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等教育投资政策实施过程的有效性分析(1 / 1)

一、政策执行主体

1993年以后,河南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在逐步增加财政经费拨款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持续增长。这个阶段是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由单一化向多样化的过渡时期,各项政策的颁布实施也使河南省高等教育投资总量大幅度提高,逐步形成了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来源为辅的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但政府财政投入占高等教育投资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3年,政府财政投资占高等教育投资比重为73.9%,随后几年逐渐下降,1998年下降到了59.59%。学生收费占高等教育经费的比重越来越高,由1993年的17.29%上升到了1998年的26.1%。学校创收所占比重也略显上升,由1993年的2.85%上升到1998年的2.88%。社会捐赠占高等教育经费的比重也呈现上升趋势,由1993年的0.42%上升到了1998年的1.36%。学校融资所占比重也有明显增加,由1993年的5.55%上升到了1998年的10.08%。

该时期高等教育投资政策执行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高校相关处室。政府层面,河南省高等教育财政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四部分,即计委、教委、财政厅和其他厅局教育处(或社会处)。各自的基本职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各高校的财务处(或计财处)具体负责管理本校经费的分配、使用。高等教育投资政策执行组织更加健全。为加强教育财务工作,1996年,省教委进行机构改革,将财务处(基金办)从计财处分离出来单独设立,1997年,在建设银行联建分理处的基础上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

从人员结构上看,河南省各委、厅、局及高校都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从事经费管理和工作,并且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厅和高校的财务工作队伍逐渐优化,以河南省教育厅为例,财务处的工作人员除了在数量上稳中有升外,整个工作队伍的平均年龄逐渐降低,学历结构不断优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不断增加,并且财会专业毕业的人数也在提高。同时,为提高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省教委非常重视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和经验交流工作。1993年,全国教育基建研究会计财专业委员会成立并挂靠在河南省教委。同年4月,在洛阳举办了第六期省属高校财会人员计算机应用培训班。1993年年底,全省高校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实行了微机管理,有力地推动了省属高校财会工作的科学化进程。1993年,河南省教委在信阳市举办了两期新会计制度培训班,对全省教育系统约300多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1]1994年,省教委举办了高校财务处长培训班。1995年,召开了由高校校(院)长及委直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的财务工作会议。[2]

表7-3 1993-1998年河南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变化情况[3](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