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理“僵尸企业”的思路(1 / 1)

清理“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是一项需要综合施策的复杂的工作。政府除了要进一步提升对兼并重组在新一轮结构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外,还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要周密与设计,提出切实可行、有效有序、市场与政府结合的治理方案。由于目前“僵尸企业”多为重化行业的国有企业,处理“僵尸企业”在短期内会带来银行坏账与职工下岗等一系列问题,给经济带来一定冲击,应制订明确的治理目标和计划;研究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与配套政策。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建立动力机制,这三件事,一个也不能少。

二是对症下药,用行政力量解决行政力量导致的问题是一剂对症的良药。政府也要切实履行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等基本职责。对于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应以利益调控为主,用好税收与价格两类经济杠杆,通过动态优化税收体系,走减税与加税“对冲”、税收和价格互动的路子,合理有效淘汰落后产能与“僵尸企业”。

三是对“僵尸企业”定位要准,形成差异化处置的甄别机制。去“僵尸企业”首先要明确哪些产能过剩最严重,这必须以完善的注册制度和产能监测体系为基础。要按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应重点排查涉及产能过剩、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高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户籍和资金移居国(境)外的企业。全面摸底本地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的“四欠”企业风险状况,形成困难企业分类名单。对确无帮扶价值的企业,要及时下决心通过破产清算等法律手段进行处置,盘活土地、设施等存量资产。要重视发挥债权人的作用,通过市场手段,合理评估企业是否存在帮扶价值。

四是抓住重点,分类化解,不搞“一刀切”,正确实施“四个一批”。“僵尸企业”情况千差万别,要针对不同的“僵尸企业”梳理出各自的主要问题,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资委表态,处置“僵尸企业”将坚持分类处置,积极地推动兼并重组一批,强化管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技术改造提升一批,一是加强管理提升一批,拓展营利空间;二是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一批,推动产业的转型来使得它能够走入正常的发展轨道;三是通过兼并重组一批,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重组、协同,形成新的活力;四是对于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关闭退出。

五是按照中央引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处置。企业主体地位要确立,不能搞成政府简单的协调、扶持、捂盖子。应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将处置“僵尸企业”与引导地方产业升级结合起来,防止风险递延,以优胜劣汰引导经济健康发展。

六是鼓励“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避免激进手段制造人为的社会冲突。在破产清算社会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兼并重组能减少产能存量和调整结构,通过兼并手段重新调整企业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重复投资的设备,从而达到部分企业或产能退出目的;能控制增量,从行业长期发展看,提高行业集中度有利于市场的有序竞争,减少重复建设和抑制新增能源。美国钢铁业历史上经历过两次重大兼并重组,日本、韩国等国都经历过相似过程,目前美日韩钢铁行业前四大巨头的集中度在60%以上,而中国只有不到30%。《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研究报告》建议,“十三五”末中国应该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将煤矿企业数量由2015年的6390家压缩到3000家以内。这意味着一多半的煤炭企业将退出市场。煤矿退出机制等一系列政策的即将出台,无疑会使得整个行业迎来新一轮兼并重组热潮。目前我国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还有7000多处,需要加快推进小煤矿关闭淘汰和兼并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对中小型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壮大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办矿标准,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七是最好的办法是推进“腾笼换鸟”,企业进入新的产业领域,实现转型升级。随着技术发展和竞争加剧,企业具有对产能进行更新换代、提高生产率的动机。过快过多地淘汰落后产能,会对企业生产能力造成较大冲击,若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即原有的员工、企业不要大动。当然,这是最理想的,也是最难的。

八是依法破产,完善破产清算制度,是消化“僵尸企业”的重要途径。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通过企业自行注销、进入破产程序以及资本退出机制等市场化退出机制。需要进一步丰富企业登记、注销、终止或者破产以及资本退出的渠道、降低成本、简化程序。便捷顺畅的市场退出机制有助于市场主体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自我调整,使过剩的资金和设备等资源撤出产能过剩领域,实现资源配置优化。

九是把淘汰落后产能与增加新产能捆绑,实现产能存量的升级。可以采用废弃两台旧设备允许添置一台新设备的原则。我国在2014年7月也推出了产能置换方案,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即新建项目应同时淘汰等于或大于该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产能过剩严重区采用淘汰项目为新(改、扩)建项目的1.25倍以上的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十是结合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直接把不良资产切走。冲销坏账在实际操作中流程复杂,需要时间,最直接的方式还是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解决问题。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政府仿照RTC(美国资产重组托管公司)的经验成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理四大国有行的不良资产,并实行将债权转换为股权。四大资产公司在1999年和2003—2005年两次大规模剥离政策性债务和不良贷款,共剥离债务2.58万亿元,给银行甩了包袱,促进贷款意愿逐步回升。

十一是建立一个高效的退市机制,使股市形成“大进大出”的市场格局。如果不恢复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就会误导投资者,怂恿投机赌博,扭曲股价信号,污染A股市场,并使股市丧失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所以一方面,我们要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改革,使“僵尸企业”失去壳资源的价值。另一方面,退市制度应该建立健全。而A股市场唯有经过“优胜劣汰”的洗礼之后,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才能有所改观。价值投资的理念才能得到彰显。

十二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重组,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其中通过试点员工持股,还可以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要鼓励那些有实力的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增发、借壳上市等手段实现对差企业的并购重组。

十三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搭建产权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的减量重组。发挥资本市场在资产价格公正评估、兼并收购、化解产能过剩、消灭“僵尸企业”中的积极作用和内在功能。提供国有资产进退通道、便于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实现价格发现。此外,一个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还可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与暗箱操作等问题。

十四是妥善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加大冲销坏账的力度和速度,减少金融风险的掣肘。“僵尸企业”的市场化重组,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坏账。一是过剩企业过于依赖银行的间接融资,二是银行的资产也大部分集中于传统产业,其中很多是产能过剩行业。只有妥善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才能放心大胆地消化“僵尸企业”。中国在90年代去产能时期也有过成功的经验。冲销坏账相当于切掉癌细胞,从头再来。冲销需要充足的拨备,现在银行的整体拨备水平虽然有所下降,但还有200%左右的水平,有相当的空间。1997年至2000年间,四大国有商业依法共冲销1700亿元呆账与坏账。当时的做法是对破产的企业坏账尽快冲销,对于和优良企业兼并的企业未付利息部分可作为坏账冲销,为企业的再生创造条件。

十五是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补偿,缓解人员下岗分流困境。消灭“僵尸企业”带来的最大风险是失业风险与金融风险。中央政府将通过设立“僵尸企业”清退奖补资金来帮助受化解过剩产能影响的工人。这一资金要足够帮助预计将下岗的工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困境。人员的下岗分流,则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携手加以解决,鼓励企业的去产能行为。

十六是社会政策要托底,社会保险改革要跟上,切实守住民生底线。要从资金、物资等方面有充分准备,维持职工在失业期间的日常生活,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七是政府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向去产能企业提供补偿。通过成立专项基金、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适度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直接收购或间接补偿可能是一个有效方法。可以直接收购落后产能并报废,也可以政府提供间接的去产能补偿,通过融资支持、财政补助、税收优惠、折旧制度,允许企业把一部分利润作为固定资产折旧摊入成本以降低税收负担。

十八是通过加大对“僵尸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培养,促使下岗潮变为转岗潮。一是培训失业人员从事新兴行业的技能,使其能顺利实现在其他行业的再就业,二是强化失业人员或在职人员所在行业的工作技能和获得新技能。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增长空间,今后将是吸纳就业的主要“蓄水池”。劳动技能培训的方向也主要应该靠向这些方面,以适应结构调整和服务业革命时代的到来。

十九是要改革官员评价机制,明确去产能目标,加大在化解产能过剩的考核权重。地方政府对处置“僵尸企业”不积极有两个原因:第一,会拖累GDP,影响官员的政绩考核。第二,会冲击就业,影响社会稳定。第三,会减少税收,影响地方财力。这导致地方政府有充分动力去补贴“僵尸企业”。地方政府是消化“僵尸企业”最终的执行者,所以要想成功必须充分激发地方政府的动力。第一,推动官员考核机制从GDP导向到效率导向,弱化对GDP的考核,把重点行业去产能的目标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实量化指标。第二,将过去用来补贴“僵尸企业”的资金节省出来,用来收购过剩设备报废、补贴下岗职工安置等。第三,加大中央对产能重灾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对冲去产能带来的税收下滑。改革和完善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评价考核制度,防止简单地用GDP、财政收入增长等考核指标评价官员政绩。以考核“指挥棒”改变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目标排序结构,约束其经济行为。

二十是奖罚到位,抓住典型,发挥杀一儆百、引导市场的预期。当中央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时,因为地方政府有土地财政、手里有一部分钱,所以拿着钱去支持进行改造、维持、疏解,通过银行贷款的斩息等等,培植了不少该死没死的“僵尸企业”。很多“僵尸企业”不愿意退出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最后政府一定会刚兑兜底。20世纪90年代韩国去产能时期,金大中总统拿韩国第二大财阀大宇集团开刀,极大地扭转了市场预期。能不能用反腐败的方法,抓一下反僵尸,可以选择一二例进行突破。

二十一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把解决“僵尸国企”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国企改革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最终成效要体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显然,国企中的“僵尸企业”无力实现这样的目标,应该丢掉这些包袱。在这一轮改革中,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能否按照市场化的方式退出,能否依法破产,或清算,或重整,不再由政府托底、埋单,关乎国企改革的成败。无论是热议多时的国企改革,还是中央刚刚布局的供给侧改革,都应该把解决“僵尸国企”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可以说,这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二十二是坚持“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方式,更好发挥政府这只手的作用。有一种误解是,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搞新的“计划经济”。恰恰相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矫正以前过多依靠行政配置资源带来的要素配置扭曲。调整产业结构是负责宏观调控的政府的天然职责。如果问题是由政府行政干预造成的,那么解决也要靠行政手段。单纯利用市场化解决“僵尸企业”的观点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国家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特殊性,有“计划”在里面。政府需要给退出的企业提供帮助,要从安置保障金的角度支持企业的退出和人员安置。因为那些都是老的国有企业,资源枯竭,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二十三是完善企业注册检验制度,建立去产能考核监测体系。去产能完成得怎么样,得建立标准体系,把握产能利用动向和降低产能过剩的风险。政府在统计和搜集行业产能利用率、供求关系等统计数据时具有优势。而对设备和产能情况的掌握以及有效及时的信息发布,能引导企业进行科学理性的生产决策以及指导政府针对产能情况制定合理的调控政策。

目前,去产能还没有铺开,仍然存在糊涂认识,甚至出现种种畏怕情绪。其实,改革都是逼出来的。当不改革的风险大于改革风险的时候,改革就是必然的选择。实质还是紧迫感不够,没有被逼到墙角。上世纪末的改革中,各项风险要比现在大,各项条件要比现在差,但是中央有了明确要求,任务还是如期完成了,尽管还存在不少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吸取历史经验,定下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建立动力机制。问题越拖越大,应该下定决心,斩断一些人的幻想。如果早下决心,还能掌握主动权,留一点干预和回旋的空间。比如说,现在外汇储备还有3.3万亿,中美还有正利差,所以央行还能大胆地尝试汇率改革,但如果等外汇储备中美利差倒挂,很多事情就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在产能这个问题上,逻辑也是一样,越早“破”,越有主动权。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一个窗口期,但窗口期不是无休止的,问题不会等我们,机遇更不会等我们。今天不以“壮士断腕”的改革促发展,明天就可能面临更大的痛苦。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不得不闯过的关,这项改革拖不得、等不起,必须加快步伐、加紧推进,避免“病情”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