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更不会想到,正当他们刚回到湖南长沙乡下老家,准备与上海中共中央联系时,1931年12月1日,中共四川省委就已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
对付所谓“假自首叛徒”的文强,予以永远开除,宣布其政治生命死刑。
1932年1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又在写给上海中共中央的“关于近年由川转去各地同志的关系问题”的报告中,特别谈道:
文强(又名赖之)及李觉民(原姓刘,又名国华)均湖南人,黄埔生,已由省委开除党籍,望勿与之发生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委给中央写这报告时,李觉鸣正在中央特科从事保卫党中央、制裁反动派的充满危险的“行动”工作。四川省委却要求中央“望勿与之发生关系”。
若当时中央有关部门听信了四川省委的意见,李觉鸣不仅不能继续在特科工作,还很可能会有被当作内奸制裁的危险!
万幸的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中共中央没有理睬四川省委这个意见。仍将这个已被下级党组织开除党籍、视为异端的李觉鸣作为保卫革命心脏党中央的骨干力量使用。
这种滑稽局面,恐怕也只有在当时那样的乱世中才会出现。
后来,四川省委也知道了中央仍将李觉鸣留在特科工作,为此十分恼火。1933年2月16日,中共四川省委代表程子健在上海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在对中央的“批评”一条中发出了这样的抱怨:
过去中央接受无四川省委介绍信的同志,如李觉民等已经被开除,来沪即生关系。
两个多月后,李觉鸣在执行“制裁反动派”任务后被捕,几乎被判死刑。——国民党当局无意间为中共四川省委消除了一个心病。
文强和周敦琬不知道,在他们昔日战斗过的四川,还发生了另一件他们意想不到的事。
1932年5月,一直在以自己的社会职业和经济条件帮助中共四川省委开展工作的女地下党员王凛若,因一封外地寄给她的长信被二十一军特委会在邮检中查获,暴露了共产党人身份,不幸被捕。
王凛若的父亲营救女儿心切,自作主张代写了《悔过书》,将她保释出狱。
王凛若出狱后得知,悲痛欲绝,想写声明加以否认,但在军阀监视下根本无法办到。
从此,她就因这一“污点”而未能恢复中共党籍。
此时,距文强被罗世文视为“叛徒”开除出党才半年多。
罗世文万万想不到,自己竟也陷入了文强与周敦琬不久前曾面临过的困境。无论他如何向党组织陈述、申辩、解释,王凛若的“叛变”罪名也不能洗雪。王凛若毕竟比文强还多了一个白纸黑字的《悔过书》!
罗世文要与王凛若正式结婚,自然也得不到党组织批准。
似乎是命运的有意安排,使执行左倾路线的罗世文自己也吞食了左倾路线的苦果。
当初他不愿谅解文强在被捕后与特务周旋的言行;现在省委的其他同志也不愿谅解王凛若“悔过”出狱的问题。
就像周敦琬坚信文强没有变节,不愿与之脱离关系一样,罗世文也坚信王凛若对中共事业的忠贞,仍然视之为革命伴侣。他向规劝他与王凛若断绝关系的省委其他同志含泪诉说:王凛若是好同志,他与王凛若已不是一般的关系,也不是一两天的感情了,不可能分开。
但其他同志仍不能答应他与王凛若结婚的要求。只因他毕竟是省委书记,其他同志对其规劝无效之后,也只得对他与王凛若的同居(事实婚姻)抱“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
李觉鸣是在自己浑然不觉已被开除党籍的情况下继续为保卫党中央进行舍生忘死的工作;而王凛若则是在昔日党内同志的“冷眼”“白眼”中含垢忍辱,一如既往地利用自己的家庭条件,从经济上支持中共四川省委,照顾贫困、劳碌而又多病的罗世文。
两人在艰苦的地下工作中相濡以沫,度过了一段艰难时光。
1933年2月16日,中共四川省委代表程子健在上海写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干脆将王凛若(王梅隐)与文强并提:
对于自首叛变,用各种花样来掩饰叛变罪恶分子,如文强、王梅隐,加以无情洗刷。
王凛若事件真可以说是对文强事件的一个绝妙补充。
这前后两起看上去互不相关但却有着深刻内在联系的事件,充分说明了左倾路线的荒谬及其对中国共产党自身事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