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1 / 1)

徐志摩,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女子。他知道,这就是他于茫茫人海中访得的唯一灵魂之伴侣。徐志摩曾经这样描述当初他为陆小曼而受到心灵震动的事:“今晚在真光我问你记否去年第一次在剧院觉得你发鬈擦着我的脸我在海拉尔寄回一首诗来纪念那初度尖锐的官感,在我是不可忘的。”

结婚前的小波折

离婚后的陆小曼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可以自由地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现在不再有什么人管束、限制他们了,他们快乐得上了天。这两个快乐的人决心白头到老。因此婚姻自然而然提上议事日程。

当然能否结婚还要征求陆小曼父母的意见,这是必走的过场。徐志摩还是委托胡适向小曼父母提出结婚的请求。现在,陆小曼的母亲当然不会反对,女儿已经离婚,离婚就是为了与徐志摩结婚,他们还能有什么意见?!况且徐志摩对他们也是毕恭毕敬,忠厚孝道,他们当然愿意。只是得对社会有个交代,这有关陆家的脸面。因此陆小曼的母亲向胡适提出两个条件:一,要请梁启超为证婚人,以表明社会对他们的承认,好让他们以后在社会上能立住脚。二,要在北海公园图书馆这样高雅的礼堂举行婚礼。这样的要求本是很难办到的。让梁启超证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梁启超一直反对离婚再结婚的人,他十分不情愿出面做这种事。在北海公园图书馆举行婚礼,也是没有先例的。但为了徐志摩能实现最终的愿望和幸福,胡适答应尽一切努力去说服。

接着需要征求徐志摩父母的意见。这件事似乎并不容易,要比徐志摩想象得难。徐志摩以为父母爱他胜过一切,对于他的结婚请求肯定不会为难,结果徐志摩的父亲却十分顽固,坚决不同意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他反对的理由是,陆小曼是有夫之妇,放着幼仪这样的一品夫人不要,娶一个二婚头,那是丢人败兴的事情,徐申如不高兴。第二,她耳闻陆小曼不是一个贤淑的女子,这样的女人根本不适合做徐家的媳妇,娶这样的儿媳妇,非他们夫妇之愿。第三,他认为陆小曼不会给徐志摩带来幸福和福气。总之,在徐申如的印象中,一个只会跳舞、看戏、打牌、吃酒、闹婚外恋的女人绝不会是什么好女人。他对陆小曼的印象太坏,十二分地不情愿接受这个媳妇,因此他百般刁难。

他说,他需要征得还在德国的张幼仪的同意。虽然徐志摩曾与他多次说起,自己与张幼仪已在几年前的德国离婚,但徐申如不承认那次离婚的事实。因为那次离婚既没有征得父母的同意,也没在亲戚间有一个交代,这不符合中国传统的做法,因此不算数。这次徐志摩要和陆小曼结婚,必须征得张幼仪的同意,在他的观念中,幼仪仍然是徐家明媒正娶的媳妇。如果幼仪不同意,他就不能同意志摩与陆小曼结婚。徐志摩无奈,只得听从父亲意见,写信给在德国的张幼仪,请她回国,征求她的意见。1926年初,张幼仪取道西伯利亚回国,先在北京哥哥张歆海家住下,准备南归。徐志摩在老家硖石等啊等,却左等右等等不来张幼仪,生生的和陆小曼分离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徐志摩天天给陆小曼写信,诉说他的相思之苦。他说:“我没有你简直不能做人过日子。什么繁华,什么声色,都是甘蔗渣。”但是由于战争的原因,徐志摩等来等去,没有等到张幼仪,张幼仪在当年夏天才到上海。

张幼仪到上海后,徐志摩也到了上海,开始他们这次不得已的谈话。那天张幼仪走进徐家住的旅馆后,深深地给老爷、老太太鞠了一躬,然后朝坐在沙发上的徐志摩点了点头。徐申如打破叫人紧张的沉默气氛慢条斯理说:“你和我儿子离婚是真的吗?”这时,徐申如和老太太早已知道这件事,可是他们不管离婚文件写什么和徐志摩告诉他们什么,他们都要亲耳听张幼仪承认。张幼仪说:“是啊。”徐志摩这时发出一声呻吟的声音,身子在椅子里往前一欠。徐申如显出一副迷惑的样子,听了张幼仪的回答,他差点难过起来。徐申如问张幼仪:“那你反不反对他同陆小曼结婚?”张摇摇头说:“不反对。”徐申如把头一撇,一副对她失望的样子。从他的反应来判断,张幼仪猜他一直把她当作说服志摩痛改前非的最后一线希望。徐志摩高兴得从椅子上跳起来尖叫,乐不可支,忙不迭地伸出手臂,好像在拥抱世界似的,没想到玉戒从开着的窗子飞了出去。徐志摩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惊恐万状,那是小曼送他的订婚戒指。总算过了幼仪这一关,徐志摩高兴得发狂。

虽然过了幼仪这一关,但徐申如并没有痛快答应志摩的结婚请求。他与徐志摩做了一次长谈,又经胡适、刘海粟等人劝说,这才答应下来。一旦答应下来,做父母的还是愿意为儿子尽一份心,儿媳虽然不是他们满意的,毕竟是儿子成婚的大事。江南富商徐申如准备为新婚夫妇盖一所此地前所未有的豪宅,供这对新婚夫妇使用。这所房子从图片上看,到现在也还显气派、洋气,是中西结合,现代设施应有尽有的舒适住所。为了装修房屋,徐志摩在硖石住了好长时间,为新房购买所需物品。这对相爱的人准备8月份正式结婚。

盛大空前的婚礼

徐申如虽然答应让他们结婚,但他也有三个条件: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这也是对小曼的制约,不想让她拿上徐家的钱在北京铺张浪费);二,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这是为徐家的面子考虑);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这才是真正的条件,限制小曼的生活)。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志摩当时全都答应下来。现在他们需要立刻结婚,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不可能以老人的意志为转移,新潮的陆小曼毕竟不是守旧的张幼仪。她只做她自己,接受过新思潮熏陶的陆小曼不可能做一个三从四德的儿媳妇。

陆小曼从离婚到结婚等了8个月,现在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俩自是高兴得不得了。1926年8月14日,即农历七月初七,传说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陆小曼和徐志摩在北海公园举行订婚仪式。据梁实秋记载:“那一天,可并不静,衣香钗影,士女如云,好像有百八十人的样子。”也许正因为有人反对他们的恋爱,他们才刻意布置了浩大的场面,邀请来众多的人士,既是庆贺,也是对他们婚姻的承认,可见用心良苦。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在陆小曼,她是北京城最有名气的名媛,结婚时震动四方的场面必须有,更何况她是二婚,要比前一次还风光才能交代得了社会。这一点,她是一定要讲究的,这是面子。

10月3日,农历八月二十七日,孔诞日,他们在北海画肪斋举行了结婚典礼。徐志摩的父母没有来,只是来电说:余因尔母病不能来,幼仪事大旨已定,你婚事如何办理,尔自主之,要款可汇。不管怎样,父母没来,对徐志摩和陆小曼,总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也许这正是徐申如对他们婚姻的态度,不支持,但也管不了。这天,来宾总有200人,赵元任和陈寅恪专程从城外的清华赶去。金岳霖是伴婚人,证婚人是梁启超。做徐志摩与陆小曼的证婚人,梁启超是十二分的不情愿。因为王赓也是他的门生,他当证婚人不是对王赓的打击,对徐志摩的支持吗?他怎能做这不仁不义的事情?重要的是,他一直反对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他对徐志摩的情感生活持有看法。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对陆小曼有成见,他不喜欢这种只知吃喝玩乐又讲排场的名媛作风。他喜欢女孩子既朴实,又有事业追求,对社会有一定的责任感,还要遵守社会礼法。他的女儿个个如此,他选择儿媳妇林徽因也是这样的标准,因此对徐志摩娶一个交际界的名媛做妻子,他持反对态度。更何况是夺人之妻,这人还不是别人,同样是他的弟子,对这件事,他可以说厌恶之极,让他作证婚人,他怎能没有情绪?但他还是来了,一是因为胡适三番五次地请求,二也是对徐志摩这位弟子的呵护。可是他来了,就不能当和事佬,他要亮明自己的观点,起到先生教诲警醒弟子的作用。因此他说了下面这段“绝无仅有”的训词:“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着!你们都是离过婚,又重新结婚的,都是过来人!这全是由于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希望你们不要再一次成为过来人。我作为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为先生的话——又作为今天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听到这里,徐志摩实在听不下去了,便走到梁启超面前低声说:“请先生不要再讲下去了,顾全一点弟子的面子吧!”

徐志摩非达官贵人,也非富商大贾,以一般人的看法,徐志摩应该找一个贤惠的妻子。可徐志摩是个热情的人,他找妻子是找爱,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陆小曼多么妩媚,多么可爱,虽然喜欢挥霍,有许多不良的生活习惯,但徐志摩相信,因为有爱,今后通过他的调理,陆小曼会变成他希望的那一类女人。一般人认为,像徐志摩这样的文人、教授的理想太太应该是凌叔华或韩湘眉那样有学问,有教养,既能教书、办报、写文章,又能相夫教子,上上下下打理的妥妥当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再不济,也得找一个像胡适夫人那样的旧式女人,虽然没有什么学识,但贤惠娴熟,可以把男人伺候的舒舒服服,让男人安心做事奔功名,每个成功的男人后头,都有一个这样的贤内助。当时文人、学者的妻子,大多是像冰心、杨绛这样的淑女型知识女性。但志摩和一般人的理念不同,他求的不是现实,而是浪漫。总之,一般男人认为,理想的夫人能在精神和实际生活中助男人成功,能吃苦,能牺牲,以男人为中心,围着男人转,需要的时候首先牺牲自己,成全丈夫。用这些的标准衡量陆小曼,陆小曼或许并不符合。因此除了胡适、金岳霖等少数朋友外,大多数的朋友认为徐志摩是胡闹,是发了爱恋狂,是神经病。陆小曼这样的女人最适合做官太太,现实一些,陆小曼做王赓的太太最适合不过,有名有实。可惜小曼不满足,这也是陆小曼不理性的一面,或许是陆小曼可爱的一面。陆小曼的母亲说,徐志摩和陆小曼互相害了对方,互为因果,这是知情者的中肯之语。

身边从此有爱人

总之,徐志摩31岁了,他还没有真正拥有过一个女人,虽然十年前他就结婚了,但那不是他喜欢的女人。林徽因是他理想中的爱人,可他没有福气享受。只有陆小曼才是他爱、爱他,他也能得到的女人。一个情感丰富、感情热烈的诗人,到了31岁才有了自己喜欢,属于自己的女人,他怎能不珍惜?!拥有陆小曼是他最大的满足,是他人生的成功。1926年10月,徐志摩与陆小曼正式结婚,依父母之命带小曼南下。在途中,他感慨地写道:“身边从此有了一个人,究竟是一件大事情,一个大分别;向车外望望,一群带笑容往上仰的可爱的朋友们的脸盘,回身看看,挨着你坐着的是你这一辈子的成绩,归宿。这该你得意,也该你出眼泪,前途是自由吧?为什么不?”

新婚之后,小曼跟随夫君徐志摩从京城出发到江南的一个名叫硖石的小镇完婚并拜见公婆。不管她接受过多少新思想,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赢得公婆的喜欢,还是有必要的,她希望他们能喜欢她,她愿意放下自己的架子,讨他们的欢心,她相信自己能令公婆满意。陆小曼说:“以后日子中我们的快乐就别提了,我们从此走入了天国,踏入了乐园。一年后在北京结婚,一同回到家乡,度过了几个月神仙般的生活。”

10月12日,他们先到了上海,住在上海新新旅馆,一个很普通的旅馆。14日,徐志摩独自回到硖石,看新房施工情况。再回到上海,他与陆小曼移到朋友吴德生家暂住。徐志摩带陆小曼回硖石,一是为了带着新婚妻子履行拜见父母的仪式;二是尽儿子的孝道;三是为了讨父亲的欢心;四是想清静地过一段田园风光的生活,写些诗。11月16日,新婚夫妇回到硖石,住进父亲给盖好的漂亮、舒适的新居。徐志摩在写给张慰慈的信中详细描述了回到硖石的情景:“上海一住就住了一月有余,直到前一星期,我们俩才正式回家,热闹的很哪。小曼简直是重做新娘,比在北京做的花样多得多,单说磕头就不下百外,新房里那闹更不用提。乡下人看新娘子那还了得,呆呆的几十双眼,十个八个钟头都会看过去,看得小曼那窘相,你们见了一定好笑死。闹是闹,闹过了可是静,真静,这两天屋子里连掉一个针的声音都听出来了。我父在上海,家里就只妈,每天九点前后起身,整天就管吃,晚上八点就往**钻,小曼直嚷冷,做老爷的有什么法子,除了乖乖的偎着她,直依偎到她身上一团火,老爷身上倒结了冰,你说这还是乐呀是苦?”

徐志摩是为了讨父亲的欢心才回老家硖石的,他也准备在硖石多住一些日子。他在写给张幼仪的信中说,他准备在硖石隐居,好在硖石有他喜欢的蟹和红叶。回硖石之前在上海的日记中写道:“蜜月已过去,此后是做人家的日子了。回家去没有别的希冀,除了清闲,译书来还债是第一件事,此外就想做到一个养字。在上养父母(精神的,不是物质的)与小曼养我们的爱,自己养我的身与心。”可是回家之后才过了一个月,徐志摩的父母就因为看不惯陆小曼的行为做派而“离家出走”。这上养父母首先失败了,自然也没有讨得父母的欢心,而且与父母不欢而散。

徐志摩父母与陆小曼住了一个月后,摩擦越来越大,各自长期在不同的环境中生活,不合之处自然不少。他们看不惯陆小曼的行为言行,离开老家到了天津。在天津,他们给在北京的干女儿张幼仪发了电报,要她速带一女佣来天津某旅馆相见。张幼仪立即赶到天津,张幼仪到天津以后,看到老爷和老太太非常烦恼的样子。老太太想起与陆小曼见面的情形,怒发冲冠地说:“陆小曼竟然要求坐红轿子!这种轿子需要六个轿夫扛,而不是两个人抬的普通轿子,而且一个女人一生只坐一次。”可见老太太也是一个被传统思想禁锢了头脑的人。老太太话讲太快,声音都发起抖来了。她继续讲:“吃晚饭的时候,她才吃半碗饭,就可怜兮兮地说:‘志摩,帮我把这碗饭吃完吧。’那饭还是凉的,志摩吃了说不定会生病哪。”接着徐申如说:“现在,你听听陆小曼下面说什么,吃完饭,我们正准备上楼休息的时候,陆小曼转过身子又可怜兮兮地对志摩说:‘志摩,抱我上楼。’”老太太差不多是尖叫着说:“你有没有听过这样懒的事情?这是个成年女子耶,她竟然要我儿子抱她,她的脚连缠都没缠过哪。所以,我们就到北方来找你啦,你是我们的干女儿嘛。”如果一个人先存了偏见,那对方的所有行为他都看不惯,徐志摩父母与小曼的矛盾大概就是这一类。张幼仪把二老带到北京她自己的家中住下。

住在硖石小镇,陆小曼不能入乡随俗,一切按北京的排场要求,什么都讲究名牌,这让公婆气愤,这样的儿媳妇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儿媳妇,他们当然看不惯,而且认为小曼根本不懂体贴他们的儿子,而是专门折磨他们的儿子的,他们自然反感。

12月间,北伐军渐渐逼近,孙传芳的部队加紧备战,硖石一带处于战线的中心,一天也住不下去了,徐志摩与陆小曼仓促乘船到了上海。归隐和过田园生活的美梦破灭了,和陆小曼这样在大城市长大的名媛在一起生活,想归隐和过田园生活,本身就是笑话。

婚姻逐渐现烦恼

陆小曼是一个把白天当黑夜、黑夜当作白天的人。每天近午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半天,才披着浴衣吃饭,所以她的一天是从下午开始的。在下午,她作画、写信、会客、记日记;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过了子夜,才拖着疲倦的身体,在汽车里一躺,回家了。上海是个不夜城,她过的是不夜的生活。

他们的生活开始变得不合调。陆小曼对向闺蜜诉苦的时候说:“照理讲,婚后生活应该过得比过去甜蜜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是虚无缥缈的爱,最好永远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境地,一旦与心爱的女友结了婚,幻想泯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便变成白开水,淡而无味。志摩对我不但没有过去那么好,而且干预我的生活,叫我不要打牌,不要抽鸦片,管头管脚,我过不了这样拘束的生活。我是笼中的小鸟,我要飞,飞向郁郁苍苍的树林,自由自在。”

1926年11月中旬,他们回到硖石,一个月后志摩父母因为看不惯小曼的行为做派,愤而出走。这就是小曼后来说到的不到三个月就出了变化,他的家庭中,产生了意想不到的纠纷。从这时开始,徐志摩父母对陆小曼不再有好感。徐申如夫妇离开硖石时太匆忙,没有安排志摩夫妇的日用花销。也许是因为讨厌陆小曼什么都要高档的外国的,不愿在经济上支持她的这种奢侈、挥霍,有意不给他们钱财。按说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把家分作三分,张幼仪可以从家族生意中每月支取300元,但徐志摩夫妇好像一直没有这笔钱,这显然是徐申如的有意控制。因此当徐志摩夫妇仓促逃离硖石时,竟没有路费,也无权从家族公司中支款,这些恐怕都是朝着陆小曼来的。徐志摩不得已向舅父沈佐宸借款方得成行。

到了上海后,他们的经济状况更糟。先是住在通裕旅馆,一家普通客栈,生活很不方便。为了舒坦一点,随后搬到宋春舫家。徐志摩一时找不到理想的事做,先是想通过恩厚之的帮助,与陆小曼一起到国外读几年书。通过胡适的周旋,泰戈尔的秘书恩厚之答应给他们一笔钱。可当恩厚之寄来旅费后,他又不去了,原因是陆小曼体弱多病和其他原因,徐志摩也只好放弃。外国不去了,徐志摩开始在上海找事。为了生存,在光华大学找了一份教职,又在法租界找到一处住宅,到此他们夫妇总算在上海安顿下来。小曼后来在文章中写道:“离开家乡逃到举目无亲的上海来,从此我们的命运又浸入了颠簸,不如意事一再的加到我们身上。在上海受了几月的煎熬我就染上一身病;后来的几年中就无日不同药炉做伴;连志摩也得不着半点的安慰,至今想来我实在对他不起的。”在上海的这些日子,跟着徐志摩,陆小曼吃了一些苦,等到在上海法租借安顿好后,他们就进入安家立业的生活。在上海,陆小曼很快如鱼得水,欢畅自如,再没有先前的愁苦相了。而徐志摩却在写给胡适的信中说,他不喜欢上海这个地方。因为这不是他要的生活,是陆小曼要的生活,可他却必须跟着过这种生活,而他想过的却是另一种有作为的生活。

徐志摩是诗人,多情浪漫,容易对女性产生感情。但他精神洁净,注重精神,喜欢大自然,与小曼喜欢热闹的社交生活有本质的不同。志摩是理想主义者,他认为,只要她爱他,将来一定能让她与他志趣相投,但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两个人的目标不同,生活中就少不了摩擦和失望。

陆小曼习惯、喜欢城市生活中灯红酒绿的沉醉与刺激,喜欢那种像吸了鸦片一样的兴奋、享受的感觉。到1927年,她已经过了8年这样的生活,这种生活已经成为她的习惯,积8年之久的习惯和生活方式,已经成为她精神和心理的需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改变非一般意志所能为。她觉得这种生活很愉快,希望这样快乐的生活永远下去,因为她还年轻,她要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