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从人的价值角度审视德育的价值——兼驳“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1 / 1)

道德教育原理 冯文全 4121 字 1个月前

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处于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实行的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纳的市场经济。在这种特定历史条件下,德育价值应该如何定位,应该怎样审视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怎样看待义与利的辩证关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都取决于人们对德育的价值取向。而价值取向又是由价值观决定的。因此,下面首先对价值与价值观做多学科视角的简要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从人的价值角度探讨德育价值。

(一)价值内涵探要

德育的价值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何谓价值,什么东西有价值,价值有无高低之分,价值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如此等等,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认识有着不同的回答。表现在对德育的评价上,又有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现实的价值和理想的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等不同主张。

“价值”是一个很古老、使用极其广泛的概念。价值问题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美学、教育学甚至宗教等著作中大都涉及此问题。但它成为一门学问却是19世纪中叶以后的事。最初是法国哲学家P.拉皮埃(P.Lapie,1866~1927)和德国哲学家E.哈特曼(Edward Hartmann,1842~1906)所采用,尔后致力于该方面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其主要著作有拉皮埃的《愿望的逻辑》、哈特曼的《价值论概论》、经院哲学家赫森(Jahannes Hessen,1889~1971)的《价值哲学》和实用主义者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的《价值的学说》等。这些著作虽对价值做过较为系统的探讨,但大都具有唯心主义色彩。比如,他们许多人认为:价值不属于“真”的范畴,在“真、善、美”中,价值只是对善与美的评价。其典型代表是德国哲学家赫尔曼·洛兹,他把宇宙划分为三个范畴:“①是普遍规律——必然有意义的——真的王国;②现实的事物、物体和形象的世界;③对善、美和神圣的思想作价值确定的世界。因而,价值被确定为同真和现实相对立的特殊世界。”[1]按照这种观点,自然科学属于真的问题,不属于价值判断;只有像道德、艺术等人文科学才可做价值判断。这种把真善美截然分开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我们对真善美三者都能做出价值判断,而真更是对善与美做出判断的客观基础。有的还提出了错误的价值层次论观点,认为经济价值(“功利”)是低级价值;宗教价值(“圣洁”)是高级价值;介乎二者之间的则是科学的、艺术的、道德的价值(真、善、美)。[2]这种层次论观点显然是出于对宗教信仰的维护,而且是与马克思主义“经济是基础”的唯物论思想完全相悖的,因而是十分荒谬的。以康德为代表的哲学家又提出了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绝对区分,其观点是形而上学的。此外,杜威还提出了“内在价值”与“工具价值”的区分问题,并且认为工具价值更为根本,提出了“有用即是真理”的工具主义(实用主义)口号。由于该观点抹杀真理的客观标准,因而是错误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价值并不是不可捉摸的神秘之物,它实际上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常表现为人与物)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中十分正确地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他还在《以李嘉图理论为依据反对政治经济学家的无产阶级反对派》一文中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价值是“物的对人的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4]。上述两段话揭示出了价值的基本含义,同时也指出了在价值中反映着主客体的关系,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不完全属于具有能够满足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的属性的外界物,也不是单纯产生于自身,而是产生于具有一定需要的人与具体能够满足人的需要属性的外界物的相互作用。价值具有主体前提和客体基础,人是价值关系中的价值主体,而具有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的外界物是价值关系中的价值客体。价值评价即是对事物的意义评价,换句话说,价值取决于客体,但又不单纯指的是客体,是客体之于主体的效益,是主体对客体需要所产生的一种主客体相统一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价值和价值论的观点是我们审视人的价值与德育价值以及德育目标价值定位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武器。

(二)从人的价值角度看德育价值

人的价值问题,如同物的价值问题一样,也包含了自身和社会两个方面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即社会对个人的满足和个人对社会的义务。探讨人的价值问题,也就是探讨人对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满足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所具有的意义。将二者如何辩证统一和有机结合,是研究人的价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

德育价值,是指具有一定需要的主体与德育发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符合主体目的和满足主体存在与发展需要的意义、作用与功效。在这里德育价值面对着双主体——人与社会,但人更为根本,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首先是人的社会,社会的发展是通过人的发展来实现的。这一点,恐怕是谁也不会、也不能否认的。

1.人的价值

人的价值同其他事物的价值有很大差别。人不是绝对的主体或客体。人既是主体,同时在特定关系中又表现为客体。如特定的人作为认识主体时,在他之外的人都是他认识的客体;与此同时,他又成为别人的认识客体。人的价值就是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人有什么积极效能。人既是自然的人,又是社会的人;他既是自然实体,又是社会实体。人不同于别的自然物的最大特性是:人能够按照内在的尺度和自然界的一切物种尺度来从事活动与生产,并在此基础上组成了社会。因此,考察人的价值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人的社会价值。作为主体的人,其社会价值是指在多大程度上对社会和他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做出了贡献。人的价值的实质是他能从事创造价值的活动。创造价值的基础和基本途径是劳动(包括脑力与体力两个方面的劳动),劳动是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5]。社会也是人在劳动的过程中和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劳动也是人的价值的源泉。一个没有为社会进行创造价值劳动和做出贡献的人,是不能说他是有价值的。

第二,人的自我价值。作为人的自我价值包含以下几点含义:①人是人。人一生下来就有特定的价值,一是因为他是劳动的结晶,他是万物之灵;二是因为他的发展可能给社会带来效益,所以,人一生下来就有生存权、接受抚养权和受教育权。②人应该拥有属于人的一切。比如,人格、个性、尊严、自由、生存与发展等以及由此带来的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享受。无视这一切就是对人的价值的漠视,是非人道的和反人性的。③人的才能的充分自由全面的发展是人的主体价值的最高表现。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地发挥他们各方面的才能。”[6]我们是按共产主义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当然地要把人的各方面的才华的充分施展看做人的最高主体价值,因而,应当为人本身的各方面的发展创造种种条件。绝不应该把它看做是个人的事而不屑一顾,更不能采取扼杀或限制人的才能发挥的反马克思主义的做法。

为此,要正确理解人的价值,必须深刻把握以下几个基本命题。

首先,人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体。人来源于自然界,人是社会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自然环境和社会关系的产物。但是,人不是像动物那样消极地适应自然界,从人猿相揖别的那一天起,人就在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意志改变着自然界,并在自然界深深烙上了我们人类意志的印记——自然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人化”的自然,使自然为人服务,从而人成了自然的主人;人也不是社会关系的消极产物,人总是一直在凭借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积极地改变和改造着社会关系,把社会不断推向前进,使社会越来越成为人的社会,从而人成为社会的主人。因此,人是主体和客体的辩证统一体。所以,那种仅仅把德育看做是社会对人的意识和行为的外在规范和限制的德育观是荒唐的。

其次,人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体。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政治家、哲学家、教育家、社会学家和伦理学家等关注的重要问题。社会本位论者认为:人是手段,社会是目的,人是因为社会而存在的。拿其典型代表法国社会学家孔德(1798~1857)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存在,因为不管从哪方面看,我们个人的一切发展,都有赖于社会”。这一观点历来受到各种统治阶级的高度赞赏。个中缘由是:社会是统治阶级的社会,说“人是因为社会而存在”实际上差不多等于说“人是因为统治阶级而存在”。依照这种逻辑,人从生到死都得为统治阶级赋予普遍形式的“社会”服务,而且应当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正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7]。这种观点显然是反动而荒谬的。个人本位论者则认为:人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人就是人自身。拿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1905~1980)的话来说,就是“人不外是自己造就的东西,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8]。公开鼓吹无政府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因而也是错误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终力量,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归宿。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9],这充分肯定了人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人的体力与智力的付出,也就没有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人本身也是目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不是为了别的什么,正是为了全人类的每一个个体得到充分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这也是共产主义者所向往的。”[10]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人是目的与手段的高度统一体。那种仅仅把人当做手段或工具的德育观是错误的。

最后,人既要奉献,也要索取。这个问题涉及每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价值既然表现为人们对待满足他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那么,在人的价值中就该包含索取和给予两个方面的内容,二者是缺一不可的,是辩证统一的。

关于索取与奉献的问题,有两种各走极端的错误观点。我们这里需要做特别深入的分析,以正视听,以明是非,从而确立索取与奉献的辩证观点。

怎样评价一个人价值的大小,不同时代不同阶级有着不同的标准。其中有两种非常片面而极端的价值观,集中表现在对索取和奉献的关系问题的认识上。一是只言索取不讲奉献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这种观点认为:人生的价值就在于索取和享受,人生应当及时行乐。最典型的口号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国先秦时期有个叫杨朱的人,公开鼓吹“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11]。这是一种**裸的只言索取的个人利己主义思想,因其露骨的自私性而招致社会普遍的反对。二是现在比较流行的、看似非常革命、非常进步、非常正统的价值观,认为人的价值只在于奉献,奉献越多,人的价值就越大。对索取避而不谈,甚至视索取为罪恶和可耻的思想与行为。一句话,自我牺牲是人的价值的唯一的也是最高的表现。最为典型的口号要数“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这一极“左”的提法了。我们不能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而应当把这句广为流传、影响甚大(很难说是积极影响)的道德口号拿到人类理性的天平上检验一下。为了增强理论的说服力,这里免去一般的理论分析,我们只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来对比分析就足够了,万分必要之时,运用一点逻辑方法。

唯物主义者都承认物质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物质利益常是革命的动因和追求的目标。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都对人类行为的逐利性给予充分的肯定。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2](笔者给教育系本科生开设《德育学》课程已有近20年了,每当我分析到义利观问题时都要引用马克思的这句话来说明道德的利益基础和物质根源。可是考试命题中原封不动地将此段话拿来让学生分析时,依然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将马克思的话认定是剥削阶级利己主义思想的表达,足见对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歪曲到了何等惊人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声称:“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13]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明确表示:共产主义社会不是给人们提供一个只讲奉献的自我牺牲的场合,而是要消灭私有制,以使所有社会成员充分地占有和享受社会财富。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讲:“空讲是没有用的,必须给人民群众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共产党人是革命的功利主义者,必须把实现物质利益作为共产党人行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14]我们党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说,也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以上引论可以看出,“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显然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我国道德说教的“假、大、空”现象,邓小平一再强调:“不重视物质利益,……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15]这段话简直是讲得太透彻了,他以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勇气,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那种虚伪的道德说教的认识论根源,恢复了道德观和人的价值观的唯物主义思想路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的提法明显有违革命的动因观,是唯心主义的。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从本质上说,是索取与利用的关系。人类的劳动起源于对人类自身利益的追求(为了生存与发展),劳动的根本目的就是创造性地向自然界索取我们人类所需要的一切,而不是相反。人类向自然界索取以及自然界被利用和被索取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我们愈是“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性,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16]。恩格斯同时还把人的行为与动物的行为做了一番比较分析,认为动物不能把自身与自然界分开来,人则是凭借劳动占有和支配自然界,向自然界索取我们的一切之需,最后说道:“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17]以上所引论述说明“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有违人性和人类的劳动目的。

就道德本身而言,道德是从人们的利益中引申出来的。道德是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意识和行为准则。道德与利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恰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精辟分析的那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18]这段话告诉我们:根本不存在不讲利益的道德,道德的真正价值在于维护人们合理的利益要求,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地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完全是貌似道德的反道德言论,它与真正意义上的道德是格格不入的。

此外,我们还有必要做一点逻辑的分析,如果真的是“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那么,历代农民起义包括共产党率领穷人闹革命推翻剥削统治就是不义之举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剥削阶级依靠腐朽的剥削制度让广大劳动人民充分地“奉献”而少有索取,岂不是让广大劳动人民充分地实现了人生的意义?岂不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奉献”社会环境?若真是如此认为,如果他不是疯子,也不是痴人说梦的话,那显然是反动透顶也是荒谬绝伦的。如此推理,看来“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实乃形“左”实右之说教,因为它有意无意地在变相地为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唱赞歌。

因此,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必须建立在正确的基础上。而且不能将奉献与索取割裂开来,看不到索取与奉献的辩证关系。如果只一味地强调奉献,奉献者主体得不到相应的尊重、关怀和回报,他就不会也不可能继续奉献。这是人作为客体不同于自然客体的根本所在。所以,只有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新体制,只有在充分关怀和尊重劳动者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在平等交换劳动的基础上,奉献越大劳动越多人才越有价值。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大写的人”(群众或社会)与“小写的人”(个体人)之间的关系,二者是一对辩证统一体。因而,任何片面强调奉献或片面强调索取的厚此薄彼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它既不利于社会进步,也不利于个人发展。两者的完整结合,才是全面的人的价值观。

2.德育价值

我们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这样认为:德育价值就在于提高、扩展人的价值,满足人自身发展(包括品德发展)的需要,在于使人活得更有意义,能更好地发挥他的创造才能,更有人的尊严,进而使他的人格更高尚,真正意识到自我存在的意义。德育的最高价值是使人达到“慎独”的品德自由境界。为此,德育的价值应当把落脚点放在年青一代的正确的人生价值观的确立的基点上。

人的价值受制于价值观,价值观又取决于世界观与人生观。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取决于对人生目的、态度、理想的理解和追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价值观。学校德育的核心和目标就是通过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进而构建正确的政治观、道德观和法纪观,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法纪品德,并最终实现人的价值。前者是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前者发展的必然结果。总之,德育的价值,最重要的是让学生正确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发展学生的品德“对象意识”(对他人和社会等的正确看法)和品德“自我意识”(对自己的正确看法),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品德。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们这里讲人的价值和德育价值,并不意味着忽视德育的社会价值。德育本身是一定社会的德育,德育的对象是人,可人并不是脱离具体历史条件的抽象的人。因此,我们这里讲的人的价值和德育价值,已经先在性地、内在性地包含了社会对德育的制约和对人的价值的制约。任何撇开人类历史进程去单独地、抽象地谈论人的价值和德育价值的活动,不仅是无益的,而且可能是有害的。我们之所以把人的价值放在突出位置来加以研究,只是源于德育应当是为进步的社会服务的,然而德育的对象是人,德育的社会价值是通过弘扬人的价值去实现的。可是,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德育,只是“心中有社会”,但却“目中无人”。因此,这里做了十分必要的理论纠偏,以使学校德育最大限度地发挥它服务社会和人的双重功效。

[1] 列·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与本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59页。

[2]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第220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0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326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08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3页。

[7] 《汉书·董仲舒传》。

[8] 郜庭台等:《简明西方哲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61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30页。

[11] 《孟子·尽心上》。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81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6页。

[14]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563页。

[15]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6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8页。

[17] 同上,第516页。

[18] 同上,第1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