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大学自治改革与学者的自由(1 / 1)

一、教师—研究人员的使命

学术自由源于教师的使命,也就是大学的使命。法国学者杜勒蒙认为,随着大学功能的扩展,大学的教职员工也承担越来越多的使命。如果说1968年“富尔法”所指出的“大学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产和传播知识,发展研究及进行人的教育”表达了对传统大学理念的认同,1984年的“高等教育法”对于大学理念则赋予了更多的内容,法律指出,大学教师有义务为大学完成其五项使命做出贡献:第一,初始教育与继续教育。大学教师应通过自己的教学和研究承担传播知识的使命,尽职尽责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建议和考察,帮助学生为职业生涯做准备。教师还可以发展与社会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为终身教育做出贡献。第二,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大学教师承担着基础科学、应用科学、教育科学和技术的发展研究和成果转化的职责。鼓励教师与研究机构及企业的研发机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第三,文化和科技信息传播。大学教师应促进社会与科学的对话,特别是向社会传播文化和科技信息。第四,国际合作。鼓励大学教师积极参与国际科技文化组织,为国际研究工作的交流和发展做贡献,同时大学教师也应为所在大学的国际合作项目做贡献。第五,大学治理改革。教师是大学中的重要主体,应按照教育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到本校的治理改革中来。而2007年的“大学自治法”还对大学教职员工提出了引导学生就业、主动参与欧洲高等教育与研究共建工作的要求。

从理论上讲,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应同其他公务员一样,每年承担1607小时的工作,但高等教育法只规定了其面对学生的教学工作量,即如前所述,每年128小时的讲授课或192小时的指导课或288小时的实验课,或者各种课程课时按比例相加相等。教师的工作由大学校长在教师所在的教学与研究单位负责人的建议下确定,课时量可以根据教师和研究人员所承担的研究工作和其他工作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应在课时总数的0.5~1.5倍之间,其余时间则由教授自主安排。2007年“大学自治法”还规定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用于基础学科或应用学科的研究工作(包括指导博士生论文、领导或参与实验室项目、发表研究成果、制定科研计划等)及其他工作(如参与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跟踪学生实习、传播科研信息、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都将被计入教师的工作量。校长应平衡全校不同专业教师的工作量,在某位教师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情况下,校长有权要求其完成其他工作。

对于教职人员工作内容的重新认定是一大进步。穆斯兰和贝克曾经对大学四个不同专业(物理、生物、管理和历史)的教师工作状况进行调研[1],她们发现今天的大学早已不再是封闭的象牙塔,新的教育环境中教师的工作内容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比如生物系和物理系的教师越来越多地与校外伙伴合作研究项目,一方面他们可能会疲于为项目寻找资金和贷款,另一方面,他们的教学内容也可能会因此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变化;生物和物理实验室由于受到国际竞争的压力,导师在选择跟随他/她工作的实验室人员时(博士生、博士后、实习生或技术员)都会更加关注其学术背景和论文论题,因为后者的成果对于实验室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反地,历史系的教师在教学上则享有更高的自由度,其博士生的论文选题与教师的研究课题也不尽相同,然而他们的研究经费却少得可怜,很多时候甚至要自己承担研究费用。管理学系的教师比历史系的教师要好过一些,因为他们常常会获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资助。研究已经成为生物系和物理系教师的工作重心,而历史系教师的研究工作虽然重要但是相对不会竞争激烈或者要求急迫,管理学系教师的研究常常具有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另外,不同级别的教师承担的工作也会有所差别,比如有的大学历史系中,教授和副教授主要承担了“讲授课”并指导研究,讲师则更多地承担了实践课和作业辅导;在某些学校,这种区别也不明显。总体来说,法国大学教师的职称差别主要是体现在行政工作中(比如教授才具有领导实验室工作的资格),而不是表现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上。明显地,把各类工作计入工作量则更为科学。

二、学者的自由与教师评估

学者的自由不属于人的基本权利,人权具有天然性质,而学术权利则是基于学者的专业能力。学者“在其学科中行使其专业研究的自由,并遵守由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制定的学科规范”,正是基于这一专业特征,学者才有权申明“在此,我们是专家,我们可以面向法律和国家说,在这一社会领域,何为有效,何为可行。”[2]

早在1231年巴黎学术界就开始奉行“学者自由”(libertas scolastica),当时的“自由”更多的是对自由生活和工作、免于赋税、兵役及地方官员应酬的诉求。逐渐地,这种要求被明确地表达为思考、教学、出版等相关学术活动中必要的自由权。学者们结成共同体,共同维护这些权利不受政治、教会、社会经济实力的威胁,这就是中世纪的教师行会。即使在19世纪国家建立中央集权体制时期,行会的势力仍然不可小觑,长期以来他们掌管着教师的任职资格、聘用、晋升、工资待遇(虽然最终的指令来自于中央政府),并且行会内部不同学科的规定各不相同。这些规定逐渐形成了后来的学科伦理规范以及人事制度,学者个人以遵守这些规范和制度为前提,将部分自由让渡给集体,以寻求学科势力的保护。“政府实际上更多地是扮演着规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角色,而把更多实质性权力让渡和分派给由学术权威组成的专业群体。”[3]或者说,国家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威为了维护各自在“大学”问题上的发言权,而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默契[4]。

国家从法律和制度上为大学教师及研究人员在学术生涯中享有的独立和自由提供了保障。1968年“富尔法”第34条规定:“教师和研究人员在履行其教学职责及进行研究活动时享有宪法所规定的独立性及充分的言论自由;同时根据大学的传统及本法的规定,教师和研究人员应坚持客观与宽容的原则。”1984年1月国家宪法修改法指出学术自由是教学与研究工作本身的要求,国家各项政策都应保障教师与研究人员享有的独立性和自由表达权。1984年法国“高等教育法”亦明文规定:“法国公立高等教育是世俗的,不受任何政治、经济、宗教和意识形态的支配……它应为教学和研究工作提供发展的自由、创造的自由和批评的自由。教师—研究人员、教师和研究人员,在履行其科学和科研职责的过程中享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言论自由。但根据大学的传统和本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应遵循宽容和客观的原则。”[5]该法同时规定,在教师出现学术造假、诽谤、种族歧视、否定主义[6]等违反共和国法律的情况下,法律可终止对其学术自由的保护,在教师—研究人员或学生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下,大学行政委员会为法定初审机构,在遇到上诉的情形时,则由国家教育最高委员会裁决。在学者范德格拉夫看来,法国大学教授享有很高程度的自由,“在大多数方面,他们都可以随心所欲,多干或少干一点,修改或不修改他们的课程”[7]。福迪耶(Charles Fortier)也认为法国大学教师捧着“铁饭碗”,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研究的期限或分析问题的深度[8]。雷蒙·阿隆(Raymond Aron)甚至这样描述法国的教授:“除了上帝之外,他就是自己的主人。”[9]

另外,法国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源于法国评估文化的缺失。“法国人不接受评估”“法国文化中不存在评估”[10]的说法并非鲜见,不管这种傲慢是否真的是高卢人的天性,但作为国家的高级公务员的法国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确称得上是享有自由的特权阶层,他们素来抵制来自外界的评判。也有学者指出,对于大学教师—研究人员不是没有评估,反而是评估得太多,从争取“指导研究的资格”到评定职称,从发表论文到争取研修假期,从竞争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到申请科研项目,评估无处不在。但是“每个人却都心知肚明,(在法国)大部分有关职称和工作的‘灰色文学’以及评估报告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资历仍然是决定教师和研究人员职业生涯最重要的标准”[11]。

2007年法国推出“大学自治法”,如果说该法透露出政府改革高教与研究体制的决心,那么后续出台的有关修改1984年“高等教育法”所确定的大学教师—研究人员公务员身份及职责的决议则可以说是“冒了天下之大不韪”[12]。

2007年12月贝克莱斯委任内阁顾问雷米·史华兹(Rémy Schwartz)成立专家小组为自治改革后法国大学的人员管理提出建议。以史华兹专家小组的调研报告[13]为基础,经过数轮审议和修改,2009年4月高等教育与研究部正式对外公布了新的大学教师—研究人员身份法案。在教师评估方面,法案规定大学全国委员会将每四年对大学教师—研究人员的工作内容、态度及教研成果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的结果将作为教师和研究人员发放奖金和评定职称的重要参考标准,教师—研究人员则要求每四年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贝克莱斯指出,过去法国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只是在职称评定时才会接受大学全国委员会的评估,而这种评估的标准往往只重视教师和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而不考虑其教学或承担的行政工作[14],新的法令仍将坚持同行评议的原则,将教师的各项工作内容都纳入评估的范围之内,评估的结果将辅助自治大学改善本校的人力资源管理。

事实上,2007年政府推出“大学自治法”,其用意之一就是促进大学之间形成竞争。如果大学不能招聘到高水平的教师或研究员,那它将在竞争中丧失优势,学生自然不会选择在这所大学就读,这对于大学来讲就会是一个恶性循环。评估是保障并提高师资水平的重要杠杆,对于教师的评估是有其积极意义的。问题的关键是认清评估的目的,谁来评估和如何评估,否则便会威胁到学术的自由、破坏自治的原则、甚至“将大学变成毫无生机的官僚体系”[15]。新的法案意图能够评价教师—研究人员的整体工作,然而其标准的科学性尚待考察。

评估本身不是目的,否则将会把大学变成毫无生机的官僚体系并威胁到学者的自由。目前法国确立的评估标准的有效性尚待考证,沃热尔(Louis Vogel)就曾在其《大学,法国的一线生机》一书中对研究评估使用的“高被引指数”(H-index)[16]提出异议;而事实上,教学工作的评估标准则更难确定,一方面,大学教师—研究人员理论上要完成192小时/年的课程,但是他们备课或批改作业的时间该如何计算呢?另一方面,如何制定规则才能体现出学科的特点,比如哲学和医学教师评估的标准必然不同,而给研究生授课的教师和教授外语课的教师也应当有所区别,因为前者的授课内容必须与时俱进,向学生介绍本专业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最尖端的发展动态。另外,作为重要评估机构的大学全国委员会的代表之间应保持怎样的比例才能够保证同行评议的原则,同时保证这个“同行”是学科的同行而不是所有大学人员?这些问题在短期内都很难给出让人满意的答复。最后,对于自治大学将如何利用评估结果的担忧,学者奥利弗·波(Oliver Beaud)的看法则很有代表性。波认为,法律对大学治理模式的改革没有考虑到如何制约大学内部行政权力的问题,正如市长和市政府有时会侵犯市民的自由一样,大学的校长和行政委员会也可能会侵害学者的自由[17]。

三、大学自治改革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

未来法国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关键词将是透明、有效、公平和人性化。

“大学自治法”将人力资源管理权向大学下放,这对校长本人和自治改革的大学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近些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法国大学教师的人数亦随之增加,教师培养和在职培训成为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难题之一;同时,大学教师队伍的社会背景日趋复杂,且表现出女性化和老龄化的趋势。20世纪80年代,法国大学教授的女性人员比例平均约为9.1%,副教授中女性比例平均约为30.9%,到90年代这两个数字分别为13.3%和35.1%。而到2006年,女性教师在教授和副教授中的比例已增长到17.3%和40%(当然不同学科的女性教师比例会有较大差异),同年,大学教师队伍中教授的平均年龄为53岁,副教授平均年龄为44.5岁,与往年相比呈上升趋势[18]。据统计数字显示,2002—2015年间,法国大学32%的副教授和63.2%的教授要达到65岁退休年龄,自治后的法国大学面临人员更新、保护性别平等、实现人性化管理等难题。

前文曾对法国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聘任和晋升制度有过阐述,可以说,法国大学人员的招聘及职称评定的法律程序设计得非常严谨,似乎是公平公正原则的完美体现。然而现实中大学人员的招聘及职称评定仍然被指责为“任人唯亲、拉拢收买、近亲繁殖、地方主义”。通过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2007年大学自治改革前的人员聘任及晋升,掌握真正实权的是国家和学术寡头,前者负责立法确定统一的人员聘任及晋升标准,并控制“资格”的颁发,以大学全国委员会为代表的学科势力则在评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学”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最后的招聘或晋升结果常常成为大学全国委员会“学科”分部之间、大学各院系之间权力博弈和互惠平衡的结果。

正如科尔等人对美国同行评议制度中“友情网络”的批评,由于“行政官员之间的友情、经常会面的委员会成员和专家间的熟人往来、师生关系、校友关系”[19]的存在,而使学术资源分配的公正性遭到质疑。对于法国同行评议制度的批评则集中在“地方主义[20]”和“内部招聘(endo-recrutement)”。

2008年法国社会学教授歌德肖(Oliver Godechot)和卢威(Alexandra Louvet)对法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人力资源状况做过一项统计研究,结果表明,自1972年到2000年法国共有212987篇博士论文通过答辩,他们中间获得大学教师“资格”的13000人中有30%被聘为副教授并留在本校任教,10%则本身就在该校工作,换句话说,这一时期约40%应聘为副教授的人都来自本校,算起来,本校候选人比外校候选人被聘任的机会大18倍(这种情况在文科和理科之间没有特别大的区别)[21]。在某些地区,本校候选人的成功几率约为6.3%,而外地候选人的成功几率仅为0.24%,而且在招聘外来候选人的情形中,有24%是由于没有本校候选人[22]。虽然也有学者指出“地方主义”或“内部招聘”的原则可以保证大学更了解候选人的情况,而且相对于聘用“涡轮教授”[23]而言,本校学源则更为经济有效,教师也会更快融入到教师的队伍中去。然而以“内部招聘”和“地方主义”为原则的聘任制度更多地则是抑制了新生理念的形成,学科中新鲜血液的输入,甚至成为学术腐败的源头。

贝克莱斯认为,“今天,(法国大学中的)‘地方主义’扼杀了大学的招聘,而‘大学自治法’的实施,特别是‘遴选委员会’的设立将有效地控制‘地方主义’和‘内部招聘’的现象”[24]。贝克莱斯指出,大学人事聘任或晋升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大学行政委员会,而不在于“遴选委员会”,同时大学校长享有一票否决权;另外,“遴选委员会”人选由校长提名而不是像过去由“专家委员会”中的同行推选,这样有利于避免“地方主义”[25]。

政府的逻辑是否合理尚需时间来验证,然而2010年2月1日法国梅兹大学三名校外“遴选委员会”委员请辞事件让人对于高教部的如意算盘颇为质疑[26]。同时,2011年初,一份来自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法国境内聘任的副教授中,有24.4%来自本地(本校),而2010年这个比例为18.8%,似乎改革已初现成效,然而这一变化在教授聘任中却尚不明显,2008年,来自本校的大学教授比例占全法教授岗位聘任的48%,2010年这个数字为45.3%。总之,未来自治大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将继续致力于这个问题的解决。

[1] Christine Musselin et Valérie Becquet,Variation autour du travail des universitaires[J/OL].http://cip-etats-generaux.apinc.org/IMG/pdf/synthese_variation_autour_du_travail_des_univ.pdf.

[2] Formule du philosophe John Anderson,“The place of academic in modern society”(1957)In D.Z.Philipps(ed).Education and Inquiry,Oxford,Basic Blackwell,1980,p.220.Cité par Dennis Hayes,“Editorial”,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tudies,Vol 57(June 2009),p.107.

[3] 阎光才.学术共同体内外的权力博弈与同行评议制度[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1.127.

[4] 当然,这种默契本身也值得质疑。特别是“官僚主义”有时会侵入大学内部,本应为学术服务的行政部门反而与学者之间上演出政治话语权的斗争,政府代表及被选出的学科代表、学生代表、行政人员代表之间的关系演变成极端的政治关系,有的时候甚至成为不同政党的代表。20世纪50年代,法国大学内部的“政治化”即受到过各方的谴责,政府权力的延伸和学者行会内部的潜规则使得大学的发展在一段时期之内困难重重。

[5]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do?cidTexte=LEGITEXT000006068841&dateTexte=20110319.[2011-3-01]

[6] 指否认纳粹分子对犹太人施行种族灭绝、特别是否认瓦斯毒气室的存在的态度。

[7] [加]约翰·范德格拉夫.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M].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55.

[8] Charles Fortier,Univeristé,Universités[M].Paris,Dalloz,2010.p.6.

[9] 转引自[加]约翰·范德格拉夫.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M].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55.

[10] V.O.Nay.Les enseignants-chercheurs sont-ils réellement évalués [EB/OL].2009.http://www.sauvonslarecherche.fr.

[11] Christophe Charle,A propos de l'évaluation[J].Paris,ARESER,2008.(11).

[12] 改革措施的推出受到了多方的质疑,更是引起了大学人员的普遍不满,在教师工会的组织下,2009年2月,包括巴黎大学在内的全国30所大学举行了持续近两个月的罢工罢课,使政府落入尴尬的境地。

[13] 史华兹委员会由13名高等教育与研究领域的专家组成,经过近半年的调研工作完成了报告:“高等教育人力资源未来的思考委员会”。报告分析了高等教育机构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各类人员的现状(包括人数、人员的社会特征、职业生涯管理、薪金标准等)并对自治大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建议。

[14] 法国参议员弗雷维尔(Yves Fréville)曾在2001年做过一份有关大学人员评估的调研报告,通过访谈他了解到大约有77%的大学人员都希望能够在教师评估中考量其教学工作,53%的大学人员希望能够对其行政工作进行评估。见Yves Fréville,des universitaires mieux évalués,des universitaires plus responsables[EB/OL].http://www.senat.fr/rap/r01-054/r01-054.html.

[15] Giuseppe Longo,Gregoire Chamayou,Michel Berrym,L'Université en crise,mort ou résurrection[M].Paris,La découverte,MAUSS,2009.

[16] H-index最初是由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物理学家乔治·贺奇在2005年时提出,用以量化评价研究人员的学术成果,衡量学者的学术影响力和研究产出影响力。一个人的H指数是指他发表的所有论文中,有H篇论文被分别引用了至少H次。贺奇认为一个科学家的H指数越高,则表明其研究论文的影响力越大,如霍金的H指数为62。

[17] Oliver Beaud,Les libertés universitaires[J].Paris,Académie des Sciences morales et politiques(A**P).2009.p.3.

[18] Biderault Met Rossi P.Les personnels enseignants de l'enseignement supérieur 2005—2006[M].Note d'information.Ministere de l'enseignement superieur,2007.

[19] 阎光才:学术共同体内外的权力博弈与同行评议制度[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1):130.

[20] 在法国,除巴黎之外的大学一般只设立一到两所大学,所以法国大学人员招聘的“地方主义”与“内部招聘”含义相似。

[21] Olivier Godechot et Alexandra Louvet,le localisme dans le monde académique:un essai d'évaluation[J/OL],www.lavidesidees.fr.

[22] 这种情形在地处偏远或者规模小的大学更容易发生,因为这些学校培养的博士生人数少,他们更希望能够留住本校生源。

[23] 涡轮教授(turbo-professeur)是指在两地授课,或者住址和所在大学在两地的教授。

[24] Valérie Pécresse.Intervention à I'Assemblée nationale,séance du 25 juillet.2007.

[25] Valérie Pécresse.Compte rendu de la réunion des membres élus des bureaux des sections du CNU avec Valérie Pécresse.2007.12.

[26] 2010年2月法国梅兹大学(Université de Metz)人事“遴选委员会”中三名校外委员(三名委员都是来自其他大学的教授)向校长集体递交了辞职信,原因是大学行政委员会在1月29日否决了“遴选委员会”递交的×学科的候选人排序,并向中央推荐了排序为第三位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