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筑起防洪大堤(1 / 1)

为了最大限度地从制度和机制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质量和风险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制定了《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指南》,作为四项会计准则中的第4项准则——质量控制准则的具体细化,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中推广。

银广夏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全社会各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怀疑,而这份《指南》,正是为了控制和防范业务风险和信誉风险,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推出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标准部专家李晓慧的介绍,指南共分为4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业务承接阶段,规定了所接客户的风险等级评价和管理,用列举法列举出不能承接的业务。

第二部分是计划阶段,这是控制风险、提高质量的关键点,要求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内控状况。

第三部分是审计师阶段,这是业务开展的具体过程。采取制定项目合伙人负责制的办法,把风险和责任落实到人。通过事务所合伙人和项目合伙人的两人签字,对风险层层把关。除此以外,还要实施多级复合,建立注册会计师签名制度、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例会制度等等,将风险控制在最低幅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质量。

第四部分是报告阶段,要求对财务报告进行“冷处理”,确保报告“出门”前的最后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