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侦探小说的名义来谈国民党起码的人权与法律。
人们不但没有表达的权利,生命也毫无保障。
这篇反讽杂文与上两篇在风格上完全一样,看似探讨侦探小说的特点,实则辛辣讽刺国民党随便抓人的黑暗现实。但或许这也可算做萧乾杂文的一个弱点,即如不由作者点破题意,连内行都难免上当。田汉上了《中国舞台的歧途》的当,美国研究中国现代小说史的汉学家金介甫又上了这篇杂文的当。他在80年代读完此文,曾郑重其事地给萧乾写了封长信,说明民国初年以来,侦探小说在中国其实一直很风行。他并没弄明白萧乾是在假借。这当然也就是萧乾杂文没有鲁迅杂文那样横眉冷对的战斗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篇杂文实际上还是转着弯在谈民主与法治的问题。萧乾说,中国尽管有福尔摩斯,可侦探小说在中国并不走运。正如集中营是法西斯的产物,侦探小说也是只在民主国家才风行。侦探小说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社会环境。一个没有人权保障的社会,怎么会时兴侦探小说呢?侦探再有心计也是白费。中国用不着侦探,也不会有侦探案,因为官府享有随意抓人的便利:抓进去,不必像七巧图那么七拼八凑地去论证。只须一顿酷刑,要什么就有什么了。有这么直截了当的审案办法不用,而偏去雇个福尔摩斯出入四马路的漆黑弄堂;抓到人后,犯人嘴硬不承认,还要用飞机四处去接证人,无怪读者认为全是矫柔造作,缺乏真实性了!
萧乾意在说明,中国向来没有民主的传统,故一时难以建立起真正的民主制度。所以,中国才会经常有那种不管三七二十一,见嫌疑犯就抓的情形,以至遇到所谓政治重案,蒙冤受屈,被抓进大狱备受折磨者成百上千。等到昭雪出狱,还要感激涕零地向官府深打一躬。中国该是结束这种奇怪传统,引进侦探也即是法治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