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之要:公司不仅要追求利润,也要对所处的社区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积极地投入到公益事业的建设中去。
如前所述,商业活动是社会的活动。
商业活动是社会重要的活动之一,为社会提供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同时,还应放眼百年,履行其所应当承担的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在吴庆德等编写的《美国公司经营管理学》一书中,对所谓公司的社会责任作出了解释:公司为了所需的社会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责任即是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对公司的要求。它体现出了公司的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公司是社会的器官,其存在依赖于社会所提供的一切。无论是生产、经营、销售、还是运输,公司的活动都离不开社会。企业的生产需要社会提供的资源:人力资源及物力资源;公司的经营、销售,依赖于社会制定的法规及政策;而商品的运输则依赖于社会所提供的设备与措施。总之,一个公司的活动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其只能在社会中才能存在,才能发展,才能实现其效益。
巴尔的摩市的市长舒华,在这方面作出了表率,尽管他并不是一位公司领导者。
除了周末的时间以外,他会在司机的陪同下,到各个地方去看一看。当他看到路面上的洼洞、坏掉的街灯、凹凹凸凸的垃圾箱、脏乱的公园、社区暴动、没人要的车子、倾斜的交通信号、枯死的树木、遗漏的公车站牌、走道上的垃圾时,他就会拿出笔和备忘录把该做的事一件件记下来。这些备忘录在星期一早上就会出现在各个顾问的桌子上,而这些垃圾、洼洞、弃车,在他下次开车经过时就已消失。
舒华就是这样以认真的态度来引起人们对公益事业的重视,让人们意识到其社会责任的重大。同时,舒华一旦发现了问题就迅速地进行了解决,使社会能以美好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为人们的安全、健康和愉悦履行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为公益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舒华是一位政治家,他把对自己所管辖的城市持有一份责任作为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同样,作为一位公司领导者,也需有此心此德。不仅仅要追求公司的利润,也要对公司所处的社区承担起一份礼会责任,积极投入公益事业的建设中。
其实,商者负担社会责任,进行公益事业,并不是今天才有的,自古以来,就有众多有见识的商者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商人中间,以其余财,用于慈善、公益事业上面,表现较高道德风貌的,最早见于史籍的则是春秋末期的陶朱公范蠡。
范蠡善经商,十余年中三至千金,再分散于贫交疏昆弟,几次疏财济人,贫交乡党皆分沾其惠,无愧乎“富好行其德者”的赞语。“后来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他的行善分财,并没有影响资本积累,倒是后来越来越高,由“千金”而至“巨万”。
范蠡以后,在这方面舍得花钱的商人——诚贾、良商,历朝历代都有,而以明清晋徽两大商帮最为著称。较普遍的是将资金用于助赈救灾、施衣送药、修路筑桥、浚渠固堤等公益性事业中,很多是属于商人的善举义行。
而且晋、徽两大商帮之富者很热心于为其同乡宗族办好事,其中尤以徽商更为突出。他们“兴义学、置义田、建义宅、设义冢,宗祠赖以建,宗谱赖以葺,族之贫乏赖以渡艰,族之子弟赖以成才”,在其本乡本族照顾了一大片。山西永济的“归儒”学院即为商人秦魁炎所建;安徽歙县城内的“紫阳”书院,城外的“山间”书院,都是在扬州经营盐业,担任总商的鲍氏出巨资11000两白银重建于重废之时的。设置义田、修祠、恤贫、赈孤的情况也很多。
晋徽两大商帮,为本乡本族之公益虽所费不赀,但所得亦不薄。一些大商人并未因此而影响其资本的积累和继续增加投入。而且,他们还获得了好名声,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商誉和在商界的地位。他们尊祖、荣宗、睦族、恤亲,更可帮助宗族努力来建立商业垄断,开展商业竞争,控制从商伙计,内修宗祠,外建会馆,是徽商发展商帮的两大支柱。商帮势力的壮大,商人其业更隆其家更饶,远远超过了其先前的投资。
古之商人尚能“富而有德”,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出钱出力,今之公司在财力范围之内,对这方面的工作自然可以做得更好,更有意义。古之商人尚知急公好义,为国纾难,今之商人更应热爱自己的国家,担负起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美国的“计算机大王”诺顿夫妇,其庞大的别墅每年接待成千上万的募捐者和参观者。夫妇俩决定将他们的钱财贡献给社会的慈善事业,并扶助艺术方面的新生力量,他们成立了不止一个基金会,资助艺术馆、博物馆、财政困难的报社和儿童救助以及教育事业。
诺顿夫妇的所作所为,都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广泛的赞扬。
义利两重的商人精神,古今有之;如诺顿那样热心公益的企业家,中外有之。由此可见,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商者、公司领导者大有人在。所谓的“见利忘义”、“毫无社会公德”并不适合所有的投身于商海的人。
然而,在现实中,的确有一些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为了装满自己的腰包,不顾公众利益,不顾社会的发展。他们无视法规,无视道德,用尽各种手段来破坏整体的利益,换取自己的利益。这些公司和商人也不可能有长久的发展,最终会被人们抛弃,身败名裂而退出历史舞台。
有一段时间,纸价暴涨,造纸业有利可图。于是,许多投机者纷纷建起了小型的造纸厂,以此牟利。
从所周知,造纸业是污染很大的产业之一,国家对造纸业的检查与监督都很严格。只有那些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能严格控制污染的公司才可能存在。然而,这些小型的造纸厂不顾国家法规,照旧让机器不停地转动,污水也不断地流出。
这些有毒的污水被排入河中,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和人们的生活。但是,只因有利可图、有钱可赚,这些公司根本没有想到环保和社会责任。
这种不顾公众利益的行为所导致的惟一后果就是:关闭。公司不为社会负责,不考虑社会效益,社会就会对其进行惩罚。国家对这些小型的造纸厂进行了一次大的“扫**”。勒令他们迅速关门,并为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这就是不顾社会公益事业而最终“自毙”的实例。
一个公司的存在与发展是长久的,而不是一时的存在之后就消失。要想长期地发展,长久地运行,就需认识到一个公司在社会中的责任,为社会的公益事业而尽力。惟有如此,公司才具备长久发展的条件与环境。
作为公司领导者,其面对的社会责任无论是大是小,是多是少,其在实质上却是相同的。从已举出的实例和现实中,我们可以把公司的社会责任概括为五个方面:
公司的社会服务。指公司应为社会提供满足各种需求的服务,公司的决策者必须面向市场,面向顾客,满足他们的需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公司的社会历史使命。即公司成员对社会作出贡献及协调各种利益集团的使命,促进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繁荣与稳定。
公司的社会利益。即公司必须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作为评价其经营活动的有效指标。
公司的行为顺序。即公司在使用各种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时,应当优先考虑由于这种使用而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和后果。
公司的社会产品。即公司提供的各种产品,既要为公司自身带来经济效益,又要对社会负责,创造社会价值。
公司不同于慈善机构和民政部门,不可能把公司的目标转向公益事业。但是,公司的发展不可能离开和抛弃其社会责任。公司为公益事业作出的贡献,必定会在社会中得到回报。社会会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就如同晋徽商帮一样,在为社会作出贡献时,其利润不仅不会减少,反而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吸引众多的顾客,使公司的资金不断聚积,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公司作为社会的器官,应当履行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公益事业作出贡献。当公司把闲置的资本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时,其失去的不过是一部分的经济利益,而获得的则是无穷的社会效益。这种社会效益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正是公司所希望得到的。
雄才大略之人,必具有此种远见,看到为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而给公司带来的巨大效益。其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愿意为社会的公益事业而奉献。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