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1 / 1)

中国古代的“文化”概念,基本上属于精神文明范畴,往往与武力、武功、野蛮相对应,体现了治国方略中阴和柔的一面,既有政治内容,又有伦理意义。另外,古代很大程度上是将此词作为一个动词在使用,也即“以文化人”,出自《易经》中贲卦的彖辞:“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是一种治理社会的方法和主张,它与武力征服既对立又联系,相辅相成,所谓“文治武功”。

我们所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所在、精神所在、气魄所在,是体现民族精神的价值内涵。它在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中,在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历史上,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迄今仍有合理价值,能够为中华文化的现代传承和创新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能够在思想文化层面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十分丰富。从构成内容看,中国传统文化是以汉民族文化为主体,融合多个少数民族文化而成的中华民族文化,包括政治文化、思想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等众多方面;从历史进程看,其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两汉经学兴盛、魏晋南北朝玄学流行、隋唐儒释道并立、宋明新学发展等几个历史时期,是从古至今中华民族所创造的文化成果的集合;从时代意义看,其既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不断向前发展的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又是时代精神的产物;从价值取向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以人为本、团结统一、贵和尚中、守成创新的价值理念,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32]

文化内容集中在人、自然、社会及三者关系之上,虽然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哲学、宗教、科技、医药等众多领域,但其核心价值集中于思想、精神方面。有研究者认为,以西欧、印度、中国三个最具代表性的文明类型为例,虽然都涉及了“人、自然、社会”三元主体,但西方文明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核心,印度文明以人与自我内心的关系为核心,而中国文化则更多体现了人与社会的关系——但这种观点显然着眼点更多地指向儒家、法家而非道家思想,以道家为代表的“天人合一”思想,将人与自然的关系融合到了非常深刻的程度,在此基础上才映射到人和社会的关系。

如果对中国文化进行溯源,公允地评价,周易、儒家、道家都是发端于中华文明最深处的泉流,都有着博大精深的雄厚基础,都被认为是中国文化的源头,而且历经千年,早就相互影响、相互融合,难分彼此了。同时,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文化在很多时候难有优劣之辨,只是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强调了什么或者贬抑了什么。

习近平曾经强调应当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础,就是“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这就是中华文明在数千年历史长河中提炼的符合“大道”的核心密码。

一、仁爱:中华文化的源头

儒家思想中的道德规范,是以“仁爱”为核心,进而衍生出其他具体的行为规范。“仁”是由两个人共同组成,即两个人在一起时有互相亲近的需要,但两个人相处,会因各自利益不同而出现矛盾和冲突。人与人相处需要一定的方法或是依据。在《论语·颜渊》中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孟子·离娄下》中提到“仁者爱人”,孟子进而主张“恻隐之心,仁也”“仁也者,人也”。董仲舒也强调“仁者,爱人之名”。

综合“仁爱”的这些思想,可将“仁爱”从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仁”与“爱人”有关,与人的本质有关。将仁爱作为人的本质理解,即人与人之间需要求仁,互相关爱,需要道德规范。孔子认为,无仁之心难为人,若要成人必先求仁,求仁的过程是一个人成长成才中必须经历的阶段,也是成长成才后必须努力保持的作为。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将仁爱的思想加以丰富和系统化,认为仁爱之心,人人都有,是人生来就有的天性。

第二,把“仁爱”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原则。君子爱人仅注重自身修养远远不够,修养自己并使所有的百姓安居乐业,才是为人君子,讲爱求仁的最高境界。孔子认为,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中存在着亲近、仁爱的思想感情,这种仁爱之情有两种表现形式:自爱和爱人。自爱指有宗法、血缘关系的爱,即“亲亲”之爱。孔子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即亲近关爱自己的亲人是爱他人的前提和基础,为人处事若不具仁爱之心,为蝇头小利背叛自己的亲人,舍弃自己的父母,就更不可能关爱他人、与人为善。孔子认为爱亲人不足以为“仁者”,只有将爱亲推及众人,即“爱人”,才算是“仁”。《论语·宪问》中子路问孔子怎么做才算君子,孔子回答“修己以敬”“修己以安百姓”。爱人就要讲忠恕之道和遵循恭、宽、信、敏、惠的处事原则。“忠”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尽心尽力谓之忠,推己及人谓之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有理解、宽容和感恩之心。

第三,把“仁”付诸实践的生活方式。不仅要在思想上坚持仁,更要将仁注入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展开。《论语·子路》中“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孔子认为“仁”即在家懂规矩,干事认真,为人忠厚,到了夷狄也不背弃。孔子在回答仁时,已经蕴含着将仁外化为实践行动的意思。

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以“仁爱”为核心形成的公民道德规范,有效地规范了公民的日常行为,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和谐。可见,“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最高的精神境界,培养了中国人民推崇仁爱、崇尚和谐、克己奉献的灵魂,在中华民族精神凝结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3]

二、诚信:一脉承传的立国和立人之本

诚信是为政者治国理政之本。诚是信的前提,信是诚的保证;诚是信的内在自觉,信是诚的外在展现。诚信是为人之本,更是立国之本。

诚信乃是伦理规范与德性修养的组成部分与重要目标,对人的内心加以限制,是一种比成文法更优秀的道德约束规则;这是一种社会契约的精神,能够对社会治理发挥积极的作用;诚信与政治道术相结合,是优化国家治理能力与实现国家认同的基础。

诚与信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诚者属于天道,信者属于人道,有两层含义:

第一,“诚者,天之道也”。诚是天地之大道,天地之根本。任何事物都有其本来面目,诚就是实在的物质世界与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因此它所展现的形式是绝对的“诚”。 《礼记·中庸》曰:“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性之所率,即诚之所发,亦天道之所在。

第二,“诚之者,人之道也。”让自己做到诚,是人道,诚是做人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是人应该遵循的。人道的发扬必须依天道而行。人只有思天之诚,才能得人道之精义,善始善终,不矫揉造作,能慎独自处,自律自审;与人交往时,能信守天道与人道法则,这就是信。正如《礼记·中庸》中提到“诚者,自成也。”《孟子·尽心上》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故传统的伦理等级制度,其法统完全是建立在对诚的绝对正确的解读之上,舍此则一切传统文化的根基也就会轰然坍塌。

诚信在中国古代既是天道的自然要求,也是人道的伦常体现。人对天道之诚的发明,正是仁、义、信、守之类,如荀子所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因此,人道之诚归根结底也是一种涵养的工夫,是人的内心深处一种“仁守义行”的过程。诚意正心,则政治亦能清明,“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人道的发挥就是信,诚之所发即信之所起,即《说文》所谓“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言。”所谓信,即“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是一种“常道”。信可以说是古代士人修身的一项重要的德行。“言必信,行必果”是社会道德与人格评判的最低标准。

由此可见,“诚信”乃是社会道德最低的底线,突破这个底线,个人就成为道德的罪犯,社会就会失序,国家也就会陷入混乱,治理也就无从谈起。[34]

三、正义:中华文化的价值支撑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包含人的行为的正当与公正,也包含社会制度评判的合宜与公平。从传说中的尧舜禹时代开始,“义”就已经是人们关切的重要命题。后世,“义”作为“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一,又成为极其重要的道德范畴。在中国的早期论述中,“义”就有“正义”的意义,《中庸》说:“义者,宜也。”《墨子》说:“义者,正也。”“义”包涵人之行为的正当与公正,也包含社会制度评判上的合宜与公平。可以看出,西方“正义论”的基本内容也尽在其中。

首先,正义是天下和谐、和顺的前提。公平和正义是人类文明的普遍法则与基本价值,首先表现在社会秩序的和谐与和顺。儒家孜孜追求“天下为公”,“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唯公然后可正天下”。“义”也意味着“公”,我们今天追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都以“公平”和“正义”为前提。人人“讲信修睦”,社会和谐,人心和顺,“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千百年来历代中国人的理想社会。有安定才能前进,有和谐才能发展,有“天地位”才能“万物育”,《墨子》说:“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荀子》说:“行义以正,事业以成。”“义”是历代中国人的共同价值追求。

第二,正义是“人之为人”的社会性要求。尤其儒家学说,其突出特色在于思考人性与人的价值,思考“人之所以为人”的问题。“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礼记》),特别关注与“人情”相对的“人义”。而所谓为人之“义”,无非是要求人们行为合乎道义,遵守礼义,“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尚书》)。当“义利”冲突时,又要“义以为上”(《论语》)“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在个人修为方面,要明理正心,推延亲情,放大善性,循道而行,“止于至善”。

第三,正义是社会伦理中的责任担当。“义”的内涵规定着社会成员必须“轨于正义”,遵守人伦秩序。“人之为人”的问题,只是基本的为人要求,社会伦理还对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无论提升国家治理还是个人成长,“义”都是要认真强调的道德人伦责任。儒家主张为人处事要符合“中道”,“中”首先是其思维或行为的正当性、合宜性,要求人们认真把握“人心”和“道心”的统一,思考“人欲”和“天理”的平衡,“致良知”便是处事之“中”。这个“中”也一定要合乎“义”的要求。

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一定是崇尚正义的国度。社会成员应当按照个人的社会角色自觉修行,养浩然正气,以天下为己任,勇于担当,爱国敬业,信义至上。在弘扬民族精神和重塑价值体系的过程中,正义是诚信之本、友善之根。人们要遵循正义性原则,富有奉献精神,自觉履行社会义务,使义利有机统一,才能够使社会公平与公正得以维护。同样,放大到国际范畴,一个和谐、美好,能够健康、持续发展的世界,也一定是正义占据上风的世界。

四、和谐:中国传统国家治理的准绳

《道德经》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谐文化的目标,正是以万事万物、万民共生、共和共荣,以阴阳平衡、多元互补共进为运行机制,以众生平等、齐同万物、和平自由发展为价值观念的人类知识与规则体系,多元对应、和而不同、众生平等、顺应自然、协商共和。

和谐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基本理念与重要价值,是中华文化的时代精神与生命智慧,也是当代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一)和谐是宇宙观

天地万物从哪里来的?西方哲学家从古希腊柏拉图到近代费尔巴哈,都认为由一个形而上本体派生出来的。中国智者也认为“和实生物”。和何以生物?多元(五行)差异事物冲突融合而和谐成万物。《周易》说:“天地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天地男女是阴阳两极,多样冲突,通过融合、和谐而化生万物,各种差异、矛盾事物共同发育而不相互戕害,从而形成海纳百川的多元性、包容性的中华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与西方由唯一形而上本体或造物主创生万物的思维方式所造成的排他性、独占性大相径庭。

(二)和谐是人生观

人观照自我生命价值,为实现人生价值不断构成与自然、社会、人际互动的关系。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即人活着为什么?为酒色财气,还是为人民、国家、民族。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此处的价值就在于“天地之性,人为贵”。之所以“贵”,是因为人“禀阴阳之和,抱五行之秀”。

(三)和谐是发展观

孔子说“己欲达而达人”,自己发达也要使他人发达。《中庸》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达共赢是天下普遍通达的道路。在全球化信息革命时代,国际社会已成为像“太极图”一样,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唯有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人类才能共同绘出文明、幸福、美好、璀璨的图画。

(四)和谐是心灵观

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人为贪欲心的财、色、权所迷而不自觉,而导致扭曲人性,导致心灵的宁静平衡被破坏。《中庸》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七情六欲的抒发,都要符合一定节制,否则“过犹不及”,这便是中和、中庸。唯有做到“知足知止知觉”的“三知”,才能积善集义而养心,中和中庸求放心,才能营造我们民族共有的美好精神家园。

(五)和谐是道德观

协调人与自然、社会、人际、心灵、文明之间关系, 其宗旨和价值目标是和谐,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要的道德观。孔子讲“泛爱众”,墨子讲“兼相爱”“仁民爱物”,才能实现“天下为公”的公平正义。唯有守望“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追求、和忠恕人心的大爱,才能使人类生生不息。“仇必和而解”,才不会发生人类相互杀灭的惨剧。以“和爱公正”化解人们的痛苦、烦恼、焦虑和冷漠,以“和爱公正”救赎人类的谬误和罪过。

(六)和谐是国际观

“协和万邦”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指导自身行为,和化解国家、民族、种族、宗教之间冲突的原则;以“和而不同”原则与世界各国、民族、地区、联盟、宗教和平共处;以“亲、诚、惠、容”,深化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以“和衷共济”原则与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包容互助、互利共赢、互信安全、合作发展。

可以说,“和而不同”在当今依然是最为科学、最为先进的国际社会治理准则。

五、大同:中国传统国家治理的终极目标

“和而不同”最终是为了达到“天下大同”。前者是一种不同主体的相处原则和方法,后者则是一种人类所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境界。

《尚书》最早提到了“大同”一词,用来描述君王、卿士、庶民和天地鬼神同心同德的状态。“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千百年来,“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梦想始终是人类心中长明的灯火。从古至今,大同世界一直是中国人关于理想社会的梦想,并不断地被注入新的内容和精神。

从近代到现代的政治实践和思想探索中,大同思想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成为接纳西方及人类先进思想的传统资源,另一方面成为批判和超越传统专制政治、社会和伦理的思想武器。[35]在大同观念之下,“仁”的价值就更可能超越单纯家族本位的“亲亲”维度,转向对“天地万物一体”的强调;历史上儒家对君权的维护,也更可以转变为当代社会对民权的重视。相较于其他传统观念,“大同”思想可以更好地接纳“自由、民主、平等、公平、正义”等现代价值,“赋旧邦予新命”,助力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大同”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社会政治与道德理想

《礼记·礼运》篇所集中阐述的大同社会政治理想,大致可分为制度和民风两个层面。在制度方面,是“天下为公”的公有制,包括权力和财产的公有。这区别于“朕即国家”的私天下。实行的是以德行为评判标准的禅让制,所以是“选贤与能”。“贤者在位,能者在职”,推举贤能之士掌握国家公共权力,以此来获得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长久性,而非长官意志或任人唯亲。《尚书·泰誓》把这种重视民意,无偏无私的“公天下”高度概括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儒家的民本思想可谓发展了这个传统。在这个公有制之下,人们各得其所,社会中“鳏寡孤独”的弱势群体不被社会随意抛弃而得到给养和关怀。而在民风方面或社会风气方面“讲信修睦”,人际关系和谐融洽、诚信友善,欺罔争夺之心息,而互敬互爱之意起。“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爱人如己,把别人的亲人看作自己的亲人。人们相互之间无防范之心,各尽其力并自觉于自己的使命,尽职尽责,而不自私自利。爱物惜物,不随意丢弃浪费。这就是大同社会的愿景,既是对“三代之治”的追忆,也是对未来社会的期许。

(二)“大同”是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价值理念

“大同”不仅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更是一种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价值信念。这个价值信念使“大同”不仅是对一定政治制度层面的构想,而且是看待社会、看待世界的态度。“大同”是囊括了区别之上的同一,也即“和而不同”;是对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之间各自具有的独特性的理解与认同;是打破了分别和界限,消弭了仇视和敌对之后的相互支撑和彼此参照。

这种承认差异性的“大同”,可做两方面理解:一是在日常社会层面,我们无法要求所有的人都成为同样的人,所以我们要尊重彼此的不同和差异。既然是生活在同一社会中,就要求我们达成最低限度的共识和目标,在互通有无的基础上完成各自的期许,从而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二是在国际社会层面,各民族和各个国家之间对彼此文明和政治制度互相尊敬和理解。孙中山先生继承了孟子的“王霸之辩”的古训,以此来解释大同世界区别于以往强权政治的理想信念,他认为“王道政治”的终极目标并不是要以自己的实力去侵略或欺凌后起之国,而是自己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幸福。秉持平等相待的国际关系,在学习西方的物质文明时,以中国固有的仁义道德来统和世界,以正义公理来感化人,而不是像西方强国一样用霸道强权来压迫人。

(三)“大同”思想是追求安身立命、传承文明、万世太平的民族精神

宋代张载的《西铭》有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其中蕴含的核心思想正是“大同”理念,是一种士人理想与终极关怀的体现。“大同”思想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早已化为民族信仰。人们对“三代之治”的向往超越了其所包含的现实内容,而深入了价值信仰的层面。让人与天地合德,让生民“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衣食无忧,道德高尚,即能安身立命;让文化、文明得以传承,可以“为往圣继绝学”;让社会和谐,世界和平,从而“为万世开太平”,这种价值追求与理想信念已融化在民族精神的血液里,鼓励人们为理想而矢志奋斗。

追求大同的理想支撑中华民族作为古老文明延续至今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所以“大同”理想作为终极目的,作为中华民族对未来的美好企盼,滋养孕育着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民族精神,凝聚着民族的共识和价值认同,贯穿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