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十年前,人们还习惯于把中世纪看作是一场持续了将近十个世纪的传奇戏剧。一个充满了圣徒和行刑架的富有色彩的时期。
在那个过去的,貌似风景如画,但非常危险的废墟中,当代历史学家做了一些非常有用的、充斥着破坏性的工作。那些八世纪、十二世纪和十四世纪的男女,本质上与我们没有什么两样,那些所谓的区别也是人为的印象而已。在他们缝有铠甲的衬衣和他们的天鹅绒外套下面,驱使我们的祖先不断前进的雄心大志,依然是强烈的生存欲望。
而建筑领域就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证明。
我们的祖先,若果看到一个中世纪的城镇,他会说:“那些巨大的墙和塔非常有趣。修建它们是为了使城市居民不受敌人以及那些跟强盗一样的贵族和国王的进攻。”
今天我们知道,这话只有部分符合事实。中世纪的防御体系有两重目的:把敌人挡在外面,把臣民关在里面。
而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我们非常欣赏的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小说,其中描述的围攻战和后来称之为崇高战斗的场面,其实都是非常乏味的事情。
中世纪的人们,忠于自己的家,但是很少考虑到民族或国家。他们接受皇帝和国王就像我们接受很多机构一样。我们实际上不喜欢这些机构,但是它们存在着,并且还很牢固,在它们面前我们往往会感到无能为力。
当法国国王与西班牙国王开战时,按道理来说,法国国王的军队应当围住西班牙国王的坚固城池,而西班牙国王的军队应当围住法国国王的坚固城池;法国国王属下的守城军队应当竭尽全力,为他们在巴黎的主子确保他们看守的要塞安然无恙。西班牙国王手下的守城部队应当像达蒙那样战斗,使他们的防御工事免遭瓦卢瓦雇佣军的攻占。
而那些心烦意乱的城镇居民,应该默默地忍受痛苦和饥饿,直到战斗决出胜负。他们或者受到取得胜利的敌人的掠夺,或者被要求将他们家当的很大一份送给保护他们的勇敢的同胞。无论怎样,其结果就是,他们在哪种情况下都要遭到**。
他们不可能喜欢这个样子,这是不言而喻的。一旦他们吃下足量的老鼠,他们就会打开城门,对交战双方说:“你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看在上帝的分上,结束这种愚蠢的砍杀和射击吧,让我们平安生活。”
防止出现这样的背叛,这就是守备部队的责任。因此,正如前面所说,中世纪的防御工事有双重的目的,它们的建造方式可以使守备部队像对着敌人那样对着同胞开枪和射箭。
那些领导美国革命的人,就像中世纪的守备部队一样,不仅要把英国人赶出去,同时还要防止亲英分子与英国人联合起来。
事情已经结束了,已成为过去,我们很容易忘记,有很多人仍然忠于国王。爱找麻烦的公民,总是属于比较富裕的阶层,自古以来,他们就是职业放债人。他们的这种身份,招致小农场主深刻而持久的仇恨。而这些小农场主现在是独立军队的军人,获得了报复的机会,他们在公开宣言中,高声宣布,等待“叛徒”的命运。其后果就是,不管愿意不愿意,亲英分子不得不保持沉默。如果美国人在战争中失败了,很难说他们会干出些什么事来。但是叛乱者从一开始就不退让,而亲英分子也从未侥幸获得过成功。
英国人的问题,解决得不是那么顺利。据来自伦敦的最新报道,为了使殖民地居民屈服,英国政府雇用了欧洲大陆非常能干的雇佣军。但是华盛顿和他的顾问们并没有为此而大费周章。他们太了解英国的职业军官了,因此并不惧怕。他们熟悉国家的环境,知道何种战术更适合旷野作战,而且他们距自己的补给基地很近。是的,—场对付英王陛下雇用的德国土包子农民的战役,没有使他们感到不安。
此刻,他们焦虑的问题是:那种激励着全国人民的美好感觉,能否持续到最后时刻;在共同的敌人被打败之前,他们是否还能和平民一直团结在一起!
尘埃落定,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不仅要决定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应该统治大西洋海岸那些土地肥沃的地区,而且还要决定两个相互冲突的派别中的哪个派别应该成为新的美国民族中起主导作用的一方:是贵族派、商人还是边远地区的小店主?
既然敌人就站在大门口,那么合作就成为成功的第一要素。为了促成这样的合作,就有必要制定一个使双方能够团结的共同纲领,哪怕这种团结只是一种短暂的,即使只有几个月或数年。
华盛顿忙着训练新兵,抽不出时间做这件事。约翰·亚当斯缺乏那种个人魅力和深刻的说服力,没有这种说服力,在形形色色的人举行的聚会上将一事无成。这些人现在正在威廉·佩恩的古都开会。这时,一个弗吉尼亚人又赶来了。
托马斯·杰斐逊,和华盛顿一样是个南方人,也出身于有名望的家族,因为他的父亲曾经娶过一个姓伦道夫的女人。这两个男人也就只有这点相似之处。华盛顿无论从出身还是生长的环境来讲,都是个“贵族”,他是拥有低地肥沃土地的一小群种植园主中的一员;而杰斐逊,则是一个在边远地区长大的孩子,在遥远的蓝岭山脉的农场中,他度过了少年时代,在前往威廉斯堡学院读书之前,他极少看到东部那些矫揉造作的文明。
据说,在十六世纪早期,人文主义学者伊拉斯谟喜欢波兰人的生活方式,喜欢马丁·路德的思维方式。用同样的模式来描述杰斐逊,那就是,他喜欢贵族的思维方式,喜欢民主的生活方式。
相比较而言,正在与英王作战的华盛顿很愿意被人称为阁下,喜欢让自己置身于带有皇家礼仪的盛大场面之中。这些礼仪恰是所有优秀的爱国者从内心真正厌恶的。
杰斐逊却与此不同。在阿尔伯马尔县的所有邻居眼里,他从孩提时代就一直是平凡的汤姆。他鄙视那些生活礼节,边远地区能吃苦的男人们把那些礼节看作是弱小民族不必要的装腔作势。但是,当谈到思想独立等话题时——这在那些从来都不用为日常的面包和黄油操心的人当中很常见,杰斐逊就成了贵族中的贵族。
人们似乎有这样一种普遍的认识,只有贫民窟中受压迫的劳苦大众才起来革命。不是这样的!那些吃不饱饭、没有发言权的可怜群众发挥的只是一种次要作用。当需要他们时,就会召集他们充当炮灰。而真正的破旧立新的工作,是由那些不同背景的人完成的。最重要的是,那些为了一种理想而冒着生命危险、牺牲个人舒适生活的人就是那种激进的贵族。杰斐逊是他们当中一位名副其实的卓越代表。
和华盛顿一样,杰斐逊也在那些不理解他的人手中吃了不少苦头;和华盛顿一样,他也受到各种嫉妒、诽谤、污蔑和诋毁,这是我们这些后来的人无法相信的。而且也和华盛顿(和所有真正伟大的人)一样,他将忘恩负义视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很清楚,也很明白,他为国家提供的服务的实质,是他,以他那精明的头脑,促成了十三个一直争吵的小殖民地达成一致的共同宣言。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认为,正是他那精明的头脑,使得美国人脱离了纯粹的“叛乱者”阶级,并最先加入为了人权而战斗的人们的行列。
首届大陆会议的成员仍在大谈所谓“忠诚”的问题。几个预见到与宗主国决裂不可避免的激进人物未能说服他们较为保守的邻居。彼时,“城市”与“乡村”的裂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在几个州里,发生了内乱或者更为严重的事,出现了爆发无政府状态的可能。
此种情况下,人们认为只有采取诸如推翻旧政体、宣布成立一个独立共和国等非常严厉的措施,才有可能将所有的冲突派别聚集到一起。这样的措施,将导致与宗主国的彻底决裂,无可挽回。它将让三心二意和态度冷漠的人做出选择:是在战场上死去,还是耻辱地死在英王陛下的绞刑架上。
1776年6月7日,在与殖民地的政治领导人进行了漫长的磋商之后,理查德·哈里·李提出如下动议:
首先,“这些联合殖民地是,而且有权应该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解除了对大不列颠王国政府的所有忠诚,它们与大不列颠国之间的政治联系完全结束了,而且应该完全结束”;
其次,“采取非常有效的措施组成政治联盟是有利的”;
最后,“应该准备一个建立邦联的计划,并且将其送达各有关殖民地,供它们考虑和批准”。
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赞同这项动议。他们指定了一个委员会草拟正式文件。这份文件向国内和全世界明确解释英国国王以何种方式和令人恼怒的途径迫使他过去忠实的臣民采取这样一种严厉的步骤,并且断绝了与宗主国的所有联系。
这个著名的委员会由本杰明·富兰克林、罗杰·谢尔曼、罗伯特·R.利文斯敦、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等人组成。
谢尔曼和利文斯敦被挑选出来做争取纽约(一个当时涉嫌有强烈亲英倾向的殖民地)的工作。所以他们在最初的讨论中,没有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富兰克林和亚当斯提出几条建议,对几个句子的内部结构做了轻微改动。因此,《独立宣言》是托马斯·杰斐逊的作品,这不仅体现了他的政治信仰,而且也体现了他的全部生命哲学。
与华盛顿截然不同的是,杰斐逊广泛涉猎书籍。作家约翰·洛克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洛克是斯宾诺莎同时代的人,是英国最早提出人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这一惊人原则的人之一。我们不知道洛克最初从哪里得到的这种见解。但是十七世纪后半期,他被流放到荷兰。就在这之前的一个世纪,那个国家的人民在一份文件中宣布脱离西班牙独立。这份文件说,“君主是上帝指定的,他们可以像牧羊人看护他们的羊群那样统治他们的臣民”,而且“臣民不是为了国王而产生,但国王是为了臣民而产生的”。
杰斐逊在他的《独立宣言》中沿用了此方法。他首先解释他那涉及生命理论和政府理论的一般观点。然后,他列举乔治三世国王陛下(接替了菲利普二世)给他长期遭受痛苦的臣民——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造成的巨大创伤。接着他又得出结论:前面提到的臣民没有其他任何治愈创伤的方式,只有宣布自己独立。
大陆会议及时宣读并讨论了宣言,提出对几处进行稍微改动的建议。所有这些工作花费了很多时间,直到7月4日晚上,委员会才准备好文件的最后草案。7月5日,印出几个副本,并将它们送给革命军队的指挥官。宣言终于在8日成形,可以向聚集在市政广场等待消息的费城人民宣读这个宣言了。
7月19日,由于纽约代表团的工作进展缓慢,代表们决定将宣言的内容写到一大张羊皮纸上。
8月2日,官方的抄写员完成了他的任务。签名工作开始了。在这个非同寻常的文件上留下名字的人们当中,有八人出生在殖民地以外,十八人有外国血统。其他一半人可以称为英国后裔。此种意义上说,我们的民族自诞生这日起,就真正体现了那种人类都是兄弟的理想。而这种理想,正是萌发自那些被剥夺了合法权利的、饱受艰苦的旷野生活的旧大陆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