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教训(1 / 1)

江南作为经济雄起之地,过去是因为南方河流多,便于货物运输和商品流通。当然,明朝江南经济的一枝独秀,又绝不仅仅只是自然因素造成的,更多地与经济政策有关。但同时也应当指出,最终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又正是江南经济高度繁荣后面对经济危机时所造成的对策失误。

原来,江南本是鱼米之乡,可是到了明朝时却基本上不种粮食,而是从事获利更大的国际贸易和国内商品流通了。当时江南盛产的精美棉制品和丝织品在国际市场上非常走俏,并且获利颇丰,所以大批农田从此就种上了棉花和桑树等经济作物。数据表明,当时整个江南地区的水稻种植面积不到3/10,少数地区甚至还不到1/10。不但如此,就连其他粮食产量低的地区如广东、福建、陕西、江西等地,也都在大面积地种植甘蔗、烟草、水果等经济作物。可怕的是,明朝政府也觉得这样蛮好,人民富裕了,政府的GDP总量也上去了;可是没想到,没地种粮了,危机还远吗?!

从明朝的发展史可以看到,明朝初期时轻徭薄赋,即使到了最后实行一条鞭法也是为了减轻人民负担,可是最后却又新增了“三饷”。其实,这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是具有某种规律性的,那就是赋税在降到一定程度之后会有所反弹,这就是明朝思想家黄宗羲总结出来的“积累莫返之害”(黄宗羲定律)——每次税费改革之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制约,人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会涨到比过去更高的水平。

而在这一规律后面,虽说利用皇权对地方敲诈勒索贡品的岁办、采办历代都有,但明朝尤其突出,这也是政策或政治不清明造成的问题——凡是皇帝想要的,都有宦官早就给他们想好了,并投其所好、提前四出搜刮,而且名目繁多,这就给江南人民带来了祸害以及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破坏。我们今天在为本地出产过给朝廷进贡的“贡品”而感到自豪时,又有谁想到这些都是过去祖祖辈辈的血和泪?

从数据看,明朝地方织造局宦官收取的矿监税几年间的总额约有400万两白银,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收入;可是最终缴给国库的却只有1/10,其余9/10都进了他们的私人腰包,“私充囊橐十得八九”![1]就连从国库中取出火炮来运往前线,也竟然必须向守门太监行贿,否则就取不出来。腐败至此,这样的朝代不加速灭亡行吗?!

明朝中后期即15世纪40年代至17世纪20年代,大体上是明英宗正统年间至明神宗万历年末,当时明朝的全盛时期已过,政治上官僚势力抬头、法制建设松弛、贪污腐败成风,封建贵族地主疯狂兼并土地,各种庄田大肆扩张,流离失所的农民只好奋起反抗,政治危机不断加深。这时候再加上北方鞑靼、瓦刺的崛起,屡屡破关南下劫掠,东南沿海又有倭寇不断登陆骚扰,统治阶级开始内外交困、自顾不暇。

接下来,万历初年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虽然暂时缓解了明朝中期的社会危机,但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者开始分化,大多数人不得不依靠出卖劳力来维持生活了。并且当时都是按日领取工资,一天没活干全家就得饿肚子。到崇祯时,社会矛盾已极端尖锐。当时北方天灾不断,庄稼颗粒无收,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现象。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军队又在发不出军饷而发生哗变;这时候政府反而大幅度增加税收,在原来辽饷的基础上增加了练饷和剿饷(合称三饷),终于官逼民反。1644年,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推翻了明朝的封建统治,从此中国进入清朝。

[1]《明臣奏议》卷33。转引自王春瑜所著《明代宦官》,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