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科南特教师教育思想(1 / 1)

如果用两个名词来概括我的研究结论的特点,这就是“自由”和“责任”。各州教育当局应当给各院校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去制定各院校的师范课程;而各院校则应当对它所证明有教学能力的毕业生负起最大的责任来。……我所做的争论的目的在本质上是为了来一次竞赛,看哪一院校能迅速成为一个声誉卓著的师范教育机关。在任何一个州,一旦有了自由竞争的局面,有充分理由可以相信,该州各院校的文理学科和教育学科教授就可能为提高本院校名誉而携手共进。……相互争吵的大学教授们一旦偃旗息鼓,那些一般社会人士就可以不再感到焦虑了。双方齐心协力去培养优秀教师,一定会把学校办的好些,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这种师范教育改革的受惠者将是全国人民,这也是不言而喻的。①

——科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