世界的解释是否已经是对世界的改变,对世界的每一个解释是否都是一种真正的思,对世界的每一个改变是否都把一种理论前件(Vorblick)预设为工具……针对着这一系列追问,海德格尔的解答是:“对于马克思来说,存在就是生产过程。这个想法是马克思从形而上学那里,从黑格尔的把生命解释为过程那里接受来的。生产之实践性概念只能立足在一种源于形而上学的存在概念上。”[15]换言之,仍逗留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狭隘联系”中的马克思,势必具有一个关于人的“理论想法”,而这个想法作为基础则最切近地包含在黑格尔哲学中。因此,“如果没有黑格尔,马克思是不可能改变世界的”[16]。

依照这种解释,马克思哲学的“改变世界”或“生产之实践性概念”最终仍立足于黑格尔哲学之上,立足于近代形而上学的存在概念之上。在这样的区域内谈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主体性——认识世界、改变世界的主体性问题,就只能居留盘桓于近代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和框架之内。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主体性的性质及论域取决于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取决于这一批判在怎样的意义上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触动近代形而上学的根基,并且最终取决于这种触动是否真正击穿并颠覆了“意识的内在性”。可以十分确定的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实际上是对“一般哲学”或“整个哲学”的批判,即对“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最后部分的标题就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这里所说的“整个哲学”,在其根本点上就是指一般形而上学。这一批判起初还是费尔巴哈事业的继续,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就在于:“证明了哲学不过是变成思想的并且通过思维加以阐明的宗教,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另一种形式和存在方式;因此哲学同样应当受到谴责。”[17]

在这样一种批判中,颠倒黑格尔的概念论,要求给予存在先于意识的优先地位是一个必要的步骤或环节。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费尔巴哈是如此,马克思是如此,海德格尔也是如此。对于马克思来说,在对作为近代形而上学集大成者——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中,“意识的存在特性”被相当深入地思考过,当这一过程发展到特殊的关节点时,马克思同费尔巴哈的原则界限开始显现出来。当这一界限被自觉而充分意识到的时候,马克思则认为费尔巴哈毕竟还是一位“理论家”和“哲学家”,其哲学实际上是“黑格尔哲学的支脉”。

问题的核心之点还是在于能否真正瓦解近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不同的感性客体,这意味着费尔巴哈力图摆脱由意识的内在性所预设、所规定的“意向客体”。但是,当费尔巴哈把人的类本质理解为所谓的“类意识”的时候,这一摆脱意识内在性的途径就已经被堵塞了。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最终清算正是由于对意识存在特性的本体论批判而得以凸显的。马克思以一种直接的方式,道出了他对意识存在特性的追询:“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8]

显而易见,马克思的这一命题包含着对黑格尔观念论的颠倒,这一“颠倒”乃是以洞穿并瓦解近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即意识的内在性为前提的。马克思指出:作为近代形而上学之完成的绝对,黑格尔哲学的绝对乃是“神秘的主体—客体,或笼罩在客体上的主体性,作为过程的绝对主体,作为使自身外化并且从这种外化返回到自身的、但同时又把外化收回到自身的主体,以及作为这一过程的主体;这就是在自身内部的纯粹的、不停息的圆圈”[19]。这个作为主体的主体性,这个“在自身内部的纯粹的、不停息的圆圈”,正是意识之内在性及其最高表现。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特别指证了这种封闭在自身内部的主体性是如何要求从这种内在性中“出来”,这种“出来”本身又是“奇妙而怪诞”的。由于“对自身感到无限的厌烦”,由于“对内容的渴望”,所以,抽象思维者在某些“虚假的甚至还是抽象的”条件下决心放弃自身,即决心“把那只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20]。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所谓“自我意识的外化设定物性”,意味着“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这也就意味着作为意识之内在性的主体从自身内部“出来”创造一个对象世界。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从作为内在性之主体中“出来”的根本困境和全部虚妄性就在于:当作为内在性的主体性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所释放出来的只是抽象的自然界,即只是名为自然界的“思想物”,因为“自我意识通过自己的外化所能设定的只是物性,即只是抽象物、抽象的物,而不是现实的物”[21]。在这种情形下,一方面,被释放出来的自然界乃是非对象性的存在物,并因而是“非存在物”(Unwesen),正像作为设定者主体的自我意识乃是“唯灵论的存在物”一样;另一方面,作为完成了的内在性的主体性,纯粹的自我活动在“对内容的渴望”中,只不过表明其内容“也只能是形式的”,即“脱离现实精神和现实自然界的抽象形式、思维形式、逻辑范畴”[22]。

但是,抓住了意识的内在性并理解其虚妄性,并不直接意味着能够把它彻底瓦解。费尔巴哈哲学的悲剧印证了这一点。马克思则通过“对象性的(gegens??ndliche)活动”这一提法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谈论“主体性”问题的意义域。“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23]这里,伴随着与作为内在性之主体性的全面脱离,乃是存在论基础的彻底革命。这一彻底的革命瓦解了近代形而上学的基本建制,标志着主体性问题的全新境域,这一境域乃在意识的内在性之外,在近代形而上学之外。

总之,必须在近代形而上学之外,在瓦解其基本建制的前提下来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问题,从而正确估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性质及当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