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要想减少某个个体的问题行为或非期望行为,通常会运用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惩罚、消退原理直接减少问题行为;另一种是通过设法在个体与个体的问题行为之间建立相对抗的(或相互抑制的)另一项反应(或习惯),从而使问题行为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