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为塑造的实施原则(1 / 1)

行为塑造是一个逐步强化与终点目标行为相关的一连串反应的过程,其目的是建立训练者所期待的目标行为。行为塑造因其操作性强、时间短、见效快并且对儿童和动物特别有效,而被广泛地运用。但是行为塑造也因其操作技术要求高,虽易学易懂,但要真正使用好,却并不那么容易。同时,行为塑造还有控制与操纵的嫌疑,因此在运用行为塑造时更应考虑塑造目标行为的目的与真实动机。鉴于此,行为塑造的实施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人性化原则

行为塑造的理论依据是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原理。以斯金纳为代表的行为心理学家们把人的行为界定为人对刺激产生的反应,因此,要想改变行为,只要改变环境刺激就可以。这样就把人看成与木偶或机器类似,把人的本质简单化了,没有考虑人的自我感觉的作用,塑造者与作用对象之间很容易形成操纵与被操纵的关系。因此,行为塑造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应给作用对象以自由,尊重作用对象的主体性和天性,特别是当作用对象是儿童时。只有这样才能既不违背道德又能塑造出塑造者所期望出现的终点目标行为。在塑造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对作用对象造成的伤害,反对在行为塑造过程中使用不人道的强化方式来促使作用对象尽快达到终点目标行为,当然更应该杜绝对那些危害作用对象、甚至危害社会的动机不良的目标行为的塑造。

(二)有益性原则

行为塑造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目前所没有的新行为。在确立终点目标行为时,首先就应考虑所确立的目标对作用对象或对他人是否有益。如塑造老鼠压杠杆的行为有益于推广到研究人类的行为塑造,塑造鸽子啄字的表演行为能给人以娱乐,塑造出害羞孩子的大方行为有益于他以后的人际交往。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或无益的行为塑造,当然,有害的行为塑造更应反对和阻止。

总之,在行为塑造实施的过程中,既要灵活运用及时调整事前设计好的步骤,还要注意强化是否有效与及时,更要注意对是否达到趋近目标行为的评估是否准确。当然,无论是在行为塑造实施前,还是在实施过程中,都应注意行为塑造的人性化原则和有益性原则。这两条原则是行为塑造是否应该实施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