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类中心思想应从属于“万物一体”和“民胞物与”精神
有一种观点,把人类中心论视为哲学和人生的最高原则,似乎天地万物只是为我所用的对象,人生不过是利用这些对象以维持自己的生存。正是这种观点促使人们一味宣扬主—客关系式和主体性哲学:人是主体,物是客体,哲学的目标就是主体认识和征服客体。于是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思维与存在等成了哲学所唯一探究的范畴。
人的生活世界,或者说,人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是绝对独立于人之外的抽象的“自在之物”,它是人与物相互交融的产物。人固然可以把天地万物单纯地当作供人使用、任人宰制的对象,但从深层来看,人与天地万物不是对立的,而是一气相通、融为一体的,人对万物应有同类感,应当以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态度相待。
任何一人一物都存在于一体之中,万物一体乃是最原始的。泰初本是一体,只是由于万物一体,一人一物的存在才有了支撑,或者换句话说,是万物一体创造了一个一个的人和一个一个的物。所以,作为有自我意识的人应该首先以“民胞物与”的态度对待他人和他物。这不是施舍,而是一种责任感,是一种被要求的自我意识。人之所以有权利以人为主体和中心而利用自然物,包括人以外的有生命之物,以维持自己的生存,乃是因为处于一体的万物合乎自然地有自我意识和无自我意识、道德主体和非道德主体的价值高低之分,这种区分是万物一体之内的区分,是“自有天然之中”。人类中心论应当从属于万物一体论。人有权利维持自己的生存,以便向着最高的人生目标前进。我以为这样的观点既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也是对神秘主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2.“物与”和“民胞”的联系
以上主要只是讲的人与自然物之间的“物与”关系,其实,在当前大家关心的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方面,还有一个同“物与”相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民胞”问题,而这正是某些非人类中心主义者所忽视的。当前的生态危机大多是由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掠夺造成的,这就导致了人与人之间贫富悬殊等不公正、不平等的现象。而且发展中国家所需要强调的是对自然物的开发和利用,而不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因此,我们主张发达国家应本着“民胞物与”的原则精神,有责任、有义务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援助和技术援助。另外,“民胞”的精神不仅包括同代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应当包括代与代之间的关系。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全人类共有的,这全人类就既包括我们的上一代和这一代,而且应包括以后的子孙万代,他们都是我们的“同胞”。我们不但不能透支子孙后代的自然资源,而且要为子孙后代的自然资源提供各种积极的保护措施,这也是我们本着“民胞物与”的精神应尽之责。人与自然间的所谓和谐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紧密相连的,“物与”和“民胞”不可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