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译文】
陈臻问孟子:“以前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您一百镒好金,您不接受;到宋国的时候,宋王送您七十镒,您却接受了;在薛地,薛君送您五十镒,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不接受是对的,那么后来接受就是错的;后来接受如果是对的,那么以前不接受就是不对的。在这两种情况中,老师您肯定有一种做法是错了吧。”
孟子说:“这些都是对的。在宋国的时候,我将要远行,远行的人必然需要一些路费,所以宋王说:‘送点路费给你。’我为什么不接受呢?在薛地的时候,我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防备。薛君说:‘听说需要防备,所以送点钱给你买兵器吧。’我为什么不接受呢?至于在齐国,就没有送钱的理由了。没有理由而赠送,这是收买我啊。哪有君子可以用钱收买的呢?”
【孟子的大智慧】
古代有一句俗语,“师出无名”,意思是指出兵没有正当的理由,也泛指行事没有正当的理由。君子取材也是如此。孟子认为,对于别人赠送的财物,要有个合理的说法。合乎道理的,即使再少也应该接受;不合乎道理的,即使再多也不能接受,不然就成了贿赂,这是不义之财,接受不义之财,不是君子所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一句古训。在春秋战国的时候就有记载乐羊子在路上捡到金子,没有归还而是拿回泵去交给了妻子。妻子正义凛然地说:“我听说有志气的人不会喝强盗的水,滑廉的人不会吃嗟来之食,更何况在路上拾到金子私自藏起来的不道德的行月!”于是羊子感觉到很惭愧,就把捡来的金子抛在荒郊野外,然后不辞万墨去拜师学艺去了。这是关于拾金不昧的最早记载。看来,这种不占不义之财的传统很久之前就有了。
现今,我们出于繁荣的市场经济时代,金钱的受与不受、辞与不辞的问题也时常摆在人们的面前。孟子的基本原则是“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不拿不明不白的钱。在这样的原则前提下,当受则受,当辞则辞。这种处理态度,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
【孟子大智慧的解读】
不义,即不正当,不合理。不义之财,指不应该得到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钱财。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宰相田稷子把下官送给他的一些黄金孝敬给母亲,母亲觉得奇怪。便问他,做了三年宰相就有这么多俸禄,难道就没有开销了?田稷子只好如实回答,其母告诫他作为士大夫应该修身养性,不能贪这些不义之财。田稷子随后就把黄金一一退回。
我国有句俗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智者给人们的警示,可多少人利欲熏心,直到被不义之财埋葬才醒悟,甚至有的人至死不悟。
只要是不义之财,早晚会害了自己。古往今来,多少盗贼死在不义之财上。多少贪官,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大肆谋取私利,机关算尽,到头来反误了卿卿性命。
成克杰,1933年11月出生于广西上林。1984年,51岁的成克杰入了党,出任柳州铁路局副局长。1986年,成克杰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副书记、代主席、主席,执掌广西8年之久,有“广西王”之称。1998年,成克杰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党的宗旨和公务员的职责告诉我们,权力应该是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然而,手握大权的成克杰,权力基本上在他手上变成为自己捞取人民币服务了。
1992年上半年,成克杰会见一位台湾客商,他见这位年已花甲商人的夫人是一位年仅20来岁的绝色佳人,他的心里开始波澜起伏。几经筛选,做生意出身的李平成了他发展的对象。
当时四十多岁的有夫之妇李平是成克杰贪污受贿案的关键人物。经中纪委查明,自1992年下半年以来,成克杰与有夫之妇李平长期通奸,并共谋在各自离婚并“赚钱”后再结婚。为聚敛钱财,成克杰于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的权利,伙同李平不择手段,牟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经统计,成克杰与李平收受的贿赂总额达到2912.5万元人民币、806万元港币、3.5万美元。
贪官大多是玩权变钱的魔术“高招”。成克杰有一双大权在握的手,他便有了点土成金的功夫。这不是神话——
1994年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周坤找上李平的门,请求李平帮忙批某块地,并许诺给一笔可观的“信息费”。李平灵机一动,觉得正好可以利用此人为自己和成克杰弄点好处。随后将赚钱的“计划”告知成克杰。
经李平牵线搭桥,周坤把成克杰请进一家高级宾馆,喝得满脸通红的成克杰当即答应周坤的要求。
事后有人告知成克杰,这块85亩的地早已批给了自治区民委,民委准备建广西民族宫。成克杰为了显示自己一言九鼎的威严,他强调:就是批给了民委也可改批银兴公司嘛!有人提醒,银兴公司的开发项目是不是另选个地方?成克杰脸一沉,喝斥道:少罗嗦,我说批谁就给谁!
在成克杰的大力支持下,这块地最终以低价改批给银兴公司。不久后的一天,当周坤将一提包钱递到成克杰手里时,打开拉链后成克杰着实吓了一跳。他本能地把钱推了回去。周坤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便指天发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放心吧,不会出事的。成克杰犹豫了,就在他犹豫的瞬间,金钱的**力将他彻底俘虏了。
那一晚,满屋都是钞票的墨香,成克杰和李平头枕着钱,脚踏着钱,身子压着钱,通晚睡在钱**真可谓过足了“钱瘾”,而钱带来的不都是快乐,据李平后来交待:“那晚一上床就有种恐惧感。”
后来,周坤为了解决开发资金紧张的难题,专门找成克杰帮忙,经成克杰出面找一家金融部门撮合,该银行“金口”一开,陆续投放给银兴公司贷款1.88亿元,钱似流水般地流进了周坤的口袋,作为回报,周坤又送了一大笔钱给成克杰,两次共计人民币1730万元,港币804万元。
1996年4月,某建筑公司总经理刘某通过李平的介绍想找成克杰帮忙找些工程做,并许诺:事成一定重谢。
成克杰灵机一动,他想到批周坤的那85亩地有大量的工程,然而,成克杰绷起脸打着官腔说要研究研究。刘某伸出一根指头问:100万?成克杰摇头不语,对方伸出两根指头,他这才笑了,接下来的事成克杰办得很漂亮:找周坤一番周旋后,一批工程项目落入刘某的建筑公司,皆大欢喜。成克杰成功地导演了这出赚钱“连续剧”,不光从周坤那里赚足了“银子”,还从刘某那里得到了200多万元回扣。
成克杰仅从此次征地中就挣折合人民币3000多万元的非法所得。3000多万元对于成克杰来说,相当于他连续工作2500年所能得的全部收入。
成克杰除了自己贪污舞弊外,还包庇属下营私舞弊,像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受贿68万元:原贵港市副市长李乘龙受贿数百万元。
成克杰大肆搜刮着钱财,李平也不甘示弱。
1994年11月,某公司决定出卖一批植物油来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此事被李平获悉后,她见“油”利可图,连忙来找成克杰。在成克杰的“指示”下,这批植物油的价格很低,李平赚了不少钱。
不久李平又找成克杰弄些低价白糖。成克杰巧作安排,糖厂的领导哪敢得罪主席大人,大笔一挥,批出一大批低价白糖。李平又狠赚了一笔。
就这样,李平通过成克杰的权力赚了不少不义之财。此外,李平还多次领其他商人找成克杰批要低价物资,成克杰有求必应。从1992年至1997年间,成克杰出面为李平等不法商人获得土地批件、低价白糖、化肥指标和植物油脂指标,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在不法商人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成克杰也获利人民币903万元。
成克杰在尝到权力的甜头后,更加贪婪。他苦思冥想,又渐渐地走上了卖官敛财的险途,在堕落的深渊中越走越远。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成克杰必须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惨重的代价。中纪委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成克杰在广西任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有严重的经济问题后,成克杰的政治生命便走到了尽头。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克杰死刑。至此,成克杰长达10年、涉及百余人的违纪违法事实全部曝光,他也因此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因腐败被判处死刑的国家领导人。
有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说,财富、钱财、利益、好处,谁都喜欢,谁都爱,但是,不是你的,不应该你的,不属于你的东西千万不能强要,如果强要,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那就是不义之财。如果是不义之财,强行的到了,心里也不踏实,总有东窗事发的那一天,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家长里短说孟子的大智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而取之无道,就是不义之财了。不义之财种类有很多,贪污受贿,假冒伪劣,打砸抢,黄赌毒,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但归纳起来,不外乎都是于情不通,于法不容,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走钢丝,打擦边球,都是惊险动作。可见,这种谋取不义之财的行为,于己于人都是没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