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口雌黄,终因吹牛上了税(1 / 1)

会计报表不能弄虚作假,统计报表也是如此。都说“吹牛不交税”,可是在会计报表上弄虚作假,是要受到惩罚的。

2001年10月初,浙江省温州市的114家单位,由于在统计报表上弄虚作假而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款总额60万元。

2001年5~9月,温州市统计局会同市监察、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在受检查的近500家单位中,发现有114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统计违法现象。

例如,一些单位经常迟报、拒报统计报表;个别县、乡镇政府好大喜功,拔高数据或者捏造数据,以计划指导数、预测目标指导数作为实际数上报;而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出于逃避税负的目的,不如实报送产值、收入、工资总额等统计指标,千方百计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对这114起统计违法案件,温州市有关部门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分别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处以罚款等处罚,其中一家还被追究了法律责任。

为了花大力气挤掉“国家数据”中的“地方水分”,国家统计局已经启动了重要改革,正式运行“5000家大型企业联网直报制度”。所有涉及到的企业,其填写的报表都将是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地方政府,一份同时直报国家统计局。这样,地方虚报数字便失去了意义。

而在此以前,企业的报表是只报到地方政府部门,由地方汇总以后再报给国家统计局。这样,就为各级地方政府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顺便夹带“注水数字”,提供了极大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