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谐论的本体论根据——万物一体
1.任何人和自然皆以“万物一体”为其根源
“本是同根生”原来说的是同胞兄弟为同一父母所生。其实,何止兄弟同根同源?不同群体、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人也都是同根同源的。更进而言之,不仅人与人同根同源,而且人与自然、人与物、物与物也都是同根同源的。中国传统哲学所讲的“万物一体”,从本体论上讲应是此意。“万物一体”不只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的基础和依据是本体论上的“万物一体”。所谓本体论上的“万物一体”就是指世界上的万物,包括人在内,千差万别,各不相同,但又息息相通,融为一体。每人每物都以这个“一体”为其根源,离开了这个“一体”,就没有任何人和任何物。本章所要着重讨论的问题是:人与自然如何不同而相通?人与人如何不同而相通?人与自然的相通相融和人与人的相通相融有什么区别?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人与人如何和谐相处?
2.“万物一体”之爱包含矛盾斗争
“万物一体”包括人与人一体相通和人与自然一体相通两种情况。王阳明在《大学问》中强调用“一体之仁”贯穿于人与人之中和人与自然之中,故“仁”不仅与同类之人(如孺子)而为一体,而且与有知觉之鸟兽而为一体,不仅与有知觉者为一体,而且与无知觉之瓦石而为一体。如果把王阳明的“仁”解释为无封建道德意义的爱,用爱或博爱来解释万物一体,把爱贯穿于万物之中,即不仅贯穿于人与人之间,而且贯穿于人与自然之间,我想,王阳明的“一体之仁”的理论是很深刻的。宇宙万物正是“爱”字把它们互相吸引在一起,融合为一体。许多学者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把中国传统哲学的“天人合一”论或“万物一体”论突出地解释为和谐论。问题是对这种和谐论作什么样的理解。有一种理解似乎是倾向于,不与自然作斗争,不去改造自然,就叫作与自然和谐相处;甚至把中国过去那种不重自然科学、甘心受自然宰制的状态称为中国人重和谐的美德而大加赞赏。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这种和谐论则往往实际上倾向于把封建的忠君观念移植到今天,认为这是一种和谐安定的社会因素而加以赞扬。
但是,“万物一体”之爱是否只意味着吸引、融合,而无排斥?是否只意味着和谐而无斗争?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难道是排斥斗争的吗?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难道是纯然无矛盾的吗?
万物不同而相通。这里说的是不同的东西之间的相通,这就意味着互相融通为一体的东西之间包含有不同、有差异,因而也就有矛盾、有冲突、有斗争,绝对的纯之又纯的无差异是抽象的,实际上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