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昙》(1 / 1)

这篇小说写得很粗糙,但不管有多拙劣,它总代表一个初学写作者一种有意识的努力。

写短篇时,我有个矛盾:回忆早年生活,文字还能带点感情。试写大题材,往往就显得干巴乏力了。

《昙》是以“五卅”反帝运动为背景,写一个工读生启昌的困难处境和觉醒。“五卅”惨案发生时,萧乾正在崇实为洋人做工。他说题目本身与故事无关,它只代表自己的一点愤慨。那是全国民气激昂的日子。他清楚记得当时空着小肚囊,天还擦着黑,就跑到东四牌楼,站在石墩上喊,如果你感冒了,别吃仁丹,吃万应锭。那时他身材矮,口吃,衣裳上尽是窟窿,但大人们并不轻视他。他亲眼见一个洋人家的厨子,在听了他的宣传后,毅然辞工。他见一个五岁孩子撕着电杆上的标语玩,他一巴掌把那天真无邪的孩子打个昏。就这样鲁莽的事,路人不但不责怪,还反过来袒护他。

这篇小说是1935年萧乾正写毕业论文《书评研究》时赶写的,虽很粗糙,但不管写得多拙劣,总代表一个初学写作者当时一种有意识的努力。它和《皈依》一样,都是用自己的生活遭际向宗教挑战。启昌对洋校长由厌恶到反抗,一定是建立在萧乾自己对崇实校长威廉·格列斯丁憎恶的基础上。与《皈依》不同的是,这一次在精神上战胜洋教士的只是个孩子。萧乾也许想通过他,来表达自己对民族主义充满了信心。可他忽略了一点,即狭隘的民族主义与伟大的心地是格格不入的。伟大的作家绝不能只是个民族主义者,他应具有超阶级的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情怀。任何一部文学史中,大凡公式化的作品,漫画式的人物,都没有长久的艺术生命力,充其量是适度充当了当时社会、政治的需要。《昙》恰是这样的小说,通过赋予人物倔强的民族主义性格和高尚的爱国精神,把在中国进行文化侵略的洋教徒的伪善面纱剥开,露出一副侵略者狰狞的嘴脸。里边灌注了萧乾太多的个人恩怨,但这种纯揭露性的文学作品,正是那个时代所必需的。

尽管萧乾用崇实作背景,《昙》并非自传体小说。他妈妈从没给洋人佣过工,惨案发生后,崇实的洋人害怕又闹义和团,早躲到北戴河去了。在参加游行上,他也没像启昌那样遇到困难。地毯房停了工。他还帮助糊旗子,写标语。但他所看到的原旨教徒们有悖基督教义的言行,以及靠枪炮侵入中国的外国军队正是来自标榜博爱的基督国家这样的事实,同启昌毫无二致,并由此改变了对基督教的看法。他对基督教也曾有过一阵愚盲的满足,如同一个握有银行折子的储户,时刻以生命有了寄托**着。他渐渐明白,自鸦片战争以来,在中华民族血脉里流淌的是贫穷、愚昧、屈辱、落后,中国的百姓挣扎在苦难的炼狱中。他看不到上帝的公平何在,基督的仁爱何在。

小说一开始,萧乾运用对比手法活生生烘托出一位苦命的少年启昌。天还没亮,他就把约翰牧师家的客厅擦完,喘着气,疲惫地四下环顾。客厅的陈设精美华贵,新擦的地板像镀了层水银,留声机上还放着几本红边的《颂主诗歌》。太阳升起来了,在晨光的笼罩下,这一切更显得明媚清新。工役修剪着碧绿的草坪,牧师的四姑娘坐在秋千上,为怀里的囡囡哼起安眠曲。多么动人的一幅田园画,和谐、恬静。可在光亮地板上还晃着一个裹在破旧蓝大褂里苦命小身影。启昌看着眼前的一切,咬着贫血的嘴唇,油然生出一股莫名的嫉恨。

牧师不是天天在朝会上讲上帝公平吗?等会露斯姑娘在春光里唱够了歌,抱着囡囡跑进房里,闪亮的地板马上又会有灰尘泥渍。不还得他屈下腰去擦吗?这时,牧师该在楼上用起牛油、羊奶的早餐了。而他那年奔五十的爹,却得在车水马龙的街心站岗。萧乾对启昌的这种心理描写,正道出了他自己当工读生时的真实感受。当时,他每次去做礼拜,都要穿过崇实的大院子。他管那院子叫绿洲。绿洲的一条甬道分出几个岔道,通往一幢幢精致的双层住宅楼。每幢都由矮篱围起,旁边还有小花园。他经常看见中国保姆照看着几个娇贵的洋囡囡在**秋千或堆沙子玩。不远处传来钢琴或小提琴的演奏声。厨房里还常飘出煮可可、咖啡或烤肉的扑鼻香味。

萧乾几乎每个星期都要穿过绿洲一次,而每次总会从心底冒出跟启昌一样的质疑:倘若真有上帝,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何以白皮肤的过一种生活,黄皮肤的就得过另一种生活?一双儿童天真的眼睛,目睹了对比强烈的现实生活;一颗幼小的心灵,怀疑起上帝的不公。

启昌能在洋学堂半工半读,接受免费教育,是妈妈费了老大的唇舌向牧师苦苦求来的。听说学校要罢课,她叮嘱儿子不许加入,不许惹事。苦命的人只能忍,老天爷自有眼睛。启昌愤愤地说,老天爷,哼!凭什么。他没说完,为不误功课,他赶快拿着擦布进了牧师的书房。

出乎启昌的意外,约翰牧师今天特别和蔼,微笑着问过“早安”,还询问起学校的事情。他只说不知道。牧师竟忘了黄种人天生的污浊,把臂环在他肩上,嘱他做一只驯良的小山羊。启昌从这过分的宠爱里,倒真切体味出同学称他“洋孙子”的侮辱。他挺起小胸脯,说只想养活自己的妈。他一直巴望学业完成,挣了钱,把妈接回家。这种心情与《落日》中的那个“孩子”,也即是萧乾,是完全一样的。

牧师碰了软钉子,改用逼问的口气说,你得乖乖念书,别管国家的事。上次你去开会,我就十分难过。我为你祈祷,求上帝引你走正路。不念书,只顾绕街喊的年轻人都是傻子。不要学他们。约翰牧师把教义视为奴役人们精神的工具。上帝之爱是无条件的,要降福于人类。可他约翰牧师的慈悲却是有条件的,如果启昌不驯服于他,即使虔诚地信奉基督教,他也不会把他视为上帝的子民。萧乾是在用约翰牧师这个具体的人物形象来说明,基督徒的所作所为往往是与基督的教理本身背道而驰的。

保罗·沃格在《传教士、中国人和外交官》一书中曾说:“中国人民深恶痛绝帝国主义者因妄自尊大而产生的对他们的不信任,无论是表现在外交官的自吹自擂中,还是在教士们虚情假意的关心里。西方基督徒很少注意到自己的妄自尊大,因为这种妄自尊大是淹没在保持基督教信仰纯洁性的论证里面。”

萧乾是有意识地把约翰牧师塑造成一个“妄自尊大”的帝国主义者,一方面让他强迫启昌不要参加反对帝国主义的游行,另一方面,又让启昌承受一种内心的折磨,即教会学校的学生总被要求去参加游行,以证明他们是爱国的中国人,而不是洋人的走狗。

“五卅”惨案发生后,北京的学生成立了沪案后援会,萧乾是其中的一员。大部分的学校都举行了游行示威,抗议英帝国主义的暴行。只有少数的教会学校还在上课。启昌工读的洋学堂就是一所,不过,这里的学生也都集中到了操场,酝酿游行。看到自己教训过、感化过的学生成了叛逆,约翰牧师气坏了。而且,在学生们嘈杂的叫喊声中,他开始为自身的安全担心了。临走前,他把启昌禁在校长室里,威吓说,你是教会的,如果加入这不道德的事,就甭想再念书了。

为矛盾心情麻木着的启昌,终于在“打倒帝国主义”的怒吼声中惊醒了。他奔出校门,加入到游行的队列。在此,小说重现了萧乾亲身经历的场景:游行队伍走过交民巷时,路口上早已架起机关枪,穿草绿军服,帽上有飘带的洋兵作着随时开枪的姿势,像是说,你们找死不难,南京路、沙面、万县的事完全可以重演。压迫者不能懂得的是,机关枪摆出的凶恶架势除了激起更深的仇恨,起不到旁的作用。

萧乾对爱国学生中的投机者只是做了点到为止的侧面描述,他们中有些人仅仅把游行当成逃课的借口,并未真正觉悟。他们缺乏反帝爱国的意识,多是些娇生惯养的少爷“革命者”。游行一完,就各自回家。连学生领袖也为了远远等候着的女学生,把大旗硬推给刚才还被他们视为“奸细”、“洋孙子”的启昌。这也使萧乾感到悲哀。

第二天,启昌依然早早来到牧师家。屋里传出妈妈含着呜咽的苦苦哀求声。他闯了进去,看到牧师一张狰狞的脸,他意识到这和昨天持枪荷弹的洋鬼子没什么两样。妈妈闪着泪眼,让他尽一个苦命人的本分,去赔礼。但启昌仿佛在全市学生浩大的声势下,胆子壮了起来。昨天的奴隶,一夜之间变成了什么也不怕的硬汉子。萧乾把自己当时的这种真实感受,赋予了启昌,让他一下像换了一个人。他对妈妈说,我们不是苦命人!中国革命了。鬼子再不敢欺负我们。您也辞工。我们不能给鬼子支使。他早晚是要害人的。

《昙》将启昌身上体现的反帝爱国意识的觉醒,同全篇反宗教的主题很好地结合了起来。启昌最后是在民族感情的激励下,把母亲从洋牧师的虎口中拯救出来。他加入了后援会,见到同学就说,可不许再叫我奸细了。我已经不给那老家伙擦地板,我妈也不在那做事了。他俨然成了小革命者,天真地以为中国革命了,洋鬼子就不敢欺负中国人了。

萧乾少年时曾做过当革命家的梦,但后来思想逍遥的他,还是更想去当一个自由翱翔的少年漂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