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没有妇女节和儿童节(1 / 1)

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在当今世界可能也算得上是一个“普世”原则。现在来谈谈在加拿大有关妇女儿童保护的几个见闻。

我在英文学校上学时,三月八日那天下午上课时老师简问:“今天是国际妇女节,在你们国家有妇女节吗?”同学们七嘴八舌,有说有的,也有说没有的。我说,今天,三月八日也是中国的妇女节,女职工放半天假,通常她们会一起去看电影或去公园玩儿。

老师等大家说完后说:“加拿大没有妇女节。”她说,中午吃饭的时候,他们几位教师一起议论,为什么加拿大没有妇女节呢?

同学们齐声问:“为什么?”

老师说,他们一致的看法是,妇女节是因为争取妇女的权利而进行斗争才出现的。设置妇女节的目的是提醒人们,要为妇女争取应有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在加拿大,妇女已经有了应有的权利,并且得到很好的保护,不需要专门提醒。所以不需要妇女节。

老师是一个白人中年妇女。她的坦然、自信大概反映了加拿大妇女的普遍心态。

当然,妇女的权利得到尊重、保护并不意味着社会上没有侵犯妇女权利的行为,而是表现在:一、妇女应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尊重和保护;二、侵犯妇女合法权利的任何团体、个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举几个例子。

加拿大企业在招工广告上是不能提年龄和性别要求的,否则,被认为是年龄、性别歧视。应聘者在简历上也不需要写性别年龄。

一位妇女在一家食品厂工作了一段时间,辞职了,打算去另找一个轻一点的活儿。她去劳工处申请失业补贴。劳工处说,你是自行辞职,不是被解雇的。不应享受失业补贴。她说,我辞职是因为活儿太重,我干不了。劳工处立即与那间工厂联系,要工厂将她收回,安排一个轻工作。工厂也立即照办。

我们认识的一对中国移民夫妻,带着两个孩子来到多伦多。妻子找到了工作,但收入不高,丈夫却一直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一家只可勉强过日子。这位先生本身脾气不好,靠着老婆过这紧巴巴的日子,心情更坏,因此经常在家里发脾气,有时就拿孩子出气,打孩子。在中国,这算不了什么。但在加拿大,打孩子可是重罪。不过好在是在家里,他太太也知道他的脾气和心情,只要不太过分也就算了。但日子长了,老这样,他太太也受不了啦。一次,他又打孩子,太太实在忍不住了,就制止他,没想到他在火头上,顺手给了太太一耳光。他太太忍无可忍,抓起电话拨了911报警。两名警察立马赶来,一见大人哭,小孩叫,乱成一团,询问了他太太后,马上把他拘捕起来,押上警车,送进监狱。

过了几天,太太气消了,便托朋友去保释他。法院批准保释,但是却规定,他在4个月之内不能与家人接触,不能回家,并且,以他家为圆心,半径500米范围他都不能进入。如果他进入这个区域,警察可以立即重新拘捕他。他只能在朋友家借住。又不好老待在一户人家里,于是到处打游击,最后跑回中国呆满了那几个月才了事。

为了帮助因家庭暴力受害的妇女,政府还建立有庇护所。在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威胁、殴打、甚至冷暴力)时可以到庇护所居住。据说庇护所就跟一个家庭一样,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住在那里与住在自己家里一样方便。我们这个城市就有几处,不过遗憾的是我没有机会去参观究竟长得什么样。

加拿大妇女结婚,特别是生小孩后,多半是当全职家庭主妇。有的在孩子长大上学后会重新就业,但也有许多就待在家里,做家务、种花、养草、遛狗等等,过得悠哉游哉。这种家庭妇女如果离婚,不是会很惨吗?尤其是到了四五十岁,不可能重新就业,哪儿找经济来源?

日子不会惨,经济来源也不用找,离了婚的前夫必须承担她的一切生活费用(和孩子的赡养费)。如果她不再婚,也一直不就业,这个前夫就必须供养她一辈子。惨的是那个前夫,离婚的结果往往是净身出家,一切从头开始。

我读过一篇小说,写一位老先生退休那一天的事。同事们为老先生开了告别会,他也宣布要带着太太周游世界,享受生活乐趣,还约老朋友周末去家里吃烧烤、喝啤酒。当他兴冲冲回到家里,老婆不在,家里也显得空****的,许多东西都不见了。他在桌子上发现了一封信,是老婆留给他的。信上说,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她要和他离婚。她说她早就厌倦了他,早就想离婚。但是她的律师告诉她,如果那时离了,她就不能分享他的退休金。于是,她等到今天,他退休了才提出离婚。她的律师会帮助她办理一应手续,而她已经和男朋友一起旅游去了。

也许我们有人会说,这么欺负人,每月给钱时我都故意刁难,气死你。其实才不呢,离婚后该给她的那份每个月通过银行直接就去了她的户头,根本不用你操心。

加拿大妇女也不是从来就受到如此完善的保护。不到100年前,妇女还连“人”都算不上。1927年,阿尔伯塔省的五位女权主义者要求国会对宪法中的“人”作出定义。她们想知道妇女是否有资格被指定作为参议员。联邦最高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这个“人”字只包括男性,妇女没有法律上的人格,不能担任任何公职。她们上诉到英国枢密院(当时加拿大尚未完全独立)。枢密院推翻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认定妇女有法律上的人格,有资格被指定为参议员。

现在,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规定,加拿大人享有平等机会和待遇,不得因种族、宗教、信仰、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和心理、生理残疾等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如今,妇女们还在争取的一个“公平”就是修改国歌,把其中一个词“祖国的儿子”改为“我们大家”,以更好地体现妇女的地位。

再说说儿童。加拿大也没有儿童节。但是对儿童可以说是关怀备至。

小孩一出生就有生活补贴(华人戏称为“牛奶金”),一直发到18岁。生活补贴根据家庭收入有多少之分,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孩子的生活费实际上是由政府出的。

在加拿大老婆不能打,孩子也不能打。我听过好几家中国移民抱怨因为打孩子差点儿吃官司的事儿。

小王父母来探亲,常带小孙子到住宅区的小公园玩儿。小孙子胆子很大又调皮不听招呼,老爷子心里很窝火,勉强忍着。当小孙子故意从别的小孩正**着的秋千前跑过,显示自己能干却差点被秋千撞上时,老头实在忍不住了,拉住在他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小孙子哇哇大哭起来,周围的人都盯着他们看。奶奶赶快去哄小孩,好不容易不哭了,牵着手往家走。这时一辆警车开到,一个警察下来朝他们走来,嘴里叽里咕噜说着话。他们也不懂警察说什么,只是自顾往家走。那个警察竟然一直跟着。回到家,大孙女开门,警察就给她说明白了。原来有人打911报警,说在小公园有老年人打小孩。大孙女上6年级了,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赶快问了他们情况,就对警察解释,说爷爷奶奶刚从中国来。在中国孩子不听话,大人打一下是很普通的事情。只是轻轻打屁股,吓唬他,不会真打,不会受伤。警察见无法跟这老老少少讲,就给大孙女留下话,爸爸妈妈回来后立即去警察局一趟。小王回家一听,赶快驾车去警察局,又是认错、又是解释、又是保证,好不容易才了结。

小李儿子八九岁了,迷上了电脑游戏,回家就玩儿,父母怎么说也不听。一天,他又玩儿得个天昏地暗的,连饭也不吃了。看招呼了几次都还停不下来,小李气得走过去给了他一耳光。小孩见爸爸真生气了,也知道自己错了。但被打时他的嘴唇角被牙齿磕破了一个小口,出了一点血。不过伤口很小,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一家人吃罢饭,事情也就过去了。第二天早上,孩子嘴角有一个黄豆大的疤痕,他们也没在意。但是学校的老师注意到了。她把小孩带到办公室,询问是怎么受伤的。孩子知道自己有错,挨打说出来也很没面子,于是不肯说。老师循循善诱,最后还保证不对别人说,小孩才把玩儿电脑挨打的事儿说了。下午小李夫妇下班回家,警察来了。警察询问了情况,严厉警告他们,如有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就会把小孩带走。电影《刮痧》所描绘的怀疑小孩受虐待而被警察带走送到别人家庭抚养的故事,可不是瞎编的。

法律规定,不准体罚儿童。发生家庭暴力,包括打小孩,警察要管,这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老师闲事儿要管得那么宽,甚至不惜说谎骗小孩说出真相然后还报警呢?原来法律也有规定。根据安大略省《儿童和家庭服务法》,作为一个老师,在有正当理由怀疑儿童受到侵害时,必须立即报告自己的怀疑和相关信息,而且必须自己报告,不能依赖他人。如果知而不报,则有可能受到惩罚。

(2011-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