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这个位置不好坐(1 / 1)

独立董事虽然不领取公司报酬,但是既然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负其责。如果独立董事不具备基本的素质要求、或者在这个位置上只是企图“得过且过”,那么这个位置同样不好坐。

中国证监会在对某上市企业进行惩处的时候,同样也对独立董事开出了惩戒:不仅被罚10万元,而且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这在我国证券市场开了一个先河,这个头开得好!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既然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成员,那么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否则就应当要罚。虽然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会使得我国独立董事的尴尬处境被凸显放大:一方面,有些独立董事只是一种“摆设”,另一方面,又因为仅仅是“摆设”而遭到市场的谴责。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有人为此打抱不平:因为当时上市企业聘请他们为社会董事的目的,并不是真正要他们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发挥多大的作用,而是为了对企业的总体发展方向提提建议。而且,他们本人也是抱着这样的愿望才应邀担任这一职务的。

独立董事在工作过程中,对上市企业提出建议的依据,也只能是董事会提供的、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报表摘要及其它信息。这些独立董事,本人根本不可能去了解企业内部的真实状况和财务情况,对上市企业虚假上市和上市以后虚假信息的披露,也可能一无所知。

也许以上这些都是事实,但是这就牵涉到了独立董事制度的本身的资质问题。

例如,根据《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要求,能够担任独立董事的,一般都是经济、会计、法律、证券方面的专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但是事实上不可否认的是,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相当的企业和商业阅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这个岗位上对企业作出有价值的商业判断。遗憾的是,目前我国这种复合型人才并不太多,与1100多家上市公司的需求相比,独立董事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这也是中国证监会要举办独立董事培训班的目的所在。独立董事的个人素质局限,必然会制约独立董事功能的发挥。

除了这个因素以外,在涉及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和治理理念的时候,还必须考虑到每一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上市企业一味地追求“名人效应”,甚至让一个人担任多家企业的独立董事,那么就必然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局面,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就会大打折扣,同样会影响到董事功能的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什么企业要设立独立董事?就是因为这家企业具有相应的社会性,需要有游离于企业内部的、能够代表全体股东的人员,参与经营管理。要做到这一点,独立董事就不应该受到董事会的羁绊,不应该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但是,现在的独立董事在这一点上做不到。大多数独立董事是由董事会提名的、并且在企业里领取高薪,这样的独立董事其独立性和监督作用必然会受到怀疑。

在金融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担任企业独立董事的人员,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都较高,他们不屑受制于某一个利益集团从而丧失“独立性”,坏了自己的名节。

所以,要从根本上治理会计报表的虚假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除了要大力培养独立董事后备军以外,还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相关的运行机制。

例如,改变独立董事的提名审查程序、通过其它渠道支付独立董事的报酬、完善对独立董事的监督考核办法、建立个人信誉体系、建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评价体系等等,从而从多方面来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