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效运用逐变标准设计的注意事项(1 / 1)

采用逐变标准设计实施行为改变方案时,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建立基线。对所要研究或处理的目标行为,通过观察、记录后,应建立起问题行为的基线。待基线阶段的行为资料显示相对稳定后,才能进入实验处理阶段进行行为改变的处理。

第二,划分处理阶段。在正式进入实验处理阶段之前,应确定好总的终点目标行为,并根据终点目标行为的难易程度将整个处理阶段划分成4~8个小阶段。这些小阶段也应向着总的终点目标靠近,每一小阶段为下一个阶段做准备。每个小阶段的划分标准应根据被改变者的能力及条件而定。一般认为,最理想的小阶段目标应该是,被改变者略加努力就能达到目标,从而进入下一个小阶段,最终达到终点目标。

第三,依序按所划分的处理阶段进行行为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只有当第一个小阶段的阶段目标达成后,才能进入第二个小阶段的处理;当第二个小阶段的目标实现后,再继续进行第三个小阶段的处理,以此类推。如果某一小阶段的目标一时无法完成,行为改变者可根据该阶段的目标尝试重复处理一次,如果仍不能完成,就应考虑再次划小这个阶段的处理过程,或改变强化策略。只能等到该小阶段目标完成后,才能进入下一小阶段的处理;不能在未完成目标的情况下急于进入下一阶段。

第四,灵活决定处理时间。处理过程中的各个小阶段的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必完全一致,可根据被改变者的行为表现而定。一般是以让目标行为能稳定维持在规定的标准水平上为准。但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水平,至少需要3天或3个观察时段。比如,在学校或家庭中实施行为改变策略,通常可以确定7天为一个小阶段,这样更便于观察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