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奸,事务所成了造假高参(1 / 1)

作为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被人们尊称为“经济警察”。然而遗憾的是,这些经济警察和上市企业“警匪一家”,在联合造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任务是,对上市企业的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进行常年会计查账验证工作;为企业证券发行上市出具审计报告;为上市企业出具中期或者年度审计报告等。一些不法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中所从事的造假行为,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销售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种造假手段:

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将产品销售给他们呢?最大的好处就是,这样做不需要合并报表,因而也不需要以对外的销售作为最终的销售实现。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销售收入增加了,应收账款增加了,当然利润也增加了。没有实现对外销售,却能够合法地实现销售,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这种制造利润的手段很难持续下去,因为应收账款的潜在坏账损失风险较大。

灵活地给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安排订单

一般的上市企业,都会同时拥有几家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的控股程度各不相同。如果这些子公司经营都是同一类业务,那么,上市企业就可以在它们之间灵活分配订单,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如果上市公司想增加利润,可以将订单全部或者大部分交给由本部工厂或者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产,降低少数股东损益;反之亦然。而且这样做,也可以给上市公司规避税收。

溢价采购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及劳务,形成固定资产

上市企业如果要采购控股子公司的产品,用于自己的再销售,那么其溢价就需要进行合并抵消,这样就对合并报表的盈利没有贡献。但是,如果上市企业溢价采购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及劳务,一旦形成固定资产,那么,一方面这种交易不需要披露,另一方面又可以帮助子公司实现销售,一举两得。

上市企业的固定资产虽然定价过高,但是其折旧可以分年提取,而子公司的收益却可以马上确认为当期合并报表利润。两者相比,“利润”仍然是增加的。

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

有的上市企业,它们并不是销售的单一产品,而是从实施、安装、服务一条龙,销售过程时间跨度漫长,因而其收入需要在不同的时间进行分配。而且,越是在这样的企业,需要跨年度分配利润的情形越是多。这就为企业调整利润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一般来说,企业应当根据销售的不同阶段,来划分收入的实现比率。这个比率,对当期盈利的结果影响很大,这里面就有孔子可钻。

在成本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种造假手段:

不同成本费用项目之间的分类变化

成本和费用是会计核算的重点,各类财务会计制度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并不是说就没有一点“活学活用”的余地了。

例如销售折扣,有的上市企业把它列为一个项目,而有的上市企业把它归入销售费用,作为给分销商或者零售商的销售佣金。这样的归类变化,就会直接导致费用比率的非经常性波动。

此外,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之间,也有一些归类上的差异。

例如,对销售办事处的租金及折旧支出,有的上市企业把它归入管理费用,有的把它归入销售费用。如果上市企业的归类发生变化,则费用比率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只要通过精确计算,就可以在其中“捣浆糊”。

广告费用与商标使用费变通

上市企业一般都拥有自有品牌,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如果将广告费用看作是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或者将广告费用支出看作是资本性支出分期摊销,这样的政策变化,对广告费用支出较大的企业来说影响很大。

如果上市企业使用的是控股股东的品牌,那么就必须向控股股东支付当期广告费用,这样,上市企业就必须按照该品牌产品的销售额,提取一定比率,支付给控股股东,作为商标使用费;也可能是在上市企业支付了商标使用费以后,继续支付当期广告费用。这样两种情况,对上市企业的利润影响是不同的。

利息费用资本化

上市企业与控股股东之间,以及与非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着大量的资金往来。由于上市企业能够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所以资金较为充裕。这样,就导致了控股股东大量占用上市企业资金的现象。对于这大笔占用的资金,有的收取资金占用费,当然比率有大有小,有的则根本不收取任何资金占用费。收取不收取资金占用费,收取多少,对上市企业的利润影响很大。反过来,上市企业也可能根据自己的利润目标,来反过来确定是否收取资金占用费用、收取多少。

在税收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种造假手段:

灵活应用所得税返还款的确认方式

一部分上市企业执行的是地方财政返还18%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返还的所得税款,有的上市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方式来加以确认,有的上市企业则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方式来加以确认。这两种不同的方式,会导致于这笔实际收到的所得税的返还款,怎样确认收入的问题。

灵活采用和变更这两种确认方式,就会导致这笔所得税款项在不同的年度来回流动,从而调节利润。

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规避增值税

有些上市企业实行的是垂直一体化的方式。如果这些企业的上游环节可以免交增值税,而且其免交的增值税额仍然可以作为下游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上市企业就可以通过提高上游环节的内部转移价格,相应地提高进项税额,从而达到规避增值税的目的。不但如此,对于免交增值税的企业,其被抵扣的进项税额将直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在资产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种造假手段:

资产溢价转让,提高当期收益

资产转让是上市企业提高当期收益的最便捷的手段,所以也是会计报表弄虚作假中最常见的方式。特别是对于控股股东实力雄厚的上市企业来说,控股方对其支持的主要手段,便是溢价收购上市企业的不良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存货、投资以及固定资产等。那怕是一钱不值的东西,在大股东的眼里,就很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从而“价值连城”。由于挥舞着这根魔棒,它要你盈利就“盈利”,要你“盈利”多少就多少。人为调节利润,可见一斑。

以不良实物资产对外投资

既然是不良资产,那么有谁要呢?有,那就是他的“老爸”控股股东。旁人是绝对不敢要的。当然,为了遮人耳目,也要讲究方法才是。

通常的技巧是,上市企业拿出自己的不良实物资产,然后与控股股东一起成立合资公司。这样的暗渡陈仓,就可以达到降低上市企业不良资产所带来的损失。

调节股权投资比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市企业对于持有股权比率20%以下的子公司,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持有股权比率20%以上的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这个规定,给上市企业带来了可乘之机。因为,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的收益,必须在分红时才能体现为母公司的收益,同样,子公司的亏损也不会反映在当期的母公司报表中。采用收益法核算的子公司的收益,一般在当期按母公司持有的股权比率,确认为当期的损益。

因此,对于连年亏损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只要将其股权减持至19%(<20%),就可以暂时隐藏该项亏损;而对于盈利状况较好的子公司,如果股权比率在20%以下,上市公司一般会寻求提高股权比率至20%以上,这样就万事大吉了。

自我调节折旧和摊销年限

有些上市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很大。这样,通过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比率,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调节利润。

与此相仿的是,上市企业在收购股权过程中,会形成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或者贷方余额。对于借方余额,一般是溢价收购所形成的,会计准则要求在10年内摊销完。而对于贷方余额,一般是折价收购所形成的,要求在10年以上期间内摊销完。这样,在确定摊销年限方面,上市公司就拥有了一定的调节余地。

控制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

一般来说,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存货跌价损失准备)、长短期投资(长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另外,固定资产也有望要求提取减值准备。

以上各项准备的提取,在实施当年,因为允许追溯调整从而可以给上市企业这样一个机会、将各类损失在以前各年度加以体现,因而只会影响到当期股东权益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而对当期利润没有太大的影响。

此外,在准备提取和冲回方面,上市公司也有很大的自我调节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