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从有了自我意识以后,首先总是从有限的观点看事物,把任何一个事物都看作是与人和其他事物相互对立、相互外在的,然后才在对立矛盾的磨炼中体悟到物与物、物与人、人与人是处于息息相通的一体之中的,这就叫作从无限的观点看事物,或者叫作超越。
1.进入人与自然融合为一的超越之路
首先,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人在开始时总是把自然看作是外在于人自身的,与人自身相对立的;同时也把自然中的此一现象与彼一现象看作是不相联系、彼此外在的,于是盲目地对抗自然,遭到自然对人的报复。在这样的长期磨难中,人逐渐认识到自然中的各种现象是有内在联系的,这就有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可以算作是对自然有限物的一种初步的超越。有超越就有自由,对有限的初步超越就意味着初步的自由。但人们的通常意识还是把自然规律看作是外在于人自身的、与人自身相对立的,人们还不知道人与自然“本是同根生”,不知道人与自然处于相通相融的一体之中,双方都服从同一规律,于是对自然规律采取被动的甚至敌视的态度,这仍然是一种有限的观点,仍然是一种不自由,有待于做进一步的超越。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把人的意识从个别认识的“感性确定性”到普遍规律性认识的“知性”都作为主客对立和外在的观点列入意识发展的初级阶段,道理也就在此。
人若能在超越之路上进一步认识到自然规律与人是一体相通的,从而对自然规律采取一种积极肯定、主动顺应的态度,就像尼采所说的用“命运之爱”的热情对待必然性、规律性,这就是“强者的精神”,也就是进一步的自由。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在讲到由规律性认识到“知性”到“自我意识”的转化和过渡时只是抽象地说到“知性”阶段中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被扬弃了,主客的同一在“自我意识”阶段中被建立起来了,而没有具体谈到如何用主客同一的观点即无限的观点看待自然规律的问题,在这方面尼采的思想对我们所讲的超越之路更有启发意义。
2.进入人与人融合为一的超越之路
其次,谈谈人与人的关系。以“万物一体”为基础的“民胞”精神也是要经过漫长的超越有限性之路才能达到的。我且借《精神现象学》所用的例子来说明。一个没有受过任何教化的人,或者历史上的野蛮人,总是从有限的观点看待他人,把他人仅仅看作是自己的对立面,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往往抹杀他人的存在,以致杀死他人,但是在生活的磨炼中,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和《哲学全书》的精神哲学部分中所描述的那样,人认识到杀死他人、抹杀他人的存在,反而使自己孤立无援,不可能实现自己,不如保留他人的生存权,蓄人为奴,把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变成主奴的关系。以主奴的观点对待他人比起简单地杀死他人,在超越有限的道路上无疑是前进了一步,尽管它是不公平的。但是,人在以主奴关系的眼光看待他人的过程中,又逐渐认识到自己离开了奴隶反而失去了自己的独立自主性,不如承认对方和自己一样是独立自主的主体,这样,人的超越有限之路就由“主奴关系”的观点提升到黑格尔《哲学全书》所说的人与人“相互承认”的“普遍的自我意识”阶段。现代哲学家胡塞尔和当代哲学家哈贝马斯所讲的“互主体性”(“主体间性”)就是对黑格尔的“相互承认”观点的阐发和发展。我们在下面没有必要按照《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意识发展的诸阶段逐一加以细述(事实上,《精神现象学》以后的《哲学全书》已省略了“相互承认”的“普遍自我意识”阶段以后的诸阶段,例如“斯多葛主义”、“怀疑主义”、“苦恼的意识”),仅仅以上所说的由杀死他人到视他人为奴到相互承认对方的独立自主性,就足以说明,建立在“万物一体”基础上的“民胞”精神是通过有限、超越有限的漫长道路上磨炼出来的,人并不是一下子达到这种高远境界的。人类历史是如此,当今人们意识的发展也是如此。人类历史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至如今,思想家们才大谈在黑格尔所讲的“相互承认”的“普遍自我意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互主体性”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话;而就当今人们的意识来说,主奴意识仍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占主导地位,平等对话往往还是犯忌讳之词,可见,超越有限之路是要在漫长的、忍受对立矛盾的痛苦中走过来的。黑格尔说,主奴意识的基础是“霸权”[1],这和“民胞”精神的基础是“万物一体”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我相信,人们在超越有限的道路上必将战胜“霸权”而进入“万物一体”之境,尽管这条道路是漫长曲折的,是异常艰苦的。
[1] 参见张世英:《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39页,台北,唐山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