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将军重装上阵(1 / 1)

新指挥官刚一上任,人们议论纷纷。这位弗吉尼亚人住在克雷吉旅馆的底层,说话慢条斯理,不怒自威。那个时候,秩序很是混乱。穿制服的民兵没有枪支,边远蛮荒林区的居民有枪支不穿制服,军火商漫天要价,职业爱国者期望甚大,外来冒险家野心勃勃,委员会委员顾虑重重,英国逃兵怀揣敌人堡垒的详细图纸,赌徒们使用灌铅的骰子,牧师滔滔不绝地布道,忠于王室者心存秘而不宣的期望,随军商贩知道“何地能够获得价廉物美的东西”。他殚精竭虑,试图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他四十四岁,净高六英尺三英寸,体重二百二十磅,但仍是一个好骑手。他生于威斯特摩兰县的布里奇斯-克里克,现住在弗农山庄,这个庄园位于波托马克河畔,以英国海军上将爱德华·弗农命名。乔治得过天花。在他的脸上仍然可以看到天花留下的疤痕。可能正是这个原因,他很少笑,否则他就不会是一个无法理解开玩笑,并且也不热衷于去教堂的人了。

如果有人因自家的鸡场遭到饥肠辘辘的大兵洗劫,去找他主持公道,他会站在你的一边。但是,若你在岗哨上睡着了,或者英国军舰进入你的射程内,你却急着要上厕所,他会马上就地对你大吼,走时,他仍然咒骂不止。这是战争,不是开茶会。有谁听说过没有咒骂的战争?如果他需要自己掏腰包管你吃喝,他就会确保你吃好喝好。他不会为自己的服务拿一分钱报酬。有人说他太富了,不想靠什么挣钱,他仅以此为职责;他不怎么想谋这个工作。他在弗吉尼亚有一个好地方,有地,有奴隶。他很富有是肯定的。而且他因娶妻又得到了十万美元。他的妻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名叫马莎·丹德里奇。她在嫁给他之前是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这位上校收留了他们,视同己出,现在正供他们上学受教育。总之,这是一个有教养的绅士。如果他决定去某个地方,会想一切办法去那里。他们称之为领导能力。对,他有领导能力。而且在当时,他需要有领导能力。他经历了所有的印第安战争。他被法国人俘虏过。他尽其可能拯救过布雷多克的旧部。但几年后,他得到了补偿。因为是他从老路易那里取得了迪凯纳堡,并称之为皮特堡。于是他们推举他为弗吉尼亚部队司令,当时他年仅二十三岁。他不属于长老派信徒。他去圣公会教堂做礼拜,但是他不狂热。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是他的信条。只要你尽了自己的职责,他就不会找你麻烦,如果你有要事禀告,你可以说,但要尽量简短,因为他很忙,不喜欢长篇大论。

关于此人就谈这些。

“局势”如何呢?

局势危急,几近荒唐。

首先,没有大炮。

从莱克星顿的撤退就已充分表明,不管多么勇敢,民兵是不能抵御炮火的。只要盖奇有野战炮,他就是波士顿的主宰。

在这个危急关头,反叛者遇到了好运。

纽约北部有两个城堡,泰孔德罗加、克朗波因特。它们曾经抵挡住法国及其印第安盟军从加拿大进犯英国的领地。如今加拿大不再是法国的殖民地,从战略的角度看,它毫无用处了,而且被用作了武器库。看守它的只有两个老兵。

5月10日,一个名叫伊桑·艾伦的佛蒙特人和他的格林山兄弟会的队伍攻占了这两个堡垒,一个名叫贝内迪克特·阿诺德的人将一艘纵帆船改成一艘军舰,航行到了尚普兰湖,夺取了圣约翰堡。突然,反叛者发现自己一下成了四十门大炮的拥有者。这年秋天,当大雪覆盖了伯克希尔山的时候,一个土生土长的波士顿书商成功地将这些珍贵的掠夺品从纽约州的中心运到了马萨诸塞的多切斯特高原,还打着英国供应船“南希”号的标志,最后这个大西洋边的大海港被美洲人控制了。

1776年3月17日,英国人和那些希望效忠国王乔治的美洲人乘船去了新斯科舍的哈利法克斯。

进入被征服城市的军队,跟一年前阿蒂默斯·沃德将军在坎布里奇公地的绿色田野上交给总司令的纪律涣散的乌合之众相比大相径庭。

只要国王陛下的红衣英国兵在街道上巡逻,这些善良的人就不得不自称是英国人。

现在他们可以自由地做出自己的选择。

目前来说,美洲的部队似乎是胜利者,但做出决定前,他们想知道其他事情。

“费城发生了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