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知道,吃饭、走路、读书、写字,甚至咳嗽、吐痰等,都是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表现。但有时人们却会看到,一个原本爱说爱笑的人突然像换了一个人,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显得少言寡语,郁郁寡欢;一个从不吮吸大拇指的小孩,在上学后却突然吮吸起拇指来……这是怎么回事呢?人们并不一定清楚。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得了解行为的定义、行为的特点、行为的影响因素及行为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行为的定义
行为在心理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也是一个难以界定的概念。传统的行为主义学者将行为定义为可以观察和测量的外显的反应或活动;新行为论者则将行为的定义放宽,除了可以观察和测量的外显行为,还包括内隐的意识历程;认知学派则将行为视为心理表征的历程,对外显和可以观察的行为反而不太重视。本书对行为采用一个较为广泛的定义,认为行为既包括了可以直接观察和测量的外显反应和活动,也包括了内隐的意识历程。行为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通过学习获得的。
(二)行为的特点
个体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动态特点
行为无论是外显的、可以被人观察到的动作、反应或行动,还是内隐的、难以被人轻易观察到的心理活动,都是动态的,因此行为具有动态的特点。如婴儿从不会说话到会说话,从不会走路到行走自如,行为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
2.可塑性
人的行为大都是通过学习获得的,这显示了行为具有可塑性这一特点。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有一段经典的名言:“给我一打健康的婴儿,一个由我支配的特殊的环境,让我在这个环境中养育他们,我可担保,任意选出任何一个,不问他们的才能、倾向、本能和他们父母的职业及种族如何,我都可以把他们训练成我所选定的任何类型的特殊人物——医生、律师、艺术家、大商人,甚至于乞丐、小偷。”[1]这正是突出了行为具有可塑性这一特点。(虽然他过分夸大了行为的可塑性,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可塑性还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3.稳定性和完整性
尽管行为会随着情境(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变化,行为具有动态性、可塑性,并不说明行为就是瞬息万变、不可预测的。恰恰相反,行为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因为许多行为的发展往往都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巩固、稳定之后才可能有新的发展。如婴儿走路的行为,就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巩固后才能行走自如,这种行走自如实际上是一种相对稳定和完整的行为,较长时间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能在这个基础上形成新的行为模式。
4.可观测性
外显的行为还具有可观测性。如某人如果具有强迫性的洗手行为,就可以发现他总是频繁洗手,并且有时会持续很长时间,如果留心观察,还可以用特定的指标把他在一天内洗手的次数、洗一次手所花费的时间详细记录下来。
(三)行为的影响因素
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行为的形成既有生理成熟的作用,更易受教育和环境的影响。因此,生理成熟、偶发事件和学习是影响个体行为发生改变的三大主要因素。生理成熟有很多是与生俱来的,不仅人类具备,一般动物也有,如吃、性、参与活动等行为。人类的生理成熟虽出自本能,但也可以受到人为环境的影响,有关同卵双胞胎在不同环境下养育形成不同的性格的研究就证明了这一点。疲劳、疾病、药物或情绪紧张等偶发事件也会导致个体行为发生变化。例如,一个一向上课认真听讲、专心学习的学生也会因病在课堂上打瞌睡;一个过量酗酒的人会出现情绪失控,甚至表现出不良行为。学习是影响行为的主要因素,具有行为主义倾向的心理学家认为,学习是“由练习或经验引起的相对持久的行为变化” 。学习具有生物意义和社会意义。学习是有机体适应环境的手段,人作为高级动物也不例外,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学习还可以塑造和改变人性。因此人的行为大多靠学习得来,学习同生理成熟一样对个体的行为变化产生持久影响。
(四)问题行为
人类的行为可以按照其结果是否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及行为与行为人的性别、年龄和文化背景相符合的程度分为两大类,即正常行为和不正常行为。正常行为是指那些普通人能做到的,与个体的性别、年龄以及所处的文化背景大体相适应,并与社会规范、道德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基本相符的行为。不正常行为也叫问题行为、异常行为或不良行为,一般是指不符合环境要求和个体需要的行为,如多动症、逃学、上中学仍用奶瓶喝水等。个体从出生经成熟到衰老的整个过程中,其生理和心理总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不断变化的,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个体也是一个不断适应的过程。也就是说,个体总是在不断发展与适应中寻求生存。瑞士认知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认为可以用经验的同化和顺应这两个过程来诠释人类适应的过程。个体将新经验纳入旧经验的结构中并统整为新的经验结构,这一过程就是同化;个体改变已有的旧经验结构以迎合所处环境的要求则为顺应;而当同化和顺应之间相互作用达到相对平衡时,个体就处于适应。因此,在个体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地进行同化和顺应,其个体行为就很难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因而易产生行为失调,导致问题行为。事实上问题行为与正常行为只是相对而言的,更多的是属于量上的差异,也就是说,正常和不正常是一个连续体,连续体的两极就是正常和不正常,行为从正常向不正常过渡,因此一般的成人和儿童都存在着问题行为,只是程度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