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物学的意义上看,人类以个体的形式存在着,但是,人不仅仅是生物界的一员,由于人拥有自己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的文化的武装从而又超越了生物界。文化作为人类活动的方式和成果,必须超越人类个体生命活动的有限性才能产生和发展起来。
从空间上看,文化创造需要一定数量、从事共同活动的个体,没有一定数量的个体之间的合作,就不可能进行文化创造;从时间上说,文化创造以人类活动一代代的积累为基础,因而是以人类在时间中的延绵为前提的。没有这种积累,每一代人都要从头开始,文化也难以发展。这就是说,人类作为文化存在物必须以空间上诸多个体的共同活动和时间上诸多个体的连续活动为条件。这诸多个体的共同活动和连续活动就是人类的社会存在。社会就是由从事文化创造的共同活动和连续活动的人类个体所组成的。人作为文化的存在物必然是社会的存在物,即以社会的形式存在。
人类文化活动的共同性和连续性表明,人类个体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这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关系从本质上超越了人们的自然关系。不言而喻,作为生物个体,人们之间也存在着自然关系。人类必须借助于种群的繁衍而突破个体生命的有限性,这种建立在生殖基础上的血缘关系就是个体之间的自然关系。人们的社会关系建立在人的自然存在的基础之上,而且个体之间的自然关系还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充作了社会关系的基本构架。这种情形,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非常明显,原始社会中的血缘关系直接成了全部社会关系的基本构架。
但是,自然关系对于人类存在来说从来不是主导的和本质的关系。对于人类来说,自然关系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关系所改造。换言之,人类的自然关系是“文化”了的自然关系,而非纯粹的自然关系,或者说,自然关系只是有限制地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并构成社会关系的一个因素。例如,家庭中的夫妇、父子等关系,不仅不是一种单纯的自然关系,而是一种社会的伦理关系,如果家庭同时作为一个生产组织还具有某种生产关系的意义。一言以蔽之,人类的主导的本质关系是社会关系。
与人类的自然关系不同,社会关系对于人来说决不是直接现成的东西,而是人们自己建立起来的,是人们后天活动的结果。人类的自然关系,对于作为它的承担者的人类个体来说是一种自在的关系,就其本来状态而言,是作为生物本能按照自然规律自发地发生的;人类的社会关系,对于作为它的承担者的人类个体来说则是一种自为的关系,就其本来状态而言,是由人通过自己的社会活动建立起来的。人类社会关系的形成不像自然关系的发生那样有天赋的生物本能可资凭借,而只能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结果。
人类社会关系赖以建立的活动是在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基础上进行的个体之间的交往活动。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活动,这种改造自然的活动不可能由人类个体孤立地进行,相反,它必须是在诸多个体共同活动的条件下进行;诸多个体的共同活动又必须通过个体之间的交往才能进行,而个体之间的交往活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正是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形成了人们的社会关系,即形成了所谓的社会。“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15]
用人类个体之间的交往活动来说明社会的起源和形成,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这一观点和方法把个体与社会理解为一种辩证的统一关系:一方面,个体通过建立在生产活动基础之上的交往活动创造了社会;另一方面,社会作为诸多个体的共同创造物又制约、规定着个体的活动,或者说,社会同时又创造着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