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1 / 1)

哲学导论 张世英 1028 字 18天前

1.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不是没有斗争

首先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

人们都爱谈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人们在作这种谈论的时候,一般大概都不是主张当佛教徒,不吃有生命的东西,我想,这里就包含了人与自然的斗争。且撇开这一点不说,就说绿化环境、保护水土流失吧,这是人们经常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例子来谈论的一个话题,但绿化环境、保护水土流失,谈何容易?其中包含多少改造旧的自然环境、与不利于人类生存的自然因素作斗争的劳动,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事实。显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地与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人们只要稍一放松与自然的斗争,自然就不但不会与人和谐相处,而且会反过来报复人。中国长期受封建制度的束缚,自然科学不发达或不甚发达,人们在哲学思想方面不重视或不够重视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从而不重视发挥人对自然的主体性,因此中国人长期受自然的宰制与奴役,物质生活与经济生活处于低下的水平,这种情况难道能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证明与说明吗?

2.自然不理解人

我主张人和自然处于息息相通、相互融合的一体之中,但我所主张的“万物一体”论或“主客融合”论,不是万物有灵论或泛心灵主义,也不是王阳明的物亦有良知之说。哈贝马斯说过这样一段话:“自然界不像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在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范畴中,一个主体去适应另一个主体的认识那样,没有丝毫反抗地同主体赖以把握自然界的诸范畴相适应。社会主体同自然界之间‘在工业中’建立的统一性,不可能消灭自然界的自律性以及与自然界的实在性联系在一起的、残留的不可消除的异己性(die Fremdheit)。作为社会劳动的相关者,客体化的自然界保留着两种特性,即面对支配它的主体,它自身的独立性和外在性。自然界的独立性的表现是,只有当我们服从自然过程时,我们方能学会掌握自然过程:这种基本经验存在于人们所说的我们必须服从的自然界的‘诸种规律’中。……无论我们把自己支配自然界的技术力量扩展到何等地步,自然界永远保存着一个不向我们打开的实体内核。”“社会劳动系统中正常的生产过程,是人和自然界的一种综合形式。这种综合形式一方面把自然的客观性同主体的客观活动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又不取消自然界存在的独立性。”[1]

人和人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承认,从而可以相互约束、相互适应。自然物则不然,自然物无心灵、无精神,它不能理解人从而主动地约束自己,使自己适应人。人无论怎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发挥自己支配自然界的技术力量,以建立主客间的统一性,都不可能消灭自然界自身的规律,不可能消灭自然界的“自律性”,人改造自然绝不是反对自然的规律性和必然性,而是服从和顺应自然的规律性和必然性。我以为所谓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服从和顺应自然的规律性与必然性以改造自然物(与自然物作斗争),使自然物适应人。

当然,自然也有自然而然地适应人的方面,例如,自然界的水、空气、土壤等都是与人的生存相适应的,但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自然可以适应人,也可以危害人,这就需要人能认识自然规律,掌握自然规律,以改造自然之不适应人的方面。

3.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对自然规律采取主动顺应的态度

自然界的规律性与必然性是按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来认识的。主客关系及其认识之所以可能,以“万物一体”为其本体论的基础和根据。“万物一体”是第一性的,主客关系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是第二性的,是在万物一体的基础上派生的。不承认“万物一体”,就不可能有认识。这就产生和引发了对规律性、必然性认识的态度问题。对于在主客关系中所认识到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态度:一是在“万物一体”的思想指导下主动积极地肯定规律性和必然性,或者用尼采的语言说,用“爱”的热情对待规律性和必然性,从而达到一种超越必然性的自由,这是尼采所说的强者的精神,也是中国传统哲学所讲的“万物一体”的精神。另一种态度是被动地屈从必然性,甚至对必然性采取敌视和仇视的态度,从而在必然性面前哀鸣叹息或怨天尤人,这是弱者的精神表现,也是把人与自然分离开来的一种与“万物一体”思想相违背的精神表现,采取这种态度的人是不自由的人。

由此可见,是主动顺应自然规律和必然性,还是反其道而行之,乃是人与自然能否相通相融、能否和谐相处的关键。中国的21世纪将是自然科学越来越发达、知识和必然性越来越占重要地位的世纪,因此,21世纪也将是一个加强改造自然,加强与自然作斗争的世纪,但也正因为如此,21世纪又将是一个更需要用“万物一体”的爱的精神、敢于主动肯定和顺应自然必然性的世纪,是一个越来越与自然相通相融、和谐相处的世纪。一个改造自然的科技力量越是发达的园地,必然也是自然越加适应人的绿洲。未来的田园诗人将不会是像陶渊明那样“箪瓢屡空,晏如也”的“无怀氏之民”,而是坐在高精尖的科技园里也能进入“万物一体”、“物我两忘”的高远境界的积极进取之士。

[1] 哈贝马斯:《认识与兴趣》,28页,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